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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章 哟,你还有个女儿啊!

    没人敢应答。


    奥马尔的尸体还在地上冒着热气呢,这个时候当出头鸟,他们可不想自己的脑袋也开个窟窿。


    “怎么?没人反对?”


    “既然没人反对,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沈长庚将手从枪套上移开,目光再次扫过大殿。


    就在这时,大殿侧后方的一架屏风突然发出了一声响动。


    “谁?”


    沈长庚的反应快得惊人,那把刚刚归鞘的左轮手枪再次出现在手中,黑洞洞的枪口直指屏风方向。


    “别……别开枪!”


    阿努沙汗惊呼出声,猛地从宝座上站了起来。


    屏风后,一个瑟瑟发抖的身影缓缓走了出来。


    那是一个少女。


    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穿着一身绣满金线的墨绿色长裙,脸上蒙着薄纱,但那一双露在外面的眼睛,却如同沙漠中最清澈的泉水,此刻正盛满了惊恐。


    她是阿努沙汗最宠爱的小女儿,阿茨莎公主。


    因为好奇大明使节的模样,她偷偷躲在屏风后窥视,却没想目睹了刚才那血腥的一幕,吓得碰倒了身边的花瓶。


    沈长庚眯起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即枪口垂下,嘴角翘起。


    “哟,汗王,你还有个女儿啊。”


    “啧啧,这丫头不错。”


    沈长庚转过身,看向脸色铁青的阿努沙汗。


    “陛下宫里正好缺几个端茶倒水的异域侍女。这丫头,我看行。”


    “送去南京,伺候陛下吧。”


    “你说什么?!”


    阿努沙汗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天灵盖。


    那是他的掌上明珠!是希瓦汗国的公主!


    这个明国人,竟然要让她去当侍女?


    “沈大人!你不要欺人太甚!”


    阿努沙汗咬着牙,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她是公主!不是奴隶!”


    “公主?”


    沈长庚嗤笑一声。


    “汗王陛下,你似乎还没搞清楚状况啊。”


    “在萨马兰已经被我大明天兵拿下,布哈拉的三万骑兵已经变成了烂肉。如果你觉得希瓦的城墙比萨马兰更坚固,或者你的脑袋比奥马尔更硬,那你大可以拒绝。”


    “至于公主……”


    沈长庚语气骤然变冷。


    “亡国之君的女儿,那是战利品,是玩物。到时候,她会被赏赐给最下等的马夫,在马厩里度过余生。”


    “而现在……”


    他指了指阿茨莎。


    “本使是在给你机会。让她去南京,那是去享福,是去沐浴天朝的恩泽。只要把陛下伺候好了,随便封个才人答应,那也是你们希瓦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这叫——天朝的恩赐。”


    “懂吗?”


    阿努沙汗浑身颤抖。


    他看着沈长庚那张不可一世的脸,又看了看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女儿。


    但他能怎么办?


    拒绝?


    然后等着明军的火炮轰碎希瓦的城墙,把他也像奥马尔一样一枪崩了?


    大殿内针落可闻,所有的大臣都低下了头,不敢去看汗王的眼睛。


    良久。


    阿努沙汗颓然倒回宝座上,整个人像是瞬间苍老了十岁。


    “谢……谢天朝……恩赐。”


    几个字艰难出口,每一个都像是带血的刀片,割裂着他的喉咙。


    沈长庚满意地笑了。


    他走过去,拍了拍阿努沙汗的肩膀。


    “这就对了嘛。”


    “识时务者为俊杰。”


    “既然是一家人了,那借道的事,还有出兵的事,想必汗王也不会推辞了吧?”


    阿努沙汗闭上了眼睛。


    “希瓦……愿为大明前驱。”


    沈长庚大笑一声,转身向殿外走去。


    路过阿茨莎身边时,他脚步未停淡淡丢下一句:


    “收拾收拾,明天一早随军出发。”


    看着那个嚣张跋扈的背影消失在门口,阿努沙汗终于忍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父汗!”


    阿茨莎哭喊着扑了上去。


    希瓦汗国,这个屹立在沙漠中数百年的国度,在这一刻,脊梁骨彻底断了。


    ……


    浩罕汗国,费尔干纳盆地。


    这里是中亚最富饶的谷地,四周高山环绕,易守难攻。


    浩罕汗国凭借着这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再加上与布哈拉的盟约,向来不把周围的势力放在眼里。


    但今天,浩罕城的西门外,却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十几匹战马,扬着漫天的尘土,停在了城门前。


    为首一人,身穿大明正三品文官补服,但那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他领口敞开着,露出一截古铜色的胸膛,腰间别着的不是文人的折扇,而是一把左轮手枪和两枚挂在腰带上的铁疙瘩。


    他叫张萧。


    大明礼部行人司行人。


    当然,这是他目前明面上的身份。


    更多的时候,他更喜欢别人叫他朝廷的鹰犬,皇帝的走狗。


    “这就是浩罕?”


    张萧勒住缰绳,眯着眼睛打量着眼前这座土黄色的城池。


    “还没我家后院的猪圈大。”


    身后的一众锦衣卫狂热分子,闻言哄笑起来。


    “大人,咱们进吗?”一名随从问道。


    “进?怎么进?”


    张萧翻了个白眼,指了指紧闭的城门和城头上那些张弓搭箭的浩罕士兵。


    “人家都没开中门迎接,咱们要是就这么灰溜溜地钻进去,岂不是丢了陛下的脸?”


    他深吸一口气,冲着城头大吼一声:


    “上面的听着!”


    “大明天使驾到!让你们那个什么汗王,立刻滚出来迎接!”


    这一嗓子,中气十足,在空旷的城门前回荡。


    城头上的浩罕守军都听傻了。


    十几个人,就敢在浩罕都城门口叫骂?还要汗王滚出来迎接?


    这人是疯了吗?


    很快,城门打开了一条缝。


    一名浩罕将领带着一队骑兵冲了出来,指着张萧怒喝道:


    “大胆狂徒!竟敢侮辱汗王陛下!我看你是活腻了!”


    “侮辱?”


    张萧掏了掏耳朵,一脸无辜。


    “本使是来救你们命的,怎么叫侮辱?”


    “布哈拉的奥马尔脑袋都烂了,希瓦的阿努沙正忙着送女儿。你们这个什么汗王,难道比他们还尊贵?”


    他猛地一拉缰绳,战马人立而起。


    “告诉那个叫艾尔贝伊的家伙!”


    “本使今天就在这儿等着!”


    “他要是不亲自出来给本使牵马坠镫,这浩罕城,本使就不进了!”


    “不仅本使不进,等裴将军的大军到了,你们想求着我们进,那也晚了!”


    那名将领气得浑身发抖,手里的弯刀都快捏碎了。


    但他不敢动手。


    萨马兰大屠杀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中亚。


    那支能喷火的魔鬼军队,已经成了所有中亚人的噩梦。


    他只能咬着牙,调转马头回去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