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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果断一别(2)

    想起那把紫玉笛,他又回忆起了与小默刚相识的时候:小默怎样的将芷馨送给自己的花扔下水,不会游泳的他又怎样的傻傻的跳下水,怎样的遇到杀手,又怎样的用笛子制服了他们。


    他救过我的命,精心为我做喜欢的食馔,潜心为我谋划一场别具一格的冠礼……小默对我真的很好,跟小默在一起的日子当真快活。


    只是他的脾气很怪,不光脾气怪,行为更怪。舒晏躺在床上想,同处一室这么久,从没看见他裸露过身体的半寸肌肤,不光他不裸露,还不允许我裸露,他的房门从不许我走进。一个贯走江湖的人居然这么腼腆,简直不可思议。


    舒晏想着小默的笑容、他的装束、他对自己发过的脾气、他的怪异……种种种种。


    小默已经走了两个月了,这两个月来,舒晏感到了从没有过的空虚失落。不知怎地,同样是好兄弟,自己跟若馨也情同手足,而且若馨跟自己是一起长大的,十几年的交情了,但跟若馨分别已快一年了,自己从没有过这样的空虚失落感。这种感觉倒像是跟芷馨刚刚离去的时候差不多……


    想到这里,舒晏猛地打了个机灵——啊?难道自己真的像外人所说的那样,跟小默有龙阳之癖?不是吧,这太恐怖了!不光恐怖,而且恶心。他“蹭”地蹿下地来,跑到院中,用水瓢舀起水缸里的凉水,猛灌了几口。


    一瓢凉水下去,看着皎洁的月光,想起去年中秋之夜,“从月亮上走下来的芷馨”,舒晏才感到稍微镇定了些。自己怎么会有这种龌龊的想法?自己明明是喜欢芷馨的,虽然直到芷馨死,我们都没有名正言顺地提起过,但那种感觉是实实在在的,实实在在的男女之间的爱慕。自己绝不可能对一个男人有这种想法——即便他对自己好,即便他生得像女人。他只是我的好兄弟,我思念他,是出于我对他的担心。但是担心什么呢?担心他在路上有没有危险,还是担心他会不会回来?说不清楚,总之,是因为担心才引发的思量,这样想来,自己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舒晏对于小默,是错将异性当为同性;相反的,十七公主对于小默,是错将同性当成异性。当然,十七公主只是将这个“异性”当作一个会吹笛子、会做好食馔的大哥哥,用以排解宫中的无聊。小默临走前,给十七公主带了一封便笺。但十七公主正因为小默调侃自己而生气,所以当时并没有将便笺拆开,认为其中不过是给自己道歉而已。直到后来的几天,都没有看见小默,她才觉得不对,一打听,原来小默回家去了。她赶忙拆开那封便笺,可是为时已晚。少了小默,十七公主在宫中的生活又重归无聊单调。


    平日,十七公主都会跟其他未嫁的公主们一起,向宫中的女尚书学习一些诗文、书画、女红之类。最近,掌管诗文教授的那名女尚书因年龄大而出宫了,杨皇后暂时还没有安排人来代替。不能学诗文,又不能听小默吹笛,这些日子,十七公主的生活很是无聊。


    十七公主正在无聊烦闷之际,她听到一个消息——眼下正是春耕在即、春蚕将生的季节,皇上和皇后分别要去亲耕籍田和亲躬蚕桑,这可为她带来不小的兴奋。皇上带领大臣们亲耕籍田,那是男人们的事,与她无关。但是皇后亲躬蚕桑,她作为公主,可是要参加的。她不管这项活动有什么意义没有,只要到时候能够出宫耍一耍也是好的。


    皇帝亲耕和皇后先蚕是两项一年一度的重要皇家吉礼活动,自周代以降,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大都积极奉行。进入农耕文明时代,以农为本,全国所有的政治、经济、军事行为全靠农业来支撑,各朝都不例外,农业是排在首位的大事,所以,有作为的统治者们就非常重视劝导农功。


    皇帝亲耕,就是在春耕时节,皇上带领百官,在籍田里亲自示范耕种生产,以作为天下百姓勤劳耕作的表率;同样的,皇后先蚕,就是在春蚕生的季节,作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带领后宫嫔妃、公主等内眷及各诸侯命妇等外眷在蚕室采桑饲蚕,以劝导天下女红。皇帝亲耕和皇后先蚕,正是整个社会男耕女织的一个缩影,而男耕女织,是当时先进的生产方式,是古人勤劳的体现,自给自足的重要手段。


    当然,皇上并不是随意去哪里耕地,皇家是有自己直接经管的土地的,名曰籍田。晋时,皇家有籍田千亩,在洛阳城东郊南,洛水之北。魏朝皇室衰微,籍田并没有这样的规模。司马炎建立晋朝后,扩大了籍田的规模,但他并不采取强制措施从农民手中夺取土地,而是采取置换或购买的方式获取。


