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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3 章 抠门小侯爷14

    等店小二将他们点的菜送上来的时候,江河招呼青葱过来一起吃。


    他转头对杨清泉解释道:“青葱的舌头一绝,格外灵敏,他吃过的东西都能尝出好歹,可以让他帮咱们试菜。”


    连阿猛都遵循主仆之间的规矩,没一起上桌吃饭,叫青葱过来总归不妥。


    杨世子自然不在意,其实他和阿猛感情也很好,平时下馆子时经常坐在一起,不过是因为朋友在,才让阿猛到旁边吃。


    江河继续道:“其实我写的那本《京城美食》,就有青葱的功劳。”


    只是青葱作为下人,不好将他的名字放上去,但赏钱这些他可没吝啬,青葱靠着稿费都能在京城买上一套一进的房子。


    青葱不好意思地笑道:“其实我家小侯爷更厉害,可会吃了。”


    杨清泉道:“子宽会吃我知道,不过你这舌头有多灵敏,我倒是要瞧瞧。”


    街头小吃固然美味,不过这酒楼精心烹饪的大餐更香。


    小侯爷吃着这个世界顶级天花板的美食,只要想到这顿是免费的,就觉得格外美味。


    青葱战战兢兢地挑刺,他的舌头敏锐,还真挑出不少毛病。


    “糖醋排骨的甜度过了一点,酸差了一丝,里面的骨头炸得不够酥……”


    吃惯好东西的小侯爷频频点头,杨清泉则闭上眼睛品尝那细微的不同。


    掌柜奋笔疾书记下,这小厮的嘴巴可真灵,好像真的有点东西。


    杨清泉示意掌柜将意见传达给大厨,并让大厨按照青葱的建议重新做一份上来。


    他从小也是吞金咽玉长大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舌头虽然不像青葱那般能吃出一粒盐的程度,但好不好吃这点,还是吃得出来的。


    吃糠咽菜的平民百姓难以吃出御厨和普通大厨的区别,从小吃穿都讲究,食不厌其精的贵族世家则不然。


    他们的嘴巴实在太挑,只吃最美味的,从不愿意将就。


    果然,经过青葱建议改进的菜,这味道更上一层。


    杨世子十分满意,对掌柜道:“日后小侯爷过来吃饭就全部免……打四折。”免费的话,小侯爷肯定不好意思过来吃,还是打个成本价吧。


    小侯爷:不了不了,还是免费吧,我特别好意思。


    青葱被热情的大厨拉到厨房去开小灶,吃饱喝足的杨清泉则和小侯爷则无聊地靠在窗前赌茶,猜经过的姑娘穿的衣服颜色,猜错的就喝茶。


    “红色吧。”


    “错了,是绿色。”


    “……”


    两人指指点点,完全是纨绔子弟的做派。


    阿猛扫了一眼,心下叹息,怪不得江小侯爷能和他们家小世子处一块儿呢,瞧这俩明面上指指点点,实则眼里却不带一丝邪念,真的只是纯粹点评人家的衣服颜色。


    虽然这身体是长大了,但思想还是孩子呢,压根儿不开窍。


    很快,杨清泉就觉得女


    人的衣服没意思,“子宽兄,我们继续听音辨骰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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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侯爷顿时气得拍案而起,猛地从酒楼的窗口直接跳下去。


    “子宽兄!”杨清泉吓得半死。


    黎郁云今日难得出门,想去铺子里买些做香料的东西,哪知道竟然会遇到两个胆大包天的纨绔子弟。


    她冷着脸看着逼近的两个男人,旁边的春芽急得眼泪都要流出来,对周围路过的行人无声求救。


    那些行人纷纷绕开,不敢与她对视。


    看那两个纨绔身上穿的衣服,非富即贵,哪里是他们这些平民能惹得起的?


    知道周围的人靠不住,春芽只能虚张声势地叫道:“你们知道我家小姐是谁吗?”


    一身酒气的纨绔涎着脸凑过来:“小娘子是谁,咱们很快就知道了,当然是我未来的娘子,亲了就是我的……”


    当那蓝衣锦袍的纨绔那张带来臭气的嘴巴就要凑过去时,突然下半身传来一阵巨痛,他“嗷”的惨叫一声,整个人倒在地上,躬着身体捂住下半身。


    黎郁云淡定地收起脚,放下提起的裙摆。


    春芽一脸快要晕倒的模样,完了完了,这里那么多人看见她家小姐撩阴腿了,这要是传到定远侯府,真的不会退婚吗?


