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南宋当食神,隔壁小孩馋哭了》 第一章 闰二月 “我记得南宋十五年,岳飞才死的。怎么这才第二年,就被杀了呢?” “是史书记错了,还是说,我不在地球南宋时代?” 红华揉了揉眉心,感到又有些头疼,于是赶紧躺下休息。 他醒过来三天了。 前世他在厨道方面,颇有天赋,拜了一位国宴大厨为师,两三年间,已经是当地名厨之一。 各方的大人物,都点名只要他的菜。 红华本以为命运就此改变,谁知道也因此招惹了同行的嫉妒,被暗中下了毒。 前身也是被下毒而亡,这才被他穿越了过来,只是他感到如今这具身体太虚弱了。 红华躺在床上,目光扫过四周。 破败的古代角楼,布满裂纹的墙壁。 前身与他同名同姓,他爹娘在世时,颇有薄产,后来前身染上赌瘾,如今就只剩下这间破败的酒楼了。 “相公你醒了,别着急,袭人伺候你用饭……” 眼帘里映入一个十五六岁的清丽少女,非常柔美。 花袭人是前身的妻子,父母过世后,两人相依为命。 然而前身…… 想起记忆中那些事,红华暗骂一声人渣。 袭人跪下,双手捧着碗筷递上来。 前身让娘子袭人跪着伺候他,更不允许袭人直视他。一言不合,就会毒打妻子。 红华伸出手,抓住袭人纤细的胳膊,一摸,他就知道这是长时间饥饿造成的身体亏损,“不用跪了。” 袭人怕的身体在发抖,却道:“你要打就打吧,真的没钱了……” 闻言,红华感到心中涌出一丝苦涩,温声道:“娘子,为夫以前错了,以后不会打你了。” 袭人的目中露出更为惊恐之色,惨笑一声,“家里亲戚都借遍了,不会有人借钱给我们,相公,你醒醒吧……” 红华感到又是心疼,又是愧疚。记忆融合后,他感到面前这个衣着古典的女子,就是与自己相依为命多年的妻子。 他温柔的看着女子,“娘子,为夫以后会去赚钱养家,这次不是欺骗,是真心话。凭为夫的手艺,一定能让你过上好日子,不再受苦。” 花袭人俏脸上露出惊讶又疑惑的神色,面前的男子,真的是相公吗?他怎么会说出这么贴心的话来? 只是相公似乎没什么手艺呀? “快起来。”红华虽然虚弱,却在此刻用力的扶起了妻子袭人。 看着她俏脸上露出一丝浅笑,红华感到心里面也跟着开心了起来。 前世他没娶过老婆,两世为人,面前的少女便是他唯一的妻子。此刻他心中只想着,以后定要对她好。 “红华没死就起来还账,你已经把你的妻子花袭人抵押给我了。没钱的话,我就把你妻子带走了。” 就在这时,破败的酒楼外传来一道冷笑声,紧接着闯进来了几道身影。 为首的是个刀疤脸男子,叫做李守财,镇上赌坊中的打手之一。 红华脸色一变,想起了记忆中的一些事。 这一刻,花袭人看向红华,便是露出一抹凄然惨笑,似乎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在夫君的眼里,我终究只是一件货物。但袭人深爱着相公,不恨你。” 这句话一入耳,红华完全感受到了花袭人内心有多么绝望。 同时,他脸颊上火辣辣的,刚说不再让袭人受苦,没想到打脸来的如此之快。 “拿钱吧,本金加利息,共一百两。” 领头之人李守财冷笑连连,满是邪淫之色的盯在花袭人清丽的脸颊上,“量你也拿不出来,那我可就要把这个美人带走了,老实说我馋她身子不是一天半天了,终于得手了。” “镇上有名的大美人,老子今晚就入洞房,哈哈哈……” 那猖獗的笑声响彻在楼宇中。 “李哥威武,别忘了兄弟们呐,您吃肉,也让咱们哥几个喝口汤。” 其他跟着李守财的几人,连忙恭维起来。 这些声音令红华感到无比刺耳。 花袭人站在那里,无声的掉着眼泪,这一刻,那双晶莹的眸子,竟失去了灵气,如死灰般。 她的灵魂宛若于此时死亡了。 红华目光悲伤,感到无比心疼这个女子。 花袭人是一位佳人,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 可红华很少看到她笑,她总是在哭泣。 “来啊,给我把袭人抢走,袭人敢反抗,就打到她听话为止。”李守财狞笑。 跟在身后的几人立刻走了过来。 红华大步向前走去,仿佛突然高大的起来身影,坚定挡在了前方,宛若一座巍峨的山岳护着袭人。 接着,他一把夺过李守财手中的契约,低头快速的看向上面内容。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你抵赖不了。” 李守财冷笑连连,自认为稳操胜券,“拿不出钱,袭人就是我的。” 就在这时,红华一把将契约撇在了李守财的脸上,“滚吧,三月份后再来。” 李守财惊怒交加,竟这么硬气,只是他在说什么胡话呢,现在不就是三月份? 红华拿过床头的日历,“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现在是闰二月,还是二月。” 他的喝声,令李守财等人面面相觑。 李守财惊怒交加,那日历之上还真是写着闰二月三个字,娘的,失策了。 “被鬼附身了吧,软骨头的红华对我们要债的人这么狠,一点都不带虚的?!”