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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女红(求订阅求打赏)

    黎二郎这才把田叔说的话讲了一遍:“我就说阿兄看见玉佩反应那么大,原来姐姐本来就是他未过门的媳妇!他们流落到青山还能遇见,这是老天爷都拆不散的缘分!”


    吴老愣了愣,随即脸色一变:“黎家……沈家……这天下还有别的黎家吗?”


    他话没说完,又对着两个孩子笑,“是缘分,拆不散的缘分。二郎,晚饭帮我送房里来,我想想事。”说完就匆匆回了屋。


    黎二郎心里犯嘀咕:这老头刚才的话,怎么听着不对劲?


    灶房里,沈妤看着鱼发愁:“今晚能烧几条吃,剩下的怎么办?”


    黎霄云:“养着呗。”


    沈妤:“没池塘怎么养?”


    黎霄云:“让工匠打个大水缸就行。”


    沈妤眼睛一亮:“好主意!养肥了再吃更香!”


    两人一个烧火,一个杀鱼,一起做起了晚饭。


    沈妤烧起火,又切了葱姜,把饭捞了出来。


    黎霄云看着米缸里的米少了,说:“镇上不太平,买粮不方便。等过两天我在旁边开块地,咱们自己种粮,省得总去买。”


    沈妤觉得这主意不错。


    她大雪前种的菜都冻死了,只有韭菜活了下来,只是叶子蔫了,她前几天刚割过,开春就能长出新的。


    她还种了葱,等房子盖好,就用篱笆把菜园围起来。


    想到这儿,她顿了一下。


    她都规划好了,可真打算一直留在黎家吗?


    她当然知道留下意味着什么。


    她偷偷打量黎霄云,这人长得好、身手好,条件没的说。


    虽然身世成谜,以后可能有麻烦,但他会拼命保护家人,这就够了。


    人活一辈子,谁能没点麻烦?


    至少在这山里,没人敢惹他。


    他守着大山,有打不完的猎物,还有溪流里的河鲜。


    家里有房,将来有地,鸡鸭鹅也越来越多。


    最重要的是,她真心喜欢他的弟弟妹妹。


    上一世,黎家兄妹不是好人,但这一世,或许会不一样。


    有房有地,家人和睦,还有积蓄,这不就是她重活一世想要的平淡日子吗?


    沈妤在古代熬过一辈子,太清楚这帮男人是怎么看女人的了——打从骨子里就带着轻贱。


    在他们眼里,女人根本不是独立的人,不过是件附属品。


    想拿来就拿来,想丢就丢,半点由不得自己。


    就算有几个性子倔的,在他们看来也只是些不服管的小趣味。


    等征服了,新鲜劲一过,女人又成了无关紧要的东西。


    说到底,都是玩物。


    就算是那些身居高位的女子,也不过是更金贵些的玩物罢了。


    征服不了的,他们就躲在夜里瞎想,盼着自己能掌最高的权,把所有女人都踩在脚下。


    男人的这副丑嘴脸,沈妤早就看得透透的。


    在他们的认知里,女人除了生孩子、干活、伺候全家,就没别的价值了。


    只有被利用的份,被他们拿去干那些龌龊事,达成各种见不得人的目的。


    所以重活一世,沈妤铁了心不嫁人。


    哪怕一辈子孤单,哪怕去尼姑庵待着,也不想再沾那些男人的腌臜事。


    可她没想到,世上竟还有黎霄云这样的猎户。


    他懂尊重,把她当成平等的人,家务抢着做,从来不会逼她做不想做的事。


    这样的人,实在太少见了。


    少见得沈妤都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也穿越过来的,也受过九年义务教育,才懂性别平等。


    但这显然不可能。


    黎霄云的好,是独一份的。


    只是她自己也没想到,竟会和这个黎霄云走到如今这步。


    回过神来,沈妤发现自己竟在说服自己接受他,赶紧掐断了这个念头。


    黎霄云见她盯着自己发呆,轻声问:“女娘,在想什么?”


    沈妤深吸一口气,抬头看他:“郎君,我有话问你。”


    黎霄云点头:“你说。”


    她咬着唇,眼神发颤:“要是我这辈子都不嫁人,你会怎么样?”


