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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不破乌桓终不还!曹冲随军出征

    曹植这次学聪明了,直接说是临场发挥,即兴创作,免得一会儿为此,再输一头给曹冲。


    “好!”曹操抚须道:“我儿想必又有佳作,咱们今天可算有耳福喽。”


    曹植甩动广袖,拿捏姿态,在场中缓缓踱步,如同真的在临时创作。


    片刻之后,才朗声开口道: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好!!!”曹植刚刚念完,曹彰就忍不住大声叫好,“我一粗鄙武夫,都能听出诗中的豪情壮志,子建壮哉三军!”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曹丕也跳出来捧场,“最后这句画龙点睛,妙不可言!”


    “不愧是子建公子!”


    “佳作信手拈来,气势磅礴。”


    “有如此诗词壮行,想必此番北征定然大获全胜!”


    一时间,众人再度对曹植献上赞誉,毫不吝啬溢美之词。


    倒不是吹捧,或许其中有阿谀奉承的小人,但大多数还是真心称赞。


    无他,这首诗词确实很好,水平非常高超。


    不吹不黑,曹植在诗词文章方面,是真的有水平。


    “公子,曹植大出风头,您不打算出手么?”周不疑压低声音询问。


    “不疑莫急。”曹冲微微一笑,“曹植岂能放过我?等着吧。”


    果不其然,没有出乎曹冲的预料,曹植出过风头之后,目光便盯在曹冲身上,朗声道:“好事成双,冲弟文采斐然,不如也为父亲献诗?”


    来了来了!


    众人精神一振,四公子和七公子又开始较劲儿,这下算是卯上了。


    曹操嘴角微微勾起,看向曹冲问道:“冲儿,如何?”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曹冲露出阳光笑容,“既然四哥珠玉在前,那小弟就献丑了。”


    “请。”曹植还就不信,曹冲还能即兴创作。


    就算能,难不成还能把他的《白马篇》比下去?


    他可是早有准备,《铜雀台赋》和《白马篇》都是无数夜晚斟酌出来,曹植不信曹冲接连即兴,能把他精心准备的诗词文章比下去。


    此刻曹冲心中丝毫不慌,曹植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大才子,但再强的才子也是一个人,而曹冲有无数大才子的佳作。


    “渤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卢龙关。”


    “嗡嗡嗡”


    曹冲刚吟诵出第一句,便引来人群一阵骚动。


    “七言?”


    “罕见呐。”


    “冲公子这是要另辟蹊径?”


    当下七言确实不常见,或者说很罕见,但并非完全没有。


    第一位七言诗的作者就在当场,正是老二曹丕。


    当然,这是史书上能找到最早的,肯定有人比曹丕还早,只不过没能记录下来罢了。


    “安静。”


    曹操皱眉不已,生怕众人的议论打断爱子的思路,从而影响后续发挥。


    说到底,曹操还是偏心曹冲更多些。


    人群立即收声,目光全落在曹冲身上。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乌桓终不还!”曹冲骤然提高语气。


    “好气概!”周不疑当即为曹冲叫好。


    曹操下意识抚须,口中喃喃重复道:“不破乌桓终不还”


    在场众人大都是如此,不断回味曹冲的最后一句。


    感觉“不破乌桓终不还”,好像要比“视死忽如归”的情绪更加强烈一些。


    但总体而言,曹植、曹冲这两首诗词,说是在伯仲之间,也没什么大问题。


    “冲公子这首不输植公子。”


    “我看略胜一筹!”


    “针尖对麦芒啊!”


    众人议论纷纷,有说曹植的好,有说曹冲的好。


    总体而言,人们认可这是一场平手,难分胜负。


    正当曹操要宣布结果时,曹冲再度开口。


    “四哥,这次阿翁明明是征讨乌桓,你的诗文里为何又是匈奴,又是鲜卑,唯独不提乌桓呢?”


    脸上挂着天真无邪的微笑,曹冲的话却直奔要害。


    曹冲可不会接受平局收尾,必须分出个胜负。


    对方想踩自己,那就必须踩回去!


    众人闻言顿时一愣,旋即反应过来。


    是啊!


    曹冲诗词的关键词是啥?


    是渤海、雪山、卢龙关,全都暗指辽东地区。


    而最后一句“不破乌桓终不还”,更是直接点明主题,打的就是乌桓。


    反观曹植的诗词关键词?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为啥去西北?乌桓明明在东北。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明明是打乌桓,你提匈奴、鲜卑干嘛?


    这就是提前做诗词的弊端,当下显露无遗。


    曹植为了合辙押韵,为了遣词造句,为了平平仄平,本着尽善尽美,写出完美诗篇的想法,写出《白马篇》这首诗。


    在曹植看来,西北东北都一样,西北更有气势些。


    而且不管匈奴、鲜卑,这些都是代指胡人异族,不一定非要用乌桓,用乌桓反而会导致不押韵。


    这些本不是什么大问题,众人也都能理解,可前提要建立在没有对比上。


    若无曹冲这首,曹植的自然没问题。


    可有了曹冲这首指向性非常明确的诗词,那么曹植的这点“小问题”,自然也就暴露出来。


    曹植浑身发抖,死死握着双拳,心中升起强烈挫败感。


    别人心里不清楚,可曹植却知道,他彻头彻尾败了。


    不仅完美程度不及曹冲,甚至他都不是即兴创作。


    曹植能骗外人,可骗不了自己啊。


    在最骄傲的领域被完败,这种打击让曹植心灰意冷。


    曹丕心中愈发阴沉,他也很喜爱文章之事,却没想到曹冲在这方面同样优异。


    不,是耀眼!曹丕都忍不住微微眯眼。


    至于曹彰更是一脸憋屈,虽然很想反驳,但就内心而言。


    曹冲的这一首比曹植的还要“通俗易懂”,更容易让曹彰理解。


    曹操此刻反而心情大好,不断抚须,两个儿子的文采一个比一个优秀,他心里自然无比高兴,反正都是他儿子,脸上倍儿有面子。


    这时曹冲走到曹操面前,躬身行礼,众人不由纷纷看来。


    “我儿何事?”曹操出言发问。


    “不破乌桓终不还!”曹冲抱拳大声道:“此番出征乌桓,孩儿非去不可!”


    曹操闻言一怔,没想到竟然还有这层意思在。


    曹冲这分明是借诗词表决心,好让曹操同意随军出征的要求。


    “主公。”郭嘉忍不住开口,一语双关道:“您再不答应,我们可就要不答应了!”


    “我儿好志气!”曹操一拍栏杆,“为父答应便是!”


    “谢父亲!”曹冲换上正式称呼,没再使用昵称。


    “散会。”曹操大袖一挥道:“明日出征!”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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