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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 24 章 “怼人功夫见……

    第二十四章“怼人功夫见长啊?”


    学校门口,灯影重重,许渡把贝斯从车后座取出来,又帮她挂在了肩膀上。


    “这玩意儿还是挺沉的,你背着也不嫌累。”


    沈竟夕回道:“习惯了,不觉得。”


    他摇了下头:“人这么瘦,力气倒不小。宿舍住几楼,要是住得高,爬楼梯不得歇几次?”


    “我住的那栋楼是新建的,有电梯。”


    他笑:“看来是我想多了,莫非宿舍里还有浴室?”


    “那倒没有,但每层有,我有时候也住小姨家。”


    他这才嗯了一声:“还行。”


    沈竟夕调整好背带:“那我回宿舍了,拜拜。”


    “路上小心。”


    十点半,沈竟夕背着贝斯走回宿舍,路上往来的同学稀少,校园里的夜风温柔而清爽,吹得人头脑清醒。


    睡觉卧谈时间,六人间的宿舍,有两个同学不在,四人东拉西扯,不知道怎么的,聊起了“心里有没有放下的人”的话题。


    沈竟夕因为是宿舍里追求者最多的女生,一聊情感八卦话题,大家就想从她这儿挖点儿什么料,偏偏她总是很平淡地回应,因此大家挖来挖去,也挖不到什么。


    但是今天晚上,沈竟夕有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她说道:“我好像就刚放下一个人。”


    三人不约而同倒吸了一口气。


    周思甜:“我没听错吧,你放下了一个人?谁啊?以前的同学?”


    李羽熙:“我说你怎么不找男朋友,果然心里一直有人!”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沈竟夕顿了顿,“就像是一种执念,突然放下那种执念,解开这个心结了。”


    原本她亦一向认为,自己年少时偷偷地喜欢一个人,纯粹地喜欢着,是自己的事,并没有想要跟他有个结果或未来。


    只是因为四年里他都杳无音信,让她心里产生了怨念。


    那种怨念随着时间的流逝,并没有消散,一直潜藏在心底,在重逢的那刻,翻涌而来,达至顶峰。


    而今,她仿佛是跟自己和解了,接受了许渡的出现,也接受了他仍然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照顾与看待。


    就像以前读初中、高中时一样。


    这样也很好不是吗?


    刚才在回宿舍的路上,她看着路灯下背着贝斯的影子,突然十分享受这种身负贝斯、独自前行的感觉。


    漫漫人生,做自己喜欢的事,是能延续生命力的。


    就算他找了女朋友,她也一定可以祝福他。


    但是周思甜没买账,她说道:“不聊这么虚幻的感受,聊点儿实际的吧。”


    “什么?”


    “那个人帅吗?”


    沈竟夕看着漆黑昏昧的天花板:“那当然,而且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审美,以前他是我们高中的校草,人又高又帅,学霸,还会打篮球和桌球。”


    “哇,校草学霸!”


    “也在京市念大学?”


    “嗯。”


    “哪所大学?”


    沈竟夕停顿着:“更多具体信息,我就不透露了。”


    周思甜若有所思:“这个五一假,你铁定是见到他了吧,或者得到了他的什么消息,要不然突然就放下?”


    沈竟夕真心佩服周思甜,她的分析奇准无比,不像自己,总是后知后觉。


    李羽熙则开玩笑道:“传下去,沈大美人心里没男人了,追求者们速速跟进。”


    “晕,赶紧睡觉吧。”


    “……”


