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玄幻小说 > 我为夫郎发奋图强 > 16.来客
    周逢春快步走了过来,把身后的箩筐放下,然后从里面拿出用葛布包裹起来的碗。


    好几个野菜窝头,还有鸡蛋焖子和腌菜。


    “哟,娘今天怎么舍得吃鸡蛋了?”林锦含笑拿起一个窝头,掰开,把里面夹满焖子。


    这种鸡蛋焖子是用一种吃起来脆脆的野菜,和着炒好的鸡蛋放在一起蒸,有的人家做时还会放点肉沫。


    好吃归好吃,可拾掇起来太麻烦了,鸡蛋放少了还不好吃,周芸珠很少会做。


    这道焖子里自然是没放肉沫的,但对于平时只有过节才能吃到点好东西的农家人来说,已是极好的美味了。


    “长黎村那边来人了,娘让你和二哥一会早点回去。”


    林锦原本愉快的表情瞬间阴沉下来。


    “行,我收拾一下,这就回。”林锦转身,就去收东西。


    林石自发的抗起了锄头。


    林锦这身子常年读书,没有别的汉子健壮,有啥重活林石一般都会抢着干。


    林锦牵上自家夫郎,施施然的往家走。


    他面上早已多云转晴,路过的村民惯常的打着招呼。


    林锦也都笑着应对。


    门前停着一辆牛车,牛身上还绑了朵大红花,车身前也挂着喜帘,显得喜气洋洋。


    刚走进堂屋,林锦就见着他妈忙上忙下的忙活,俩客人施施然的端坐在凳子上,一脸倨傲之色。


    “哟,林锦回来了。”


    “叔。”


    “三儿,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是给你送过去饭了?”周芸珠把洗干净的黄果放在桌上,皱眉道。


    林锦上前,左手拿起一个黄果就啃,右手又拿了一个递给了一旁眼巴巴看着的林笑。


    周芸珠劈手夺下了孙女手里的果子,“一共也没几个,先紧着客人吃。”


    “芸珠,我们还不至于和小孩儿抢吃的。”年长的老者出声道,他拿起一个果子递给林笑,“来,吃吧。”


    林笑抬眼瞅了瞅周芸珠。


    周芸珠连忙接过果子,一把塞进林笑怀里,“给你你就拿着。”


    “林锦啊,功课怎么样了,我听你表哥说上次的课考你发挥不太好?”


    “这么多年连个秀才也考不出来,还能指望他考的多好?”周芸珠狠狠瞪了一眼林锦,又看向一边的黎廷之,“廷之应该考的不错吧,他念书一向比三儿厉害,兴许明年就能考上秀才呢!”


    “这小子今年也就考上了书院前十名而已。”


    林锦撇撇嘴,第十名。


    “要是我家三儿能有廷之一半聪明就好了,也不至于这么久还考不上秀才。”


    眼看着几人谈起了话,完全忽视了自己,林锦乐的清闲,转头跑到厨房找夫郎去了。


    菜都已经炒好了,周逢春正在煮汤。


    林锦探头过去一看,好家伙,可真丰盛。


    菘菜炖猪肉,凉拌豆腐,韭菜做的掉渣馅饼,还有鸡蛋焖子。


    不愧是娘家的人来了啊,就是舍得做好菜吃。


    沾了两位客人的福,林锦今天不光自己好好吃了一顿,还给夫郎夹了很多菜,把人喂的饱饱的。


    周芸珠饭桌上一直瞪他,奈何林锦装作没看见。


    有外人在,长黎村人一向崇尚食不言,寝不语。周芸珠到底没有直接发火。


    吃完了饭,黎廷之他们并没有多待,很快就告辞了。


    “过几天的喜宴,锦弟一定要来啊!”黎廷之提着大包小包,爽朗的笑着道。


    林锦看了眼他手上成兜的腌菜,鸡蛋。


    周芸珠一向对娘家人特别大方。


    “好,小弟一定登门。”林锦表面诺诺答应着,转头就把这事忘到了脑后。


    第二天,林锦又赖了床。


    今日并不是他睡过了头,昨个他和周芸珠商量好了,一早就去镇里转转。


    还特意说明,要带着夫郎一起。


    周逢春翻出许久没穿的对襟长服,穿上了身。


    林锦眼前一亮,觉得人靠衣裳马靠鞍这句话果然没错。


    尤其是放在自家夫郎身上。


    “真好看。”他越看越移不开眼,只觉得夫郎无比俊美,好看的冒泡泡了。


    吃过了早饭,天色刚好微明。


    农家田地里,庄稼叶杆上充斥着露珠,一道羊肠小路顺着村口往外延伸。


    村口处却是热闹,牛车棚子旁边候着好些人。


    “林锦,带着夫郎去镇上啊?”


