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都市小说 > 在火葬场边缘蹦迪 > 6. 第 6 章
    明欣拨开凑在程云谏身边的猫咪和努力扒拉他的宝宝,艰难地将程云谏搀起来。


    她失败了。程云谏看着不壮,压到明欣身上像一座山、一坨铁。


    舒兰苦皱眉头,从另一边把程云谏顶在肩上。两个人一左一右,颤颤巍巍地扶住程云谏往楼下走。


    电梯的重要性在此时不言而喻,程云谏几次险些从楼梯上滚下去,全靠明欣咬牙扯住他的衣服,挽救他于脑震荡的水火之中。


    她把程云谏被撕烂的衣摆往他裤腰里一扎,全当没看见,“去车库,我们开车去医院。”


    与其等救护车过来拉人,还是自己开车就医更快。


    舒兰纠结道,“可我没有车钥匙……”


    她的话说一半,明欣手指一挑,一串挂着猫猫头挂饰的钥匙串在她指尖晃悠。


    “我在他床头拿的。”


    两人废了半天劲才把程云谏扔进车后座,中途舒兰手劲不够,让程云谏的脑门在车窗上磕出一个油亮的大包。


    明欣坐上驾驶座,一脚踩满油门,跟导航开向最近的医院。


    一辆黑色小轿车冲出别墅群,拉远距离看,像一只乌黑发亮的甲虫贴地飞行,汇入车流。


    舒兰扶着歪倒在靠背上的程云谏坐在后排,忧心忡忡地问,“他怎么了?我们要不要做一些急救措施?”


    明欣不是急救专家,她只能给出建议,给出恳切而朴素的两个字,“百度。”


    车后座安静下来,等到明欣跟着导航一个大拐弯,舒兰惊恐地抽气,“他得了脑癌!”


    明欣:“……你放心,肯定不是绝症。”


    剧情中,男配没有病弱属性,直到结局,程云谏都活蹦乱跳,能在男女主感情产生裂缝时突然出现。


    明欣从后视镜望去,脑门鼓包的男配此时昏迷不醒,她加快了速度,小轿车几乎要飞起来。


    她们在最短时间内赶去了最近的医院,程云谏直接被推进急诊室。


    医生诊断是过敏性休克,好在送医及时,用药后没有大碍。


    明欣通知完陈叔,才有时间打量和她一起等在诊室外的舒兰。她们一左一右坐在诊室门口的休息椅上,好似程云谏的左右门神。


    察觉到明欣的视线,舒兰看向她。


    订婚宴上,明欣没能近距离观察到她的脸,现在注意到舒兰清亮亮的眼睛。


    她身上有种可亲、柔弱与倔强混杂的气质,是第一眼会让人心生好感的长相。“小白花”用在她身上不该是一个贬义词。


    小白花看着明欣,突然瞪大眼睛,“我把今天的工作忘了!”


    “工作?”


    舒兰向她介绍,“喂猫、铲屎、梳毛、打扫卫生。十三只猫。时薪制,一小时一百,一周工作十四小时。”


    明欣沉默片刻,又问,“你们之前认识?”


    答案她从程云谏那里听过一遍,舒兰又说了一遍,“我们大学在同一个流浪猫狗救助站当志愿者,毕业以后,程云谏收养了救助站的十几只猫,我在他这里兼职。”


    有点奇怪。


    剧情里提过女主和男配是大学同学,但从来没有写过女主在男配家里兼职。


    考虑到当前时间点在剧情开始以前,可能是婚后程云谏取消了兼职。但仍有说不通的地方,两个人在男主外拥有单独相处的时间,这难道不是一个糖点吗?


    一同浮上水面的问题还有程云谏的猫猫别墅,一个如此鲜明的男配个人标签,剧情里从没提过。


    明欣垂下眼眸,默默思索。


    剧情还没有正式开始,改变剧情走向或许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她需要时间观察,而最好的观察对象不是程云谏,是与剧情紧密相关的舒兰。


    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舒兰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她旁边,有些不好意思,“要不要加一个好友?”


    她的手无处安放,蜷了又蜷,小声道,“平时我们可以聊聊天,交流交流养猫经验。”


    明欣不打算帮程云谏养猫,舒兰帮忙有工资拿,她帮忙,程云谏又不会发钱。


    不过这是一个和女主搭上线的好借口,她点点头。


    “我把今天的工作做完再过来。”


    舒兰加上明欣的好友,她晃晃手机当做招呼,离开的背影像一只蹦蹦跳跳的欢快小鹿。


    诊室外的休息椅上只剩下明欣一个人,程云谏在打点滴,还没醒过来。


    陈叔还在赶来的路上,明欣摆弄了一下手机,收到一条消息。


    明耀祖:“回家一趟,有事交代。”


    明欣爸爸的本名是明耀祖,发家后嫌原来的名字土气,去掉了“祖”,变成了明耀。


    比起明越和妈妈唐可晴,她和明耀的关系更差,即使住在一起,父女俩一天说的话不会超过十句。


    明欣很快回复,“好的。”


