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都市小说 > 花杀 > 安眠药
    十五分钟之后,熊中华那辆开了十几年的大众轿车上,米小谷与他并排坐在车后座,正笑嘻嘻地看看他,又看看熊中华。“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一幕让宣传科看见还不得激动死?”


    她说着拿出手机,找了个角度,咔嚓一声,拍下父子两个在车上的合照,“我得保存起来,事后能找宣传科小王讹一顿麻辣烫。”


    熊中华笑得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了,“那你给我拍好看点,没准能讹顿火锅。”


    说着对着镜头摆了个poss。熊途只觉得自己一步错,步步错,此刻后悔也没用,只能扭头看窗外,眼不见心不烦。熊中华开车十分稳当,但也十分缓慢,没几分钟米小谷就开始打哈欠并自高奋要要开车,被熊途坚决制止了,“这辆车,给你开,非开散架了不可。”


    “不至于。”


    米小谷不服,“我开车还是很稳当的。”


    熊途很努力地控制自己礼貌点,不要翻白眼,“这辆老爷车少说也有十六岁高龄了,我上初中的时候,它就已经在我家车库了。”


    “十六岁了?”


    米小谷抚摸着身下的坐垫,眼神里充满了敬畏,“我还没见过那么大年纪的车呢。保养的可真好。”


    “没有十六岁。”


    熊中华不太高兴地反驳,“还差一个多月呢。我记得真真的,是过完你的生日才买的。”


    提起熊途的生日,米小谷又想起去年在警局门口,目睹到父子俩冲突,自己因太饿,捡了他扔掉的草莓吃的情形。正想打趣几句,突然看见熊途的脸色变了变,便将话咽了回去,不动声色改变了话题,“叔叔,初中的熊途,是什么样子?可不可爱?”


    “不能问可不可爱,男孩子人家说他可爱,他不高兴,说他不可爱,他也不高兴的。”


    熊中华笑呵呵地回忆,“反正那个时候挺多女生喜欢在小区门外等他,说是要问他题目,他成绩好,学霸嘛。可他不喜欢给人家讲题,把人家都赶跑了。我和他妈妈那个犯愁呦,说他这个样子,以后娶不到老婆可怎么办呦。”


    米小谷想象着熊途冷脸感赶人的模样,笑得前仰后合,一个劲地问后续:“后来呢?真没人再去问了?他交过女朋友没有?不会到现在还一次恋爱都没……”还没问完,熊途已咬牙切齿捂住了她的嘴,恶狠狠地威胁道:“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把你也赶下去。”


    米小谷看着他红通通的耳朵,憋着一肚子笑,乖乖点了点头。接下来的路程果然安静了许多,到达熊中华所说的那个公共厕所后面,果然看到一棵鸡蛋花树,一树雪白的花瓣托着亮黄的花心,开得正热闹。一树花开得很好,位置隐秘,很少被攀折,因此被扯断的地方非常明显,从位置来看,折花的人身高应该挺高。熊途围着花树转了一圈,确认了下监控的位置,确实只能拍到公厕的墙壁,拍不到这边。而花树下有明显的抹除足迹的痕迹。他戴上手套,折了一朵花,装进标本夹内。熊中华就在一旁介绍四周的情况,“这个公厕右边是街角公园,左边是十字路口,过了路口是新河花园,人流量挺大。但是往这边来,要么上厕所,要么上公园锻炼,没人往厕所后面来,当初要不是先种的花,后规划的公厕,这花肯定也不种这儿。”


    熊途没说话,他看见寻找足迹失败的米小谷,正从勘察箱中拿出荧光指纹粉末,奇怪问:“摘花的人连花枝上都没留下指纹,不会大意到在树干上留下指纹吧?”


