123读书网 > 玄幻小说 > 长公主万岁 > 13. 第十三章
    唐风极爱饮酒,每日须得喝上个两三杯,身上方才舒畅。不过一个人饮寡酒也是无趣,又因着在京城无熟人,孤身去酒楼更显得孤单,已是将酒虫锁在肚中许久,只觉得心肝痒痒。


    他好不容易与江辞结识,二人又是同乡,自以为有了伴,每日“苏弟苏弟”喊得极为亲热,三天两头邀着江辞去酒楼喝酒。


    江辞推辞了几次,却拗不过他的热情,终究应约。


    盛丰酒楼里,唐风要了两坛子酒,先给江辞满上,又给自个儿满上,豪饮三杯,解了酒瘾,忍不住舒了一口气,感叹道:“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李白的诗我最爱这一句,喝酒嘛,那必得喝得尽兴!”


    江辞勾起嘴角:“其他人多钟爱‘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唐兄倒颇有见地,如此看来果真是真心爱酒。”


    “愚兄没别的爱好,就爱喝点小酒,让苏弟见笑了。”唐风作了个揖,端起酒杯,“来,苏弟,愚兄我敬你一杯。”


    一杯又一杯后,酒坛子也空了一个,唐风醉意渐渐显露,一时竟分不清酒杯与饭碗,竟端起饭碗催促江辞道:“苏弟,来干!”


    江辞无奈,于是举起空空如也的酒杯,朗声道:“我干了。”随即脖子一仰,将杯子里的空气尽数吞进肚中,演技可谓十分高明,引得云桃在一旁忍俊不禁。


    从小江秋声就教导过她,小酌怡情,滥饮不仅伤身,还易误事。


    因此江辞饮酒只过过兴致即可,从来不会超过三杯。


    可唐风这架势,估计是不醉不休了。


    她正思索着如何脱身时,隔壁桌一个胡子大汉忽地站起,兴奋地说道:“你们听说了吗?吕尚书还真找着北溟玄珠了!”


    与他同桌的瘦小男子不禁疑惑:“前段时间才开始悬赏,短短几天就找到了?”


    胡子大汉拍拍手说:“可不是嘛!早就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隐隐听闻这颗北溟玄珠还是刚从北溟水下捞上来的呢。”


    听到这个八卦,其他桌的客人也不禁好奇,询问道:“是哪位壮士去捞的?这才正月间,虽有太阳,但总不见温度,东越尚且如此,北姜更是寒冷,北溟之水冰冷刺骨,当真不怕死啊?”


    瘦小男子啧了一声,接话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有足够的银子,总有人愿意去卖命的,这下子吕千金的病总算是有救了。”


    “一颗宝珠抵万金啊,且不知吕尚书答允的万两黄金是否全数赠送啊?”


    “话说回来,吕尚书真有万两黄金可送?”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官至尚书,总有敛财的法子。”


    “你们说,那位去捞北溟玄珠的壮士安在否?”


    瘦小男子撇着嘴摇了摇头:“很难说,早听闻北溟玄珠不易得,非得水性极好之人游至北溟最深处方可得之,北姜使臣多年前来访东越时就带了一颗过来。据说为着这颗宝珠,竟有三四人殒命北溟,个个都是浪里小白龙,最终将北溟玄珠捞上来的那人,也是憋气过久,在床上瘫了好几年,可见十分难得。”


    “那这岂不是用他人的命来换吕千金的命了?”


    “虽如此,”胡子大汉口出狂言,“但总算保了家里人一生荣华富贵,也算死得不亏。”


    众人还在议论纷纷,角落处有个白发老者慢吞吞地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义正辞严地说道:“尚书千金的命是命,平民百姓的命就不是命了吗?说什么亏不亏的,命都没了,还谈其他的做什么?”