    另一个绿衣纨绔惊住,瞬间酒醒了大半。


    发现自己的同伴竟然被个小娘们伤着了,他怒吼一声,捏着拳头就要打过来。


    这边,小侯爷已经大叫一声,从酒楼二楼厢房的窗口跳下来,人刚着地,就将另一个绿衣服的纨绔子压了一屁股。


    他叫道:“思源,快叫人来绑他们到衙门。”


    不用他说,杨清泉早就叫阿猛过去将那两个纨绔绑了。


    他差点没被江子宽吓死,那可是二楼啊,他这就这么跳下去,也不怕摔胳膊断腿。


    这里的动静太大,看热闹的人群顿时围了过来。


    这也是常态,当纨绔子弟调戏姑娘时,他们连靠近都不敢,纷纷绕道走,怕得罪纨绔子弟身后的家族;但若是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他们顿时不怕了,凑过来看热闹,指指点点。


    掌柜见状,赶紧吆喝小二过去帮忙维持秩序。


    “怎么回事?”围观的人好奇问道,“这两位一看就是贵人,地上的两个得罪他们了?”


    掌柜对店小二使了个眼色,对着周围的人含糊道:“他们犯了事,不是好的。”他卖力地驱赶人群散开,“你们别挡路,衙役很快就过来,别妨碍官府办事。”


    杨清泉给了掌柜的一个赞许的眼神,难怪全仙楼在他手上经营得蒸蒸日上。


    春芽睁大眼睛,看着帮忙绑人的小侯爷,朝黎郁云低声道:“小姐,是小侯爷啊!”


    黎郁云飞快地看了一眼


    ()


    江小侯爷,脸庞微红。


    “多谢二位公子相救。”黎郁云定了定神,对帮忙的杨清泉和小侯爷行了个礼,然后继续道,“这两人很可疑,他们浑身的酒味极浓,脸上却无醉意,多半是衣服散发出来的。我刚从那边的香料铺出来,出铺子前,他们就在周围晃悠好一会,也没见去骚扰路人,我怀疑他们是专门做局针对我的阴谋……”


    她说话有条有理,语句清晰,让人很快就清楚来龙去脉。


    周围的百姓看那两个纨绔的目光顿时带着怀疑,纷纷唾骂他们。


    杨清泉眼里露出欣赏之色,“这姑娘好生聪慧。”


    并且很果断,刚才那撩阴腿让他现在都没回过神来,太销魂了,也……太可怕,让男人不敢惹。


    小侯爷扯扯他的袖子,低声警告道:“这是我未过门的未婚妻。”


    他声音再低,对面的主仆仍是听到了。


    黎郁云的脸蛋更红,桃腮粉面,如同三月的桃花,灼灼生靥,她的未婚夫仿佛变成呆头鹅,傻愣愣地看着她。


    小侯爷结结巴巴地道:“我我……你、你好……”


    俊秀的少年刚说完,就发现自己表现不佳,脸上露出懊恼。


    黎郁云噗地笑出声,然后若无其事地扶了扶发髻上的金簪。


    这簪子继承了小侯爷一贯的审美,金子的份量特别足,一看就很贵重,不是特别适合年轻姑娘家,但她今天鬼差神使将之戴出门……


    果然,看到小侯爷的眼神,就知道他也觉得自己戴的这个簪子好看……


    日后成亲,若是他再给她买首饰的话,一定要好好纠正他的审美,这种金簪实在是太重了,不适合戴出门。


    杨清泉也差点喷笑,没想到素来小气又纨绔的小侯爷还有这一面。


    见小侯爷瞪过来,他赶紧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他有经过特别训练的,一般不会在这种场合笑,除非特别好笑。


    春芽也很想笑,明明现在情况不对,地上还躺着两纨绔,但不知为何,她就是觉得开心。


    小侯爷为自己挽尊,“咳,我的意思是说,你方才踹这两个蠢货的模样特别英姿飒爽,像女侠。”


    杨清泉尴尬得脚趾头都要抠地,很想让好友闭嘴。


    你说点什么不好,刚才那一幕其实不值得夸吧?你未婚妻多尴尬啊。


    然而黎家小姐不愧是小侯爷未婚妻,不走寻常路,她抿嘴一笑,“你觉得我这样做得很好?”


    小侯爷腼腆地笑,点头道:“时机掌握得特别好,就是脚的力度不够,这蛋肯定没碎……”


    杨清泉脸色发青,赶紧捂住好友的嘴,挤出笑容对黎家大小姐道:“子宽的意思是说,你打得好,对于这种坏人,就不能客气,该下狠手时就下狠手,呵呵……”


    地上捂着蛋的纨绔一脸震惊,你这反应不对啊,一般男人不是嫌弃退婚一条龙吗?


    小侯爷顿时杀气腾腾地瞪向杨小世子:赶紧将爪子给本侯松开!


