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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爷准备好,我要发力了

    第二天胡菡瑛赶早就爬了起来,预备北上京城。


    她看着镜子中萎靡不振的自己,展露出一个疲惫的笑。


    安慰自己道:也就再早起这么一天,后面可以躲避好一阵的晨起操练了。


    远远的,胡菡瑛就瞧见了卢道昭面前站了几列人马,她不由得感慨,阿爹真是老当益壮,这么早就爬起来给小土匪们做训练官。


    “阿爹,这么早就起来训练?”她乐呵呵地迎上前去。


    卢道昭笑眯眯地看着胡菡瑛走近,摇摇头,“这些都是给你的护卫。”


    他颇为得意地指挥后面的小山贼将他为胡菡瑛准备的行李搬上来。


    胡菡瑛吃惊地张大了嘴,但见两个沉如巨石的大包裹哆哆嗦嗦地往这走来,那包裹大得可怕,下面只看得见小山贼两条细细的腿儿哆哆嗦嗦地打颤。


    更夸张的是,另一方向有四个小山匪抬着一台披着五彩绸缎的华丽辇轿缓缓走来。


    “阿爹我这是北上招贤纳士,不是出游,也不是搬家……”而且坐这顶辇轿出去不被人笑死啊!


    最终在双方的争执下,胡菡瑛只带了一个身手极好的山贼上路。


    她戴上遮蔽沙尘的帷帽,跨上小枣马。


    已经行了几里路,还能看见卢道昭的那队人马悄悄摸摸跟在她的身后。


    她忽觉酸涩,上一世自己远嫁京城,卢道昭虽然生气,却也纵马远远地跟在身后默默送了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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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离京城实在是太远了,胡菡瑛策马北上,用了大半月才到。


    彼时春光刚刚蔓延到京城,满城的繁花尽数开放,红的牡丹、白的玉兰,真真是一片好风光。


    胡菡瑛当下没半点心思故地重游。


    她揉揉酸痛的大腿,心中苦涩至极。


    还不如窝在山寨里呢,至少只要晨起出去操练一下,回来就可以睡大觉,哪像现在这般终日在马背上颠簸,浑身都要散架。


    难怪卢道昭那么爽快就让自己出门了。


    她坐在马背上看着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的城门,深深吐了一口恶气。


    也不知道皇帝怎么会舍得把自己的儿子发配到那么远的通州做县令,真是个古怪的老头。


    本该早早去打听打听李寂禅在何处,只是现下舟车劳顿,胡菡瑛累得只想瘫倒,她拉着一脸倦态的小枣马预备进城先找个落脚点安歇。


    “让开让开,都让开!”


    长街上忽而打马声起,一溜排的佩刀官差急奔而来,将路上的人群分作两拨,迅速地清扫出一条道。


    人潮中的胡菡瑛牵着受惊的小枣马,被挤在角落里,她安抚地摸了摸小枣的长鬃,目光投向喧嚣之处。


    长街尽头一阵骚动,旦见几个公子爷儿身着华服,脚跨名马,优哉游哉地从那繁茂的商街走来。


    阳光正好,春花灿烂,张扬肆意少年郎。


    为首的人身驾一匹雄赳赳气昂昂的西域大宛马,帽冠白玉,身披绮绣,神姿非凡。他生的是浓眉大眼,肤白腰窄,鼻梁英挺,丹口皓齿。


    沿途一路,凡是见了三爷面的人无不忍不住惊呼:三爷果真是俊俏。


    “李寂禅!”


    胡菡瑛一眼就认出了他。


    两世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她瞧见如此意气风发的李寂禅。


    自打此人到了通州,未曾有一日真正舒颜过。


    而此时,眼前的这个少年,不是面容愁苦的,不是强颜欢笑的,不是满脸倦态的,也不是心灰意冷的,而是年刚弱冠正是春风得意的李寂禅。


    似是感受到了胡菡瑛死盯在他身上的目光,李寂禅也飘了一个眼神过来。说来也怪,他目光往这一瞥,便找到了这道目光的主人。


    旦见此人身着一身黑色骑装,头上带着暗红色的帷帽,只余一双眼睛露在外边,身边站着一匹不停跺蹄、明显受惊的小马。


    两人目光隔着人群撞在一起。


    只一个眼神,李寂禅便觉得有种异样的心情在心头攒动,竟然像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双眼睛的主人究竟是何人,为何透着如此深厚的苍凉感,只是一眼就将他整个人都看透,他顿时脊背发凉。


    一时间,史书上记载的各种暗杀皇子的案件全都涌上心头。


    身边同样驭马的,是他母家的表弟杨六郎。


    杨六郎在身后见李寂禅魂不守舍地盯着一处张望,好奇地夹马上前,“殿下看什么呢?”


    “无事。”李寂禅收回眼,淡淡地回了一句。他藏起心中的惊骇,双腿夹着马肚子便向前疾驰。


    此时还有什么好解释的,保命要紧,三十六计走为上策[1]!


