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了!于建章和应秋梅调查完胖婶后,确实找过猎人,说想借住,不过被猎人回绝了,说是家里孩子怕生,不喜欢外人。”


    “有没有人觉得,邬弦意可能就是为了猎人故意找宋子昂的?”弹幕里,有观众冒出了和程乐瑶相同的想法。


    “我先前就有点奇怪,什么屠夫太危险,需要□□这种理由根本就不成立。他为什么宁可多做一个任务也要和宋子昂组队。靠,原来是为了曲线抱NPC大腿。”


    “卧槽,有点厉害啊。想不到本以为最弱的一个玩家,竟然城府还挺深?”


    “嘤,腹黑的哭包美人,爱了爱了!”


    “我觉得是你们想多了吧。他就是胆小,上哪算计这么多。”


    “嗨说来说去不就是抱大腿吗,白天抱宋子昂大腿,晚上抱他哥大腿。不就脸长得好看就值得这么夸?”


    “他确实是故意找宋子昂组队的。”一个叫做【一只招财喵】的ID出现在弹幕中,原本零星的弹幕,骤然热闹起来。


    “我去,喵佬!”


    “喵佬不会看着这个花瓶了吧,上只被喵佬看中的,那个叫凤悠的小丫头,现在都到A级了,升的比火箭还快,已经是新人榜第一了。”


    “预言一下,邬弦意会不会是下一个新秀吧?”


    “嗤,吹过了吧,就他这表现,能跟凤悠比?心思都花在抱大腿上的家伙有什么出息,凤悠有他这时间,说不定都通关副本了。”


    喵佬是新手区观众对【一只招财喵】的爱称。最早是因为他在新手关一眼便预言了霍清辞,说他是最有可能通关游戏的人,结果他用一年的时间,果真成了第一个通关游戏的玩家,【一只招财喵】一战成名。


    后来他也预言了不少有潜力的新人,后来那些新人在游戏里个个都有不俗的表现。


    面对争论中的弹幕,【一只招财喵】淡定回复:“还在观察中。”


    “喵佬给我们解释解释呗,为什么说邬弦意一定是故意找宋子昂的啊?”


    “是啊,说不定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呢。”


    “因为他选了程乐瑶当队友。”【一只招财喵】说:“如果仅仅是为了白天安全,或者说单纯想要脱离巴松的队伍,他其实有更好的选择,小夫妻那组,要武力有武力,要经验有经验。虽说他们同样对陌生人有抵触,但这份抵触主要是针对实力强的玩家的,如果邬弦意早晨表现出的胆小,恰好最能降低他们的防备。且因为组队的事情,他们应该是对邬弦意有些好感在的。”


    “邬弦意对线索很敏锐,尤其擅长从凌乱的线索里,梳理出正确的思路,这正是解开副本需要的,只要他主动表现,小夫妻有很大的希望接纳他。至少不会比拉拢宋子昂更费力。”


    “但他清楚,一旦选择于建章这组,再想拉拢宋子昂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宋子昂对老玩家的防备心比他更强。所以他选择了程乐瑶。宋子昂在透露线索时是听了程乐瑶的话,至少证明他对程乐瑶是不反感的。”


    “他和程乐瑶说,我们两个都是新人,年龄也差不多,一起肯定更自在些。这里就是答案。同龄人,加都是新人,邬弦意认定这样的组合能最大程度降低宋子昂戒心。果不其然,宋子昂轻易就答应了他的赌约,之后的组队也就顺理成章了。”


    喵佬的关注加上这一长段的分析,无形间帮邬弦意吸引了不少喜欢找新人,体验养成系的观众。在邬弦意朝猎人家走的路上,他所在窗口的观看量持续上升。


    快走到猎人家门口时,邬弦意耳边忽然响起提示音,提醒他有50积分到账。


    同时眼前闪过一行半透明的文字。


    【宝贝你好厉害啊!我之前喜欢过的37个新人玩家都死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墙头了,你可一定要努力活得久一点啊!!!】


    邬弦意记得系统给的信息里,提到过,这个叫观众留言,是观众发给玩家的,不仅要花费积分,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核,防止观众向玩家透露副本任何信息,影响副本进程。


    嗯……


    邬弦意看着弹幕的内容,好看的眉心一点点蹙起,抿了抿冻得有些发白的嘴唇,等程乐瑶和宋子昂都走进门后,语气真诚道:“这位观众,积分我可以不要,要不,你换个墙头吧?”


    “哈哈哈哈,第一次见有人给积分不要的,笑死我了。”


    “只想活着。【卑微】”


    “邬弦意:这是什么死亡buff!”


    “我是变态我先说,他害怕的样子好可爱啊哈哈哈。”


    “弦意,怎么自己站在那儿发呆,这边!”程乐瑶进门后,注意到邬弦意没跟上来,转身招呼道。


    “来了。”邬弦意敛起脸上的情绪,三两步跟了上去。


    其实刚刚劝退观众,不过是利用观众对自己胆小怕死的印象,和他们开个玩笑罢了。


    积分还回去是不可能还回去的,毕竟,那可是硬通货,比起副本里艰难地解密求生,从观众手里得到积分,就完全属于是额外收益。交流的机会难得,他知道用什么样的反应,最能博取好感。