    杨清泉也用眼神回答:笨蛋!我要是松开了,你再不过脑子地胡说八道下去,说你未婚妻可能就要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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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侯爷一把掰开杨世子的手,对赶过来的衙役说:“你们将这两人抓了,他们谋杀未遂!我怀疑他们是针对我跟杨小世子来的,不然怎么这么巧出现在我们吃饭的酒楼下面?”


    杨清泉自然不介意好友拉上自己,对于这种事,传出去对姑娘家的名声不好,若是扯到他们身上,自然就好多了。


    反正男人也不用在意这种名声。


    于是他正色道:“本世子今日刚从皇宫出来,没想到就被人跟踪,说不定是细作……”


    地上的两个纨绔脸色顿时变了,赶紧喊冤:“我们只是见色起意……”


    黎郁云慢条斯理地抚了抚自己的脸,露出一个温婉柔和的笑,“小女子长相平平无奇,先前从这条路走过几个比小女子更貌美的姑娘,你们却不去调戏她们,怎地看到我就起意?小女子怀疑他们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目的就是小侯爷和杨世子!”


    说着,黎郁云感激地看了一眼未婚夫,他既然将事情揽到自己身上,她自然不会辜负他的好意。


    至于杨世子,日后若是有机会,再去谢他。


    两个纨绔额头的汗都流下来,他们今儿要是不洗清这罪名,只怕只有死路一条。


    两人疯狂地强调,“我们真的是见这小娘子貌美,想调戏一番,我们并无针对两位贵人的念头……”


    小侯爷根要不待等他们将话说完,一脚踹过去,将说话的纨绔踹成翻背乌龟。


    他冷笑道:“你胡说,本侯刚才可是注意到,先前百花楼的花魁叶书雅经过时,你们看都没看一眼,肯定是针对我们的。”


    花魁叶书雅?


    黎郁云的眼睛眯了起来,然后对小侯爷露出温柔和善的笑容。


    杨清泉虽然不开窍,但在别人的事情上特别敏感,听到小侯爷这话,简直不忍直视,赶紧扯了扯好友的袖子。


    喂喂喂,小心后院起火啊!


    “你扯我干嘛?花魁叶雅书就是刚才我猜穿蓝裙子、你猜穿红裙子的姑娘……你不会就忘记了吧?”


    小侯爷一脸莫名其妙,他现在看到未婚妻的脸,心脏跳得飞快,脑子都变成熔岩,仿佛随时能喷发,基本没思考能力,有什么就说什么。


    他最诚实了。


    杨清泉很绝望,于是选择眼睛一闭,放弃治疗。


    算了,死道友不死贫道,他等着看好戏吧,反正后院起火的又不是自己,到时候小侯爷若是被叮得满头包,就多安慰他。


    小侯爷示意未婚妻离远点,最好不要让人看到她和这事有关,姑娘家的声誉重要,若是去了一趟衙门,就算没事也要变成有事。


    一行人将喊冤的纨绔送到大理寺,杨清泉特地吩咐,要将他们往死里查,查到什么结果先同他们禀告。


    ()


    大理寺的人笑得十分和善。


    自从江小侯爷和杨世子将城东生意最好的那家赌馆搞得倒闭后,不知拯救了多少无辜百姓,这点小事他们肯定会照办的。


    小侯爷对好友感激的点头,他作为一个没实权的纨绔小侯爷,牌面当然比不上皇帝的外甥兼长公主跟国公的儿子。


    “明日你来我家,我教你骰子。()”


    ;()”


    杨清泉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以前是谁和他说过,娶个妻子只会花钱,还会管东管西,男人为什么一定得成亲?


    得了,现在小侯爷都将这些话吃了。


    “见友忘友。”他悄悄骂了一句,认命地留在大理寺,为好友处理事情。


    黎郁云并没有走,就在拐角处等着。


    虽然知道以江小侯爷和杨世子的身份,肯定不会出什么事,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不放心。


    不久后,就见小侯爷从大理寺出来,见到她,眼睛一亮,朝这边走来。


    “你在等我么?”小侯爷脸上的笑特别灿烂,“不用担心,我什么事都没有。”


    黎郁云瞥他一眼,淡声道:“我没有为你担心,我也没有在等你……我只是累了,在这里歇歇脚。”


    春芽识趣走到一旁,听到这话,想笑又不敢笑。


    小姐,你这话口是心非得,只要有脑子的人,都会不相信吧?


