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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血色雒水29 一场天下一同的梦

    行驶在山间的两辆马车, 通体漆黑, 车帘遮盖的严严实实,就连车夫也不知道车里坐的是什么人,只知道是出手阔绰的富人。


    渭阳的眼线不少,尤其是监视白起动向的人。


    苏摇铃要做的事情很简单, 只用找出那些暗桩, 再用幻术遮盖一二,就能完美脱身。


    等马车沿着官道出了渭阳城, 两辆车便分头而行。


    一辆南下,绕过战场, 前往邯郸。


    另一辆则直奔丹水,秦军大营。


    显然, 苏摇铃就在前往丹水的这辆车上。


    她固然可以用传送卷轴直接抵达战场, 但白起不行, 为了确保路上万无一失, 她必须要全程护送。


    郑季的销声匿迹让她有很不详的预感。


    以对方的疯癫程度,如果说他数年来的谋划因为郑红的死毁于一旦的话, 一定会展开疯狂的报复,而现在居然毫无动静。


    事出反常必有妖。


    要么,他在暗中报复,重新布局, 要么就是在准备更疯狂的计划。


    而丹水一战, 想要获胜, 就必须要白起。


    一千人, 一万人的指挥,她不一定擅长,但王龁擅长, 可如果变成十万人,二十万人呢?


    王龁的能力,苏摇铃多少也了解了。


    他是一个不错的将领,但是战场经验依然很少,尤其是大战,这二十万秦兵若全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倒也还好,可其中不少是韩人,去年还在家里种田,今年就被送来上战场。


    当然,他们也不是白来的,赢了有军功,有田宅,有富贵,无数人甚至可以实现阶层的飞跃。


    战场形势复杂,赵军将战线拉的太长,苏摇铃要的是一场足以打开玄门的决战,而不是一次次的试探和小打小闹。


    既然是决战,就一定要最合适的人选。


    若说天下间有谁能打这样的仗,那必然是白起。


    苏摇铃见到这个头发大部分已经虚白的老人时,就感受到了他身上的血腥气和肃杀之气。


    他只是坐在那里,什么都不说,都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压迫感。


    白起的身体的确是没有年轻时那么健康了,病也有一些,都是长期行军打仗所带来的病症,但还不到重病的地步。


    他坐在马车里,更多的时间在闭目养神。


    偶尔也会抬头看一眼苏摇铃,“你不怕我。”


    苏摇铃:“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也不会对我下杀手,我为什么要怕你?”


    “你好像并不知道我做过什么。”


    “我当然知道。”


    苏摇铃不仅知道,还很了解,毕竟眼前的“武安君”,是在历史课本上有名有姓的人物,“同样是左庶长,王龁领兵二十万,却迟迟攻不下泫氏等城,而你,却能在伊阙破韩魏联军,这是你的成名战。”


    苏摇铃说:“如果我没记错,这一战,你斩首了二十四万。”


    这一战的军功,让他直接从左庶长,连升数级,任大良造。


    没有哪个将领的第一战,是以二十四万人头为句号。


    二十四万人,比现在在丹水的赵军还要多。


    “三十多年前,你攻魏国,攻占魏国城池上百座,”


    “十八年前,你率军拔楚城,破楚都,把楚王家的陵墓都烧了,秦王夸你武安天下,自此被封为武安君。”


    为了攻破楚国别都,他挖了一条水渠,引水淹城,溺毙楚人数十万。


    更不要说,这之后他攻韩,获取了多少城池,又砍了多少人头。


    秦军从不被看好的边陲小**队,变成战无不胜,令诸国闻风丧胆的恐怖军队,白起手上的人头功不可没。


    因此,看见他的人无不双腿打战,很多人更是被他一个眼神,就能吓得跪地求饶。


    但眼前的这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却似乎丝毫不怕他。


    当然,苏摇铃对白起的战绩这么了解,并不是因为她了解秦国,实际上,她读书的时候,更喜欢的是楚国,她对楚国的历史更为了解。


    而白起,就是凭借着淹死楚**民数十万人,斩首无数,外加烧了人家祖坟这样的“丰功伟绩”,进入了苏摇铃的了解范围。


    “我听说,让我前去丹水率领秦军攻赵,是你的主意,”