    米小谷抬头看着被折段的花枝,“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是跟我一样矮的人想要折这个位置的花,可能会掂起脚尖,这样她(他)可能站不稳……”她说着踮起脚尖,身形摇晃了两下,“站不稳的时候,人的手会下意识往周围探,会下意识想扶点什么……”她说着随着身形摇晃,手下意识想抓住身旁的树干,但是在手即将碰到树干的一瞬间停下了。那是一棵有些营养不良的歪叶榕,枝叶不繁茂,树干有些细,但叶片十分光滑。她站稳,用刷子小心将荧光指纹粉刷在自己刚才差点碰到的树干,果然刷出了清晰的掌纹。她激动地取掌纹,拍照,“手很小,是女性,身高应该跟我差不多。这样看来,这人摘花的时候并没戴手套,是后来特意擦掉了花枝上的指纹。选监控拍不到的地方摘花,还特意擦掉指纹放在案发地……就像书上的那些案例。变态杀手在犯案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就是为了回味犯罪时,那种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的。”


    说着自己又摇了摇头,“不过,这个掌纹的主人虽有点反侦察能力,但不多。一个合格的变态杀人狂,是不可能留下这么大一个破绽的。”


    熊途非常认同米小谷的分析。这个未知的献花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爱看侦探片的小姑娘,那她给死者献花是出于什么原因?怜悯吗?等两人取证完,将勘察箱放在车上,熊中华又带他们在周围转了转。工作日的社区少见年轻人,随处可见带着孩子的老人,成群聚在一起,聊着家长里短,公园的健身器材区旁边有石桌石凳,石桌上刻着象棋棋盘,周围的大爷闲着没事,都喜欢来这里“杀”几盘。这边的人似乎都认识熊中华,他还没靠近,就有人远远地打招呼。“老熊,来来来,下两盘。”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海蓝色夹克外套的大爷,大爷身材高大,皮肤黝黑,一头银白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赶紧把你这黄马甲脱了,我看了就心烦,都退休了还不好好玩玩,一天天的不是找猫就是撵狗,你也不嫌累得慌。”


    熊中华乐呵呵走过去,“我可没你老曾这好福气,一辈子操心的命。”


    说着指了指,正在一旁健身器材区踩划船机的大爷说:“老骆不在这吗?你怎么不叫他下?”


    “他那个慢性子,走一步棋要想半个小时,活活能把人给磨死。”


    老曾一脸嫌弃,说着拉着熊中华坐下,“来来来,下一盘,不下一盘别想走。”


    熊中华连连摆手,指了指身后的熊途和米小谷,“改日改日,今天有事儿。”


    老曾这才看到熊途,眼睛一瞪,爽朗大笑道:“这不……小途途吗?都这么大了?旁边那姑娘是他媳妇儿?”


    熊中华笑呵呵道:“不是,不是,你可别瞎说,那是途途的同事。”


    又招呼熊途过来,“途途过来,你还认不认得你曾叔叔。”


    熊途当然认得这些叔叔,他上幼儿园的时候,他妈刚进公安大学医务室,忙起来根本顾不上他,他只能跟着熊中华去上班。那个时候熊中华在这条街上人缘就已经很好了,忙碌起来就将他往街坊邻居跟前一塞,他被这条街上许多人照看过,有些他还记得,有些只见过一面的就没什么印象了。这位曾叔叔他是记得的,当时在派出所附近开饭店,熊中华时常将他放在店里,这位曾叔叔给他煮肉丝面,怕他吃不饱,肉丝面里还会卧个荷包蛋。他记得那个荷包蛋的味道,心中温暖,上前来打招呼,“曾叔叔您好。”


    老曾十分开心,连连点头,“好,好,听说你毕业后去公安厅了,有出息有出息。”


    熊途正想解释,自己现在调到市局来了,就见器材区的几个叔叔阿姨也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询问熊途的近况。熊途记不得他们每个人的名字,熊中华,只好挨个介绍,“这是你骆叔叔,你出生时他抱过你的;这是张阿姨,你小时候就喜欢吃她家糖饼……”那位骆叔叔戴了副窄边黑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不怎么多话,只是含笑上上下下打量熊途;张阿姨就健谈多了,还拉着熊途去她家吃糖饼;其他的人,熊途印象不是很深刻,也只能随着熊中华的介绍,一一打了招呼。这让本就不擅社交的他,产生了十分强烈的焦虑感,额头上都沁出汗来了,熊中华却已经沉浸在众多熟人对熊途的交口称赞中不可自拔了。米小谷这个旁观者只好上前,对熊中华说,“熊叔叔,要不你先聊,我们该回去了。”


