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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客场比射(2)

    的确,阿壮也并非是凭空说大话,他在骑射上的水平,还是强于舒晏的。最后这次,又增加了花样,要求是骑马连射三箭,前两箭射在自己的箭靶上,第三箭却要射在对方的箭靶上,两个人同时进行,准和快作为双重的评判标准。


    两个人都很尊重对手,重视这最后一次比赛,谁也不敢草率。阿壮深吸一口气,要准备出手,却见舒晏纵马绕着马场撒欢兜着圈子。他是想多熟悉熟悉这个环境。阿壮见舒晏如此,也不催促他,正好借机舒缓一下自己的情绪。


    舒晏一边绕场跑着,一边不断地做着拉弓举箭瞄准的动作,跑了数匝之后,果然适应了很多,找到了感觉。若是在自己的箭靶上射连珠三箭,舒晏一定是胜券在握的,可是第三箭要偏着射在相距四五丈远的对方的箭靶上,且人不能越过两靶之间的分界线,这就没十足的把握取胜了。


    “可以开始了吗?”舒晏问阿壮。


    “早已久候了。”


    “那就请吧。”舒晏向他一拱手。


    两个人一拨马,纷纷站到各自的起点上。既然“快”也作为评判标准,谁也不可能还像前几次那样经过调整酝酿再起射了,一说开始,各自策马飞奔向前冲去。舒晏知道自己不善于射偏靶,准确性可能不如阿壮,所以必须发挥自己“快”的优势,在效率上争取筹码。


    在阿壮刚刚拉起弓的时候,舒晏的两支箭已经带着一股劲风,不偏不倚地直穿靶心了。第三支箭恰与阿壮的第一支箭同时戳在了阿壮的那个箭靶上。


    “啊,中了。”虽然射得歪了些,可总算是中了靶,对于从未练习过这种射法的舒晏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相比之下,阿壮就没有舒晏那样利落的手法了。舒晏跑到了终点,阿壮才将第三支箭射出。虽然晚了一些,好在三支箭也全都中了,尤其是第三支箭,着靶点确实是比舒晏更靠近靶心一些。


    小默瞬间欢呼:“喔,我舒大哥赢喽!”


    阿壮立刻反驳:“你瞎叫唤什么?此场明明是我射得更准,怎么能说你舒大哥赢了呢?”


    小默瞪着眼:“怎么不是?此局是以双重标准——快和准作为评判依据的,我舒大哥比你快,当然是我舒大哥赢了。”


    阿壮当然不肯相让:“不对。从来比试射箭都是以精准命中作为主要评判依据的,快慢只是辅助标准,只有在精度相同的情况下,才以速度分高下。此次我射得准,当然我赢。”


    “你这是强词夺理。当时并没有讲好这两个标准哪个更重要,两个标准不分主次。即便退一步说,标准有主有次,精度重于速度,但你们两个精度上仅仅相差分毫;而速度上呢,却相差了一大截,综合来看,你当然技逊一筹了。”


    “你这是舍本求末,也不想想,如果射都射不准的话,速度再快又有什么用?”


    “哼哼。”小默轻蔑一笑,“就以刚才的情况来论,换做是在战场上的话,你弓还没挽起来呢,恐怕早就被我舒大哥射于马下了!”


    前五局舒晏与阿壮的对阵结果是二胜一负二平。此局阿壮若是输了,那就是彻底输了;此局若是能扳回来,在总体上双方就是平局了,所以这是决定性的一局。阿壮当然不能轻易承认失败,可是小默却是这么的据理力争,寸步不让,逼得他羞恼交加:“你们两个人对我一个人,我说不过你们,我要找我们公子评理去。”33


    “有理走遍天下,你家公子虽然善于诡辩,还怕他黑白颠倒吗?”


    三个人回到靶场边。阿壮将情况诉诸比玉。


    小默则在旁边冷笑着道:“施公子,事实你也都看到了,你该不会徇私袒护你的下人吧?”


    舒晏、小默、阿壮三人为比试累了半天,忙了半天,争了半天,比玉却没有多少关注。比玉在马车上与二婢酣战,消耗了不少体力,此时有些困倦,听了两个人一连串的言语,他很不屑地道:“不过是莽夫的游戏而已,我不明白你们争个什么。”


    这么大热的天,三个人忙了一身的臭汗,在比玉眼里,就像是毫无意义的胡闹一般。


    “谁愿意争什么,是你的下人无理狡辩,一而再,再而三地耍赖,不肯认输。先是要求跟我们互换弓箭用,可是只换了一次就不肯换了,互换弓箭的那场比试结果自己还反悔不认输,最后这场明明是我舒大哥技高一筹,可他还是耍赖。”


    阿壮情知理亏,可他还是要无理辩三分:“我是什么身份,奴隶小人而已;你们是什么身份,一个车府令,一个珍馐令,你们对我应该大人不记小人过。互换弓箭是我失言在先,可是你们也已经同意不计较了,但是最后一场明明是我射得更准。”


    舒晏听了这话,摇着头暗自道:呵呵,小人果然是小人,居然可以把反复无常、毫无廉耻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他看着小默额头的汗珠,劝道:“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这么大热的天,何必跟他争这个,总之我们没有输!”


    小默哪里肯依,怼阿壮道:“这最后一局,你在占尽了地利的情况下才比我舒大哥准了一成,我舒大哥却比你快了七成,到底哪头占得重?”