    他言之有理,其他人自然不敢反驳,各自噤了声。


    老者将一锭银子放到桌上,喊了声“结账”,便又在众人的目光下慢吞吞地走了出去。


    目送他离去后,在场的人回过神,胡子大汉端起酒杯,朗声道:“打扰各位兴致了,真是不好意思,各位继续。”随后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不多时,酒楼里又恢复平常,热闹自在。


    唐风已将两坛子酒喝得一干二净,彻底醉过去,在桌子上趴着睡着了,无论江辞怎么叫都叫不醒。


    云桃酒足饭饱,将碗筷放下,眯起眼睛,满足地说道:“吃得好饱。”又瞥了眼桌上的唐风,见江辞还在呼喊着他,便建议道:“唐公子好像睡着了,就别摇晃他了,让他睡吧。”


    江辞朝云桃使了个眼色,小声地吐槽道:“我也不想的啊,不叫醒他这顿饭钱谁来结呀,就我们俩?翻空了口袋也凑不齐这顿饭钱。”


    云桃瞪大双眼,上一秒还在优雅地整理衣衫,下一秒就摇晃起了唐风的手臂,着急唤道:“醒醒!唐公子醒一醒!唐公子!”


    她俩这番动静没把唐风弄醒,倒是把酒倌给引来了,酒倌双手垂放在肚子前,笑眯眯地问:“客官可吃满意了?”


    “还没吃完!”云桃抢先一步答道。


    酒倌看了看比他的脸还要干净的盘子和碗,表情略带疑惑:“客官可是没吃饱还要点菜?”


    “已经吃饱了。”


    “那请问谁来结账呢?”


    “他!”江辞和云桃异口同声,并同时指向已经睡着的唐风。


    酒倌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挑眉道:“我说几位,该不会是想吃霸王餐吧?”


    “没有,没有!”二人急忙否认,“钱袋都由兄长保管,他醉酒不方便罢了。”


    “那就付钱,共十二两银子。”


    江辞无法,只得在唐风衣上摸索,袖中、怀中、腰间,能想到的地方都试探过了,偏就没有摸到钱袋。


    去哪儿了?唐风把钱袋放哪儿了?不会又弄丢了吧?


    江辞没摸着唐风的钱袋,自己身上的钱又不够,着实为难。


    酒倌见她无所获,便故意提高了声音问:“客官不会是出门太急,忘记带钱了?又或者是,故意不带钱,想吃霸王餐呢?”


    酒倌声音洪亮,酒楼众人的目光瞬间就移向了这里,江辞可算体会到了什么是“万众瞩目”的感觉,她侧过脸去,瞪了眼唐风,真想端起一盆冷水泼到他脸上去。


    突然,她看到不远处有座金鱼木雕,急中生智道:“都说盛丰酒楼乃京城一绝,如今我亲自尝了,倒觉得有些遗憾,别的都好,独独这鱼……味道不尽人意。”说到此,她佯装可惜地叹了口气。


    酒倌倒是很清醒,一副“我看你想耍什么花招”的模样,冷静地说:“我们的鱼都是现杀的,可新鲜了。”


    “我不是指新鲜不新鲜的问题,”江辞微微摇头,扫视了一下四周,“诸位点了鱼的,不妨仔细尝尝,是否带有腥味?”


    有客人很配合地尝了尝,然后应声说:“确实有,但无伤大雅,鱼本就是水中之物,怎会没有腥味呢?”


    江辞反问:“古人云‘上善若水’,特意用水来形容拥有美好品德的人,由此可见水本是至纯至善之物,为何生活在水里的鱼却带有腥味呢?”


    客人挠挠头,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或许是‘物极必反’?”


    江辞摇头道:“古人又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而鱼生活在至纯至善的水中,却带有污秽的腥气。难道说是水的问题吗?”


