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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我亦飘零久(9) 主世界

    神域被简明扼要地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洲, 显而易见,东海自然是在东洲。


    中洲最为繁荣,灵气也最浓郁, 故而高等级修士都爱往中州跑,稍微有些名气的势力也喜欢把总部设在中州。


    人类总爱用各种手段来彰显地位,于是最好的地段理所当然地被五大顶尖势力占据。


    铸剑山庄从前也在中洲。


    环绕着星河周围的那一圈地盘, 属于他们这些来投效的势力, 他们共享星河的荣耀,也拱卫星河的地位。


    后来铸剑山庄宣布脱离星河,甚至放出话来,道不愿意再与“叛徒”同处一洲,即便中洲是如此浩瀚。


    他们举宗搬到了西洲,与沈明欢的长眠之地隔着最远的距离。


    自柳城后,林遥川失了游玩的兴致,一心赶路。


    他的飞舟并非凡品,如此全速之下, 不过三五日就离开了东洲,可是正当他打算横穿中洲前往西洲时,他的父亲和祖父联系了他。


    于是铸剑山庄大少爷林遥川便被打包卖给了京华商盟盟主莫惊春。


    林遥川从沈明欢手里接过茶水,神色歉疚:“沈兄,委屈你跟我一道被他刁难了, 不然你坐我的飞舟先行一步吧,哦对,还没告诉你, 我家是铸剑山庄,很好找的,你到了西洲后一问便知。”


    沈明欢含笑摇了摇头:“我修为弱, 飞舟给我反倒是祸事,再者说,林兄帮了我这么多,如今不过是陪林兄一段路罢了,不妨事。”


    “你们两个说够了吗?”莫惊春合上折扇,不疾不徐地吩咐:“现在,把我屋内的躺椅搬出来,我要在外面晒太阳。躺椅是乌楠木制的,每一寸都价值连城,你们搬的时候小心些,哦对了,千万不能用灵力,那会损害它的色泽。”


    林遥川可算见识到有钱人有多麻烦了,他把茶水放下,又拦住沈明欢不让他动手,自己跑来跑去地忙碌。


    他们现在是在莫惊春的飞舟上,莫惊春要亲自去一趟南洲,花费重金聘请铸剑山庄大少爷做他这一路上的护卫,而沈明欢是买一送一顺带的。


    这交易就是傻子听了都会摇头。京华商盟是神域最有钱的势力,只要莫惊春愿意,他甚至可以聘请当世任何高手护送他,就连他自己本身也有渡劫修为,怎么会需要一个金丹期的少年当护卫?


    林遥川知道莫惊春或许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没办法,对方给的太多了,他们铸剑山庄拒绝不了。


    林遥川正以蜗牛的速度小心挪动这把贵不可言的躺椅,莫惊春蒙着白绸的眼“看向”沈明欢,“你还愣着做什么?去给我切水果,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


    沈明欢好脾气地点头,“好的好的,你稍等。”


    沈明欢从前被照顾得精细,他依葫芦画瓢,对照着记忆将水果削皮去核,切成小块,用银叉叉好。虽然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他剑法精湛,切个水果自然是容易得很。


    他看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不愧是他,什么都能做得很好。


    林遥川已经把躺椅搬过去了,马不停蹄地过来找他,嘴上吐槽:“没见过这么麻烦的人,要不是他愿意拿出定山海的剑尖,本少爷才不受这委屈。”


    沈明欢:“?”


    沈明欢不太确定地问:“拿出……什么?”


    “定山海的剑尖啊。”林遥川解释:“东海一战,沈明欢坠海,定山海剑碎。我祖父是定山海和万物春的铸剑师,自那之后,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修复定山海。”


    林遥川叹气:“这两柄剑是祖父毕生最骄傲的作品,祖父把它们当成自己的孩子。”


    系统闻言莫名其妙地嘟囔了一句,[谁要当他孩子。]


    沈明欢忍不出瞥了莫惊春一眼,此刻以他这种看遍了浮华的性子都不□□露出三分喜意。


    沈明欢自然能猜到莫惊春是为他而来,他在柳城用的万物春剑法本就瞒不过当初那些故人。知道归知道,沈明欢也没打算承认,他只想找到他的剑。


    可沈明欢也没料到会这么顺利,他还没开始打听,消息就自己跑到他耳朵里来了。


    看来死过一回,他的运气变好了许多。


    沈明欢趁热打铁:“林兄可有剩下碎片的消息?”


    “我有啊。”林遥川得意地说:“都在我家,这次加上剑尖就集齐了。我祖父现在应该已经开炉了吧?沈兄,到时候我把定山海偷出来给你看看。”


    猝不及防得到意外之喜的沈明欢:“!!!”