    黎霄云眼里的失落藏都藏不住。


    但也就一瞬,他便平复下来,声音依旧温柔:“你的意愿,我肯定尊重。大不了,你不嫁,我就一辈子不娶。”


    一辈子不娶?


    沈妤惊得瞪大了眼。


    这可比昨晚他突然求婚,更让她意外。


    他是古代人啊!


    哪个古代男人不看重传宗接代、家族香火?


    他真的不在乎吗?


    真的不会逼她吗?


    心底某处,被轻轻触动了。


    她对上他认真的目光,慌忙低下头:“郎君,容我再想想,过些日子再答复你。”


    黎霄云温和地应着:“好。”


    其实她心里清楚,嫁给他,大概是眼下最好的选择。


    可她还是想想清楚,赌上一辈子,到底值不值。


    她怕了,怕再落得万劫不复的下场。


    午饭的葱葱烧鱼做得极香,鱼肉滑嫩,黎家小兄妹吃得赞不绝口。


    鱼不大,也就巴掌大小,两个孩子各吃了两条,黎霄云吃了三条。


    还好沈妤多做了些,给师父吴老送了三条,自己也吃了两条。


    剩下七八条,暂时养在了水桶里。


    第二天一早,黎霄云就去找了工匠,出钱让他们打个大水缸。


    工匠们虽怕他,但有钱赚自然愿意,下午就把水缸做好了。


    之前那水桶太小,差点把鱼憋死,当晚就把鱼挪去了水缸里。


    又过了一天,黎霄云背着棉花下山,下午回来时,已经是弹好的棉絮。


    第三天,沈妤把裁好的布和棉絮铺在炕上,开始缝棉被。


    谁知第四天,棉被还没缝完,吴老竟留了张字条,说要去顺其县一趟,带着他的驴就走了。


    看着字条,四人都愣住了。


    黎二郎小声嘀咕:“师伯走得这么怪,会不会是坏人啊?”


    黎霄云放下字条,瞥了他一眼:“他要是坏人,你早被毒死了。”


    黎二郎语塞,却还是不服:“那万一他是养肥了咱们再动手呢?”


    沈妤摇摇头:“师父不是那种人。不过他这几天,确实心事重重的。”


    黎霄云点头,他也这么觉得。


    吴老真想害他们,四人早没命了,哪能活到现在?


    而且他对自己这个徒弟,是真心实意的好。


    只是这几天,他总躲在屋里,连午饭都不管了。


    黎大郎这几天总外出,午饭都是沈妤把脸抹花了出去做的,还被村里婶子们瞧见,背后议论了好一阵。


    如今他突然走了,确实透着古怪。


    这时,黎二郎的脸色突然变得很不自然。


    黎霄云一眼就看出来了,沉声问:“二郎,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黎二郎怕出事,才把那晚听到吴老嘀咕的话,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黎霄云的脸色瞬间变了,厉声喝道:“你怎么现在才说!”


    黎二郎这才知道闯了祸,吓得脸色发白,结结巴巴地问:“阿、阿兄,现在怎么办?”


    黎霄云攥紧拳头,在屋里来回踱步,戾气越来越重。


    沈妤赶紧拉住他:“郎君!黎霄云!你冷静点!”


    他停下脚步,沈妤才发现,他眼里满是杀意。


    坏了,他是真动了杀心。


    黎家的事,是他的底线,也是不能碰的秘密。


    吴老显然知道了些什么,万一猜到了他们三兄妹的身份……


    他难道真要对师父灭口?


    沈妤想起几人相处的情分,又想到吴老的真心,赶紧劝道:“你先别冲动,说不定事情没那么糟。”


    “师父的东西都在,连他最宝贝的那些罐子都没带,肯定只是暂时离开。”


    “他一定会回来的,到时候你再慢慢问,别因误会做了后悔一辈子的事。”


    黎霄云没说话,转身进屋,从墙上抽出一把短刀,别在腰间。


    出来后,他只说了一句:“我出去一趟。”


    他再也顾不上家里的事,只叮嘱沈妤三人把门关好,别跟工匠接触,也别让人知道家里没男人。


    说完,便急匆匆地出了门。


    沈妤盯着黎霄云的背影,心里急得发慌,想喊住他,却又张不开嘴。


    娅儿攥着她的手,声音发颤:“姐姐,阿兄要去杀师伯吗?”


