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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六章 男朋友

    恢复正常的结果是,钟语吃完面后,架着二郎腿,坐没坐相地靠坐着椅子刷手机。


    没必要在他面前伪装什么,她是什么样,他早了解得一清二楚了。


    不过,她又想,是不是得装得忸怩一点,才有恋爱的感觉?


    奈何这套陈应旸不吃,她自己也别扭,还是罢了。


    钟语没带耳机,就外放了。


    陈应旸听了几句,问:“你在看什么?”


    “约会攻略啊,我之前跟何方洲都是吃饭、逛街、看电影,没新意。”


    他没作声,沥干碗,收进碗柜里,又拿着抹布来擦餐桌,“手抬一下。”


    钟语闻言照做,侧着身子,架着二郎腿,一条胳膊搭在椅背上,闲适自如,瞄他,“吃醋了?”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的?”


    她指指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了。”


    陈应旸擦完,在水池冲洗抹布,轻嗤一声:“我跟你一起做过的事,不比跟他的多得是?我吃他什么醋?”


    “哦,”钟语拖长音,若有所思地道,“看来是我冤枉你了,可我为什么记得,有个人说,‘友谊也有排他性的占有欲’。”


    数日前的旧账竟也被她翻出来。


    他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了。


    “你今天不上班吗?”


    她从旁边抽了张纸递给他擦手,“上啊,这不还早吗?”


    这个下意识的动作,令陈应旸想起,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跟她和何方洲同桌吃饭。


    陈应旸敢确定,他比她朋友圈其他人早知道他们的事,或者说,在何方洲频繁地出现在楼下起,他就有预感了。


    但一开始,对方显然没有把他当情敌。


    因为钟语拍着他的肩,坦然大方地对对方说:“这是我好闺蜜,陈应旸。”


    男人的第六感也许会告诉何方洲,对面的人“来者不善”,然而,男人的自负心又让他放松警惕,觉得不足为惧。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何方洲说他做东,请陈应旸吃饭。


    他的想法大抵不是宣告主权,而是正常地走程序,该正式请她的朋友吃饭。


    钟语的大学同学大多返乡,或去外地工作了,少有熟络的留在海城的,只有陈应旸值得吃这顿饭。


    但何方洲事后应该感到追悔莫及了。


    他和陈应旸的关系像是对调了,钟语和陈应旸太熟稔了,熟稔到,他才像是照着他们的电灯泡。


    ——这绝非陈应旸臆想,他明确察觉到,何方洲的态度、眼神的细微变化。


    心大如斗的钟语一无所觉,还在抽纸巾给陈应旸,另外叫服务员送份茶来,然后向何方洲吐槽说,亏他是西城人,这么吃不得辣。


    明面上,是贬他之意,实则,是他们亲近关系的象征。


    而且黏合得十分牢固,无法拆分的。


    那之后,何方洲便对他有了敌意。


    只不过,任私底下如何暗潮汹涌,他们始终没正式宣战,不等导火索点燃,就有一方先土崩瓦解了。


    彼时陈应旸以为自己不战自败,倒不料,还有卷土重来的机会。


    至少,从目前来看是这样。


    虽说穷寇莫追,但他想,他该趁此追击,彻底收回失地。


    眼下,钟语又问:“你要送我去电视台吗?履行一下你男朋友的职责?”


    她对此的适应速度真是非比寻常的快。


    才一夜,她便一句一个“男朋友”,语气还万分自然。


    陈应旸听得莫名耳热,面上不显,揉耳垂、撇开眼的小动作却出卖了他。


    钟语憋着笑。


    她说的知根知底是,除了各方面的条件,还有一些外人所无法窥察的细节,只有彼此了解。


    譬如,他的耳朵很敏感,别人碰的话,他的反应会很大,还表现为容易红:天气热的时候会红,吃了辣的也红,这两者因素都排除,则证明他不好意思。


    以前怎么不知道,逗他这么好玩?平时跟她互呛的那股劲儿呢?


    钟语以前也爱坑陈应旸,诓他替她办事跑腿,他看破还说破,她就觉得他烦死了。尽管他最后还是会做。


    她说他是闷骚。他反驳说他是迫于淫威。


    现在依她看,二十多岁的陈应旸,其实是纯情小狗嘛。


    他问:“你如果需要我送的话……”


    “虽然我不需要哈,但是你不应该主动提出来,我拒绝你,你坚持要送,我装作无可奈何,再答应下来吗?”


    他才无奈:“早知道,剧本交给你来写好了。”


    “写不了,我三十五分的作文你又不是没见识过。我写?我会把你饭碗写破。”


    应试考试的作文对文笔要求并不高,立意够、逻辑顺,就大差不差,她那次月考只是因为没写完而已。


    但她毕业后确实没怎么写过东西了。


    陈应旸去拿外出穿的外套,他身量高,穿这种黑色青果领羊呢大衣很显身材,底下是件灰色卫衣。


    钟语换了件同色系的,挽起他的胳膊出门,“今天你穿得狗模狗样的,还挺好看。”


    “……不想夸可以不勉强的。”


    “适当的赞美有利于增进情侣的感情。”她转头冲他笑,“知道了吗男朋友?”


    陈应旸“嗯”了声,突然一本正经地说:“你今天气色很好,妆容漂亮,还有,笑得很好看。”


    她被夸得措手不及,张了张口,说:“可我就打了个底,涂了口红。”


    论煞风景的本领,头名还得是钟语。


    钟语笑了,她拍了拍他的头,柔声细语说:“好乖噢,奖励你一个摸摸。”


    “你当是养狗呢?”


    “可不就是嘛,改天我去订块铭牌,上面写上我的联系方式,给你挂脖子上,免得你走丢了。”


    陈应旸气得掐住她的脸,手上用了点力,“你很喜欢惹我吗?”


    她威胁说:“你小心点,女朋友可没朋友那么好哄。”


    钟语脸上没太多肉,偏偏软得很,带着点韧劲,有点像史莱姆橡皮泥,令人一掐上,就不想松开。


    她那张嘴开开合合的,陈应旸看了两秒,脑子一热,低下头,在她唇角印了下。


    蜻蜓点水般地。


    但那短暂的零点五秒,或者更短的时间里,他嗅到来自她脸上的,淡极的脂粉香。


    太快太轻,以至于她尚未反应过来,他便撤走了。


    钟语有点愣。


    嘴炮归嘴炮,但她完全料想不到,光天化日,刚还在互怼,他会猝不及防地亲她。


    没有任何铺垫,或者气氛烘托。


    这都不能称作是“吻”。


    陈应旸很早就有过这样的念头了,甚至早到可以追溯到,他们还被家长、老师耳提面命,该将所有注意力放在学习上的年纪。


    一中绝大多数女生不化妆,整日穿校服,要么扎马尾,要么短发,乍一眼看,都没什么差别。


    但她身上,似乎具有一种强磁力,远距离也能吸附他的目光。


    教室太闷,他和郑熠然站在走廊透风,郑熠然说着这次月考,老师又把他叫到办公室说了一通,对女生和颜悦色的,对他就那副死样子。


    他们的目光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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