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穿越小说 > 大荒年,我开局包揽了姐妹花 > 第34章 这男人,太日能

第34章 这男人,太日能

    “饭就别做了,太费时间。我再去给你拿只鸡吧。”


    柳春燕不情不愿出去了。


    秦毅又爬起来细看银片。


    或许是卖刀男子的先人,担心后人学不会。


    因此文字跟图解,都描述的极为详尽。


    哪知最后居然便宜了秦毅!


    秦毅用这块银片,就能做到无师自通。


    很快烧鸡到手,他几口就剩了骨头。


    饥饿感瞬间消失,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娘的。


    武学这东西真可怕。


    才练了那么一会儿,感觉比以前有劲儿多了。


    他视线一转,就看向了姐俩。


    而此时,她们也正巴巴的看着他。


    都是衣衫半解,春情荡漾。


    秦毅一个饿虎扑食,直接摁倒了姐俩。


    “哎呦!”


    可身体一弓的同时,膝盖又传来剧痛。


    他奶奶的。


    进城居然忘买被褥了!


    但没办法。


    此刻三股火焰已经冲天,想要半途终止已无能力。


    咿咿呀呀的嘤咛,撕心裂肺的呐喊。


    相互参半,让秦毅欲罢不能。


    整整两个时辰,屋子里才终于安静。


    “当家的,你可真行。”


    “姐,我腿疼。”


    姐俩看着房顶,仿佛梦呓般呢喃。


    而秦毅的呼噜声,已代替了所有动静。


    直到天色大亮,才终于睁开眼睛。


    感觉有一股力量,充斥在了四肢当中。


    秦毅微微握拳,掌心里就汇聚了这股力量。


    “果然有用啊。”


    秦毅大喜。


    虽说没有特别明显的改变,但这就是好的开始。


    “当家的,你醒了?起来洗漱吃饭吧。”


    一说起洗漱,秦毅又挠了挠头。


    昨天逛街,满脑子都是商城提示。


    只记得买精米精面,差点连纺车都忘了。


    而棉被褥更是抛之脑后,香皂牙粉彻底忘的精光。


    更别提什么胭脂水粉,完全就没了概念。


    看来抽时间,还得再去一趟。


    绝不能因为小节,影响了幸福大事。


    柳春燕开始帮他擦脸,柳春雪早就两眼放光了。


    姐姐热了油饼跟鱼汤,就等当家的起床呢。


    “不知回到村里之后,商城会不会回到以前?”


    洗漱完,秦毅又犯起了嘀咕。


    在城里的时候,商城搜索功能几乎涵盖了整个县城。


    回来之后,还会不会保留这个范围?


    如果没变,那整个小凉山都在搜索之内。


    往厨房走的路上,他就打开了面板。


    “叮!发现清泉洼已结冰,冰面下有肥鱼汇聚。如能破冰捕鱼,可获得三千文。”


    “叮!小凉山东面山腰处,有只狐狸正在觅食。如能捕获,皮毛可售八千文。”


    “叮!发现一头受伤野狼,出没小凉山西侧,皮毛价值十万文。”


    “请问宿主,是否前去?”


    秦毅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这趟城进的太值了!


    回来之后,搜索范围依旧没变。


    而且还能帮自己确定,目标所在的区域了!


    不像以前,得在行走中遇到,它才会有提示。


    这真是天大的收获啊!


    随后他目光一转,就停在了野狼两个字上。


    野狼属于群居动物,它既然独自出没,肯定是被狼群抛弃了。


    而最重要的是,它受伤了。


    更重要的是,它的皮毛居然价值十万文!


    十万文啊。


    整整百两纹银!


    为啥这么贵?


    秦毅又皱起了眉头。


    前世做了半辈子生意,他可不信天上有掉馅饼的事。


    尽管商城可以让他未卜先知,但却无法提示吉凶。


    至于怎么选择,还得看最后那句。


    “请问宿主,是否前去?”


    这就等于把吉凶的选择权,交给了自己。


    野狼,受伤。


    孤身一头,价值百两。


    几个概念在他眼前来回转悠,秦毅头都大了。


    世上那么多人铤而走险,就是因为扛不住某些诱惑。


    但秦毅毕竟有过辉煌。


    很快就平息激动,让自己稳定了下来。


    受伤的野狼也是狼!


    尤其落单加受伤,更会激发它的嗜血性。


    自己这个狩猎新人,去了其实跟找死无异。


    而且价值百两的皮毛,根本就不是普通的狼皮!


    毕竟狐狸皮才值八千文啊!


    秦毅前世也看动物世界,知道狼群都有狼王。


    但狼王也会更新换代。


    会被更有实力的野狼逐出狼群。


    所以这头狼,很可能就是落寞的老狼王。


    自己一旦贪心,奔着它受伤的概念而去。


    绝对十死无生!


    但秦毅还是把它列入了必杀名单,只是不能急于一时。


    毕竟自己还得上山打猎,就难免跟它遭遇。


    若不将它早点捕杀,就得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万一哪天从暗处扑来,自己就得葬身山野。


    因此卧榻之旁,绝不能让野狼酣睡。


    于是他又把目光,看向了另外两个提示。


    清泉洼捕鱼。


    说实话,他没多大兴趣。


    因为鱼肉虽然也是肉,但却相当廉价。


    就算现在是冬天,也卖不了多少钱。


    用商城直接交易,更是连零头也赚不上了。


    而且清泉洼前天还没结冰,今天也肯定不会太厚。


    万一掉进去,大棉袍一浸水也是十死无生的。


    所以现在,就剩那只狐狸了!


    尽管它的肉不值钱,但皮毛保暖而且华丽。


    是有钱人特别钟意的东西。


    商城给出了八千文,拿到县城说不定就能卖一万了。


    “哈哈,今天的目标就是你啦!”


    秦毅做出了选择,不由脱口喊道。


    柳春燕脸色一红,嗔怪的瞪了他一眼。


    “昨晚还没要够?刚起来又胡思乱想,你的身体能抗住吗?”


    柳春雪也眨了眨眼,“当家的,你不会是练武练出了欲望吧?”


    秦毅直接一脑门子黑线了。


    “想啥呢?我看你们一个个才是欲壑难填。”


    他没好气的瞪了姐俩一眼。


    昨晚足足两个时辰,姐俩就跟蛇一样纠缠着他。


    下马的时候,小腿肚子都抽筋了。


    天爷爷。


    这哪是齐人之福,简直就是摧枯拉朽。


    秦毅都有点担心,时间长了他会形容枯槁。


    被这姐俩活活吸干了身体!


    “我在盘算,今天上山打什么猎物合适。”


    柳春燕不由好奇,“当家的,你啥时候能掐会算了?”


    他刚才说,目标就是你了。


    还没上山呢,就有了看中的猎物?


    自己这个男人,也太日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