    白起睁开眼,用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苏摇铃,“可我已经将战场的形势与他们说过了,先不说对面的将领是老成稳重的廉颇,单说赵军的防御工事,只要他们不出来,即便是我去了,也于事无补。”


    苏摇铃:“若对面是廉颇,自然不好做,无论用什么样的计谋,都骗不出赵军来,所以,想要逼赵军出来决战,必须要换掉廉颇。”


    所以,她才让秦王派人前往邯郸。


    就算是秦王派人去了,她也不太放心,前几日,已经让777同时从赵军大营出发,跟随赵军的邯郸使者,回到赵都。


    她手里的召唤物大多都是san值为负的疯子,要么就是一心开饭的非人生物,像是老余这样的,居然都还算能用了,但老余挂了,现在第八页还灰着,唯一能委以重任的,也就是777了。


    一路上,777痛苦的抱怨就没停过。


    【救命啊老板,你就没有点什么传送道具给我用用吗?】


    【这路也太颠簸了,为什么我还要受这种苦啊!】


    【早知道走的时候问江陵要点符纸了,我上辈子吃的饭都要颠出来了。】


    777的任务和另一辆马车里的人一样。


    马车里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身上带着的“重金”。


    有了钱,在加上777的能力,才好办事。


    如果对面是廉颇,那无论他们使用什么手段,赵军都不会出来。


    所以,他们要使的是一招反间计。


    这一招,还是苏摇铃从历史书上看来的。


    在加上777之前在赵军大营摸清的形式,苏摇铃已经可以断定,赵王和廉颇之间并不和,廉颇是老赵王留下的老将,功高盖主,年轻的赵王根本就压不住他,再加上廉颇的脾气又直,早就将赵王得罪了无数次。


    所以,只需要一些流言蜚语,就能让赵王换将。


    换谁上,也很重要。


    之前江陵说起过,赵王身边除了郑季以外,还很信任另一个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眼光毒辣,军事知识渊博,论战无敌,给他一张地图,他就能驰骋疆场。


    更重要的是,之前赵国毁约,收了秦国的城池,却不给约好的土地,致使秦军发难,围攻阏与。


    一旦秦军掌握了阏与,就能掌握东进邯郸的重要关卡,但邯郸要救援阏与,需要翻山越岭增兵,风险极大。


    老成稳重的廉颇,也是如今日一样,拒绝出战,认为这一场救援之战没有意义,去多少人都是送人头。


    结果呢?


    另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他主动领兵,翻山越岭,奇袭秦军,第一次在野战之中击败秦军,救下了阏与城!


    廉颇做不到的事情,一个姓赵的年轻人做到了。


    他从此闻名天下,打破了秦军不败的魔咒,被封为马服君。


    如今历史又一次重演,廉颇再次拒绝出战,如果可以,赵王一定会选择让马服君成为主将,迎战秦军。


    然而,赵王并不能这样做。


    原因很简单,马服君已经死了。


    所以,若真是要换将。


    那只有一个人选,是最合适不过的,也是赵王最可能选择的——马服君之子!


    777要做的事情很简单,简单到苏摇铃可以说自己直接是抄了历史书的答案——前往邯郸,拿到重金,开始运作,让坊间传言廉颇与秦军有所来往,避而不战是为了拖垮赵军,全天下,秦军只怕一个人,那就是数年前救下阏与的英雄,马服君。


    当然,还要在补上一句——可惜,马服君已经不在人世,不过,马服君之子,那个次次论战必赢,舌战群儒不落下风的年轻人,并不是赵军的主将,否则秦军早就被打退了!


    只要赵军换了主将,她就有一百种方法将赵军骗出来。


    而苏摇铃深知,战场并不是考场,不是知道答案,知道方法,就一定能答对题,拿到分的。


    所以,换下对方的主将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找一个帮她答题的人——白起!


    “我很好奇,你用了什么方法说动他。”


    白起并没有用“王”来称呼秦王,而是用了他这个称呼。


    他们两人的关系并不一般,但天下没有不变的人心,也没有永恒的关系,尤其是君臣。


    至少现在,秦王还未曾亲口下令,要白起死。


    也未曾将那把天子剑,送到他面前。


    出了渭阳城,撤了幻术,车窗便不用终日遮挡着,帘布也是拉上去的。。


    苏摇铃看向窗外郁郁葱葱的山林,以及撒在林叶间隙那和煦的日光,知道自己正要去的地方,将会有如何的血雨腥风,“我用了一场梦来说服他。”


    “一场梦?”