旁边有人小声道,一脸惊色。 砰! 红华一把将日历撇在身后,瞬间凌厉的眸子,死死盯着李守财,“你们要是敢强抢我的妻子,我跟你们玩命,不信的话,你试试看。” 李守财瞳孔一缩,被盯得有些发毛,红华没有吓唬人,是真的打算要拼命了。 “这次算你运气好,一个月就一个月,老子倒要看看,人尽皆知的一个废物,怎么在一个月内,赚够一百两银子。” “呵呵,你不事劳作,可能不知道赚钱有多难,一个普通人就是十年不吃不喝,也都赚不来的。” “我们走!” 李守财冷笑一声,带人转身离去。 红华走到少女面前,抬起袖子,温柔的擦拭着袭人俏脸上的泪珠,“娘子,我来还这个钱,你无须忧心。” 突然,他感到手被抓住了。 只见眼帘中的妻子袭人紧紧抓着他的手,“我信你,相公,袭人相信你。你和以前真的不一样了,刚才你保护袭人的样子,是那般坚定!” 她的眼睛里,是那种呼之欲出的开心,“就算一个月后,真的……” “不要说那种话。” 红华温柔一笑,可是看向酒楼中的破败事物,心中不觉一沉,“一百两银子不是小数目……” 突然,他眼睛一亮,惊喜道:“娘子,我想到赚钱的方法了,我去去就回,你在家好生休息。” 他出门后,直奔镇上市集而去。 第二章 十三香 …… 小河镇市集,除了日常蔬菜水果之类的东西,还有售卖各种大料香料。 红华找了一圈,买了十三样大料。 其实这个时代,很多香料都没有,但这难不倒他,很快就到了替补品。 看到手里的东西后,红华微微一笑,东西做出来,效果绝对不会差。 “林婶,能把你家的大料窝窝,给我用一下吗?” 大料窝窝是古代厨房用具,能将大料锤成粉末颗粒状的工具,铁质的,很重。 林婶家距离市集不远。路上来来往往的人。 红华刚一到,就引起了注意。 众人议论纷纷。 这些声音,也许有些刺耳。 但红华不在乎,坐在路边,兴奋的将各种大料置入铁窝窝中,开始锤砸研磨,制作古代版的十三香。 “呦,这不是红华么,开酒楼的少爷干起粗活来了?” “还能怎么回事,没钱活不下去了呗,听说把妻子都输给赌坊了。” “把袭人那么好的妻子输掉后,才想起来干活,告诉你,迟了。” 路过的几人指指点点。 锤了一会,红华用手指蘸了点料粉,顿时点了点头,就是这个味,已与地球上的十三香调料粉八九不离十。 就在这时,红华闷哼一声,感到眼前一阵发黑,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 前身中了毒,虽然喝了药,再加上他穿越过来灵魂融合,才勉强活下来,但身体一直没恢复过来。 干活时间稍微一长,他就感到支撑不住了。 但他看到铁窝窝里的大料还要锤很长一会时间,才能达到理想状态。 “红华呀红华,没想到你也有今天,你爹娘在的时候,你就是二世祖,要什么有什么,今天居然落魄到我这种地步了。” “想当年我父母走得早,我跟个流浪狗一样人人喊打,不知道多羡慕你。如今,你终于也沦落成和我一样的人了。” 一道冷笑声传来。 红华抬头看去,那是个衣衫褴褛乞丐模样的青年,肚子扁平下凹。 他眼神里有些得意与畅快,就那样子对着红华落井下石。 “陈振,没吃饭,还饿着吧?帮我锤一会大料,等下我让你吃好东西。”红华虚弱的求助,眼神都有些暗淡。 “告诉你,刚刚赌坊的李老爷请我去镇上酒楼大吃了一顿,我会饿肚子?你都快活不下去,还想指挥我干活?” 陈振嘴里叼着根草,他是个孤儿,无依无靠,性子有点痞,但也谈不上多坏。 咕咕…… 一说完,那陈振的肚子就叫了起来。 红华虽然很虚弱,见此,也不禁莞尔一笑。 似乎看到把他给逗乐了,陈振脸上火辣辣,那模样简直害臊的无地自容了,再不敢吹牛,急忙走向远处。 红华继续用铁杵锤大料,铁杵沉重异常,一会的功夫,他就感到胳膊酸痛难忍,眼前再次传来漆黑之感。 “孩子,饿坏了吧?吃这个……” 一只粗糙的手,拿着一只馒头,突兀的伸入红华的眼帘里。 他缓缓顺着胳膊向上看去,虚弱道:“你好,林婶,你家的铁窝窝,现在还不能还你,再借我一会好吗?” 一个农妇,满脸慈祥。 “我知道你家以前是开酒楼的,但你不事劳作,现在才搞这些调料,已经来不及了。调料都是秘方,不外传,你学不来的。安安心心找个活干吧。”林婶劝道。 “婶,这个叫十三香,卖的全国闻名,可好吃了,你尝尝。”红华微笑。 林婶摇了摇头,“什么全国闻名,又骗人了,我怎么没听说过什么叫做十三香的秘方调料?” 红华看了一眼那只馒头,咽了一口唾沫,但没有去拿馒头,他低下头,继续锤着大料。 “你这孩子就是犟,我来帮你。”林婶拿过铁杵,咚咚咚…… 红华惊讶,没想到林婶一个女人力气这么大,而且这么稳,锤大料的速度,比他快多了。 见此,红华无比开心。 “看着你长大的,也看着你走上歧路,不管怎么说,你现在总算是回归正途了。” 林婶的目光里满是慈爱。 这一刻,红华觉得仿佛见到了观音菩萨。 大料弄好后,红华问道:“林婶家里有没有蔬菜,随便什么都行,我想用这个调料弄点包子。” 林婶看着他好一会,最终点了点头,“让你死心也好,这样就能安心去找个活。