    她适时停住,给众人思考的时间,随即又自问自答:“当然不是水的问题,问题就出在鱼本身就自带腥气。”


    酒倌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撇嘴道:“我还以为有何高见,绕来绕去,看似高深,实际上却说了一堆废话。”


    “你别急啊,我还没说完呢。”江辞继续道,“鱼的腥味是打出生便带上了的,纵使清水洗涤也不能改变分毫,可这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水不能消去鱼的腥味,自有其他东西能遮掩中和。”


    酒倌双手抱胸道:“你说,什么东西可以中和?”


    “鱼香草。”江辞回答,“鱼香草,产于青阳郡云山,这名字听起来倒像是为了鱼而生的。青阳郡百姓都拿它当作调料,厨师做鱼时,不管是煲煮炸炒,只需放上几片,鱼的腥味顷刻就消失了,反而更加清爽可口,这便是青河鱼闻名天下的秘方,也难怪先帝生前喜食青河鱼。”


    云桃等江辞说完后,便在一旁打配合道:“青河鱼举国闻名,诸位想必都听说过,我家公子是土生土长的青阳郡人,对鱼的做法自然甚是了解。”


    “没错。”江辞继续说道,“你们老板娘现在何处?在下有一些看法,不知能否与她单独交涉?”


    “这……”酒倌皱眉踌躇,另一个酒倌从楼上走了下来,在他耳边低语了一阵子,随即离去。


    待他走后,酒倌立马修好一副和善的笑容:“多谢这位客官好意,我们老板娘说了,待时机成熟,一定亲去一趟青阳郡云山,去看看这鱼香草是否真如您所说那般与鱼百搭。为表示感谢,今日这顿饭钱就免了,往后可要多多前来照顾我们盛丰酒楼的生意啊。”


    江辞向他作揖:“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生拉硬拽,拖着唐风离开了盛丰酒楼,把他送回了他的客栈。


    回金杏客栈的路上,江辞感触颇深,微微叹气:“父亲所说果然不假,醉酒果然误事,你我险些就被扣在酒楼了。”


    “公子,你跟酒馆说想和盛丰酒楼的老板娘单独交涉,难不成你见过她?”


    江辞摇头:“不曾见过。”


    “那你怎么知道她是女子呢?就那么笃定地说‘老板娘’了?”


    “很简单,看酒楼的装饰。”


    云桃不解:“我瞧着并没有什么区别啊?”


    “你仔细回想一下,酒楼里头的梁柱上刻了些什么纹样?”


    “纹样?”云桃蹙眉,陷入了沉思,嘴里还喃喃道:“什么纹样呢?无非是花鸟鱼虫、云纹水纹之类的罢了。”


    江辞故意摆了摆下巴,催促道:“除了这些,还有呢?你再好好想想。”


    云桃想破了脑袋,还是无所获,索性下撇嘴角,耍赖似的跺了跺脚,“公子,你就别卖关子了,赶紧跟我说说吧。”


    看到云桃十分着急的模样,江辞也不兜圈子了,娓娓说道:“我在古书上看过,传说中东海之上有个女儿岛,岛上的居民无一不是女子,她们安居乐业,代代传承。”


    “可有什么出处吗?”


    “千年之前,神谕国与盛国大战,神谕国败,皇帝为求活命向盛国递交了降书,神谕十七帝姬不愿受辱沦为阶下囚,立于东海边一跃而下,以身殉国。可是海浪像是沾了神力似的,她们不仅没有沉底,反而随着海浪漂到了一个无名之岛,也是因着帝姬们的到来,这座无名之岛变成了女儿岛。”


    云桃疑惑道:“既然都是女子,那如何繁衍后代呢?又怎么代代传承呢?”


    江辞道:“岛上有一种女儿花,味道清香,通身雪白,只需将自己指尖刺破,滴一滴血在女儿花的花蕊上,便能长出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娃娃。可是多年以后啊,女儿岛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发现了这个世外桃源,当即就起了坏心思,他回去禀告给官府,官府带领了大批人马,想把女儿岛据为己有。”


    云桃听得入神,忙问:“然后呢然后呢?”