    但那份恐惧也并不全是装的,想到弹幕里随意谈论生死的态度,便令他心底发沉。


    三十七条人命,被当成说笑一样讲出来,可见这游戏里的生存环境,比他原想的还要恶劣得多。


    在这些观众的观念里,这恐怕玩家就像是斗蛐蛐罐子里无足轻重的一只蛐蛐,若是能表现出能力,用处,便给些打赏。若死了,换一只也就是了。


    这样的环境里,想活下去,恐怕,比他预想得会更难。


    宋子昂到了自家门口,重重地在门板拍打几下,扬声喊道:“哥,开门,我回来了。”


    片刻后,门打开一条缝。但开门的不是猎人而是一个瘦瘦黑黑的小孩。


    邬弦意从记忆里搜索片刻,想起这应该就是被猎人从狼群救下的孩子。


    大雪封山的前夕,狼群袭击了隔壁的村落,猎人路过发现时。全村就剩了一个十岁的小孩,奄奄一息地躺在血泊里,浑身上下被咬的几乎没有一块儿好肉。


    小孩悲惨的经历激起了不少村民的同情,加上人是猎人带回来的,村民都竭尽所能地帮忙救治照顾。送食物,送草药,送干净的纱布止血,送衣服。家家户户都在出力。


    邬弦意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因为被请去给孩子看伤,他这个半吊子大夫也没什么辙,连夜翻了半本医术,才给写了个药方出来,里面有些药村里还没有,是村民凑钱去镇上给买回来的。


    好在功夫没白费,小孩一天天地病情见好了。听说猎人已经决定把他收为徒弟,等开春了,就带他去山上打猎去。


    他看上去有点怕人,怯怯地躲在门后,只从缝里露出半个眼睛,看看站在宋子昂身后的两人,语气戒备:“他们是谁?”


    “借住的。”宋子昂臭着脸一把将门推开:“让开,这是我家还是你家啊,轮的到你来问我?”


    瘦小的男孩被门板推了个趔趄,差点摔倒。


    邬弦意上前一步将他扶住,习惯性地挂起笑容,和声道:“你好,我叫邬弦意,是村里的大夫,我们见过面。前些天你被猎人从狼群救回来,就是我给你的包扎上药的。还有印象吗?”


    “别碰我。”小孩显然已经不记得了,只毫不领情地把邬弦意的手甩开。又蹬蹬蹬倒退几步,躲到角落,弓着背,眼睛斜向上,盯着进来的三人,仿佛一直被入侵了领地的狼崽一般。


    邬弦意被这反应弄得有些莫名,转头问宋子昂:“他这么怕人?”


    宋子昂轻嗤一声:“养不熟的狼崽子,对谁都像是防贼似的,也就在猎人面前老实点。”


    程乐瑶也知道小孩的来历,露出几分不忍:“这孩子也是惨,村里人被狼吃光了,自己也被狼咬得剩一口气,估计因为这事,心理出了些状况,所以才戒备心强了点。”


    宋子昂不以为然,故意抬高了声音:“防备心强也不是这么个强法。他惨又不是我们造成的,我哥把他救回来以后,吃的喝的用的,都没亏待他,乡里乡亲也都是对他嘘寒问暖的。干什么弄得好像是我们欠他的一样。”


    小男孩被说了也不吭声,一边警惕地看着三人,一边贴着墙,朝南侧的小房间走去。他走得很慢,脚还有些跛,想来是先前的伤没有完全养好。


    院子里被打扫得很干净,一些打猎用的工具,随意堆放在空地上,另一边是晾晒的兽皮。猎人家父母走的早,留下他和弟弟相依为命,现在多了个小孩,也就三人。


    “北边那间主屋我哥住,东边是我的房间。南边这间是我哥住小时候的屋子,后来当了仓库,现在专门腾出来,给这小孩住着。”宋子昂一边说,一边推开东侧的房间:“我的床是家里最大的,等会我再多拿一床被子给程乐瑶,你们今晚只能和我凑合下了。”


    程乐瑶:“这有床有被子,我很知足了。以前跟同学去山里探险,什么山坡,草地,沙漠,支个帐篷也就睡了。有时候钉子没打牢,帐篷被风吹走,大半夜被冻醒,睁眼就是星星。”


    “只要猎人在,条件我不挑的。”邬弦意说:“睡院子都行。”


    提到猎人,程乐瑶四下看看,奇怪道:“猎人呢?他不在家吗?马上就起雾了。”


    宋子昂说:“巡逻去了,今天去的早,估计睡觉前就能回来。”


    “说起来,谁让猎人去巡逻的,村长么。”邬弦意问。他觉得,宋子昂昨夜或许并不是没有线索,只是尚未被挖掘出来。


    “是邬三爷,说起来,好像跟你还是亲戚吧。他昨天半夜,突然来找猎人什么说,兴许是什么狼妖作怪,趁着浓雾进村杀人。我哥就出去巡逻了,怕再有人出意外,但没想到,还是出了人命。”


    三爷爷?邬弦意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和蔼老人的模样。副本里,他的三爷爷年轻的时候是个说书先生,常年游走于附近的村落城镇讲书,十里八乡的人都认识他,他看过很多故事,也很擅长讲故事。后来年龄大了,走不了山路,就安心住在村里。村里的小孩都很喜欢他,喜欢听他讲那些他年轻时候稀奇古怪的见闻。


    村里人总说,三爷爷年纪大了,脑子糊涂了,分不清什么是书上的故事,什么是现实发生的过去,喜欢将一些神神鬼鬼的事情当真。


    不过既然发现了人有兽化的可能,或许狼妖也并非无稽之谈。


    邬弦意想,或许明天可以找时间拜访一下他,兴许能收获些不一样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