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穿越小说 > 诡神降临 > 第一百九十五章 蚂蚁
    林宇对于富二代的圈子,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


    印象中,富二代的聚会应该就是和电视上一样,出入都是高档会所,身边美女嫩模不断。


    但实际情况,和林宇所想的完全不同。


    沈旭带着林宇来到一个烧烤摊,点了一堆烧烤。


    而他的朋友们,虽然过来时开的都是豪车,但却也只是穿着短裤,拖鞋。


    看起来也都非常普通,完全没有电视里那种霸道公子哥的感觉。


    如果不是沈旭介绍,单单在大街上看到这些人,林宇绝对不会把他们和富二代联系在一起。


    “林宇,我介绍一下,这是黄波杰,家里做电缆生意的!那个叫杨园,家里搞国际贸易的,还有周鹏,他家负责整个省城的环卫项目。”


    “提家里有什么劲,我们几个都是在家混吃混喝,哪像旭哥你,现在都进诡案组当老大了!啥时候让兄弟们也跟着进去啊。”


    黄波杰人很瘦,坐下来立马端起酒杯,和沈旭碰了一下。


    杨园人不高,身材微胖,没好气的瞪了眼沈旭:“你说你也是,跟我们一样在家里混吃等死多好,现在混得这么好,我们几个情何以堪啊。”


    周鹏立马点头附和:“可不是么,现在家里老爷子一说我,就拿你来数落我。”


    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开路虎。


    要是沈旭和他们一样在家里当个废物,那自然是没得说,但沈旭现在在诡案组闯出了一番名堂,让他们更难受。


    “瞧你们这话说的,我能有今天,还不是拿命去拼的!”


    沈旭说着,拉开了上衣。


    在他胸膛,有一道贯穿的伤疤。


    这是沈斌给他做改造时候留下的。


    当时沈斌就问过沈旭,需不需要给他做个无痕处理。


    但沈旭直接拒绝了,说什么男人身上有点疤,不算什么,没必要那么麻烦。


    林宇现在想来,估计那时候沈旭就已经想着用身上这伤疤来炫耀了。


    “我擦,旭哥,你这伤可不轻吧?”


    “看着都吓人。”


    几个朋友被惊得瞪大了眼睛。


    “这事,我老爹也不知道,你们别瞎说,免得他担心。”看到小伙伴们那震惊的眼神,沈旭心中别提有多爽了。


    他穿好衣服,坐下点了一根烟,随后用深邃切犹豫的眼神望着天空:“诡案组,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是一个随时都可能丢了性命的地方。”


    原本还想着跟沈旭加入诡案组的几人,立马打消了主意。


    一场酒,喝到凌晨才散场。


    林宇扶着醉醺醺的沈旭,上了车。


    其实现在沈旭的身体,大多都是机械,只要他愿意,可以立马让体内的酒精挥发。


    可沈旭并没有那样做,他醉醺醺的靠在副驾驶。


    “林宇,提气!真他娘的提气啊!”


    林宇瞥了他一眼:“至于么。”


    “你不知道,从小到大,我老爹就说我没出息!整天窝在家里画漫画,也不去管家族的生意!”


    “还经常拿着我这几个好哥们来贬低我!说他们早早加入自家公司,开始学着做生意。”


    “我就是个只知道画漫画的废物!”


    “他根本不知道,我讨厌做生意,讨厌应酬!”


    沈旭情绪有些激动。


    让林宇一愣。


    对于沈旭的经历,他无法感同身受,因为他从小没见过父母,更没有一个如此富有的家庭。


    但也能多少理解一点他的心情。


    “我当初死皮赖脸的来找你,加入诡案组,其实就是为了争一口气!”


    “我老爹到处托关系求人,都没办法安排的事!我沈旭自己就能做到!”


    “我也不是他眼里那个一事无成的废物!”


    嘴里呢喃着,沈旭在酒精的作用下睡着了。


    林宇叹了口气,沈旭这一面,之前倒是从来没有展现过。


    只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哪怕是沈旭这样的家庭,也同样会有烦恼。


    带着沈旭回到他家,老余扶着沈旭回了房间。


    随后给林宇安排了一间客房休息。


    而这一晚睡着后,林宇入梦,又有了新的发现。


    梦境中。


    最初的那个只有几间简陋破屋的伏氏部落,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大的城镇。


    部落中的人,也不再如最初时那样,只有简单的树叶遮身,而是穿着简易的衣服。


    伏羲也从最初的小伙子,变成了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虽然林宇入梦次数不多,但经历的时间线,已经过了好几十年。


    而人族,已经由一个弱小无比的种族,发展出数不清的部落。


    这么多年下来,也有非常多的英雄豪杰出现。


    燧人,伏羲,神农齐名,被称为三皇。


    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被称为五帝。


    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名声,是因为抵御外族。


    就好比伏羲他们的伏氏部落,将原本位于隔壁的精灵部落,杀得几近灭绝而声名鹊起。


    随后又在多次战争中,抵御了矮人族,恶魔族的侵袭。


    这样的举动,让附近的人类,逐渐向着伏氏部落汇聚,靠拢,也正是这样,让伏氏部落越来越大。


    “伏羲,你说我们伏氏部落发展得越来越大,会不会引起神族不满?”


    两匹骏马,在伏氏部落周围巡视。


    马上的人,分别是伏羲,以及伏和。


    如今的伏氏部落中,伏羲更像是精神领袖,以及对待外敌入侵时,冲锋陷阵的人。


    伏和则是管理部落的繁琐杂事。


    “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前方的伏羲没有回头,只是问了句。


    “居安思危!我就不信神族没有这样的想法。”伏和分析道:“就好比距离我们三十里的那支矮人部落,前些年,你带人去屠杀!不也是担心他们发展得太快,会威胁到我们部落吗。”


    经过几十年时间,伏和也不再像是之前那样,简单的认为神族就应该掌管人类的生杀大权。


    而是渐渐有了反抗的念头。


    “你想多了!”


    伏羲摇摇头:“我们会因为矮人部落的发展壮大,而感到担忧,但是会因为村外的蚂蚁,多蛀了两个窝,而心生警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