    “女儿岛里有一位歧娘子,她不愿女儿岛就此沦陷,便带领女儿岛居民们奋勇反抗,最终成功守护了女儿岛。而歧娘子手中持的宝剑,上头就雕刻着女儿花的纹样。”


    云桃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所以盛丰酒楼梁柱上雕刻有女儿花是吗?”


    江辞点头:“没错,我亲眼所见,上头的确雕刻着女儿花,女儿花又被认为是女子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象征,所以,我这才笃定盛丰酒楼的幕后老板是女子。”


    “可我听说陛下最忌讳女子……”云桃话说一半适时停住,东张西望,见四周无人注视,才小心翼翼地继续说:“老板娘将女儿花摆在台面上,不怕被人告状吗?”


    “大抵是不会被人发现的。”江辞无奈轻笑,“这些志怪传说,早就被列为禁书了,一般人哪里晓得?若不是青阳郡是边关之城,藏书阁破败闲置,官兵忘记烧毁,我只怕也未曾听过这个传说。”


    云桃有些遗憾,砸了咂嘴:“公子,东海之上真有女儿岛吗?”


    江辞皱眉思索道:“关于女儿岛的传说,我看过三个后续,有的说歧娘子带领女子们战胜官兵后,怕他们会卷土重来,像海浪一样,一浪接着一浪,永无断绝,于是献出自己的生命,将自己的身体与女儿岛合为一体,女儿岛有了灵力,便可如鬼魅般在东海上随意漂浮,除了岛上居民,再没有其他人能登上女儿岛了。”


    “第二个后续呢?”


    “女儿岛居民勇敢团结的举动感动了东海神女,神女赐予神力,将女儿岛隐藏了起来,谁也找不到。”


    “第三个后续呢?”


    “第三个后续跟第二个大同小异,无非是歧娘子自身成神,永远地守护着女儿岛,不许任何人打扰它。”


    听完了完整的故事,云桃不由得有些向往,抿着嘴说道:“别的不说,单是女儿花一样,只需滴血在花蕊上便可长出一个小娃娃,听起来似乎不可能,但结合整篇故事来看,我倒是愿意去相信呢。”


    江辞饶有兴致地点头:“传说传说,传和说,自然有真有假。就好像武帝与飞仙湖一样,不管武帝在湖边看到的是不是真的仙子起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次日飞虎将军收复雁城、曜州,武帝只是需要一个由头,证明上天相助的由头。换句话说,飞仙湖之所以成为飞仙湖,前提便是飞虎将军收复雁城、曜州。”


    云桃听得云里雾里的,不由得挠了挠下巴,委屈道:“公子,你说得好复杂啊,都把我绕晕了。那女儿岛的传说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呢?”


    江辞笑了声:“你啊,平日里要你跟我一起念书,你只管打瞌睡,现在倒是肯问这么多问题了?”


    云桃不好意思地垂下脑袋,脸上多了些愧疚神色,“看书哪里有听故事好玩嘛,我……我就是好奇,好奇而已。”


    江辞无奈挑眉道:“盛国史书上的确记载过神谕国战败的历史,‘镜侦元年,大破神谕’,就这么八个字,便讲尽了神谕的衰败,‘帝姬十七投海而亡’,另八个字,则讲尽了帝姬的一生。可惜年代久远无法考察,直到现在,人们也无法确定‘帝姬十七’到底是指十七个帝姬,还是名叫‘十七’的帝姬,又或者是十分之七的帝姬。”


    “我猜测是名叫‘十七’的帝姬。”云桃信誓旦旦地分析道,“一个人以身殉国的可能性比较大,十七个、十分之七的人同时以身殉国……这个感觉不太真实。”


    江辞思索了一下,不置可否,反而说:“不管‘帝姬十七’指的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从传说的内容来看,大抵是当时的人们怜惜帝姬投身东海、以身殉国,便编出了女儿岛的故事,只盼望着她或者她们都能好好地活着罢了。”


    两人谈论着回到客栈,刚进客栈大门,便看到了两张熟悉的面孔。


    是盛丰酒楼的那个胡子大汉和瘦小男子,他们正在客栈内吃着饭,但似乎都没怎么动过筷子,桌上的菜干干净净、完完整整。


    江辞有些疑惑不解,却还是没有多想,兀自同云桃一起上了楼,走到最后一步阶梯时,忽地听那胡子大汉大声说道:“你们听说了吗?吕尚书还真找着北溟玄珠了!”