    “我不跟你说,让我家公子评理。”


    “好,就听听你家公子怎么说。”


    “你们一个说‘快’,一个说‘准’,这是‘离坚白’。”


    “‘离坚白’?什么意思?”小默和阿壮不懂。


    比玉没有回答小默和阿壮,却瞥了一眼舒晏。


    舒晏当然明白,笑道:“白与坚合二为石,快与准合二为射,施公子果然是老庄门人,把什么事情都能扯到辩谈上面去。”


    比玉是想用眼神试问一下舒晏,看他能不能理解自己的意思,没想到对方果然也立刻就领会了,不禁带了分惊喜道:“尚仁兄悟性这么高,不入我清谈之道实在是可惜了。”


    比玉平白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舒晏也回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还受到了比玉的夸赞,这令小默十分不解:“舒大哥,你们说的什么哑谜?施比玉的话是什么意思,到底是支持谁赢?”


    所谓的“离坚白”是与“盈坚白”对应的,乃是先秦时期的著名辩点。要想了解离坚白,就必须得先了解“坚白”。所谓坚白,指的是人通过触觉和视觉这两个感官方面,了解到一块白石头的颜色是白色的,质地为坚硬的,也就是说这块石头是质坚和色白的结合体,即所谓的坚白。也正是缘于此,衍生出离坚白和盈坚白两种观点。


    离坚白认为石头的色白与质坚是独立的两个方面:眼睛看见它是白色的时候并不能感受到它的质坚;用手感触到它的质坚的时候也感受不到它的色白。色白与质坚是不相干的两个独立方面。


    盈坚白呢,则是恰恰相反的,认为色白与质坚是一起存在于这块石头中的,根本不可分割来谈,或者说分割开来的话就毫无意义。


    小默与阿壮各执“快”和“准”来争论,比玉就把坚白理论借鉴到射箭中来,就像石头是由色白与质坚组成的一样,射箭技术的高低就可以看作是由快与准决定的。


    坚白辩题有点抽象,若是没有接触过的话是不容易理解的,舒晏虽然能理解通透,却不知怎么向小默说,“这个嘛......一时半刻我跟你也解释不清,怎么说呢,只是一众闲人的空谈而已,无甚实际意义。”


    “我不管他空谈不空谈,我就想知道他是不是偏向着他的下人说话?”小默问罢舒晏,又去对着比玉道:“你别扯那些没用的,你就说你承认不承认你的人输了?”


    “输赢在两可之间,要想承认你们赢,必须要辩赢我才行。”


    “我们赢了比试,你们输了比试,这就是事实,你还想通过狡辩颠倒黑白吗?”


    “你不懂,我只跟你舒大哥说。”比玉不直面小默,却对舒晏露出笑容来道,“尚仁兄,不如你我来一场辩论怎么样?”


    “怎么辩?”


    “你持一个立场,用珍馐令的话说就是你的箭快于阿壮七成,完全胜于阿壮;我持另一个立场,用阿壮的话说就是射箭速度排在其次,射得准要比射得快重要。我们就这样辩论,看谁能辩得过谁怎么样?”


    “莫名其妙。”舒晏冷笑一声。


    “哦,你要是不愿意,反过来也行,我持你们的立场,你持我们的立场。”


    这更莫名其妙,舒晏还没说话,小默却嚷道:“这厮耍诈。若是反过来持对方的立场,他就会故意辩输,从而替他的下人赢得比赛。舒大哥千万别上他的当。”


    比玉被小默的话气到了,秀目圆睁:“你说的什么话,我清谈中人向来以驳倒对方为荣,其余都是次要。我怎么可能会为了下人的一点点荣誉而去牺牲自己的原则呢?”


    其实比玉确实是只想与舒晏来一场辩论而已,至于他们的射箭结果谁输谁赢完全不在意。


    “如果你们觉得这样辩论会牵扯射箭结果而不肯的话,我们可以将辩点再换一换,就像离坚白与盈坚白一样,你说射箭的快与准可以分别考量;我说快与准乃是一体,不可分别考量......”


    面对比玉这般执着辩谈的样子,舒晏又好笑又无奈:“打住吧,比玉兄。你的那些空谈还是去找你的同道中人吧,我舒某只是个寒门俗人,且俗务缠身,没工夫、也没耐性陪你去谈那些玄而又玄毫无意义的空话。我还有事,先行告退了。”


    舒晏要走,不但比玉,小默也急道:“舒大哥,他们还没承认输呢,我们怎么能走呢?”


    “什么输,什么赢?一个虚名而已,何必在意?‘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


    这是《庄子》中的一句,意为:就算我胜了你,我果然就一定是对的,对方一定就是错的吗?小默不明白,比玉却深知其意,他不禁暗自惊叹,别看舒晏平时从不谈论老庄,可是他对此的造诣却是不可小觑的。


    没有得到阿壮彻彻底底的认输,小默心内十分不平,对阿壮骂道:“赌得起输不起的无耻匈奴奴,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你都是我舒大哥的手下败将。永远的技逊一筹!”


    被小默骂了一场,阿壮怒火中烧:此场比试明明是自己跟舒晏两个人的事,你姜小默跟我家公子一样都是旁观者。不管谁输谁赢,舒晏没说什么,我家公子也没说什么,只有你姜小默唠叨个没完。还左一个“下人”,右一个“匈奴奴”的出言不逊。他本来就记恨着那枚毒针之仇,今天又有了这一番怒,于是便想伺机报复,可却一时找不到机会。忽见面前的一颗大树上爬着两只大毛毛虫,此毛毛虫深绿色,周身长满又长又密的毛,一旦落在人的身上,这些毛就会刺入皮肤,又痛又痒,十分难受,轻者红肿,严重者甚至还可能造成中毒,发热,恶心,皮肤溃烂。阿壮深知这种毛毛虫的厉害。


    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走了,实在气难平!阿壮暗自咬着牙,在小默与舒晏转身要离开的那刻,迅速地伸出指头,将这两只毛毛虫对准小默的衣领弹去。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