    “没错,”


    她微微一笑,“一场天下一同的梦。”


    **


    西地天气干燥炎热,东边却是阴天。


    甚至有些地方,还迎来了雨季。


    年轻的赵王,站在城头,看着远处飘动的赵旗。


    郑季站在他的身后,面无表情。


    赵王大袖一挥,“呵呵,秦国不识好歹,真以为寡人派使者去,就是求和吗?这么多日,一点音讯也没有,看来,他们完全就没有和谈的诚意!”


    秦王大摆宴席招待赵国使者的事情,几国都知道了。


    可然后呢?每次使者去找秦王商谈具体事宜,都被推掉。


    原来不过是惺惺作态罢了!


    郑季点头称是,“我早说过,秦军并不可怕,廉颇避而不战,就算他没有二心,这样违抗王令的将领,也绝不能留在前线,只要赵将军抵达战场,保管让秦军闻风丧胆,落魄而逃!”


    旁边有侍从上来禀告,“蔺上卿送来书简一封。”


    赵王摆手,“念!”


    侍从展开竹简,“括不可为将!颇不可召回!”


    赵王冷笑,“这老头子,不是称病不起吗?又是这句话,我耳朵都听得起茧了!回去告诉他,让他有事,亲自来朝上与寡人再说。”


    括不可为将,这话,括他妈早就找他说过了。


    惹的他不耐烦的承诺,就算是打了败仗,也不会连累他妈,那女子才肯罢休。


    天下怎么还有这样的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好,盼着自己的儿子打败仗!


    可城中流言四起,说的也句句在理,就算马服君之子此番前去,不能全歼秦军,但只要能胜一两场,日后再议和,赵国也能有底气,而不至于像是目前这样,任由秦国拿捏!


    你不是不想和我们议和吗?那我就和当年阏与之战一般,将你打的头破血流,让天下人看看,谁才是天下第一强国!


    郑季一拱手,“王所言极是。”


    前面的无数纛旗之下,最前面的年轻人骑着黑马,身穿甲胄,领着大军开往前行。


    马服君之子,马服君之子……


    从今日起,他要让天下人知道,他的名字,他的身份,他要用赫赫军功证明自己,并不是谁的儿子,而是能让秦军闻风丧胆的名将!


    乌云凝聚在一起,墨色从苍穹之巅倒下,染出层层玄色。


    要落雨了,但赵王相信,大军凯旋的时候,这些雨根本不算什么。


    帅旗之上,一个“赵”字威风凛凛。


    帅旗之下,是二十万大军。


    此处二十万兵力,加上丹水战场二十万,足足四十万赵军,加上赵国最年轻,最有才学的名将之后,必然能功成而归!


    “随我出征!”


    城外的军马声,传不到城内的蔺府内。


    雨噼里啪啦落下来,顺着屋檐滑落在院子里,积累起小小的水洼。


    屋内的人剧烈咳嗽起来。


    “药!药还没好吗?!”


    “无碍,咳咳……”


    “咳咳…今日,大军是不是出城了……”


    “是……”


    床榻上的人神色黯淡下来。


    赵王那边,没有任何回应,大军按时出征,他果然是没有拦住。


    “去了多少人?”


    “听说,有,有二十万……”


    “二十万么……算上丹水的兵力……咳咳……!”


    “要不要派人再去王——”


    “不必,”


    他缓缓睁开那双苍老却依然敏锐的眼睛,“战争是吃人的……这四十多万人,又有多少人能活着回来,和自己的亲人团聚……”


    若是廉颇还是主帅,他或许只是为赵王的心急而担忧,但如今,廉颇已被换下,只等新的主帅抵达战场,那个老头,脾气又臭又硬,果然是被赶回来了。


    蔺相如回想起昔日的风光。


    昔日的赵国……他们守了一辈子的赵国……


    真的,就要就此覆灭了吗?


    没人能回答他心中的问题,


    但屋外的雨,下的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