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外的空气,清新而又迷人。


    方静之叼着小烟,不禁感慨。


    没想到有朝一日,我竟然能跟签儿享受一样的待遇。


    这种感觉,真的美。


    可怜的签儿啊,哥们在这个时代随便玩,就是不犯法。


    你嫉妒不!


    当看到蓝玉就站在牢房门口的时候,方静之忽然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都说闺女随爹,可这蓝采薇的长相,很明显不是随了蓝玉。


    难道,不是亲的?


    这不可能。


    这个时代,还不会出现养了十几年的三个儿女不是自己的情况。


    嗯,也不排除是没有鉴定技术的原因。


    不过以蓝玉的地位,这压根也不可能。


    如此看来,闺女不随爹,至于儿子……


    蓝斌应该是个意外。


    所以,自己以后一定要多多的找漂亮女人。


    不为别的。


    都是为了孩子啊!


    家人们,谁能懂一个老父亲为了子女的苦心呐!


    看到方静之毫发无损的出来,老王立马迎了上去。


    方静之拍拍老王的肩膀,以示鼓励。


    回头给你加鸡腿。


    至于一脸期待的蓝玉。


    方静之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走了过去。


    蓝玉一愣。


    这家伙,这么没有礼貌的嘛!


    咱刚刚救了你啊喂。


    不过大侄子这嘴上的小棍棍是什么玩意,还能冒烟,看上去很帅,很牛逼的样子。


    蓝玉的脑海中,莫名出现一幅画面。


    满是鲜血的元人金帐中,自己持刀而立。


    鲜血顺着长刀,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染红了昂贵的地毯。


    帐篷内是数倍于己的元人恶汉,凶神恶煞的瞪着自己,他狠狠吸了最后一口冒烟的小棍棍。


    烟雾缭绕中,长刀疯狂的撕裂元人的躯体,鲜血洒在了他的身上,脸上,模糊双眼。


    良久,帐门打开。


    他浑身浴血,拄着长刀一瘸一拐的出了帐篷。


    身后是血流成河,满地的元人尸体。


    阳光洒在自己的身后,金芒一片,仿佛给他穿上了金色……的盔甲!


    算了,这个不太敢,还是血红色吧!


    他取下嘴里冒烟的小棍棍,抬脚踩灭,骑上门口的骏马,扬长而去。


    空气中回荡一句:元人,都是垃圾。


    想想就牛逼炸了有木有!


    蓝玉兴奋的直打哆嗦。


    “大侄儿!”


    既然你不跟咱说话,咱主动找你行了吧!


    为了那冒烟的小棍棍,也为了咱们的叔侄之情,嗯,还有竹叶青。


    方静之敢于不搭理蓝玉,倒也不是单纯的想在这位大明猛将面前装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