我与你的母亲亲如姊妹,如果你能安顿下来,我也算对她有个交代。” “你答应我,要是失败了,就按我说的去做。” 看着林婶真挚的目光,红华点了点头。 红华开始烧火,一刻钟后,一笼菜包子热气腾腾的出锅了。 林婶咬了一口后,呆住了,怎么会这么好吃,这真的是红华这孩子做出来的包子吗,现在恐怕就算说是酒楼大厨做出来的都会有人相信吧?! 红华微微一笑,“林婶,你只咬到了皮和料油,只是尝到了味,不算真正吃到了包子。” 此话令林婶脸上一红。 林婶又咬了一口后,再次呆住了,就那么简单的几样蔬菜,就撒了点盐,加上那个叫什么十三香的调料粉,红华就真的做出了这么美味的包子! “红华,你真的是红华那个孩子吗?”林婶目光里充满震撼。 “是我呀。”红华微笑,他完全理解林婶的震撼。 能被现代人的味蕾所筛选出的味道,放在古代,那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真的是你,天啊,妹子,你的孩子长大了,终于长大了……”林婶目光泛泪,满是欣慰之色。 红华也饿了好久,此刻两三口就是一个包子,吃到第三个才感觉饱了。 “咦,什么味道,这么香?” 一道身影走入林婶家的院子。 红华一看乐了,这不是陈振吗? 刚才大言不惭说什么去酒楼大吃了一顿,现在怎么被包子的香味吸引过来了? 第三章 卖到哄抢 只见衣衫褴褛的青年目光发直,死死的盯着笼屉上剩下的包子。 过了一会,他走过来。 红华挡在了前方。 那衣衫褴褛的青年咽了一口唾沫,讪讪一笑的问道:“能给我一个包子吗?” 红华摇了摇头,“不给。” “我从没闻到过这么香的包子,你,你给我一个包子,好吗?求求你,红华……” 陈振性子有点痞,但此刻眼眶泛红,“怎么会这么香,像是酒楼里才有的那种包子?我想吃,想吃,求求你红华……” 红华一愣,可怜的陈振长这么大,估计都没在酒楼里吃过吧? 想到这里,红华叹了口气,给了一个包子,陈振也不是什么坏人,要是坏人,此刻都该上手抢了,可是他只是开口乞求而已。 结果陈振两口就把一个大菜包子吃光了,眼睛再次盯着笼屉。 红华又给一个,“接着吃,吃到饱为止,不差这一口。” 陈振连连点头,又开吃了起来。 直到第四个大菜包子,陈振停下来了。 他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流,就那样子直直的盯着手里的包子,“我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包子,恐怕这就是酒楼里包子的味道吧?从没想过有一天,我能吃包子,吃到饱为止。” 接着陈振又摇头,“不,不对,红华你的包子,比酒楼里的包子都好吃多了,我闻过他们家的味,没有你这个香,远远不如你的包子香。” 红华微笑,“好吃就多吃点,管够。” “好香,是林婶家飘出来的味道。” 林婶家本就距离镇上市集不远,包子的香气飘了出去后,立刻吸引了一堆人。 “太香了。” “是包子。” “我吃过酒楼里的包子,林婶家的包子,居然比那个还香。” 一群人挤在门口,被眼疾手快的林婶挡住了。 见此,红华笑容更加灿烂了,走上前,“想吃吗,十文钱一个。” “啊?这么贵?” “别人家肉包子才是五文钱,你菜包子,成本才几个钱,凭什么这么贵?” 有人立刻质疑。 “就这个价,你就说要不要吧。”红华抱着双手,自信一笑。 其实他对这个情况,也有预料。只是没想到会突然涌过来这么一大批人。 “来两个,先尝尝味。” 刚才那个声称在酒楼里吃过的人,第一个出手了。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林婶,收钱……” 红华冲着林婶婶眨了眨眼,林婶婶立刻包好两个包子,给了那个人。 第一笼很快就被抢光了。 红华快马加鞭开始包第二笼。菜包子比较好熟,一刻钟,也就十五分钟第二笼就出来了。 快到黑夜前,红华边做边卖,十几笼包子卖光了。 尤其是到了最后,差点发生哄抢。有富家子弟出几倍的价格,要买整整一笼包子,说是带回去给家里的长辈尝尝。 幸好有陈振在旁边看着,这才没乱套。 陈振主动过来帮忙的,他有点痞,关键时刻,还能镇住场子。 否则红华感到自己一个人真的忙不过来。 小半天忙活下来,红华都震惊了,竟赚了快两贯钱。 在这个南宋王朝,一贯钱等于一千文,等于一两银子。 红华清点出三百文给林婶婶,“林婶拿着,劳累您忙了半天,而且这菜这面,都是你家里的。” 林婶婶吓了一跳,连忙推辞,“菜和面加起来,都值不了五十文钱。用不了这么多的。” 红华又点出一百文,递给主动帮忙的陈振。 “我就不推辞了,因为实在太穷了。” 陈振满脸笑容,忙活半天,早把之前因为吃包子吃到流眼泪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一脸认真,“红华哥,我以后跟着你混,你说怎么干,我就怎么干,我听你的。” 闻言,红华一笑,”行啊,明天你来我的包子铺。“ “包子铺,您家不是酒楼吗?”陈振一脸疑惑。 “烂成那样子,还做什么酒楼,包子铺就行。”