    说着就将熊途从长辈的包围圈中解救了出来。熊中华这才想起来他来这里的目的,赶紧向过于热情的老相识们告辞,来追熊途。“途途……”他似乎也知道熊途不喜欢这种场合,生怕他生气,连连解释,“毕竟都是认识了几十年的老街坊,遇见了难免要打招呼,你不要生气……况且,况且,你妈妈的葬礼,多亏了他们帮忙……”熊途停住了脚步,回头看着熊中华,表情里满是隐忍的不愉快。熊中华看见熊途脸上的表情,立刻住了口,自责道:“你看我,是不是老糊涂了,好好的,说这个干什么……途途,你别生气……”米小谷本能地感受到了父子两个之间僵硬的气氛,缩了缩脖子,指着前面说:“我去给袁姐买几个刚出炉的菠萝包当点心。”


    说着,人已脚底抹油,跑出老远了。熊途看着熊中华,嗓子眼里像被塞上了铅块,又沉又闷,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刚才听他提到“妈妈的葬礼”,他的心确实被刺了一下,那实在太疼了,他几乎是条件反射进入了防御状态。他不知道母亲的死讯,自然也没有参加葬礼,他被一个疯子关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每天都在与死神赛跑,他以为那便是他最难熬的日子,可谁知出来了才是真正的地狱。他失去了所有,又被所有人厌弃、猜疑。最近清醒的时候,他偶尔会产生一个念头,要是一直一无所知地留在那个黑暗的地方,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他心中满是无处发泄的郁愤,但都在目光触及到熊中华脸上的自责和讨好,而冰冻了,又碎成了粉,慢慢飘散了,“我没有生气。”


    他慢慢说,“他们帮忙操持了妈妈的葬礼,我该登门道谢才是。”


    “不用,不用。”


    熊中华摆摆手,又不放心地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确认他脸上没有不高兴的表情,才真正放下心来,“前年,我买了些烟酒礼品,挨家挨户上门道过谢了。就算再熟,也不好让人家白白帮忙的。”


    熊途想象着熊中华开着他那辆“老爷车”,孤身一人,提着大包小包,一家家送礼,说着客气话的样子,鼻头一酸,问:“你怎么不叫我?”


    问完,他又沉默了。前年他刚调过来不久,被“剑兰惨案调查组”看得很紧,几乎去哪里都有人跟着,在市局里一个人不认识,只有应胜良偶尔会去他的研究室里坐一阵,冷嘲热讽说几句话。他也还没有发现陈教授开给他的药有问题,每天都精神都高度紧张,心中充满了愤怒、焦虑和对这个世界的恨意。熊中华应该是找过他的,他的态度只怕更加糟糕,以至于到了现在,熊中华对他说话都如此小心翼翼。熊中华似乎并没有将他的恶劣态度放在心上,反倒轻描淡写替他遮掩,“你忙嘛,刚调到一个新单位,当然工作为重。”


    熊途眼眶一红,心里下起绵绵细雨,愧疚感趁机破土发芽,正茁壮生长,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绪,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幸好这个时候,米小谷从烘焙坊里探出头来,远远冲他招手:“熊途,这里有你最喜欢的提拉米苏,要不要给你带一份?”


    熊途皱了皱眉。他根本不喜欢吃提拉米苏,他对所有的甜品都没什么兴趣,米小谷是知道的……知道还故意这么问,难道是发现了什么线索,又不方便说?想到这里,他便立刻收拾起了所有情绪,答应着:“好,给我带一份。”


