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不?
当强权不听你说话的时候,你还解释什么呢?
有人会在乎吗?
马车很大,大的能装下两个人。
马车又很小,小的只能装下两个人。
“程大人...”
“叫程叔。”
呃,混世魔王,程咬金,名不虚传!
“程叔!”
“哎!”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李福觉得自上古传承下来的谦谦君子,六艺五德,是不是少了一样。
六六才对嘛!
程咬金从来都不是个安分的人,家族世代为官。
隋末跟随李密,瓦岗起义,后降于王世充,又败王世充,妥妥的良禽。
当然,这都不关李福什么事。
李福最想问的是。
“程叔,我又不是反贼?你抓错人了?”
程咬金直直的看着李福,半晌,才开口道
“不会错的。反贼早就抓完了,俺就是专门出来接小王爷的。”
接我?准确的来说,接的应该是李代吧!
听刘静说过,这李代并不受李世民待见啊!
丢就丢了呗,还接他干嘛!
“程叔,我看就没那个必要了吧!我一个人,挺好的。不如你放我走,好不好?”
程咬金直勾勾的看着李福。
“小王爷莫非真以为,刘静将你困在那间小院,就没人知道吧?”
刘静?
程咬金的话,让李福大惊失色。
却又很疑惑。
既然已经发现了刘静,为什么不抓他。
李福不相信,秦王府的人,不知道刘静在昨天,已经离开了长安城。
程咬金看着满脸疑惑的李福,笑着解释道
“刘静夜闯前太子府,带出来不少东西。俺本可以将他当场击杀,不过,俺把他放了。”
说完,还嘿嘿笑了两声。
“小王爷知道俺为什么要饶他一命吗?”
这还用问吗?
放长线钓大鱼,很难理解吗?
不过李福不打算揭穿程咬金的计谋。
否则打了程咬金的脸,程咬金反手就送他一双小鞋,那就得不偿失了。
李福的情商,可没那么低!
“那是为什么呢?”
无论是语气还是表情,必须和白痴一致。
并且,比白痴还要真诚。
这才是影帝级的表演。
果然,程咬金大为高兴。
“那是因为前太子还有不少手下,隐藏在暗处。”
“俺需要刘静,一个一个的帮俺找出来。俺自己去找,太麻烦了。”
“现在有刘静在前面引路,就容易的多了!”
“可现在刘静。已经离开长安了啊!?”
李福还想知道一些其他的消息,便继续说道“要不程叔你派人,把他抓回来!?”
程咬金笑了。
“这两日已经抓了不老少,长安城里最多剩下臭虫三两只。所以,小王爷送刘静离开长安的时候,俺也去送了,小王爷你没发现吧?”
发现个鬼。
李福为刘静感到悲哀!
聪明的人莫非都好自以为是?
还没发现兵丁把守,渔网的网眼很大吗?
城里的鬼抓完了,这是要抓城外的鬼啊!
刘静啊刘静,你聪明一世,恐怕从没想过自己会变成火把。
温暖了别人,也照亮了自己!
太可怜了!
“既然聊到刘静了,那俺得问问小王爷,刘静他这是要去哪?”
还真要跟着刘静,走一路,抓一路啊!
李福很不想说,可是自己不说,程咬金就不知道了吗?
刘静那根火把那么亮,什么东西看不见!
“你们不是一直监视着刘静吗?他去哪,程叔你会不知道?”
“不知道,俺的人,只埋伏在光福坊外围,院子里,你们聊了什么,俺可不知道!”
这样啊!李福觉得程咬金没必要骗自己。
只犹豫一瞬,便开口言道
“刘静他说他要去泾州,找他的弟弟。”
“泾州?他弟弟?”
“嗯,刘静他有个亲弟弟在泾州当兵。”
“哦?他亲弟弟还是个当兵的!?”
完了,自己肯定是多嘴了。
李福觉得有种出卖朋友的感觉。
不能这样,多少应该说些对刘静有好处的话,否则,就真的是出卖朋友了。
“刘静他爹,就是在泾州和突厥人打仗,阵亡的。所以他弟弟去泾州当兵,是给他爹报仇的。程叔你可别瞎想啊!”
程咬金眨了眨眼睛,嘴角一翘,笑道“俺想什么了?俺什么也没想啊!俺一直都在听小王爷说啊!?”
完了,真的是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这哪是后世小说里描写的混世魔王,这根本就是头狐狸魔王嘛!
本来就是,身处官场,傻子能行?
更何况,程咬金可是经历过四代君王的。
隋炀帝、李渊、李世民、李治。就连武则天,一代天后,都没动他一下。
一生荣华富贵,活到七十七岁,还是寿终正寝。
能做到这一点的,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历史上,又有几人?
程咬金才真是政治上的常青树,生活里的不老松!
李福很伤心,在一千四百年前的老狐狸面前,李福觉得自己就是只蝌蚪,连腿都没有,只配张着嘴吧唧,其他的就别想了。
马车咯吱咯吱的驶进了秦王府。
李福自家人知自家事。
假的就是假,永远不会变成真的。
只希望李世民果真如历史所说,是一代名君,能够听他解释。
不至于一上来,就把他咔嚓了。
在忐忑不安中,李福见到了让人敬仰一千多年的天可汗,一代天骄---李世民。
跪伏在李世民面前,李福的身体抖如筛糠。
李世民的气场,实在太强大了。
仅仅只是坐在那里,无形的压力便向李福,滚滚压来。
根本容不得他胡思乱想,李福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希望这场会面,快点结束。
“怎么不说话?”
说什么?
李福面对李世民的提问,彻底麻爪了。
一说就露底,一路上被程咬金都快抠了个底掉,就差袒*露*了,更何况对面坐着的还是李世民。
“你不说,那本王来问你好了。”
李世民放下手中的书,转头注视着李福。
“你是谁?为何要冒充吾儿李代?他,现在在哪里?”
李福听了李世民这话,身体反而不抖了。
既然李世民都知道了,那是死是活,还不是李世民一句话的事。
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突然直起身子的李福,反倒把李世民吓了一跳。
像,真是***太像了!
要不是早知道面前的是李福,不是他儿子李代。
李世民都有可能把李福认作儿子李代。
“秦王殿下,小人名叫李福,齐州人氏......”
李福讲的很详细,很细致。
细致到,偷食了佛爷的贡品,拐跑了寡妇家的鸡,都讲的一清二楚。
就怕说得少了,引起李世民的误会,那就是不背伞玩空降,碎碎平安了。
“李代小王爷,是被一个叫许世通的人带走的,至于去了哪里,小人也不知道!”
总算是说完了,平静下来的李福,居然放肆的打量起李世民来了。
首先映入李福眼帘的就是一米八几的身高。
这个子,即使放到现代,也是妥妥的帅哥一枚。
这时的李世民虽然已经二十九岁了,身体略微有些发福。
但是依然给人强壮的感觉,压迫力十足。
胡须自耳边,浓密的向下生长着,直达腰腹。
眼睛不是很大,眼角略微上扬,但炯炯有神。
眉间很宽,额头饱满丰盈。
大而圆润的脸庞正中央,挂着犹如悬胆一样的大鼻子。
鼻子很大,真的很大。
李世民正甄别着李福的话,却发现李福居然光明正大的打量自己。
顿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小家伙,胆子不小嘛!
“刘静走的时候,是你为他送的行?他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你们的关系,好像不一般嘛!?”
什么意思?
真把我当蚂蚱,硬和刘静栓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