    抬起的脚停顿在半空,江辞怔了一会,随即放下,转过头看着胡子大汉和瘦小男子。


    瘦小男子附和道:“前段时间才开始悬赏,短短几天就找到了?”


    胡子大汉拍拍手说:“可不是嘛!早就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隐隐听闻这颗北溟玄珠还是刚从北溟水下捞上来的呢。”


    等等!这些话她好像听过。


    在盛丰酒楼时,他们就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江辞特意多听了一会儿,果不其然,他们后面跟着的话语跟在盛丰酒楼说的毫无区别。


    她眉宇间浮上点点疑虑,打量了一下他们后,速即回到自己房中。


    云桃锁上门,很快迎了上去,细心问道:“小姐,之前他们谈论北溟玄珠时,我瞧着你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是不是哪里不太对的缘故?”


    江辞微微摇头,眉心却渐渐拢起。


    从前几日听闻客栈里客人谈论北溟玄珠时,她就隐隐觉得不大对劲了。


    她对北溟玄珠的初印象,便始于父亲书房里那张写着“北溟玄珠”的信纸。


    那时候小,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来到了京城,才发现北溟玄珠竟是如此宝贝,居然还有治病救命的功效。


    这也使她更好奇父亲书房的信纸上为何会写下“北溟玄珠”这几个字。


    然而对于父亲书房的信纸,她也只是好奇不解罢了,她真正感到不对劲的,是来京城后听到的关于北溟玄珠的小道消息。


    首先是在金杏客栈里头,有客人说吕尚书千金得了怪病,只有北溟玄珠才能医治,于是吕尚书散尽家财只为求得一颗北溟玄珠。


    从众人的口吻中,不难看出北溟玄珠的珍稀程度,可偏偏却在贴了告示几天后,真被吕尚书拿到了。


    往来的八卦中,多提及尚书千金有救了之事,却从未提起到底是谁费尽心思才拿到这颗北溟玄珠。


    最最奇怪的一点是,胡子大汉和瘦小男子,半个时辰前他们明明在盛丰酒楼喝酒吃饭,现在却身在金杏客栈,照样点了酒饭,却一点未吃。


    思来想去,他们的目的好像并不是饱腹,而是……


    江辞食指轻敲桌面,最终得出了结论:


    散播消息。


    他们的目的,是散播消息。


    根据她目前听到的内容来看,他们想让众人知道的,无非是尚书千金有救了,无非是北溟玄珠有多难得,无非是北溟玄珠难得而吕尚书却轻易得到了……


    江辞觑起双眼,瞧着窗外,明明还是晌午,却觉得天色暗沉无比。


    她咬了咬嘴唇,嘟囔道:“这是要把吕尚书架在火上烤啊。”


    不管这消息是真是假,只要传播出去,三人成虎,总有人愿意相信,相信的人多了,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与此同时,尚书府内。


    秦振给吕尚书递了拜帖,吕尚书允准后,得以登门拜访。


    大堂内,秦振朝他作揖:“学生见过老师。”


    吕伯言正襟危坐,胡子却止不住地打颤,“近日京城掀起一阵风言风语,你没少下功夫吧?”


    “不过是小小的推波助澜而已。”秦振不装了,现了本性,挺直腰杆,振振有词:“不管怎么说,北溟玄珠您已经收下了,这是抵赖不得的。现在,我有资格与您谈合作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