    然后朝烘焙坊走去。熊中华也跟了过去。熊中华对这家叫美心的烘焙坊也很熟悉,这店开业不到三年,已经是这条街最受欢迎的烘焙坊了,不大的店面,有两面墙的展示柜,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甜品和点心,店面装修的也十分温馨可爱,年轻人和小孩子路过这里都会忍不住进来买个面包,拍拍照。“老板叫美心,三十出头,好像有男朋友,但还没结婚。有两个店员,一个叫小萌一个叫亭亭,小萌活泼点,亭亭不太爱说话,两个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家就在这附近,我跟他们的爸妈也都熟……”路上,熊中华已经将店铺的信息,一点不漏地说给熊途听了,等熊途推开门进去的时候,看见正与米小谷说笑的圆脸店员,一瞬间就认出来了,那一定是小萌。而另外一个躲在收银台后,低头整理着包装用的牛皮纸袋的马尾女孩,应该就是亭亭。收银台后面是一整面墙的大玻璃,里面是烘焙间,一排烤箱前,有个操作台,操作台前那位戴着头巾、口罩,正专心在蛋糕上写字的烘焙师应该就是老板美心了。米小谷端着托盘挑选着面包,抬头看见熊途和熊中华进来了,忙指了指架子上的提拉米苏说:“小萌跟我说,他们家面包的味道是别人家学不来的,因为用的面粉奶油都跟别家不一样,就连发面用的酵母粉都是店主美心亲自做的。还有,你看,她家的提拉米苏上面还撒了一把彩虹糖,是不是很特别?”


    熊途走过去假意看提拉米苏,实则低头避开众人视线,低头问米小谷:“搞什么鬼?”


    米小谷神秘一笑,并没有回答他,而是走到架子底下,拿了一袋子面包边,问小萌:“这个多少钱?”


    “这个不卖的。”


    小萌笑道:“你要是喜欢吃,我送你一袋。”


    “不卖呀。”


    米小谷蹲下身去,看着架子最底层,上面有好几包面包边,有些比较完整,有些则碎得不成样子了,“不卖,这些都留你们自己吃吗?”


    “我们可吃不完。”


    小萌说:“有些客人跟你一样喜欢吃的,我们就送一袋,要是没人要,到了打烊的时候,就拿出去送给街坊。”


    熊中华笑呵呵接过话来,“有些年纪大的就爱来捡便宜,拿到小公园那边一会儿就被分完了。哦,对了,前段时间商业街里不是烧死过人吗?那个拾荒的婆子,她也经常到公园那边坐着,等着拿这个面包边。可怜哦,那个婆子虽然不跟人说话,但是为人还是蛮好的。去年这个时候,一个小孩过马路,差点被车撞到,还是那个婆子跑过去推了小孩一把,小孩一点被撞到,她撞到了腿。小孩妈妈要带婆子去医院,她不肯去,要给她钱她也不要,一瘸一拐就走了。后来,还是我们找到那个婆子,强架着她去医院,做了检查。”


    “那个婆婆啊。”


    小萌说到这里,眼眶一红,“那个婆婆确实是好人,有一次我我最后一个走,忘记锁门了,她在门口坐了一夜,说是怕丢了东西,我会挨骂。”


    “砰……”一声巨响从收银台后面传过来,几个人抬头看,就见亭亭正慌手慌脚蹲下身去,捡掉在地上的保温杯,保温杯里的水撒了一地,她将杯子捡起来,又低着头去找拖把,将地拖干净。小萌赶紧朝几人道歉,解释说:“亭亭胆小,听说附近死了人,吓到了,最近总是魂不守舍的。”


    米小谷摆摆手,“人之常情,况且还是认识的人。”


    这个时候,美心在里面敲了敲玻璃,指了指小萌,又指了指身后的烤箱,小萌忙对米小谷说,“你慢慢挑,我要去忙了。”


    说着便钻进了操作间。米小谷已经挑完了面包,端着托盘来到收银台前,“麻烦帮我结账。”


    亭亭将拖把一放,慌手慌脚拿起扫码器,又想起什么似地,放下扫码器,戴上了一次性橡胶手套,这才开始扫码收银。“一共八十三块。”


    亭亭小声报出收银机上的数字,头都没有抬。米小谷什么都没说,付了钱,笑眯眯拉着熊途和熊中华走了。来到车上,米小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写着牛皮纸袋里的面包和小蛋糕一样样拿出来摆在车后座,又从勘察箱里翻出荧光指纹粉,均匀地扫在牛皮纸袋上。熊途想到刚进店时看到的画面,收银台后面的女孩正用手整理那一堆包装用的牛皮纸袋,那个时候她是没戴手套的。只不过他没明白,米小谷到底是怎么盯上那个叫亭亭的女孩的?米小谷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但什么都没说,只是冲他神秘一笑,说:“回去再告诉你。”


    而此时,她手上的牛皮纸袋上已经慢慢显露出一枚完整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