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网 > 都市小说 > 遗世宠妃 > 第16章 了解行情
    陈晓拿了银子,去南门街。


    在“南门”牌坊下,街两边,很多卖菜的、卖肉的,还有卖杂七杂八东西的,就是一个路边农贸市场。


    陈晓问了一下价格,猪肉便宜的八十文一斤,贵的一百多文一斤,就看要买哪个部位的猪肉了。


    至于蔬菜,一半以上陈晓不认得,感觉像是路边摘来的野菜,或是泥土里刨出的根须。不过价格也很便宜,几文、十几文一堆。


    陈晓看到卖鸡的,都是论只卖。大小不同,有的要价三百文,有的四百文。看鸡的个头重量,大致相当于一百文钱一斤。


    除此之外,还有卖麻绳的、卖竹器的、卖锄头把的……


    有人卖一种被白色絮状物包裹的树枝,陈晓不知道是啥,在旁边看了半天,才听出,原来这是虫蜡。


    看了一圈,陈晓打算买些猪肉。


    白蚺说不想吃卤鸡,那就吃卤猪肉吧。


    陈晓来到肉摊,要十斤五花肉。称好了正在付银子,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耳朵后响起。


    “买那么多肉干嘛?”


    陈晓回头,是方育。


    他穿着一身天青色长衫,头发光滑的束到头顶,挽成一个髻。这副模样,像个俊书生。


    只是……他微肿的右脸颊,像是被人打了一巴掌、打肿了。


    方育见她盯着自己的脸看,摸了摸半边脸,道:


    “牙疼。疼得脸都肿了。”


    昨晚也不知道是吃什么东西上火,后半夜他牙疼得没睡好。今早起床后,他发现陈晓不在,问沈大娘。大娘说她去南门街了,于是他找过来。


    陈晓道:“正好,那边有卖野菜的。买些清凉的野菜,你多吃点。”


    摊主找陈晓钱,方育看见她手中的银子,问道:


    “你哪来的银子?”


    “捡的。”


    “捡的?”他若是相信才怪。


    陈晓笑笑,没解释。


    方育帮她提上肉,两人去买野菜。


    陈晓本来准备偷偷买肉,悄悄带进空间,没想到被方育撞上。


    被看见了,她就不好拿进空间,可是这么多肉……想了想,陈晓决定还是卤了。


    两人打听着找到药铺,草果、八角、桂皮、甘草、白芷、丁香等等这些东西,药铺里才有卖。


    方育不解问:“这是给我抓药?”


    其实他懂药材,知道这些药材与他牙疼无关,但又不知道是买来做什么。


    “你想多啦!买回去做饭。”


    “做饭?”


    陈晓一路上又买了其他别的佐料,两人回到沈大娘家。


    她跟文秀借厨房一用,然后开始焯水、卤肉。方育帮她烧火。


    “好香啊!”


    文秀走进厨房道:


    “陈姑娘,你这是怎么做的,能教教我吗?”


    “可以啊。”


    陈晓把卤肉所需的佐料和制作方法讲了一遍。


    文秀不愧是经常做饭的,一听就领悟了大半,说道:


    “有这个方子,我们家另一间铺子可以利用起来了。”


    陈晓听到“利用”,问道:


    “那间铺子以前是做什么的?”


    “开食肆。他家生意不好,租金到期就走了。锅碗灶台都还留在里面呢。”


    “那间店铺一年租金多少银子?”


    陈晓喜欢打听行情,因为她对这个时代社会了解不多。


    “一百八十两。后面院子里还给了他们两间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库房。”


    “你真的要开店?”陈晓问。


    如果真的要开,陈晓可以教她更多。


    “呵呵,”文秀笑了笑:“只不过是说说而已。家里有那么多事情,忙不过来。”


    布庄、客栈她要忙活,还要照顾孩子、伺候丈夫,她事情很多。


    文秀的儿子闻到香味,跑进厨房。


    “娘,你们在做什么好吃的?我想吃。”


    “不是娘做的,是陈姨做的。”文秀摸了摸儿子的头。


    文秀的儿子小名叫宝儿,今年六岁,昨天沈大娘介绍过。


    宝儿砸吧着嘴,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


    他知道,住店的客人常会借用他们家的厨房做饭菜。东西虽然是在他们家锅里做的,但不是他们的,他不能吃。


    陈晓对宝儿道:“现在还没熟,等一会熟了,给你盛一大碗。”


    文秀对儿子道:“听到了么,等熟了会给你吃的,快回去习字。”


    听到可以吃,宝儿开心了,高高兴兴回房习字。


    文秀把儿子打发走,自己也去做事了。


    方育坐在灶洞边,听到刚才陈晓和文秀的对话,说道:


    “要不,我们把他们家那个铺子租下来?”


    “租下来做什么?”


    “开食肆啊!民以食为天,今天吃了明天还要吃。”


    陈晓用看傻子的眼神望着他:


    “你了解这里的餐饮业环境吗?知道这里人的饮食习惯吗?知道周边人流量和消费能力吗?”


    方育被她一连串问得有点懵,不过……,他道:


    “这里最好的酒楼是如意楼,吃一顿饭少则几两银子、多则几十两。昨天你做的蛇肉火锅,小石头很喜欢;今天卤的肉,文秀和宝儿都说香,说明他们是喜欢这口味的。”


    “这里不仅有南越人,还有西凌人、夏国人。这里商人比较多,这些人都是花得起钱的。”


    陈晓哑然。的确如此。


    方育又道:“还有,一百八十两租金,后面还有住的。我们三人在这里住一天是一两多银子,租店铺难道不比住客栈划算吗?而且开店还能赚钱。”


    陈晓一算。对哦!说得好有道理。


    方育继续道:“春红以后就是我们的丫鬟,有什么事情只管交给她去做。你不必亲自动手,只管在旁指点便是。如果生意不好,她一个人就忙得过来;如果生意好,再雇人便是。”


    “春红是我们的丫鬟?”


    “对,在山上村寨时她就说了,以后跟着我们。她不求别的,只要有条活路就行。”


    “我们?”


    陈晓想问:什么时候变成“我们”了?


    方育抬起手腕上的黄金手串晃了晃。


    “我们是合伙人!”


    说实话,陈晓还真被他说服了。不冲别的,就冲住客栈每天一两多银子,租铺子一年一百八十两,还能有钱赚。


    可是,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陈晓站在灶台边沉思。


    方育低头烧火,心中默念: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