    那时,用来耕种的工具叫耒耜。籍田千亩,皇上和大臣们只是象征性的推着耒耜走几遭。至于推几遭,古来的礼制中都有明文规定的:皇上三推,即推三个往返,诸侯大臣们按官级大小依次为五推、七推、九推。君臣们做完了表率之后,余下的耕种行为则是交由专门负责掌管籍田的人——籍田令组织完成。籍田千亩,种出来的粮食也不少,那它用来做什么呢?它主要作为一年之中的宗庙祭祀等用度。祭祀不能只用一种谷物,而是几种主要的谷物都会用到,预示着“五谷丰登”。所以,这就决定了籍田中的作物不可能是一种,而是多种多样,各种谷物都有。


    是日,司马炎带领着文武百官,乘着车驾,出洛阳东门向南,直奔籍田而去。司马炎乘坐的车叫耕根车,是专门为亲耕而打造的,由四匹马驾驶。百官们依据各自的品级,也各有自己的车驾。三公、诸侯们乘坐的是三马车,卿大夫、两千石级别的都是两马车,没有专车的则几人共乘一辆车。根据五时服的惯例——并非只限上朝时所穿的冠服,青赤黄白黑,春季对应青色,所以,除了武卫人员外,所有参加亲耕的人都穿的是青色服装。连皇上司马炎也不例外,他头戴通天冠,冠上覆着一块青帻,身穿青色衮服,耕根车上插的也都是对应的青色旗,就连驾车的那四匹马也都要对应的青色,如果没有青色的马,就将它们的鬃毛和尾巴涂成青色。


    舒晏和施比玉在这浩浩荡荡的车队末尾。本来,能参加亲耕的,应该是六百石以上的官,而舒晏和施比玉俱是四百石级别的小官,理论上是没有资格参加的,但就像能参加御宴一样,他们两个俱受皇上的喜爱,特准他们参加。他们两个均没有坐马车的资格,作为秘书郎的比玉,他的标配车是一辆鹿车。而作为尚书郎的舒晏,他的标配车是一辆犊车。


    舒晏以前从没有机会学习御车技术,这也是“通五经,贯六艺”之中,他唯一一项没有涉猎过的方面。自从做了尚书郎,有机会得以接触犊车,他便开始学习驾驭技术。毕竟,作为一名男子,掌握驾车技术不光在面子上非常必要,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是十分方便于自己的。虽然六艺之中“御”要求的是驾驭马车,但马车除了快一点之外,与犊车的驾驭原理是一样的。而且,犊车已成为当时士族阶层外出的普遍选择,因为那些士族之人不愿忍受马车的颠簸,更愿乘坐相对安稳的牛车。但是作为举行朝廷重大仪式的今天,马车和犊车乃是身份的象征,所有人都要按照自己的标准车驾来乘坐,不能乱来。


    能参加这样的活动,舒晏心里是极愿意的,不但能够见见世面,而且,毕竟这是一项劝导农功的大好事。可比玉心里却不怎么欢喜。他一听“耕地”两个字就头疼,对他来说,耕地是一件耗费极大体力的事。确实,对于一个连抹布都没摸过的人来说,去推耒耜,想想就觉得恐怖。


    昨日,他对他父亲抱怨:“耕地本来是那些农夫的事,耕与不耕,与我们何干?皇上非要弄什么亲耕,做什么表率,还非要拽上我们……”


    施惠骂他道:“像你们这样级别的小官,洛阳城里遍地都是,能够参加这样的吉礼,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是莫大的荣耀。我正担心你下次的品状评语全无一点可圈可点的地方,正有这个好机会,你还不借此好好地在众人面前表现表现,竟敢在这里抱怨!”


    比玉不敢争辩,赌气回到自己房中,阿妙、阿妍伺候他洗漱就寝之后,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守候着他入睡,而是不知道偷偷地躲到哪里去了。比玉心中烦躁,正想找两个爱婢发泄一下,可是他呼了半天,也没人应,只有两个老婢在外答应着,比玉气得让她们滚。原来,阿妙知道比玉身体羸弱,明天要去尝试他从没做过的“重活”,体力一定不支,今晚再接近女色,那还得了?所以她拉着阿妍躲到别的婢女那里去了。不但不能消耗他的体力,而且还要为他补充体力:她嘱咐厨房,明早的早餐中一定要为公子做一碗奶酪,因为奶酪能够有效增强体力。阿妙总算稍稍放了点心:这样一来,明天公子总不至于太不济吧!


    吃了肉糜和奶酪的比玉与吃了粟米粥的舒晏随圣驾来到了籍田边。除了皇上外,百官们都在此下了车。舒晏见这千亩籍田甚是齐整,阡陌纵横,井井有条,不愧是皇家籍田,自与普通农家田地不同。也难怪,这区区千亩土地就有一个县令级别的官员经管着,能不齐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