红华笑道。 “是啊,红华哥这么好吃的包子,开包子铺肯定赚钱啊。” 他眼睛立刻看向调料粉,然后警惕的看向四周,”红华哥,这个秘方一定要保存好,这可是暴富的机会呀。打死都不能交出去。” “谁要是敢抢红华哥的秘方,我就跟谁拼命。” 陈振简直在赌咒发誓,他此刻终于知道红华手中调料粉的价值,是多么惊人。 卖包子,能卖到哄抢,真不是开玩笑。 刚才他就听到有个富家子弟说,这一比较,镇上那家酒楼里的包子,简直难吃的就像是猪食。 最贵的不是菜,不是面,也不是人工,而是掌握在红华手中的调料秘方,“有这个调料粉秘方,后代子孙都不用愁吃喝了。” “没那么严重,不用拼命,只不过是一个十三香包子调味料而已。”红华淡淡笑道,也没想到十三香在这个南宋王朝如此受欢迎。 “我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红华哥以前天天赌钱天天输,欠了一屁股的债,如今您这稍微一出手,就创造出了包子界的顶峰。不愧是以前家里开酒楼的。” 陈振马屁连连,目光里满是狂热与崇拜。 红华走到林婶旁,“婶婶,您是女人家,心细,能否也来我包子铺帮忙,一个月,我给您算一贯工钱。您看成吗?” “太多太多了,咱们这的工钱,一个月也就二百文,顶高也就三百文,一贯钱实在太多了。” “不多不多,您刚才帮我,说明您心善,就值这么多的工钱。而且这只是底薪,每个月还有奖金呢。当然这个奖金,要看咱们当月的销售量而定。” 红华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林婶一脸茫然,“底薪?奖金?销售量?” 作为一个古代人,她似乎完全不明白这三个名词的含义。 “哥,红华哥,那我呢,我也去帮忙。”陈振立刻凑上来,生怕把他漏掉了。 “给你一个月三百文。”红华道。 “给林婶一贯,怎么才给我三百文钱?” “怎么,不愿意?”红华斜眸看去。 “愿意愿意。” “三百文怎么能不干,那也是咱们镇上最高的工钱呢。” “而且咱家这么好吃的包子,以后肯定还要开分店,我现在就加入,就是元老,就是开国功勋。以后,我甚至可以去其他分店里做掌柜,哈哈哈,真是美好的未来。” 陈振憧憬。 “什么时候成咱家了?“红华打趣。 “哥,亲哥,我的红华哥,你这样说,太伤我的心了,我就是你的亲弟弟呀,你让我向东,我绝不向西……”一看不认他这个弟弟,陈振急了。 “哈哈哈……” 闻言,红华大笑。 第四章 甜言蜜语 “那就说定了,明天早上来我家。“ 他特地留了几个卖相最好的包子,盛放在干净的食盒中,带回去给袭人吃。 红华知道美好的人生,要开始了。 今天之所以选择做包子,是因为包子受众广,更容易把名气打出去。否则就算做顶级美食,普通人吃不起,也就没了名气。 名利名利,没有名哪来的利? 就像是前世地球,同样两块钱的一罐汽水,为什么在五星级大酒店里,就能卖到三四十块钱? 这就是‘五星级’名气的原因。 他顺路去市集置办了一下需要的蔬菜与猪肉等物,让他们送到家里去。 人工做包子,每天的数量,只有那么多。只卖菜包子,恐怕不够还账。 一百两不是小数目。 所以还要卖价格更贵的肉包子。 他打算先做给袭人尝尝。 红华对自家的厨艺,十分自信。 但也想知道肉包子的口味是否适合南宋的人。明天就要开包子铺了,他不想节外生枝。 何为美食?! 适口者珍也! 等忙完,天色已经黑了。 红华刚进家门,就看到暗淡的烛火光线里,陈振与林婶提前来了,甚至连林婶家的小有姿色的两个女儿也都来了。 林琳与林玲。两女也是镇上的小美人,这几年提亲的人,都快把林家的门槛踏破了。 红华心中一喜,有这两个包子西施做招牌,看来明天能吸引更多的客源。 四个女人不知道说什么呢,把袭人逗得笑的合不拢嘴。俏脸上满是自豪。 “相公……” 袭人惊喜,立刻起身跑过来,抱住红华胳膊,一脸的骄傲,仿佛在说,这就是我选中的夫君。 “我娘说,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让我们收拾一下赶快过来,看看有什么事要提前做的。” “娘说,你给她开了三个人的工钱,所以也让我们过来帮忙。” 林婶还没说什么,嘴快的小丫头林玲就先开口,接着第二句才是大丫头林琳说的。 “我也一样。” 旁边的陈振也点了点头,他有些避嫌,知道男女有别,一直站在门口,没有靠近四女。 这令红华心中高看了陈振一眼,这家伙有点痞,但也有底线有原则。 比较活泼的小丫头林玲满脸好奇的问道:“不过你的包子,真有娘亲说的那么好吃吗?我怎么有些不相信。不会是你和娘亲联合起来,骗我的吧?” 大丫头林琳虽然沉稳,也是一脸的难以置信,“娘说镇上酒楼里的包子,都没你做的包子好吃。” 见此,红华微微一笑,没有回应。 “饿坏了吧。” 红华先把食盒递给袭人,温柔道:“已经凉了,你别吃。我重新给你包点,要知道刚出笼的包子,才最好吃。而且我买了肉,给你包肉包子吃。我亲手给你包。” 花袭人立时俏脸通红,她作为一个传统的古代女性,哪里能听这样浪荡话。 