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怼人功夫见长啊?”
学校门口,灯影重重,许渡把贝斯从车后座取出来,又帮她挂在了肩膀上。
“这玩意儿还是挺沉的,你背着也不嫌累。”
沈竟夕回道:“习惯了,不觉得。”
他摇了下头:“人这么瘦,力气倒不小。宿舍住几楼,要是住得高,爬楼梯不得歇几次?”
“我住的那栋楼是新建的,有电梯。”
他笑:“看来是我想多了,莫非宿舍里还有浴室?”
“那倒没有,但每层有,我有时候也住小姨家。”
他这才嗯了一声:“还行。”
沈竟夕调整好背带:“那我回宿舍了,拜拜。”
“路上小心。”
十点半,沈竟夕背着贝斯走回宿舍,路上往来的同学稀少,校园里的夜风温柔而清爽,吹得人头脑清醒。
睡觉卧谈时间,六人间的宿舍,有两个同学不在,四人东拉西扯,不知道怎么的,聊起了“心里有没有放下的人”的话题。
沈竟夕因为是宿舍里追求者最多的女生,一聊情感八卦话题,大家就想从她这儿挖点儿什么料,偏偏她总是很平淡地回应,因此大家挖来挖去,也挖不到什么。
但是今天晚上,沈竟夕有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她说道:“我好像就刚放下一个人。”
三人不约而同倒吸了一口气。
周思甜:“我没听错吧,你放下了一个人?谁啊?以前的同学?”
李羽熙:“我说你怎么不找男朋友,果然心里一直有人!”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沈竟夕顿了顿,“就像是一种执念,突然放下那种执念,解开这个心结了。”
原本她亦一向认为,自己年少时偷偷地喜欢一个人,纯粹地喜欢着,是自己的事,并没有想要跟他有个结果或未来。
只是因为四年里他都杳无音信,让她心里产生了怨念。
那种怨念随着时间的流逝,并没有消散,一直潜藏在心底,在重逢的那刻,翻涌而来,达至顶峰。
而今,她仿佛是跟自己和解了,接受了许渡的出现,也接受了他仍然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照顾与看待。
就像以前读初中、高中时一样。
这样也很好不是吗?
刚才在回宿舍的路上,她看着路灯下背着贝斯的影子,突然十分享受这种身负贝斯、独自前行的感觉。
漫漫人生,做自己喜欢的事,是能延续生命力的。
就算他找了女朋友,她也一定可以祝福他。
但是周思甜没买账,她说道:“不聊这么虚幻的感受,聊点儿实际的吧。”
“什么?”
“那个人帅吗?”
沈竟夕看着漆黑昏昧的天花板:“那当然,而且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审美,以前他是我们高中的校草,人又高又帅,学霸,还会打篮球和桌球。”
“哇,校草学霸!”
“也在京市念大学?”
“嗯。”
“哪所大学?”
沈竟夕停顿着:“更多具体信息,我就不透露了。”
周思甜若有所思:“这个五一假,你铁定是见到他了吧,或者得到了他的什么消息,要不然突然就放下?”
