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都市小说 > 惯看秋风春月,烟雨任平生 > 第十三章 奥特曼
    站在讲台上的雷凌风不觉得他们是在看黑板,而是在看他出丑。这个数学学习天份不错的酒文化爱好者,对英语无感或者说绝缘。一般英语考试能及格就是顶级好运了,那个分数大概能让他的班级排名上升个十来名。


    余老师念了十个单词,都是刚教的,他就在黑板上拼写出了一个。这就是上课走神的结果,但这个结果还是出人意料。


    “雷凌风,继续呀,你不用替学校节省粉笔,学校不差这一点粉笔。”余老师原以为雷凌风起码能写一半出来,万万没想到。


    下面的同学不敢笑,也不敢低下头,但更不敢抬起头。大家都知道,这个时候太突出妥妥地会被叫上讲台上,余老师是个要面子的人。他必须还得找一个人,一个能体现他教学水平的人,不然面子人过不去。男人都是要面子的,男老师更加爱惜脸面。


    余老师感到非常糟心,如果只是一个雷凌风那还好,如果都是雷凌风那就真的是他的问题了。他必须再叫一个学生上来,否则他觉得丢脸,但其实学生们并不在意。爱学习的人都是少数,爱英语的完全是凤毛麟角。


    扫视了一圈,余老师把目光最后锁定在了刘思曼身上。班上英语成绩最好的几个人是彭思学、都文慧、刘思曼、柳青青、李舒云,但彭思学不靠谱呀,容易出幺蛾子,属于不可信之人。可惜都文慧今天又请假回家了,挑来挑去,就属刘思曼最稳。


    “刘思曼,是你就是你,我们的小哪吒,请上台来,开始你的表演。”余老师又开始了自嗨式点名,手舞足蹈的样子有些像小丑。但同学们不敢笑,憋的很辛苦。


    刘思曼起身上台,动作如行云流水,从容淡定的样子像极了出征挂帅的穆桂英。余老师念一个,她写一个。十个单词,没一个写错。兴致来了的老余又给刘思曼加了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教授的内容了。


    下面的同学个个都庆幸不已,老余这是不讲武德呀。这谁顶得住,谁上谁死。出人意料的是刘思曼抗住了,她抗住了就意味着没有下一波倒霉蛋了。这哪里是刘思曼,这简直就是奥特曼。


    也不知道是谁突然小声来了一句:“奥特曼、奥特曼。”


    然后,陆陆续续跟着喊起来了,最后全班都跟着整齐地喊起了“奥特曼、奥特曼”,一边喊,一边击拍桌面。


    心情不错的余老师没有理会台下发疯的学生,而是欣慰地点了点头。所以大家也都懂了什么叫得意门生,什么叫得意门生的待遇。


    与之相对的,那个被余老师目光再次关注的雷凌风,只觉得浑身冰凉。


    “刚才雷凌风同学差一点摧毁了我对自己教学水平的自信,感谢刘思曼同学又给我拉回来了。”


    说完,放学的铃声就响了起来,教室瞬间有些不言自明的躁动,虽然没有一个人动,也没有一个人说话。


    “雷凌风同学,这一个月教的英语课文,麻烦你周末抄两遍。现在,下课。”余老师终究忍住了已经打好底稿的说教,不忍再看同学们对放学期盼的眼神。心里很气也没办法,只好辛苦雷凌风了。


    一分钟内教室就没剩下几个人了,留下的都是“苦学僧”,又或者别有约定的“有约僧”。比如程明,家住很远的农村,回家不方便的,又特别爱学习的,就回如同往常一样自习。十四班的“苦学僧”只有两个,程明和彭思学,同学眼里的异类。其他人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其他爱好,但程明除了学习再无其他爱好。哪怕是彭思学至少每天晚上都有跑步锻炼的爱好。


    彭思学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背上书包,走到刘思曼的座位旁:“半小时后我在你们宿舍楼下等你。”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教室,嘴里面哼着郑智化的水手。这歌挺老的,学生中知道且喜欢的人不多。现在最流行的是周杰伦,郑智化这个时候已经是属于过气歌手了。


    柳青青很不满彭思学对刘思曼这种态度,那语气就是命令而不是约定。这样的钢铁直男就不配和女孩子约会,至于女朋友,这是钢铁直男也配有的想法吗?这样的男人,在柳青青看来,就应该送到钢铁厂学习学习钢铁是怎么炼成的。


    “他一直都是这种态度吗?他当自己是谁,霸道总裁?他是不是都市言情小说看多了,脑子坏掉了。”