只见她心花怒放,却又连连娇嗔道:“相公,有外人看着呢……” 红华哈哈一笑,见她笑了,感到更开心。 别说花袭人,就是林家的两个丫头,也是俏脸红彤彤的。 陈振当场一脸震惊,暗暗竖起大拇指,“难怪袭人嫂子这么美艳,却对他不离不弃,原来是有原因的。这样的话说出去,哪个女人骗不来?” 对这些人的反应,红华并不在意,反而是傲然一笑,有这么漂亮的老婆,不炫耀一下,那才是犯罪。 接着,他看向其他人,“大家也跟着一起在这里吃个晚饭吧。你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竟敢质疑我的厨艺?那今晚就顺便见识一下我的肉包子吧!” 人多也好,可以看看众人对肉包子口味的接受程度。 林婶满脸不好意思。 “哼,口气这么大,好像是天上地下你的厨艺已经无敌了一样。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今天肯定要见识见识。” “不过要是不好吃,我一会可要笑话你呢!”林玲不服气,似乎见不得有人吹牛。 林琳拉了拉妹妹。 陈振也是满脸的期待。 杂活已经不需要红华干了,只剩最后一步,他心里也知道,这是最重要的一步。 调味。 这一次,红华放了许多配料,他之前做的菜包子,其实很粗糙。 如今有了钱,而且是做给袭人吃,他自然更加精细了许多,除了加入之前的十三香调料粉外,还加入肉冻。 肉冻遇热后,会化成汤汁。能使得包子肉馅更香更润。 “娘,你看红华哥又胡闹了,你说之前菜包子里没有肉冻,他乱加东西。我可没听说过,咱们宋朝厨师,会用这种方法做包子。” 活泼的林玲忍不住开口打趣,“红华哥,你在故意犯错吗,难道是在让着我?咯咯咯……” 沉稳的林琳质疑,“这样做真的能更好吃吗?秘方是不能更改的,改一点,味道都会大相径庭。” 林婶立刻挥手就要打两女,“你红华哥怎么说,你俩就跟着学,不许打岔。” 然而她的神色出卖了她的内心,似乎也担心红华好心办坏事。 陈振吃过菜包子,但对此刻的肉包子,也开始心里打鼓,开口劝道:“红华亲哥,如果是秘方,千万不要乱变,毕竟明天就要卖包子了,味道差了的话,会影响生意的。我知道你欠了赌坊一百两银子,这时候可能不能犯错。” 红华淡淡一笑,“如果不好吃,我一个人吃完它,明天菜包子就接着用原来的配方。” 就在这时,红华感到胳膊被抓住了。 他回头望去,看到了一双充满信心的目光,那双目光的主人,正是妻子花袭人。 “相公,我相信你,相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就算不好吃,袭人一样陪你吃完。如果相公吃不下,袭人就帮相公吃完。” 袭人微笑着,却显得那般坚强,“无论什么结果,袭人都与相公一起承担,无怨无悔。” 她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了,就像是明媚的阳光,令红华感到美好,“纵使天下无人支持我,也还有我的好娘子支持我。为夫答应你,以后我只会让你享福,不会让你吃苦。” 红华心中感动,于是他露出一个无比自信又狂傲的笑容,“娘子放心,相公做的肉包子,一定会更好吃,这是我们奔向美好生活的第一步,我绝不容它出错。再说一句狂言,相公我的厨艺就是天下第一,这一点不用质疑的!” 在场之人的脸上全部都露出震撼之色。 “我的天,红华哥也太会吹牛了,寻常女子谁能抵挡得住他这样的甜言蜜语?!难道他的肉包子,真有吹嘘的那么好吃?”此时,林玲也疑惑了,完全被红华的自信所震慑。 第五章 有条不紊 一刻钟后,红华揭开盖子,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肉包子出笼了。 活泼的林玲呆住了,就那样子怔怔的看着手中已被咬了一口的包子,目光从未有过的复杂。 “傻妹妹,这是怎么了?莫非我的包子如此难吃不成?”红华微微一笑,打趣。 他的话语却仿佛没有被林玲听到,那个少女就那样子眼神激动的望着手中的包子。 活泼的林玲呆住了,这真的是包子吗,那个自信狂傲的身影仿佛还在眼前浮现,但是当他揭开蒸笼,竟真的做出了如此美味的包子。 “这种美味,我,我该如何形容?红华哥哥,这真的是我们常见的包子吗?”她喃喃的说着,眼睛红彤彤的。 “自然是。”红华微笑。 沉稳的林琳似乎看到妹妹竟露出这般神态,在疑惑中也拿出一个热包子咬了一口,接着她也呆住了。 林玲的表现没有丝毫的夸张,红华做出来的包子,美味至极,那种香味仿佛能被灵魂闻到。 那男子的身影宛若一座巍峨的山峰,在夜风中舞动的黑发,犹如一挂黑瀑。 这一刻,红华拥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他笑容自信,目光温柔,真的像是仙宫中的食神! 两个少女发红的眸子,忽然落下眼泪来。 “两位妹妹,这是怎么了?”花袭人动容了。 “俩小丫头没见过世面,现在是喜极而泣。”红华淡淡一笑。 