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都市小说 > 最佳损友 > 13.第 13 章
    沈祈不喜欢这种悬而未决的感觉。


    程屹始终不肯说那个“条件”到底是什么,一问就拿“没想好”这个通用回答搪塞他,沈祈在studio打版,思路都能弯弯绕绕地拐到那里去。


    离DDL还有一周多的时间,是时候试试样衣的效果了。


    沈祈手边摞了厚厚一沓手稿。


    这是他这些天没日没夜,在自习室、图书馆、校内的长凳以及公寓卧室里一点点改出来的。如果程屹上身后没达到他的预期要求,手稿的厚度还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沈祈叼着一枚纽扣,拿着剪刀往样衣袖口改了一笔。


    做衣服的时候,他从头到尾想的都是程屹。


    他想呈现出来的松弛与惬意的感觉,最开始也是从这家伙身上感受到的。


    何尝不是一种灵感缪斯呢。


    沈祈在studio呆了半天,下午三点把样衣整理好,进微信聊天窗口拍了拍程屹的头像。


    对方秒回。


    【程屹:在。】


    沈祈中午没吃饭,有点低血糖,站起来的一刹那眼前一黑,缓了一会儿才恢复清明。


    他找身边的学姐要了颗糖,橘子味的,一边吮着硬糖的水果甜味,一边满血复活地打字:


    【今晚有空没?过来试衣服[/勾手]】


    【程屹:行,我快下课了。一起走?】


    沈祈想了想,也不是不行。


    他问程屹在哪见面,程屹大概在记笔记,稍后回复说Marshall大楼二层以下对外开放,到时候可以在这碰面。


    沈祈回了个OK的表情。


    中央圣马丁学院到伦敦政经,坐地铁差不多十来分钟。半道上他收到方识珈的消息,打开一看,满屏的哭泣表情包,沈祈在一大堆没有营养的图片里找到唯一有信息含量的一句话。


    方识珈和他女朋友分手了。


    【方识珈:纽约现在成了我的伤心地,我研究一下怎么转学。】


    【沈祈:三思啊!你转学了,叔叔的名校梦怎么办?】


    【方识珈:让他自己圆吧,五十多岁正是闯的好年纪。】


    沈祈劝了好一会儿,敲键盘的手都快敲出残影,方识珈仍旧岿然不动,好像去意已决。俗话说一个猴一个拴法,晓之以理没用,他只好动之以情。


    【沈祈:冷静一下。万一她又回来找你复合呢?】


    【方识珈:真的?】


    【沈祈:真的。】


    【方识珈:你说我们跪下来求她,她会回心转意吗?】


    【沈祈:我和程屹也要跪吗?】


    【方识珈:对。我去问问程屹,看他给不给兄弟这个面子。】


    出站的时候沈祈没看手机,他开了导航,找到程屹说的Marshall大楼,在一楼找了个没人的座位,放下包和装着样衣的纸袋。


    伦敦气候多变,十月份已经有些冷了。


    沈祈体质一般,小时候特别容易生病,长大后稍微好些,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今早他出门前披了件厚夹克,全身上下全副武装,还被导师关心是不是感冒了,身体不舒服不要强撑,给他发封邮件说明一下就好。


    他将外套拉链拉到最上,下巴缩在领子里,解锁手机继续打字。


    【沈祈:程屹那边怎么说?】


    【方识珈:哦,他叫我滚。】


    沈祈笑得泪花都出来了。


    和方识珈认识这么久,沈祈多少知道一点他的理想型长什么样。


    个高,性格鲜明,还得是明艳大气的长相。


    沈祈联想到什么,半开玩笑地说:


    【姚君菡不也是你喜欢的那种类型?】


    方识珈连甩三张跳脚青蛙,反应激烈:


    【你疯了吧,那可是姚君菡!】


    【方识珈:我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到分不清朋友和对象的区别。】


    沈祈指尖凝在“朋友”这两个字上。他怔了许久,纠结地敲出一行字:


    【为什么朋友不能是对象?】


    过了两三分钟,方识珈回了他很长的一段。


    【首先,你得分清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喜欢。一块儿吃喝打闹、谈天说地,分享自己的情绪与爱好,这叫朋友;渴望感情共振,身体与身体更深层次的接触,想把这个人攥在手心,让她满心满眼只有你的,叫爱人。】


    【通俗来讲,朋友和爱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性。想不想和这个人有进一步的亲密接触,排不排斥亲吻、抚摸、做/爱……换句话说,你会在跟朋友聊天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想跟人家上/床吗?肯定不会。】


    沈祈陷入一阵诡异的沉默之中。


    他好像……真的有。


    但只是回想那晚发生的一些细节,再没有别的了。


    他之所以能和程屹正常相处,主要还是他觉得太不真实了。那晚程屹展现出来的,和日常生活中的,完完全全是两幅面孔,沈祈无法把那个按着他后颈,说什么都不肯停的人与程屹联系到一起。