    不过这样的小姐其实很可爱,会对未婚夫发发小脾气,是因为心里其实将他当自己人,对他怀有期盼。不像在黎家时,小姐成熟懂事得让人心疼,因为她对黎家人没什么期盼。


    小侯爷闻言,笑得更灿烂,俊秀的脸也因为这笑容而明澈如春风,显然对未婚妻的小脾气很包容:“这里路不平整,小心点。”


    黎郁云暗暗咬着唇,心里也懊恼自己没由来的脾气,可她真的很想知道那花魁是怎么回事。知道她是花魁就罢了,为何竟然还知道花魁的名字?难不成这家伙竟然还去过青楼?


    系统探头看了看,发现主神现在没有记忆。


    不过也不奇怪,和那些任务者不同,主神的灵魂投影到各个世界时,基本上都是没有记忆的,免得导致位面紊乱。


    主神附身的人物,往往需要承受各个位面最大的恶意,他们一生坎坷,教人闻之泣泪。


    一片灵魂经历的痛苦只有千万分之一,不算什么,可如果经历痛苦的是几千、几万片灵魂呢?几千几万乃至无数份痛苦,也不算什么吗?


    黎郁云被他看得耳尖微红,他们今儿是第一次见面吧?


    她想骂一句登徒子,却又骂不出口。


    可是不知为何,她觉得江小侯爷格外熟悉,就像曾经在一起生活过很久很久的人,久到对他有一种本能的信任。


    而且这人……看她的眼神不仅温柔又包容,还有极深的情感,教人不敢去探索原因。


    半晌,江河糊了一片的脑子总算清醒一些。


    “我送你回家吧。


    ”


    ;⊕”


    闻言黎郁云没再拒绝,沉默地走在一旁。


    眼看着就要到黎府,黎郁云咬了咬牙,现在若是不问,只怕就没机会了。


    她停下脚步,目光看向从墙角探出来的杏树,问道:“你怎么认得百花楼的花魁?”她的声音很轻很柔,甜美无害,听得人心都要发软。


    小侯爷半糊的脑子瞬间警铃大作,他思考两秒,终于发现自己先前话里的过失。


    “咳,今年春天时,京城不是有花魁比拼吗?全京城的人都去看了。”他用力强调自己并未去青楼,清白得很,“而且青楼这种地儿,我是不去的,听说进去就要茶水费三百文!”


    他的小钱钱每一文都有它们的意义,不能花在没意义的事情上。


    黎郁云自然知道京城三年一度的花魁节,各大青楼会在湖畔聚集比试,选出最美的花魁,全京城的人都会被吸引过去看热闹,平民也不会放过这个能免费看花魁的机会,商家更不必说,比庙会还热闹。


    一两银子一枝铜花,五两一朵银花,十两的金花,得花价值最高者为花魁。


    黎郁云缩在袖子里的拳头瞬间握紧,面上依然是一副温柔甜美的模样,“哦,你也买花参加评选了?”


    纨绔小侯爷脑子里的警铃响得更嘹亮,他斩钉截铁地道:“当然没有!那些女人和我无缘无故的,休想花我一文钱!”


    他努力地表示自己并不是会为美色所惑之人,“我对这种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奈何当时全书院的人都去了,我若是不去,就显得极不合群……”


    国子监特产纨绔嘛,对这种事当然最积极。


    “全书院的人?”黎郁云有些不信,“就没有好读书的?”


    怎么听起来都是好色之徒?


    “好读书的人更积极。”小侯爷十分肯定道,“这可是光明正大赚钱的好机会,名利双收啊。”见她眯起眼,他赶紧道,“你别误会啊,那些书生不是冲着花魁去的,是冲着花魁选诗来的。”


    黎郁云终于明白,这选花魁是要造势的,读书人不参与进来,怎么提高这花魁节的格调?


    被花魁选中的诗将会被广泛传唱,这是读书人最好的扬名机会。


    “可惜我不擅长写诗。”纨绔小侯爷说着说着,话题又歪了,“好些暴发户会买诗送花魁,我也写了好几百首,他们居然看不上!”


    好几百首呢,他的手都酸了!


    小侯爷愤愤不平地骂了一通那些不会欣赏的暴发户,“好几个酸儒都赚了钱,我费了那么多心思写的诗,居然没人要!我都降价到一百文一首……”


    黎郁云转过身,肩膀都在抖。


    不能笑,千万不能笑,风情万千的花魁连一百文都比不过,她算是知道他有多爱钱了。


    偏偏小侯爷还问她:“你说那些暴发户是不是很过分?”


    黎郁云点头附和,“是的,真过分!”


    “他们是不是没眼光!”


    “对,没眼光!”


    纨绔小侯爷顿时生出知已之感,大喜道:“我们真是心有灵犀,灵魂知己啊!”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黎郁云已经摸清楚未婚夫的性格,她转过身,一脸温柔地道:“对,我们心有灵犀。”


    只要她将自己的心智压低十岁,他们确实很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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