此话一出,立刻令那林玲与林琳两女清醒过来,俏脸红彤彤,两对水汪汪的美眸立刻白了他一眼。 “妹妹,今天必须吃饱,不能让别人白白笑话了我们姐妹。”林琳道。 “是的姐姐,我们多吃几个包子,让他心疼,谁让他笑话咱们。”林玲又恢复了活泼。 只是那双微红的少女眼眸,似乎还在诉说过刚才初见美味时的震撼。 “哈哈哈……” 闻言,红华大笑。 “好吃好吃,吃了第一个还想吃第二个,肉馅太鲜嫩了。” 陈振的样子,简直像是要把舌头都一起吞下去一样。 他也不嫌烫,两口就是一个大肉包子。 林婶应该是最克制的了,但也吃了美味的三个肉包子,才打了个饱嗝,停了下来。 红华点头,很满意大家的反应,这说明他的肉包子,十分符合这里人的口味,明天必定大卖。 在蒸笼里挑选了一个品相最好的肉包子,递给相依为命的妻子袭人。 只见袭人打了个饱隔,却毫不犹豫的拿过包子,接着低着头,快步走进了卧房中。 似乎是不好意思了。 红华淡淡一笑,走到已经吃到第五个大肉包子的陈振面前,“看天色,这时候比较富裕的家庭,现在应该开始吃宵夜了吧?” “红华哥,你问这个做什么?”陈振一脸茫然,又去拿第六个包子。 “你差不多行了,别给撑坏了。今晚,还有重任交给你。”红华道。 似乎一听是重任,陈振急忙用力把第六个包子咽下去,“你说,哥你说,咱不能耽搁正事……” “去给镇上几个员外家送一些包子过去。就说咱们准备开个包子铺,这做出来的第一笼包子,先给各位尝个鲜。” “若是符合口味,请他们明天多多照顾我们包子铺的生意。” “记住不能耍痞子的性子,去了后,你要有礼貌。但也记住,仅仅只是礼貌,因为我们不是在讨好他们。” 红华语气郑重,因为从今以后陈振就是跟他办事的人,这家伙从小缺少教育,所以要从头教。 陈振离去后。 红华皱起了眉头,袭人去了卧房后,怎么还没出来? 他想了想后,也走进了房间。 在昏暗的烛火光线中,一个少女安静的坐在床头,一颗颗晶莹的泪珠儿折射着烛光,滑落下秀丽的脸庞。 “娘子,你别吓为夫,怎么哭了呢?” 红华急忙上前,“是不合口味吗,要是不喜欢,就不要吃了,我再想其他……” 突然,他感到自己被抱住了。 只见眼帘里的少女扑入了他怀里,紧紧的抱着他的胸膛,“自从爹娘走后,从没想过我们吃肉包子,还能能吃到撑。而且还是这么好吃的肉包子……” 少女呜咽,哭的稀里哗啦,听得红华心中又心疼又愧疚。 这个女子为了他受了太多的苦。 “相公的包子的确是是天下第一,相公没说吹牛和撒谎,是真的好吃,今天我所经历的,都不是做梦,这一切都是真的……” 少女原来是喜极而泣。 见此,红华感到放下心来,柔声安慰道:“这不算什么好吃的,我还没做更好吃的东西呢。不过现在这地方调料难弄,等我把调料准备好,给你做真正的美味。嘿嘿……” 怀里的袭人睁着一双闪亮的眼睛,“相公,还会做更好吃的东西,不会骗袭人的吧?” 红华捏了捏小妮子的脸颊,只觉得手感妙极了,温柔一笑,“我的好娘子,相公以后不会再骗你了,相公要你做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一声嘤咛入耳,娘子花袭人钻进他的怀里。 天还未亮,一阵吵杂的声音令沉睡的红华苏醒了过来。 他走出卧房,便看到娘子花袭人与林婶等四女在厨房里早早忙碌。 在前堂上,陈振卖力的擦桌子擦椅子,打扫卫生。 红华微微一笑,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天色刚亮,第一笼包子已经上锅了。 小河镇街道上的行人与各种叫卖声,渐渐多了起来。 其实在前世的农村地区,早市也就是这样子,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活泼、生动、朴实、美好…… “真是个卖包子的好日子呀,昨晚送出去的包子,今天也该起效了。”想到这里,红华微微一笑。 但下一刻,一道略带刺耳的声音,令红华感到心中的美好被破坏了,他扭头看去,眼神凌厉了起来。 第六章 和你赌 “哎呀,你还真把包子铺开起来了?” “红华你不会天真的认为,昨天请一帮人演了一场戏,搞了点虚头,就能发财吧?” “别人都不是傻子,我看今天你一个包子都卖不出去……” 来者是一个流里流气的干瘦青年,与赌坊的那个李守财有几分相似,正是李守财的亲弟弟,李守权。 要说狠毒他比不上其兄,但论阴险卑鄙,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前身在世时,被李守权羞辱与殴打过多次。 此刻,红华能感受到身旁妻子花袭人,明显畏惧此人。 想到这里,他目中闪过一道冷芒,冷淡一笑,“一会你就见识到什么叫卖到哄抢。” “这么自信?” “来,先让我尝尝二十文钱的肉包子,是个什么味。等你卖不出了,我也能给你消灭一些,让你不算丢人,你得感谢我。” 李守权旁若无人一般,伸出干枯的脏手,看样子早上脸都没洗,直接抓向雪白的包子。 啪! 一道重击,打开那只手。 