    前往镇上的牛车旁,有位婶子特意挥了挥手,示意林锦过去。


    “是,婶子。”


    林锦上车后,不过片刻,牛车就出发了。


    青石镇位于坞县以西,再往西去就是边境之地。


    因地处临山,山体怪石林立而得名。


    这并不是林锦第一次来,数月前他从坞县乘马车返乡,中途途径此地。


    只是,那时候没什么杂事,并未在此停留。


    镇上果然比村中要繁华的多。


    有卖红果的小摊贩在路边卖力吆喝,期望能引起一二行人的注意。


    也有那挑着担子的货郎,活跃在每一个人多的地方,热情推销着箱中杂货。


    一派喧闹之象。


    林锦并没有在城门口多留。


    中央的主街上除了走家串巷的小摊贩外,大多是林立的店铺和富贵人家。


    林锦带着夫郎,来到一间书铺前。


    书铺就建在主街上,地处正中无比显眼。铺中刚走出一行读书人,正高谈阔论的说笑着。


    这几人林锦也认识,与他同在白鹿书院就读。只是林锦认得他们,他们却不见得认识林锦。


    擦肩而过后,林锦携夫郎步入铺中,掌柜立刻热情的招呼了上来。


    “林老弟,许久不见你了,可是上回的图册看完了?”书铺掌柜也姓林,是距离小林村不远的庆林村人,一向热情好客。


    此刻看到林锦,立刻大声招呼起来,“老哥我这里可是又进了好几本新鲜的,正热乎这呢!”


    林锦尴尬的不行。


    掌柜说的图册其实是春宫图册,还是专门描写汉子和哥儿的。


    原主以前从他这进了不少货,而且看完还可以低价再还给林掌柜。


    “这位是?”掌柜的视线移到周逢春身上,疑惑的询问道。


    大禹朝的哥儿会在胳膊和颈后等地方长粒红痣,这是汉子和哥儿最根本的区别。


    而单从外表来说,哥儿面部轮廓会比汉子柔和些,身形大多更为纤细。


    周逢春长的本身比平常的哥儿略高,是以林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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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柜一时之间竟没看出。


    “这是我的夫郎,周逢春。”


    这一句话之下,林掌柜大惊之色。


    他竟在人家夫郎面前给人推荐春宫图册!幸好言语隐晦,只盼这位夫郎没有听出来的好。


    周逢春面上看不出喜怒,目光平淡的从林掌柜手中图册上略过。


    林掌柜立刻把东西放在一边,干笑了两声,“老弟,这回来可是什么用品缺了?”


    “给我拿支笔,家里那支实在不能用了。”


    “好嘞,那咱往里走,这种略贵重的东西都摆放在里间。”


    “老哥知道你喜欢用上好的毛笔,你用的原来那支狼毫的材质我这里是没有,但这支羊毫所选用的是上好的山羊毛,笔锋比一般的羊毫要更硬些。笔管用的是上好的缠松木制成,精致耐用。”林掌柜指着柜上一只毛笔道,“你使惯了狼毫的话,用这支应该更能适应。”


    “而且不贵,比你原来那支狼毫便宜多了,才一两五钱。”


    “我还是要这支吧。这种竹心管的手感摸起很是舒服。”


    林掌柜面上露出显而易见的失望之色,“这支是普通的羊毫笔,笔锋太软了。郎君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林锦心下暗笑。


    普通的羊毫笔才五钱银子,怪不得掌柜向他推荐那支山羊毛的。


    但他又不是原主。前世林锦也曾练过书法,可以毫不脸红的说,他书法的造诣比原主那个书呆子可强了不止一点半点。


    他前世时有过一只上好紫毫笔,笔锋柔软至极。所以他惯用的是软毛。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山羊和普通的羊毫,中间可整整差着一两银子。


    买好了毛笔,林掌柜再给他拿纸和墨时,林锦没有再提出其他意见。


    原主以前用的纸也不是很便宜的那种黄麻纸,而是上好的白麻。但这种消耗性的东西,省的意义不大。


    古代只有权贵人家所用的上好宣纸,才显珍贵。


    黄麻纸倒是比白麻便宜一点,但表面粗糙,不利于书写。


    至于墨锭,这间书铺只有最普通的松烟墨。


    买完了读书用的东西,林锦带着夫郎来到卖肉的的猪肉铺子前,买了两斤肥瘦相间的大块五花。


    今天临出门前,周芸珠特意多给了150枚大钱,让买两斤肉回去。


    她要做酱肉吃。


    这东西在农家可是个稀罕菜,酱肉的话要加很多盐和大量的赤酱。盐和赤酱都不便宜,因此对于周芸珠居然舍得做酱肉吃一开始他是很诧异的。


    酱肉自然是五花做出来最好吃。


    从猪肉铺出来,林锦又拐进了旁边的店铺。


    家里佐料不多了,想做酱肉,得再买些才行。


    进了门,林锦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的一小袋辣椒。


    真的很小的袋子,还放在最里面,幸亏林锦眼神好。


    “掌柜的,这种佐料怎么卖?”


    一旁自打林锦入门就跟在一边的仁兄笑眯眯的开口道,“这位客人,您可真是有眼光。这可是蜀地那边运过来的精细东西,好吃着呢,一斤五钱银子。”


    这人有着细挑的长眉眼,偏偏配上一张又圆又胖的脸。身材也很显胖,此刻笑眯眯的表情凭空显出一丝滑稽。


    长的很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