    刘思曼诧异地看了看柳青青,没想到她会这么激动,内心有些小小的感动,好闺蜜一辈子。于是耐心为彭思学解释道:“他只是不擅长表达而已,人还是挺好的。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抛开方式不谈,他其实是一个很温柔的男人。”


    “一个每次作文都当范文的人,你跟我说不擅长表达,你是不是被他迷了心智。”柳青青显然不信,在他看来要就是不愿,不存在不会。


    “别激动,作文和说话是两码事。好了,今晚我给你带好吃的回来。”刘思曼摇着柳青青的手臂,小小地撒了个娇。


    柳青青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不可思议:“你居然会撒娇了!”


    刘思曼有一点点的尴尬,忽然意识到自己表现得有些异常。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们快走吧。”


    “我不急,又不是我要去约会。”柳青青纹丝不动,故意拖时间,想看看刘思曼着急的样子。


    “青青,我不能让彭思学等太久,这样太不礼貌了。”


    “女孩子不能太守时,不然这些臭男人不知道珍惜。”柳青青有些无奈,在刘思曼的拉扯下半推半就地跟着走了。


    “不可以的,不礼貌。”刘思曼坚持道。


    “真的服了你,早晚有你哭的时候。”柳青青感觉自己似乎被拖着慢跑起来了。


    “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普通的男女同学关系。”


    “最好是,什么都是假的,学习好才是真,考上一个好大学才是现实。我们说好的一起离开那个小镇,看看外面的世界。我不想有一天是我一个人离开,而你则在小镇嫁人生子。”柳青青语重心长说道。


    刘思曼点点头,但还是越走越快。回到宿舍,她就着急忙慌地换了一件牛仔裤一件轻薄的卡通印花长袖,又整理了一下发型,稍微扑了点粉,浅浅地涂了点口红。忙完之后就像换了一个人,原来被装扮拖成的六分容貌,现在已经有了八分。


    女生宿舍楼下,宿管阿姨警惕地看着彭思学。她已经观察这个男生很久就,在门口这走来走去,就是不肯离开。多少次宿管阿姨都差点没忍住把他赶走,高中不是大学,不允许有这样的现象。


    多亏彭思学长相秀气,带了一副黑框眼镜,一看就像是好学生,如果是孙有朋大概率要被阿姨请走。


    宿舍楼下时不时有女生背着书包或拿着行李下楼,可惜每一次都不是刘思曼。彭思学只是匆匆扫一眼,又低着头来回踱步,反正就当锻炼身体了。当然,有一些警惕的女孩子会主动避开他,甚至不惜绕远一点,毕竟这货越来越靠近女生宿舍了。


    不认识彭思学的女生,一半把他当神经病或者猥琐男,另外一半都是肤浅地通过脸来判断好坏。但没有女孩子搭讪,如果是李乘风这种,靠脸就可以征服女孩子。打招呼的倒是有一个,一个彭思学最不想见到女同学陈学思,高一上学期的烦人精。


    陈学思单纯就是好奇,也是出于同学间的礼貌,所以热情地上前打了声招呼:“彭思学,好久不见,你堵在女生宿舍大门口干嘛?”


    彭思学本心而言不愿意搭理她,出于礼貌只是尴尬地笑了笑,勉强解释道:“我在思考,不要打断我的思路。”


    陈学思还以为彭思学在想某一个数学问题呢?也没有在乎他的态度,就准备离开了。奈何,刘思曼正好从宿舍楼出来,见到彭思学脸上不自觉又增加了几分笑容。


    “让你久等了,这瓶酸奶请你喝。”


    彭思学接过酸奶,这才发现陈学思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他。眼神里有惊讶、有好奇,也有些不可思议。


    “你还没走。”彭思学假装从容淡定,一点都没有为刚才随口撒的慌被当场戳破而感到尴尬。


    “我怕不是在做梦,我居然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你这个怪胎在女生楼下等人。你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吗?怎么就变了,真就挺让人失望的。”


    陈学思一点都不着急回家,眼睛在彭思学和刘思曼两人身上来回打量,最后把目光定格在刘思曼身上。刘思曼平生以来第一次被一个女孩子这么打量、注视,微微有些不自然,她尽量撇开脸,看着彭思学。


    “陈学思,你礼貌呢?”


    彭思学侧身上前挡住陈学思的目光,挥手就要赶她走。


    “眼光不错。”陈学思说完就走了,非常果决,步伐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