陈振冷漠指着李守权的鼻子,“把你的流氓劲收起来,没有我红华哥一句话,不许碰我家的包子,听见了没?” 红华冷冷的看着李守权,“不给钱,敢碰咱们的包子,陈振就直接剁掉他的手。” 李守权悻悻缩回发红的手,“一看就不好吃,我也懒得吃。但红华你这么自信,我们赌一把如何,如果今天真把所有包子卖光,我就跪在地上学狗叫。反之则是你。” 闻言,红华不怒反笑,还真是瞌睡了送枕头,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问道:“你确定?” 可是刚一开口,他就感到手臂被紧紧抓住了。 似乎想到了以前的前身经历,花袭人俏脸惨白,拼命摇头,“相公不要和他赌。” 她急的眼睛通红,眼泪欲要夺眶而出。 林玲与林琳两个林家丫头,也警惕了起来,“红华哥,没必要赌,我们不赌,李守权你赶快走,这里不欢迎你……” 她们可记得清清楚楚,以前红华在李守权手里吃过很多次亏。 这些关心担忧的话语,令红华心中一暖,他看向周围的林婶与陈振,林家丫头等人,“你们觉得我会输,是吗?” 没有人说话。 沉默也是一种回应。 似乎看到这一幕,那李守权笑的后牙槽都能被看见了,“既然红华你没种,那就别赌了。” 红华收回目光,轻轻抓着花袭人的一只柔手,温柔的望着她的眸子,“娘子,我要让你以后不怕他。” 花袭人拼命摇头,泪如雨下。 红华自信一笑,冷眸瞥了一眼李守权,“好,我和你赌!” “你没看见吗,他们都不信你,连你妻子都不信你。” “看来我的猜测是真的,昨天的传闻只是你叫人演的一场戏。” “现在,我甚至想赌你一个包子都……” 李守权笑的已经捂着肚子了,他自认为稳操胜券,红华这是不作就不会死呀。 就在这时,红华站了起来,脸上露出最温和的笑容。 不知何时,一个读书人模样的青年,站在了包子铺前,“来两个肉包子,大早上特地赶过来吃的。” “谢谢惠顾,慢走。” 红华掂了掂手中四十文钱,发出清脆的响声。 李守权讥讽的话语戛然而止,这就卖出去了俩包子? 紧接着,红华再次露出了那种如春风拂面的笑容。 包子铺又来了三人,全是读书人模样的青年,“昨天菜包子特别好吃,没想到今个还有肉包子,妙哉,来六个肉包子吧。” “承蒙惠顾!” 红华手中铜钱此起彼伏碰撞的清脆声音,无比悦耳,令李守权脸色难堪。 李守权讥讽的话语戛然而止,那样子都没有吆喝一声,更不是主动叫卖,红华把二十文钱一个的肉包子,又卖出去六个,轻松无比! “真的开张了,难道昨天你卖包子卖到哄抢的传闻不是演戏?”李守权震惊。 “如果赌一个包子都卖不出去,你现在已经要跪在地上学狗叫了。”红华冷淡的笑道。 “你……”李守权脸色发白,同时暗中庆幸,差点要遭逢奇耻大辱了! 他跪在大街上,当众学狗叫,光想一想,都头皮发麻! 红华抓住花袭人的玉手,把沉甸甸的一百六十文钱放在她的掌心里,“娘子放心,为夫必胜。” 花袭人俏脸一红,神情放松了一些,“相公,我们真的能赢吗?” 红华狂傲一笑,“卖个包子能有多难?” 花袭人俏脸发烫,此刻相公真的好自信,和以前的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仿佛是两个人。 “红华哥太帅了,现在我相信红华哥今天肯定能赢……”林家两个丫头眼睛冒星星,露出灿烂笑容。 红华再次行动起来,因为又来客人了。 看来昨天卖出去的包子,打出了名声。 这走向美好生活的第一步,可以说走的完美。 “这几个人也是托吧?” 突然,那李守权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冷笑连连。 “你自己开心就好。”红华懒得搭理这种人,生意要紧,不能耽搁了客人的用餐。 “不就是卖了几个包子,有什么得意的。” 李守权眼神阴险了起来,“我们赌的是,把包子一天卖完,我看你今天备货很多,若想卖完,难度很大。我等着你在地上学狗叫的样子,哈哈……” 这种人恐惧自己学狗叫,但巴不得看别人那么做。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把你的狗眼睁大了看清楚,一会我若是不拦着,得发生哄抢。” 红华很平静,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 开张第一天,他备货很足,不过他一点都不担心,就这都怕一会不够卖呢。 更何况…… 太阳渐渐攀升到了枝头,今天客人络绎不绝,一直没断过。 一般到了这个时间点,包子这种早餐,出货量就会开始大幅减少。 李守财脸上的冷笑越来越明显。 因为照现在这个速度,想要把剩下的包子卖光,有些不太可能。 红家包子铺的众人脸上都露出忧虑之色。 妻子花袭人坐立难安。 陈振走了过来,在红华耳边小声道:“红华哥,要不一会我拦着,你先退走。” “放宽心,我赢定了。” 闻言,红华淡淡一笑。 事实上,他也感到有些疑惑了,暗道:“不可能呀,我做的包子,对古代人的味蕾,那绝对是降维打击,员外家也不缺这几个铜板吧?” 