    *


    5月中旬,周五,夜荷酒吧正式开业,MISSY乐队去驻场表演。


    酒吧开业三天大酬宾,乐队一直陪伴,沈竟夕快忙坏了,连着三天超过零点才回小姨家休息。


    许渡似乎也很忙,二人没有什么联系。


    忙完这茬,沈竟夕才拖延症似的打算补送手办。在官方网店搜找,果然发现了更可爱更精致的小鲁班。


    给许渡发了图片,他说可以。


    沈竟夕:【要不我拍下来直接寄给你吧。】


    许渡:【怎么不当面送?】


    沈竟夕:【那样不是更方便么?】


    过了一会儿,许渡才说:【我过几天去你们学校逛逛,你到时拿给我吧。】


    ……


    这个周六下午,许渡会过来。沈竟夕午睡后一直在宿舍,收到许渡抵达的消息,才把手办放在一个深蓝色小手提纸袋里,去他所在的地方——法学院明德广场会合。


    远远的便看到他的身影,穿了件灰色的衬衫,身材挺拔,站在广场的主题彩车前,观看先烈们的塑像。


    正欲靠近他的时候,他又绕到彩车后方,那儿有许多鸽子在地上走,有几个女生正好在喂鸽子。


    鸽子是这个广场的一道风景,沈竟夕的包里也时不时放着鸽食。


    也许是许渡太帅,吸引了那几个女生的注意,不时朝他望去。


    沈竟夕咳了一声,他回过头,笑:“这么快。”


    “嗯,给。”把手提纸袋递给他。


    他接过纸袋,取出手办,发现外壳是原装的透明塑料盒,有些意外:“没包装一下?”


    沈竟夕更意外:“需要精致包装吗?”


    以前送他礼物,他还嫌弃她包装得花花绿绿,说还不是得拆开?现在却讲究起来。


    “倒也不必要,是以为你会包装。”


    沈竟夕弄不懂这人的想法,只问:“喂鸽子吗?我带了鸽粮。”


    “你还带了这个?”


    “网上买的,知道你在这里碰面,顺便带了一些。”


    这厮极有兴趣地接过装了鸽粮的塑料小袋子,蹲下身去喂鸽子。


    他的袖子挽了半截,凑近细看,他的手腕、手掌、手指的线条修长而流畅,手腕和手背上的青筋血管十分明显。


    怔愣一秒后,沈竟夕心里冷哼:有意思,鸽子喂鸽子。


    偏偏他还穿了件灰衬衫,跟灰鸽子似的。


    不知道是不是鄙夷的眼神被察觉到了,许渡忽地扭头,窥见她眼睛流露鄙视:“在想什么呢?你不喂?”


    沈竟夕:“在想,许渡哥,你还蛮像鸽子的。”


    许渡:“……”


    “我是说衬衫,鸽子灰。”她憋着笑说道。


    蹲身姿势无比优雅的男生,嘴唇无语地动了动,咬牙道:“行,我今儿当鸽王。”


    他应该听懂了她的揶揄,像是心照不宣,沈竟夕心中升起一股小小的爽感。


    喂完鸽子,他站起身,拍了拍手掌。


    “鸽子喂完了,带我参观你们学校其他著名景点吧。”


    走在校园路上,沈竟夕问他:“最近在找工作?”


    “嗯,再不落实工作,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清大的。”


    “那是落实了?”


    “还没,在选。”


    像他这样的天之骄子,自然是人挑公司,而不是公司挑人。


    安静地走了一段路,校园里的绿树葱茏,斜阳的光照过来,想起十三岁那年的下午,在栽满香樟的路上遇到他和向衡的事,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七年。


    那个当时偏头回看向她,有着清澈明亮眼神的少年,而今即将步入社会,参加工作。


    他吱声:“怎么不说话?”


    “一时没想好说什么。”


    “你以前是个话唠,怎么这会儿文静起来。”他散漫地笑,“你这样算不算冷落我这个特地过来的访客?”


    “那你来说不就行了?”她的语气很平静,并没有负气。


    然而下一秒,沈竟夕的头发忽然被他薅了一把。


    “小鬼,我发现你性子倒是变得不小,说话也有棱角了。”


    沈竟夕:“我没变,只是长大了。”


    说罢,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同一时间他也看过来,两个人视线相撞。


    他的眼神依然明亮有神,只是清澈背后仿佛藏了一丝隐秘的东西。记得以前他的眼睛总好像闪烁着星星,嘴角带着几缕少年意气风发的笑,让人多看一眼,都会不知不觉着迷,现在确实,收敛了许多。


    所以,不仅仅是她有了改变,他也变了。


    两个人同时愣了会儿,突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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