    也有可能是他一直在自我欺骗。


    人的大脑总是很狡猾,当遇到刺激或者难以接受的事情,往往会启动自我保护机制。


    但沈祈还是多问了一句:


    【假如真的有这种想法呢?会怎么样?】


    方识珈传过来一条语音,沈祈戴上蓝牙耳机,点了播放,方识珈用一贯吊儿郎当的语气说:“不怎么样啊好宝宝,只能说明那个人居心不良,图谋不轨很久了。”


    沈祈没有再回。


    他放下手机,看到不远处的程屹提着电脑包向自己走来。


    “是不是没吃午饭?”


    两个人并肩走出大楼,程屹忽然问了一句。


    沈祈猛然抬头,“哇”了一声:“料事如神啊!”


    “你站起来的时候,一脸要晕倒的表情。”


    程屹:“再这样我就告诉干妈。”


    沈跃莹在海大教了二十几年书,又带了好几届硕士博士生,气场不怒自威,很有震慑力。


    全家没有一个不怕她。


    沈祈心想这招太狠了,拿胳膊肘捅了程屹一下,小声说知道了。


    “衣服做得怎么样?”程屹问他。


    沈祈晃了晃纸袋,唇角得意地翘起一点弧度:“还可以。我新买了一个相机,今晚你穿上以后,我得拍几张照片方便之后修改。”


    程屹一副随他去的样子,低头叫了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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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沈祈的宗旨是先干活再干饭,那么程屹刚好和他反着来。


    这个月他基本每周要来沈祈的公寓一趟,要么给冰箱补补货,要么开点小灶,让沈祈获得一次向厨神大人许愿的机会。


    程屹下午炖了红烧牛蹄筋,因为陶辛海人不在,沈祈决定一人独吞。


    “方识珈跟你说了他分手的事吗?”沈祈问道。


    “说了。”程屹吃的不多,最后盛了半碗汤喝,“别听他胡诌,方识珈不可能转学。”


    沈祈:“为什么?”


    程屹盯着他的眼睛,说:“他不舍得。”


    “当初申请季,方伯伯更倾向他申香港那边的学校。但他执意要去纽约,说什么都不肯听,最后看在拿了纽大offer的面子上,方伯伯也勉强同意了。”


    程屹:“既然人已经在纽约了,就没有回头的道理。是我的话,我也不走。”


    沈祈听他说得斩钉截铁,若有所思地问:“如果最后还是没法复合呢?”


    “那就等。”程屹说,“未来有那么多变数,谁都说不准以后会发生什么。”


    沈祈笑了一声,把碗筷收拾进水槽。


    之后,他把纸袋拿进卧室,一件件地平铺在床上。


    外套是一件软皮夹克,肩线处设计得很柔和,上身后更贴合模特的肩颈轮廓。袖口部分做了双层处理,夹克本身的布料与部分衬衫布料进行缝合,就像假两件一样。


    内搭和长裤的款式也是沈祈苦思冥想,推翻了几版草稿设计出来的。为了更大程度地配合外套的风格,他通宵查了一晚上资料。


    这是他第一个完整的设计作品,大家通常会对“第一”抱有别样的情结。


    沈祈攥了攥掌心,不由得紧张起来。他看向程屹:“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


    程屹:“我还需要发表一段试穿感言吗?”


    沈祈也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点荒诞,扔下一句你先试吧,转头就想朝客厅方向走。


    程屹在背后叫住他:“跑什么?”


    “你不是要脱衣服吗?”沈祈回头,茫然道,“我回避一下啊。”


    程屹双手交叉握住卫衣下摆,露出一截沟壑分明的精壮腰身。衣服被随手扔到地上,他拿起样衣内搭,垂着眼说:“不用。你是设计师,亲眼看完整个过程,不是更方便后期修改?”


    程屹说得有理有据,沈祈见状又折了回去,抬手帮他整理衣领。


    为了做出垂感,内搭的材质会显得薄一些。


    沈祈将领带挽在手心,理好衣领后,给程屹打了一个最简单的四手结。


    “这样紧吗?”


    “还好。”


    完美主义作祟,沈祈小心谨慎地抚平每一道褶皱,指尖灵活熟稔地在衣领间翻飞。


    他头发长长很多,但没时间修剪,这些天用皮绳扎了一个小揪,只是额前的碎发很容易挡住眼。


    视线被遮住的时候,一根骨节修长的手指在他眼前一晃,将那缕碎发撩到旁侧。


    沈祈仰着头想说一声“谢谢”,却正巧看见眼前人微微滚动的喉结。


    “程屹。”


    他不解道:“你很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