    哇。


    沈明欢眨了眨眼睛,试图客气:“这多不好意思……那就多谢了。”


    “我警告你们,我是个瞎子,所以你们动作最好快一点。”


    莫惊春是个有钱人,他从不掩饰这一点,一应吃穿用度都奢靡到极致不说,而且惯爱把人使唤到团团转,非常难伺候。


    “来了来了。”林遥川想了半天都不知道这句话的逻辑在哪,莫非瞎子就能格外高贵?


    莫惊春仿佛能猜到他的吐槽,冷笑一声:“瞎子的脾气不好,别让我久等。”


    林遥川噤若寒蝉。


    坦白说,莫惊春真是他见过的脾气最怪的渡劫期了。


    林遥川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这两天来他被莫惊春使唤,可暗地里也没少和沈明欢吐槽,以莫惊春的修为耳力,他不可能没听见。


    修为越高的大人物总是更在乎自己的权威,但对于他这种近似冒犯的行为,莫惊春除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更加刁难他们俩之外,倒也没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因此林遥川也不怎么害怕他。


    林遥川看着这么短的时间莫惊春又换了一身衣服,只是眼上始终蒙着白绸,他有些好奇:“那个,盟主,你为什么不愿意治一下眼睛呢?以你的能力,应该很简单吧?”


    莫惊春并非生来就是瞎子,据说是他年少时被一富家子弟弄瞎的,那时他修为还很弱,也还没组建京华商盟,是这世间再普通不过的落魄少年。


    莫惊春崛起的道路很神秘,与其他人都背靠大势力不同,他是单枪匹马闯到这个地位的,用时不过百年。如果不是沈明欢将当世天骄全都压制得黯淡无光,他应当会是神域最令人心折神往的人物。


    可他如今有了这么高的修为,这么多的财富,却始终没尝试治一下眼睛。


    莫惊春摸了摸眼上白绸,似笑非笑:“因为这是罪证,我要留着让某个人愧疚,要他寝食不能安。”


    他说这话时都似带着冷意,仿佛恨极了那个人,林遥川讷讷不敢言。


    他没想到莫惊春居然还会有这么幼稚的念头,以为通过伤害自己能让敌人难受?太天真了,真正难受的只有在乎他的人,敌人只会开几坛好酒庆祝。


    *


    举凡有点底蕴的大势力,至少都掌控着一两个秘境,这些秘境各有各的特点,但无一例外,都很适合修行。


    白瑾无常年待在秘境。


    人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必须要付出某些代价,这点,白瑾无比任何人都清楚。


    星河族人得天独厚,但他幼时并不爱修行,与动辄翻云覆雨的修为相比,他更喜欢智慧的力量,他习惯用自己的大脑、用计谋解决一切难题。


    这种观念在一切以实力说话的神域有一点点惊骇世俗了,再加上他天赋优异,故而族人们对此并不支持,更不赞同。


    如果说白瑾无一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沈明欢出世,他便放心地放弃修仙道路,专心致志钻研谋略。


    反正星河的责任有人担了,他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


    ——沈明欢的天资太过惊人,星河一族喜不自胜地拥他为王,将星河延续的希望与使命皆系于他一身。


    白瑾无一直觉得自己是很幸运的,他生在星河,出生就有不俗的天赋,又很快找到了自己热爱的、打算为之奋斗一生的事情。他有一个很好的王,尊重他的决定,给了他极大的施展抱负的空间,又煞费苦心无数次用灵力灌体之术替他堆出了大乘期的修为。


    灵力灌体曾经是个禁术,失败的可能性极高,且对施法者和被施法者双方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是沈明欢改进了它。


    不过改进之后,本就困难的禁术更加难以实施,据白瑾无所知,世界上也唯有沈明欢能做到这样苛刻的灵力控制手段。


    他还是不喜欢修行,但自沈明欢死后,白瑾无已在秘境中待了近百年。


    他于此地昼夜不分地苦修。


    还是不够,还得再努力一点。


    连渡劫期都不是,怎么能代替沈明欢当星河的王?怎么能承担得起他本该承担的天命?


    储物戒里玉符震动。


    修行着的白瑾无睁开眼,心念一动,下一秒便离开了秘境。


    “朝颜,何事寻我?”白瑾无每次闭关前都会事先安排好星河接下来的事宜,千机门之类的势力虽然比较闹腾,但他们的心思丑陋却简单,白瑾无只消一眼便能看清,翻不出太大风浪。


    他习惯面面俱到,而这么多年来也从无缺漏,这还是第一次在他闭关时朝颜联系他。


    朝颜沉默片刻,“军师,万物春现世了。”


    “万物春?万物春不是一直都在雪原吗?慢着,你是说万物春剑法?”白瑾无心跳近乎凝滞了一瞬,恍然意识到朝颜的言下之意,反应过来后便断然否决:“绝无可能!”


    他说话向来留三分,很少用这样肯定的话语。


    “沈明欢死了,我亲手杀的。”白瑾无一字一句:“绝无可能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