    明耀对时间观念很看重,但明欣没有立刻起身离开。她等到陈叔过来,和他交代几句医生的嘱咐,开走了程云谏的车。


    明家是新兴发展起来的豪门,俗称暴发户,没有老宅一说,只在江口有一套常住的半山别墅。


    车停在山下路口,明欣认真回忆了一番,才从两个路口中找到上山的路。


    她高中大学住校,研究生在英国读,在半山别墅住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年,是对这里最不熟悉的人。


    唐可晴今天不在家里,明越躲在负一层的游戏室打游戏。明欣摇摇头,没让管家把明越叫出来,一个人走进三楼书房。


    她觉得这里不该叫书房,叫办公室更合适。访客踏进来的第一眼绝不是两侧占据了整面墙的书架,而是落地窗前规整庞大的办公桌。


    明耀办公时总是拉上厚厚的双层窗帘,遮住落地窗外飘摇的树影与远处宛如蛇行匍匐的山脉。


    空旷安静的房间里他是唯一的主人,无形中向每一位客人彰显权力。


    明欣早习惯了他的作风,径自在书架前的沙发上坐下。


    明耀审视的目光从摊开的书本上挪开,望向明欣,眸色看不出深浅。


    “你搬进程家有一段时间了,感觉怎么样?”


    明欣不冷不热道,“很好,我们相处很和谐。”


    “那就好。”明耀说,“抓紧你的丈夫,紧密两家的联系。这就是你的工作。”


    明欣看着眼前的空气,既没有回话,也没有思考。


    明耀同样熟悉她木然的反抗,懒得出言纠正,“你很快要离开我们,组建一个新家,我会给你一点傍身的东西。”


    明欣的眼神聚焦,落在父亲的脸上。


    “你在丰华该有一个职位了。”明耀说,他神色漠然,“你没有任何资历,我不会给你太高的位置——采购经理,这个位置是你的。”


    一个虚职。


    她手下没有哪怕一个采购主管、采购专员,也没有供应商的人脉。明耀甚至没安排她办理入职。


    两人心有默契,明家送出去联姻的人不能是一个毫无价值的白板。哪怕是花瓶,也得是粉彩镂空转心瓶。


    明欣道:“程云谏过敏性休克进了医院,我要去看看他。如果没有事,我先走了。”


    她转身推门,身后明耀漫不经心道,“明家好,你也会好。别忘了。”


    从半山别墅离开再赶到医院已经是中午,程云谏醒着,在病床上架起小桌吃陈叔送来的饭。


    看见明欣进来,他莫名僵在原地,眼睛瞪圆,乱翘的头毛在风中摆动,红色小疙瘩一大片一大片从脖颈攀上来,显得他两颊红红,和一只呆住的鹦鹉没有区别。


    呆愣几秒,程云谏飞快几口吃掉保温桶里的面条,把罪证装回袋子里,“抱歉,没留你的午饭,你想吃什么,我给你点外卖。”


    哦,懂了。吃独食的愧疚。


    她体贴地岔开话题,“你怎么过敏了?”


    提到今早的惨案,程云谏的表情扭曲中带有一丝讪色,“蚊虫叮咬,卡卡罗特他们扑虫子玩,我被虫子咬了。”


    明欣在心底暗暗评价,离谱又倒霉。


    “陈叔回家给我带饭的时候,舒兰在这里。医生说多亏她送医及时,不然我的情况会很危险。”


    眼下的情况有点熟悉,丰富的小说阅读量让明欣瞬间反应过来,恍然大悟。


    认错救命恩人,火葬场文学中的经典误会,总有各种离奇的巧合使男女主没办法认出站在自己面前的恩人/白月光/那道身影/那个女孩。


    就算世界上的人死绝了,他都不会想到真正的救命恩人就是和自己躺在同一个火场/掉进同一片海/拥有同一种熊猫血的女主。


    现在,它落到明欣身上了。


    明欣在已知的剧情中翻找,确认谢之舟和舒兰没有经历过类似的剧目。


    果然,错认会迟到,不会缺席。


    最好的办法是明欣装作顺口一提,她和舒兰是怎么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把程云谏从猫咪别墅弄到医院来的。


    不过她起了一点坏心思,想看看程云谏会有怎么样的反应。


    “你打算怎么报答她?”


    按照小说套路,认错人的男主角先是会在事业上给予认定的救命恩人帮助,后续发展到互有好感的程度,最后顺理成章走上“她救过我的命,对不起,我要和她结婚”的鬼路。


    不管怎样,一定要增加两者的交集,增强彼此的联系,为后续的感情升温铺路。


    明欣牢牢盯紧程云谏的脸,不错过他面部肌肉的每一丝起伏。


    程云谏沉思。


    程云谏皱眉。


    程云谏顿悟。


    “你说得对,”他真诚道,“是该谢谢她。”


    他笑起来,为自己的周到感到得意,“等会儿我让陈叔帮我取钱包一个红包……十万,不,二十万够吗?这也算是买命钱了。”


    他身旁的明欣异常安静。


    沉默。反思。吸取教训。


    明欣缓缓开口,“其实开车送你过来的人不止舒兰。”


    “还有我。”


    二十万,能不能分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