沈竟夕真心佩服周思甜,她的分析奇准无比,不像自己,总是后知后觉。
李羽熙则开玩笑道:“传下去,沈大美人心里没男人了,追求者们速速跟进。”
“晕,赶紧睡觉吧。”
“……”
*
5月中旬,周五,夜荷酒吧正式开业,MISSY乐队去驻场表演。
酒吧开业三天大酬宾,乐队一直陪伴,沈竟夕快忙坏了,连着三天超过零点才回小姨家休息。
许渡似乎也很忙,二人没有什么联系。
忙完这茬,沈竟夕才拖延症似的打算补送手办。在官方网店搜找,果然发现了更可爱更精致的小鲁班。
给许渡发了图片,他说可以。
沈竟夕:【要不我拍下来直接寄给你吧。】
许渡:【怎么不当面送?】
沈竟夕:【那样不是更方便么?】
过了一会儿,许渡才说:【我过几天去你们学校逛逛,你到时拿给我吧。】
……
这个周六下午,许渡会过来。沈竟夕午睡后一直在宿舍,收到许渡抵达的消息,才把手办放在一个深蓝色小手提纸袋里,去他所在的地方——法学院明德广场会合。
远远的便看到他的身影,穿了件灰色的衬衫,身材挺拔,站在广场的主题彩车前,观看先烈们的塑像。
正欲靠近他的时候,他又绕到彩车后方,那儿有许多鸽子在地上走,有几个女生正好在喂鸽子。
鸽子是这个广场的一道风景,沈竟夕的包里也时不时放着鸽食。
也许是许渡太帅,吸引了那几个女生的注意,不时朝他望去。
沈竟夕咳了一声,他回过头,笑:“这么快。”
“嗯,给。”把手提纸袋递给他。
他接过纸袋,取出手办,发现外壳是原装的透明塑料盒,有些意外:“没包装一下?”
沈竟夕更意外:“需要精致包装吗?”
以前送他礼物,他还嫌弃她包装得花花绿绿,说还不是得拆开?现在却讲究起来。
“倒也不必要,是以为你会包装。”
沈竟夕弄不懂这人的想法,只问:“喂鸽子吗?我带了鸽粮。”
“你还带了这个?”
“网上买的,知道你在这里碰面,顺便带了一些。”
这厮极有兴趣地接过装了鸽粮的塑料小袋子,蹲下身去喂鸽子。
他的袖子挽了半截,凑近细看,他的手腕、手掌、手指的线条修长而流畅,手腕和手背上的青筋血管十分明显。
怔愣一秒后,沈竟夕心里冷哼:有意思,鸽子喂鸽子。
偏偏他还穿了件灰衬衫,跟灰鸽子似的。
不知道是不是鄙夷的眼神被察觉到了,许渡忽地扭头,窥见她眼睛流露鄙视:“在想什么呢?你不喂?”
沈竟夕:“在想,许渡哥,你还蛮像鸽子的。”
许渡:“……”
“我是说衬衫,鸽子灰。”她憋着笑说道。
蹲身姿势无比优雅的男生,嘴唇无语地动了动,咬牙道:“行,我今儿当鸽王。”
他应该听懂了她的揶揄,像是心照不宣,沈竟夕心中升起一股小小的爽感。
喂完鸽子,他站起身,拍了拍手掌。
“鸽子喂完了,带我参观你们学校其他著名景点吧。”
走在校园路上,沈竟夕问他:“最近在找工作?”
“嗯,再不落实工作,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清大的。”
“那是落实了?”
“还没,在选。”
像他这样的天之骄子,自然是人挑公司,而不是公司挑人。
安静地走了一段路,校园里的绿树葱茏,斜阳的光照过来,想起十三岁那年的下午,在栽满香樟的路上遇到他和向衡的事,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七年。
那个当时偏头回看向她,有着清澈明亮眼神的少年,而今即将步入社会,参加工作。
他吱声:“怎么不说话?”
“一时没想好说什么。”
“你以前是个话唠,怎么这会儿文静起来。”他散漫地笑,“你这样算不算冷落我这个特地过来的访客?”
“那你来说不就行了?”她的语气很平静,并没有负气。
然而下一秒,沈竟夕的头发忽然被他薅了一把。
“小鬼,我发现你性子倒是变得不小,说话也有棱角了。”
沈竟夕:“我没变,只是长大了。”
说罢,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同一时间他也看过来,两个人视线相撞。
他的眼神依然明亮有神,只是清澈背后仿佛藏了一丝隐秘的东西。记得以前他的眼睛总好像闪烁着星星,嘴角带着几缕少年意气风发的笑,让人多看一眼,都会不知不觉着迷,现在确实,收敛了许多。
所以,不仅仅是她有了改变,他也变了。
两个人同时愣了会儿,突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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