    这话让沈妤心里猛地一咯噔。


    一个六岁的孩子,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压下心头的复杂,轻声说:“不会的。”


    她信黎霄云,绝不会忘了吴老在青山救过他们的大恩。


    师父救过娅儿,救过她,也救过黎霄云。


    他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这些日子朝夕相处,欢声笑语,他们早把彼此当成了家人。


    他带刀出去,或许是去对峙,去拼命,但绝不会是去杀人。


    更何况,吴老是她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要是他真对师父下手,她又该如何自处?


    所以她笃定,黎霄云心里有数。


    见黎二郎还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沈妤拍了拍他的肩:“没事,你大兄会处理好的。”


    黎二郎垂头丧气地回了房,关上门,一整天都没再出来。


    沈妤叹了口气,牵着娅儿也回了屋。


    没过多久,工匠们就来了。


    虽说家里没男人出面,但昨天收工时,吴老特意交代过,说这几天他要在房里忙,让他们没事别来打扰。


    吴老脸上那道疤看着就吓人,手段又狠,陈家村的人私下都叫他“鬼老头儿”,他的话没人敢不听。


    黎大郎更是让人见了就怕,这会儿没见着他,工匠们反倒松了口气。


    他们到了院子,看见昨天没干完的活,就自顾自地接着干了起来。


    外面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人多手快,没几天,新房的主体就快成型了。


    再立梁、盖瓦,过了正月就能完工。


    可今天有件事,沈妤必须出去办。


    工匠们的饭食不用她管,但每天的开水,以前都是吴老或黎霄云烧。


    今天这两人都不在,只能她来了。


    都是大男人,她一个女流之辈不敢冒险,出门前得好好伪装一下。


    之前在镇上戴面纱,反倒更惹眼,她干脆放弃了。


    她在墙上抹了把灰,把脸抹得又脏又黄,又解了束腰的带子。


    冬袄本就臃肿,不系腰带,从背后看圆滚滚的,根本看不出腰身。


    她把头发利落挽成一个髻,系上一条蓝布带,就出了门。


    院子里的大铁锅,本来就是给工匠们烧水用的。


    沈妤倒了大半锅水,盖上盖子,架上柴火,不一会儿水就开了。


    她又去灶房拿了镰刀,到草坪割了些野草藤,丢去圈里喂鸡鸭。


    等她回屋,工匠们才过来盛水。


    “今儿怎么是这女娘出来烧水?”


    “吴老忙着呢,没见他房门紧闭,一点动静都没有。”


    “快别说了,喝点热水暖暖身子,接着干活吧。”


    院子里很快又安静下来,沈妤这才松了口气。


    娅儿百无聊赖地躺着,看她做被子。


    沈妤找了块布和一根针:“要不要学女红?”


    娅儿兴致缺缺。


    沈妤耐心道:“姐姐不是逼你,只是这世道,女人活着不容易。多学门手艺,将来就算没人依靠,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不至于被逼到绝路。”


    娅儿似懂非懂,还是乖乖学了起来。


    可没一会儿,她就扎了手,把帕子一丢:“姐姐,我学不会这个,你教我点别的吧!”


    沈妤问:“那做饭呢?”


    娅儿使劲摇头:“不要!我会吃,但我怕刀,不敢切菜。”


    沈妤其实会弹古琴。


    在现代,她小时候被妈妈逼着学琴,一天都没落下过。


    虽说技艺算不上顶尖,但教个孩子弹百八十首曲子还是没问题的。


    可现在,他们连一把琴都买不起。


    再说在古代,女子靠弹琴谋生,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她想了想,还是摇了头:“让姐姐再想想。”


    “你都六岁了,既然不想学女红,那就学认字吧。女孩子识点字,也是好事。”


    娅儿一听认字,眼睛立刻亮了:“我也能像二兄那样读书吗?”


    沈妤说:“你二兄读书是为了考功名、改命,可你是女子,现在还不能考功名。”


    “但认字读书,能让你明事理。就算不能走遍天下,也能通过文字看世界,懂人心。”


    娅儿一脸向往:“姐姐,你会认字吗?”


    沈妤笑着说:“当然。你启蒙是晚了点,但肯定学得快。”


    她下炕,从柜子里翻出一本《千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