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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令人大开眼界的战前准备

    徐州就是大约后世江苏一带。


    青州乃是后世河北以及山东半岛。


    两州是黏在一起的,距离非常近。


    钟会带着好奇,问道:


    “青州有什么特殊的吗?为什么要先对他用兵?”


    糜竺指着地图简单地介绍了一下。


    “青州乃是战略要地。”


    “向北靠近冀州,辐射幽州,西部临近兖州。”


    “青州的泰山处盘踞着大量的黄巾贼。”


    “那里黄巾并不强大,用他们来练手,那是最好不过了。”


    糜竺只是讲出了其中表面的一两点。


    还有重点没有说出来。


    那就是——黄金!


    华夏神州大地,黄金第一储量的是乃是山东!


    而山东90%的黄金矿,集中在招远到莱州一带!


    金矿资源极其丰富!


    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罕见的金矿富集区域!


    在后世,已经探明的莱州地带探明的黄金储量超过两千吨,是名副其实的神州第一金矿!


    华夏十大金矿,光是说山东就占据了五个!


    这些都是有文献记载的,一查就知道了。


    当糜竺从皇帝那里获得了徐州王的称号。


    第一时间就惦记上了这青州金矿了。


    如今,正好借助去青州剿匪的名义,探查一下周围的金矿。


    等过两年乱了起来,就立刻动手占据青州。


    糜竺虽然有钱。


    但是面对这样的超级金矿,依旧是心动了。


    而且这金矿如果落在了曹操或者是袁绍手中,那对于自己是非常不利的。


    “但是青州人不知道肯不肯答应呢。”


    徐庶这样的君子,还是有些犹豫。


    糜竺笑了。


    “本王有黄金节钺在手,那些官员怎么敢违抗命令。”


    “而且我们是免费出兵帮忙消灭黄巾贼,乃是义兵!”


    “他们只会欢迎!”


    糜竺知道,那些青州黄巾军也挺重要的。


    曹操就是靠着青州兵发家,成为雄踞一方的霸主。


    《三国志》记载:


    “(曹操)追黄巾至济北。”


    “冬,受降卒三十万,男女百万余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


    这一百万人口外加三十万的黄巾降兵,是多么恐怖的有生力量!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再给一个月做准备。”糜竺直接拍板下命令。


    “一个月之后,征讨泰山黄巾贼!”


    在这个命令下达之后。


    简雍等新兵们很快发现。


    他们的长官似乎发了疯狂一样。


    疯狂地操练他们。


    原本已经习惯的节奏全部被打破,更多、更重的任务都被安排得慢慢当当。


    晚上的时候,老兵开始向他们传授在战场中生存技巧。


    比如不要冒进,与队伍保持一致。


    面对弓弩齐射,如何弯腰持盾牌。


    遭遇骑兵如何使用鹿角制造障碍……


    在白天训练的时候,已经用上了铁甲与真刀真枪。


    往日都是用木头刀剑作为道具的。


    整个军营都笼罩着紧张的气氛。


    “要打仗了!”


    所有人心中都闪过了这个念头。


    所以,他们对于那些暴增的训练量也咬牙坚持了下来。


    对老兵耳提面命的保命技巧,认认真真地记下。


    多学一分,战场上存活的几率就大了一分。


    到月尾的时候,忽然一松。


    主将不再要求他们学习各种冲阵配合。


    百夫长也不要求他们列队整训。


    军中主薄将这个月的俸禄提早发放下来。


    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


    简雍已经成为了什长。


    而且因为擅长农事,还获得了监察一职。


    因此,


    他一个月的俸禄就有一万二千钱。


    他想要找一些同宿舍的人去饮酒。


    但是他们早就回家与家人团聚了。


    简雍是涿郡人(后世河北涿州市),与刘备是老乡。


    在这徐州根本就没有几个认识的。


    “变化还是很大的。”


    他站着镜子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自己。


    如今的他,


    经过八月的太阳暴晒,皮肤变得黝黑。


    长时间的农耕与军事训练,使得他不再瘦弱。


    外露的手臂已经长出了肌肉,眼神凌厉,如同一匹恶狼。


    已经没有了三个月前白面书生的模样了!


    简雍捏了捏自己的手臂。


    当兵三个月,不但没有痩。


    而且还因为伙食太好长胖了几斤。


    “我一个普通书生,在这里待上几个月。”


    “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上,都产生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啊!”


    “这样的治军方式,我就算是翻古籍,也找不出第二人来。”


    “即便是兵仙韩信,也没有这能力。”


    “徐州王果然不凡!”


    短短的三个月里面,简雍几乎成为了糜竺的脑残粉了。


    简雍又在宿舍待了一会。


    就带着俸禄前去军营中的银行了。


    “这银行可是个好东西啊。”


    “存取方便,即便是我战死了,钱也一样能够寄到老家去。”


    简雍说起这银行,那是赞不绝口。


    “简宪和,你在这里啊!”


    “刚好找你有事。”


    简雍刚刚从银行走出来,就碰到了主将高顺。


    然后他就被告知,自己升任到了先登军。


    “先登军?”


    简雍听到这名字,心头一抖。


    这古代战役中,攻城最为困难。


    先登,


    就是攻城中第一个登上城墙的人。


    这功劳虽然很大。


    可是十分危险!


    比先锋军团都还要危险几分!


    “主公命我组建先登军。”


    庞德简单地解释了一下。


    “已经挑选出五千精锐作为先登军了。”


    “你就是其中之一。”


    “你也不用担心。”


    庞德能够看出简雍脸上的紧张。


    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主公还命令张辽与高顺组建了虎豹骑,共四千精锐骑兵。”


    “还有五六万的步兵压阵。”


    “只是去讨伐青州的黄巾贼,根本就没有多少难度。”


    简雍听到这里才放下心来。


    原来是对黄巾贼用兵,那难度的确不大。


    只要稳扎稳打,甚至都不需要付出多少的损失。


    “三天之后就对黄巾贼用兵。”


    “现在的话,你跟我到军需处,将方便面、糖块、帐篷等物资整理好。”


    庞德带着简雍来到了军需处。


    别说是简雍了,就连庞德也是大开眼界!


    这里的战斗物资充沛至极。


    大到四轮战车,投石机等,小到盐巴勺子,堆满了十几个库房。


    所有东西应有尽有!


    “战争打的就是后勤。”


    “从这样奢华的后勤来说,我们早就赢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