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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当时只道是寻常(九) 暗箭明枪……

    北境离夜。


    云锦丝锻华美流彩,在阳光下泛着珍珠般的光泽,林小婉一寸寸地抚摸过华裳,眼珠被映照得闪闪发亮,朝女人兴奋地比划道:“您试试这件!穿着一定好看得紧!”


    兰昭儿瞄了一眼,犹豫道:“会不会太招摇了?柔媚有余,庄重不足......今日是扎罕与楼朔的政要前来会晤,还是端庄些的好。”


    林小婉不舍地看了看华贵的衣裙,轻轻放至一旁,不到一会儿又拿了起来,用手语劝道:“秦王将这件衣服送来,自有他的道理。您长得这么漂亮,压得住。”


    兰昭儿见到哑女无比期待的表情,心觉她既可爱又有趣,忍不住扑哧一笑,“好,我待会儿试试。”


    林小婉有些不好意思,朝她腼腆地笑了笑,走至梳妆镜前,拿起案前的楠木白玉梳,细心地梳理着女人墨缎般的青丝,见她的脸颊似乎又清瘦了些,默默地叹了口气。


    “以后不戴翡翠步摇了,戴我收在柜子里层的琉璃簪。颜色搭,又雅致。”兰昭儿眼底掠过了痛色,强忍胸口上涌的酸涩,抹起了玫瑰色的口脂。


    她不敢想,也不忍去想少女时代的感情。


    抛开别人的错误不谈,兰昭儿逐渐意识到,她对于男女之情的把握,或许存在着莫可名状的误差,否则怎会在燕珩这里翻车......


    但既然贺景恒已决定与别的女子成婚,她便绝不能与他藕断丝连。


    再特立独行,也做不出那种羞辱一国国母、辱没江家门第的事情。


    或许早就辱没了......自从被送往大漠,她便沦落成了某些朝官文人口中,最为不齿的“以色侍人”者。


    兰昭儿选择冒险给南境回信,措辞也留有三分余地,主要是为了梁国日后建交考虑。


    更何况,从燕珩的控制、北境关隘的盘查力度来看,她大概率也是逃不掉的,反而会牵累无辜性命。


    恍然间,她的头又痛起来,气也喘得艰难。


    兰昭儿近几个月总是胸闷心悸,也许这次的事情只是一个小小的契机。


    那些被刻意遗忘的经历、铭刻于心的痛苦以及对故乡的思念将她吞没湮灭,她尚且维持着皮囊的美丽与外表的体面,内心却逐渐不堪重负。


    纵使天生心计过人,但这不代表她愿意如履薄冰、刀尖起舞似的活着。她偶尔会在夜深人静之时唾弃自己的矫揉造作,却又不理解自己活得如此虚假的缘由。


    在兰昭儿意识不到的情况下,她已然对人情看淡许多,自离开长安以来,她便被迫戴上了面具生活,她渐渐生出了疲惫和厌倦,却又找不到结束一切的办法,这种感觉令她绝望而窒息。


    爱情、友情以及亲情对于部分人过于奢侈昂贵。兰昭儿,或者说江昭宁,一向不善于强求,现在的她也没有力气去强求,所以她专横地决定:放弃那些自作多情的羁绊,努力保住性命。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


    *


    洁白柔软的羊毛绒毯铺陈在地,美酒珍馐犹如流水一般送入。


    燕珩坐于大殿上首,一举一动尽是沉稳刚毅的风范,燕晟跪坐在其左侧,背脊挺得笔直,仿佛狼王亲手训练的少主,恣睢桀骜,锋芒逼人。


    “说好的一起讨伐柔宛,可你北境只出四万兵马,未免有失诚意了吧?”


    质问者为扎罕王子阿赫图,口气不善。


    燕晟冷冷地嗤了一声,睨向他道:“二王子殿下,请你搞清楚,这四万将士全部为燕云旗下的精骑,岂是那些临时凑数的兵马可以相提并论的?”


    阿赫图心中的不满更甚,“照你的意思,我扎罕的兵难道就是老弱病残吗?”


    燕晟薄唇轻扬,笑容极是挑衅,“你知道吗,这叫对号入座。”


    “你!”


    楼朔丞相忙不迭地打起了圆场,“大家都是朋友,有事情好商量......”