    胡菡瑛那厢在身后看着疾驰的李寂禅,心下高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2]。


    这才一进城便撞见了要找的人。


    瞧这李寂禅如今细皮嫩肉的模样,必定受不了远到通州赴任的一路艰苦,更是受不了通州那鸟不拉屎的地方。


    只待告诉他这一路辛苦异常,那通州民风彪悍可怖之极,这娇滴滴的公子哥定然是不会眼巴巴地跑到通州去做县令。


    胡菡瑛在身后阴恻恻地笑着,得意至极:问这世间谁能有我聪慧,这次恐怕还能打破记录,斩获地府“投胎第一快”的名号呢。


    只不过她若是知道,自己被李寂禅误认为是来暗杀他的凶手,指不定要背过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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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


    李寂禅的府宅在城中最繁华的三里街,年初被冠了弱冠之礼之后由当今圣上赏赐的,地段十分繁华,就靠着勾栏瓦巷、胡市夜场。


    那地段的客栈费自然也是奇贵,高达一夜千金。胡菡瑛惯是个抠搜的,她选了便宜的住所,自然也就和李寂禅的住处差了一大截。


    为了能早早拦截到出门的李寂禅,胡菡瑛愣是逼着自己又起了一个大早,她看着镜子中眼神虚浮那张的脸,实在是心累。


    想她胡菡瑛做在地府千百年、转世几十次,从来没像现在这般累过!


    她咬牙切齿地穿着罗袜,暗恨:怎么就接下了这么个活儿!成为游魂又怎么了,什么事儿都不用干,只管到处飘便是,哪里像现在这般跟个骡子似得累死累活?


    心中虽是恼怒,手上却颇为麻利地换上一身老旧的粗布麻衣,贴上假胡须,装扮成中年男子的模样。


    奈何副面皮太过年轻,胡菡瑛瞅着镜子,左看右看不满意,她操起桌上的螺子黛,就往脸上点起了麻子。


    等她刚出门的时候,天上还挂着点星子儿,她老眼含泪地看着寂静的大街,谁这个点儿就出来勤奋做业绩。


    从通州一道跟来的小山贼兢兢业业地将打劫得来的拉车儿递给胡菡瑛,眼睛里都汪出了一泡泪,“二当家真是辛劳,从前这个点儿您还在卧榻上大睡着呢,大当家的若是知道您如此勤勉,必定要好好夸赞一番。”


    胡菡瑛尴尬地笑了笑,还好这个小山贼是个傻的,自己让做什么便去做什么,半点废话都不问,忠诚地很。


    若是真被问起来何故大清早儿就贴着假胡子外出,胡菡瑛还真回答不上来呢。


    胡菡瑛拉着车儿跑了许久,跑得她小腿肚子都要打颤,那东方太阳都吐出个鱼肚白儿,她才看到李寂禅府邸门口的那对石狮子,当即她就要滚下泪来,这该死的京城怎的这么大!


    不想干了,真的想不干了。


    她将车靠在石狮子边上停下,守株待兔等李寂禅出来,她早就想好了今日的计策:苦肉计!


    刚消停没一会,胡菡瑛就看到了李寂禅的人影,摇摇晃晃地从东街走过来。


    胡菡瑛错愕,不愧是娇娇公子,竟然在外边寻欢作乐了一宿才回来。不过她可管不上李寂禅现在需不需要回府休息,早早儿地完成任务才是最要紧的事!


    她一个箭步迎上前去,挂上极为谄媚的笑开始睁眼说瞎话,“这位公子爷,这么早儿地便要出门一定是要去吃早膳的吧,来来来,上我车儿,我带你去吃胡市的热汤饼。”


    那李寂禅酒量不好,昨晚又被杨六郎他们几个灌多了黄汤,当下里脚步虚浮,整个人都看不清眼前是谁。


    迷迷糊糊地,他就被这个满脸麻子的车夫拉上了他的小破车儿。


    那车夫弓着腰在前面将车儿一抬,拉着他就疾步跑了起来,他暗暗嘟囔着:“车使真是好臂力。”


    胡菡瑛闻言一哂,还不是因为常年做土匪练出来的。


    她瞧了一眼李寂禅的脸色,细白的面上看着还没完全醉糊涂,她清了清嗓子就开始实施自己的宏图大计,“小爷您有所不知,我本是通州的一家农户,那地方整日黄沙漫天,我们都是要从地里刨食儿,自然就练的一身力气。”


    她长叹一口气,话锋转道,“我妻儿在那都饿死啦,人家都说京里大机会多,我这才跑到京城里来做车夫。”


    “这京城果真是繁华,不像我们那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没有,我瞧着这都不想回去了。”她语带暗示地说道。


    等了半天没听见后面李寂禅有一丁半点儿的动静,她心里发怵。


    她偷偷转头觑着李寂禅的神色,见他如醉泥一般瘫在后面,气不打一处来。


    自己这么早辛辛苦苦跑到这,是来看他睡大觉的么!


    她放下小车儿,绕到李寂禅的耳边,扯大了嗓门说道,“小爷你听见了吗?我说从通州来的!”


    [1]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出自《孙子兵法》


    [2]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出自夏元鼎《绝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