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都市小说 > 我的异星女友想要将我占为己有 > 第3章 孤独公寓
    这里是孤独的郊外公寓,二楼除了我之外,隔壁住着一对老年夫妇,再隔紧挨着的两个房间, 则住着一男一女。


    偶尔在走廊碰到邻居,我也会礼节性点点头。但基本上和他们见面的机会很少,特别是今晚。


    第一天搬进这里的时候,我满怀希望在墙上挂上写有忍字的卷轴,两年过去。


    我并没有活成我想要的样子,我正在适应这个毁灭性的过程。背包被我随意扔在一旁,我躺在榻榻米上,望着空洞的天花板发呆。


    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会盯上川尾同学。我甚至没来得及向她告白。


    没过多久,门外传来敲门声,小而轻。


    咚咚咚


    我吃力从床上站起身,拿掉系在脖子上的毛巾。来到门前,打开门。它正站在门口,对着我微 笑道。


    【呃,是你?!混球,你在跟踪我?】


    【终于找到你,阿迪贝,你的护照掉在路上。】


    她双手放在背后,似乎准备给我一个大惊喜。护照被它拿在手里,我仔细一看,那确实是我的 照片。要是这东西弄丢了,我就会惹上大麻烦。我急忙从它手里夺了过去,然后死死盯着它, 不让它窥视我的房间内部。


    【阿迪贝,给你。】


    它拿出一个包好的包裹,递到我手上。我捧着这个带有微微余热的布团,不用打开我就已经猜到了里面装着的是什么。


    【呃,你?!】


    它闭上双眼,埋头微微笑了笑。像是早就知道我会有这种反应,不仅如此,它探出头,想要窥 探房间内部。


    【我刚刚捡到了阿迪贝的护照,然后回到那个女人家里,做好了晚餐。】


    【呃,做晚餐?!你给我做了晚餐?你到底对川尾同学做了什么?】


    【我想看着阿迪贝进食。】


    我说不出话,甚至连手指都动不了。这家伙是一头披着川尾同学外表的怪物混球,正是我眼前的这东西它杀死了川尾同学。


    没有能够杀死这东西的办法,我想要复仇。


    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发生的这一切都是这怪物的错。我让它走进了房间,然后关上门。如果不这么做,我就会被这家伙用獠牙撕碎,我会被狠狠干掉。


    它迅速找到了鞋架,茶桌,甚至是冰箱里存放牛奶的位置。


    【呃,嘿,离我的冰箱远点,怪物混球。】


    我愤怒地站在它面前,关上了冰箱门。


    【我喜欢阿迪贝对我的爱称。】


    我又闭上了嘴,仔细打量着这个满嘴胡言乱语的川尾同学。我迫切需要一个能把我从梦境中唤醒的家伙,好让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一场该死的梦。


    便当里是热腾腾的饭菜,米饭被煮的恰到好处,配菜是我喜欢的煮牛肉。看到我打开餐盒,它又露出了怪异的笑容。


    【呃,你到底踏马的是什么东西?】


    【我是阿迪贝最喜欢的——川尾同学。今天,我向阿迪贝告白了。我做出了承诺,我会照顾好阿迪贝的一切。】


    【呃,好吧。我闭嘴。】


    我拿起筷子,朝嘴里猛塞食物。我应该感到庆幸,此时被塞进嘴里的不是我,我还能吃东西。虽说食物的味道不错。


    它看起来和川尾同学没什么区别,除了那些该死的牙刷状触手,而现在它身上的那些诡异器官都消失不见。它静静坐在桌子对面,闭上眼。


    我应该趁着它放松警惕时,杀死它。这是为川尾同学复仇的绝佳机会,就算是怪物,也会有疲劳的时候,它们也需要回复体力。


    紧捏着筷子的手渗出了大量汗珠,我转动眼珠,尽量使用视野余光搜寻着房间里一切能够拿来当做武器的东西。


    我不明白这东西为什么会给我做晚餐,它没有任何这么做的理由。我满脑子都是它的胡言乱语,有那么一分钟,我以为是川尾同学鼓起勇气,向我告白。


    但我知道,那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从我转学过来到现在,她从未正眼看过我一眼,我和她是邻座,但从没说过一句话。


    饭盒里所有的食物都被我吃光,但愿这不是自己被那东西杀死之前,我吃下的最后一顿晚餐。它猛地睁开了眼,露出了那双野兽般的红色瞳孔。


    现在房间里坐着两个生物,一个是我——人类,另一个则是它——怪物混蛋。


    漆黑的房间里,我仿佛只能看到它的眼睛。血红色光芒仿佛将我一步步拉扯至万丈深渊。夜很暖,空气湿润,我在发抖,每当我看向它的眼睛,我都会觉得自己像是在噩梦中疯狂徘徊。


    房间里只剩下我和它的呼吸声,它起身来到我面前,拿走饭盒,去往洗碗池。小心清洗饭盒,我会想起了之前在棒球部用过的球棍。


    趁着它在清洗饭盒,我偷偷绕到它的视线死角。疯狂在曾经用过的提包里搜寻着我心爱的球棍,我仿佛能看到自己眼睛里熊熊燃烧的愤怒之火。


    我紧握着球棍,拿着它能让我感到安全,球棍与怒火合二为一,我恨透这头杀死了川尾同学的怪物混球。


    麻烦来了,而我则会把它送回老家——用全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