    表面看似在端水,实则背地里拍了拍阿赫图的膝盖,二人不动声色,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少顷,门口出现了一抹水色剪影。


    兰昭儿一袭湖碧色幻烟仙裙,裙裾长曳在地,臂间挽迤着软薄的烟青色轻绡,琉璃步摇尾端的珠玉流苏清灵澄润,宛如冰凝的南海鲛人之泪,璀璨夺目。


    见到女子步入,燕珩温然唤道:“来这边。”


    兰昭儿眼望殿中情形,心中暗忖:燕珩倒是与这狼崽子真亲......血缘嫡系果然不一般。


    不像对那些个名义上的,简直是敷衍了事。


    女子的举止落落大方,走至燕珩身旁款款落座。


    “辽月民间歌谣曰:‘兰姝仙姿,白郎玉貌。’诚然名不虚传。”


    扎罕的大萨满含笑褒奖,眼神却始终沉静,全然不似其余宾客那般,满脸的惊艳赞叹之色。


    他实际的年龄与那日松相差无几,鬓发银白无一根黑丝,面容看上去却仅有四十多岁,气质儒雅随和,晃眼望去,像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学士,然而一双鹰目深邃狭长,沉如深山之中的无波古井,令人心底生寒。


    兰昭儿听到他的话语,微微愣了一刹,下意识地看向下首的扎罕大萨满,视线相对的一瞬,她的背脊遽然紧绷。


    这是灵术师之间的感应,兰昭儿明白,眼前的男人不同于以往的挂名巫师,他怀有实打实的真本领。扎罕的大萨满是旗鼓相当的、甚至较她更胜一筹的灵术名师。


    一根金黄色的细绳缠绕在大萨满的手腕上,兰昭儿定睛一瞧,原是一条尺长的小蛇,正自嘶嘶吐舌,剧毒的獠牙闪着细微的光。人若被此类蛊蛇咬伤,定活不过一个时辰。


    金蛇对上首的女子虎视眈眈,蛇身直立,摆出攻击猎物的姿态。


    兰昭儿见此情形,远山黛似的娥眉轻轻蹙起,别过眼眸不再去看,挽袖拿起翠色玉斗,斟倒了一杯滋味清甜的雪梨酒。


    燕珩察觉到兰昭儿的忌惮与畏惧,眉头几不可见地一皱,搁置了酒盏。


    燕晟对小叔的反应最是敏锐,加上共事之后,对兰昭儿的印象亦有所改观,沉下了面色,护短道:“大萨满,管好你的宠物。”


    大萨满慢悠悠地用手指将金蛇压回袖里,朝上方的蓝裙女子歉意地笑笑,“请王爷和夫人见谅,这孩子没成年,怕生。忽然见到这么多的贵人名将,一时难以放松下来。”


    兰昭儿很快恢复了常态,回以得体的微笑,“大萨满的爱宠稀世罕见,鳞片、花纹均无可挑剔,这般......灵气十足,可是南国乌孙所产?”


    大萨满心底升起一丝惊讶,点头道:“正是!兰夫人慧眼如炬,这正是乌孙的大巫以毒虫和血肉饲养的蛊蛇。”


    乌孙地处神州大陆的西南方,群山连绵,气候湿热多雨,瘴气毒雾遍布,毒虫大蟒横行。


    巫民会在每年特定的日子,选取毒性最烈的百花蜈蚣、红斑蜘蛛、青蛇、蝎子、火蟾,器皿盛贮,令它们相残相啖,必有一只毒物食尽诸虫,存者即为蛊王。


    这只金鳞蛊蛇恐怕不止于此。


    将毒蛊暴晒磨为粉末,蛊虫生前的怨气与煞气不减,混合着动物或活人现刮的血肉喂养幼蛇,毒性弥漫到蛊蛇全身的血液,使其成为至阴至毒之物。


    兰昭儿想起书上的描述,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我就说嘛,看着就不像甚么好玩意儿......一条蛇都这么的邪,乌孙的炼尸和阴蛇也不知是个甚么鬼样子!”


    桌案杯盘狼藉,满堂宾客尽欢,楼朔丞相似乎因醉意而激动,举杯朝燕珩高声道:“秦王殿下,柔宛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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