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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咱家是被封王的太监!

    “朱兄且消消气,来喝口冰红茶。”


    朱由校怒气未消,坐下来一饮而尽。


    魏忠贤讶道:“用一大屋子的金银珠宝交换?这些蛮夷也太贪婪了吧!”


    黄晓点点头,道:“殷商人对金银没有什么概念,他们只是觉得这些金子亮闪闪的好看,于是捡回来作为装饰用,只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些在他们看来遍地都是金银珠宝,在外界却是世界通行的货币!”


    魏忠贤想象中黄晓的描述,眼中的火热当真是炙热无比,太监没有后代,对于金银的贪婪程度比任何人都要强,此时他忍不住了,道:“少爷!这些蛮夷真是太可恶了!殷商人太惨了!老奴听得义愤填膺呐!等少爷的蒸汽机船造好了!老奴愿意请命!渡重洋,灭蛮夷!救我华夏后裔!”


    朱由校大声叫道:“好!老魏有志气!”


    黄晓心中暗笑,这家伙说得好听,还不是为了金银财宝?天下熙熙,皆为利而来,天下攘攘,皆为利而往!这也是人之常情,这家伙去祸害英人总比他祸害大明要强!


    “嗯!老魏老当益壮,很好呀!我支持!”


    黄晓点点头,道:“昔日我朝三宝太监七下西洋,杨威域外,传播华夏文明,乃是千百年来太监当中第一人!美名必将流传千古!当然了,老魏虽然不是太监,但若老魏能够抵达美洲,拯救我华夏先民于危难,力拒蛮夷于海外!


    而此等壮举,也必将载入史册!陛下也定会以王侯爵位赏赐!老魏的美名势必会流芳万世!比三宝太监的声誉还要高上许多!这等美事,啧啧!小弟恨不得代替老魏走一趟呀!”


    魏忠贤听得眼睛放光,心中热血澎湃!青史留名!这可比金银珠宝的诱惑力还要大那么多!一旦完成这个使命,他魏忠贤必将超过所有的太监!成为千古第一太监!


    三宝太监,哈哈!咱家是被封王的太监!


    朱由校站了起来,道:“若老魏真能完成这壮举,我向陛下保举老魏一个王爵!”


    魏忠贤老脸激动得直抽抽,跪了下来,道:“多谢少爷抬举呐!王不王,我真不在意!老奴是出于心中的忠义,不忍我华夏子民被外藩屠戮!”


    朱由校拍了拍魏忠贤的肩头,扶了起来,道:“老魏对大明的忠义之心,少爷我很欣慰!但立此等滔天大功,陛下定不会负了你!”


    魏忠贤心里乐开了花,连忙表忠心,朱由校看向黄晓道:“贤弟也是居功至伟!等日后事成,我必将为贤弟请功!”


    黄晓笑了笑,道:“功劳我和老魏一样,都不是很看重!到时候再说吧!”


    他顿了顿又说:“关于美洲之事,现在咱们先谋划着,终究有一天,咱们大明的王师将踏足故土,到那时候,必将是天下瞩目,万民欢庆,我很期待呀!”


    朱由校和魏忠贤想象中大明天兵破海入美洲,故民喜迎王师等情形,都是心为之神往,恨不得现在就能成行!


    朱由校想起黄晓对大明的所作所为,心中热血沸腾,情难自已!大声道:“贤弟穷十余年之功,只为我大明江山社稷计!这等壮举,真让愚兄感动得无话可说!贤弟我……”


    他说到这里,伸手紧握住黄晓的手,眼中热泪流下,再也说不下去了。


    黄晓心中触动,虽然朱由校多多少少有很多毛病,但他心地良善,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家伙!和自己一样都是热血少年!


    黄晓装神弄鬼,无时无刻都在标榜人设,现在却觉得有些虚伪了!


    他反手握住了朱由校的手,大声道:“大哥切莫如此!我虽然出谋划策,但也要有大哥支持才能成事!你们意气相投!共同为大明万千子民谋福!何必分彼此!”


    两人相视一笑,朱由校哈哈一笑,松开手,坐了下来,抹了抹眼泪,哈哈一笑,声音豪迈欢悦!


    “我心情激动,有些失态了,让大家见笑了!”


    黄晓道:“大哥赤子情怀,谁敢笑话?谁不佩服大哥的情义!”


    朱由校脸色露出笑意,“今日我原本心情郁结,连晚饭都没有吃,现在呀,我真是豪情万丈!斗志昂扬呐!哈哈!听贤弟说话,真是人生一大乐事也!”


    黄晓微微一笑,道:“大哥精神振奋,小弟也很高兴,不过嘛,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大哥稍等片刻,我去弄些好吃的来,大家吃点宵夜!”


    月娘走上一步,道:“少爷,我去弄吧!”


    黄晓笑了笑,道:“不,我去吧!我这吃食嘛,保证你们没吃过!”


    朱由校摸了摸肚子,道:“还别说,我还真饿了,贤弟亲自去弄,大哥我很期待呀!”


    黄晓哈哈一笑,转身出了教室。


    土豆不带,红薯总可以吧!


    他回到现代,取了早就准备好的红薯饼,红薯干,以及一些苕粉,外加十来颗生红薯。


    红薯饼和红薯干,自然是用微波炉烤了。


    而苕粉,黄晓则是带回大明,烧火起灶,下了一锅肉丝苕粉。


    很快红薯饼和红薯干都烤好了,而粉丝也煮好。


    黄晓先把红薯饼和红薯干送了过去。


    “这个甜点先吃着吧,月儿,你帮我一下。”


    月娘点点头,随着黄晓去厨房盛粉丝。


    “呀!香软甜糯,这是什么?好吃!好吃!”


    朱由校吃了一条红薯干,不由得大赞。


    魏忠贤取了一个红薯饼,咬了一口,也是大赞不已!


    等黄晓两人端了四碗粉丝过来,桌上只剩下一个红薯饼。


    “贤弟!这真是太好吃了!金黄金黄的,当真是色香味俱全呀!”


    黄晓笑了笑,把剩下的红薯饼给了月娘,道:“你也尝尝。”


    月娘接了,红着脸,退到一旁。


    “来,都尝尝我的手艺!”


    朱由校看着汤碗里,翠绿的葱花,忍不住食指大动,也不客气,端起碗来。


    魏忠贤也不客气,黄晓和月娘也各取了一碗。


    苕粉顺滑,口感极好,加之大家都是头一回吃,就连月娘也都吃完了。


    月娘收了碗筷,很快去了。


    朱由校打了一个饱嗝,道:“贤弟真是所言不虚呀!真是美食呀,比御膳房弄的还好吃一些,真没有想到贤弟还有这手艺!”


    魏忠贤也赞道:“是呀,这是什么食材?我从未吃过!滋味真美!”


    黄晓笑了笑。


    月娘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里面却是切好的红薯丁外加三颗完好洗净的红薯。


    黄晓带了三种红薯过来了,一种紫薯,一种白薯,一种红薯,刚刚让月娘顺手切成丁,此刻摆在瓷盘中,红紫黄三色混杂,很是诱人。


    “大家先尝尝这个,我再说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