街道上的行人渐少,小河镇早市马上要结束了。 李守权起身,笑的后牙槽都能被看见,“红华,我可没时间再等下去了,给我跪……” 话音未落,红华目中闪过一道精光,看向街道口。 先是一阵吵杂的脚步声,紧接着突然间,街道口涌出来一大批家丁打扮的青年。 他们的手中都拿着棍棒、板凳…… 而身上多少都带了点伤,有的人脑袋上还在淌血呢,似乎刚打过一场架。 第七章 阴气森森 这一群人凶神恶煞的冲过来,指着李华的就喊道:“还剩下多少包子,给我赵家全部包起来。” 话刚落地,另一个头上染血的青衫小厮立刻叫道:“放你娘的屁,我们胡家二太太说了,这红家包子铺的包子,今天我们胡家全包了。” 李守权发呆,赵家胡家要都要买下剩下的所有包子,这不是开玩笑吧,红华的包子引起了争抢?! 红华挠了挠额头,疑惑的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来?” 胡家的青衫小厮一下子火了,“老赵家不听话,非要跟我们胡家争抢,那对不住了,我只能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红华一阵无语,好像你的头上流着血,才是被给颜色看的那个人吧?! 赵家领头的下人一听不乐意了,“姓胡的,你还不服气,是不是想继续干架!” 李守权发呆,竟是因为两家争抢红华的包子,在镇外边干了一架,这才来晚了,否则红华早就把包子卖光了! 这时,林婶快步走上前,出了个折中的办法,剩下的包子一家一半。 果然不出所料,那早就打累了的两家人,欣然同意。 “卖光了,这就全部卖光了!”李守权一脸震惊。 片刻间,红家包子铺里几乎被搬空,连笼屉都被一起搬走,说是包子吃完了,才给送回来。 包子铺里众人的脸上全部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想跑,门都没有,红华哥这家伙怎么处置?” 陈振早就看李守权不顺眼了,一直盯着他,这家伙刚想跑,就被陈振一把捏住了脖颈子,跟抓小鸡一样,直接按在了地上。 闻言,红华大步走了过去。 “哥,红华哥……”被按在地上的李守权脸色苍白的求饶。 “这时候知道叫哥了,我记得刚才你不是说我一个包子都卖不出去吗?”红华俯视着脚下的李守权。 前身在李守权面前,屁都不敢放,但如今,他能让李守权伏在脚下。 “是小弟我有眼不识泰山,没想到区区一个包子,就能引来这么多人争抢。红华哥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我以后不敢了,当街学狗叫的话,我以后没脸见人了……” 李守权满脸恐惧,这里的动静,引起了路上许多人的围观。 此刻围了一帮人,都在看着他。 “你求我,我要是不答应,太不给面子了,对吧?”红华问道。 李守权点头如捣蒜。 红华缓缓蹲下身,用手狠狠的拍了拍李守权的脸两下,“这样吧,你就叫一声,叫完一声后,我就放你走。要是不叫,我打断你的腿。” 此话一出,令李守权脸色一片惨白。 “一声都不叫,看来心中还是怨恨我呀!”红华冷笑。 陈振抄起了雪亮的锋利厨刀。 “不要,我叫我叫……”李守权恐惧的叫道。 “汪!” 最终,李守权低头发出一声低吼,就向前狂奔而去。 活脱脱一条丧家之犬的样子。 “哈哈哈……” 见此,红华淡淡的笑了。 “相公……”花袭人怔怔的望着红华。 红华立在大街上,微风吹拂着衣衫,他深邃的眸子,一直望着前方。 他平静的身影,竟有了一种卓尔不凡的气质。 “相公,我们把包子卖光了,赢了……”花袭人满脸骄傲。 “我早就说了,卖个包子,算不上什么难事,让你别担心,你还不信我,现在看见了吧?”红华挑了挑眉毛,得意一笑。 “相公最厉害了!” 此时此刻,娘子花袭人脸上,再没有了刚才畏惧李守权的那种神色。 显然在她的眼里,如今阴险卑鄙的李守权在相公面前,根本算不得什么了。 “红华哥,赵家预定了第二天五笼屉包子,胡家预定了四笼屉包子……” 活泼的林玲化身小财迷,满眼小星星,“那可是好多好多钱呢,红华哥,我们发财了……” 这一天的入账,令红华都感到吃惊,算上散碎银子,加在一起足够十二贯钱。 也就是说,相当于十二两银子。 按照这个速度,不到半个月,就把欠的账赚够了。 红华把六两银子给袭人,让她带着林婶与两个丫头,去为每人置办一身衣服,给每个女子,再多加一份首饰。 林家的小丫头林玲一听有新衣服穿,立刻兴奋了起来,“红华哥哥,你最帅啦……” 沉稳的林琳也是喜上眉梢。 要知道,如今这年代,也就过年的时候,才会置办新衣服穿的。 林婶连连拒绝,“傻孩子,你还欠着钱呢,现在还是攒钱为主。” “婶,赚钱就是要花的,不花赚钱还有什么意思。” “再说我们生意好,有目共睹,还有二十多天的时间,足够把剩下的钱赚回来。” 红华自信一笑。 “袭人,你也不管管他。”林婶看向花袭人。 花袭人一脸骄傲,“我听相公的,若是以前我会疑虑,但如今我相信相公能办成任何事。” 最终四女一起去置办新衣服了。 陈振也是满脸期待,他是个孤儿,别说新衣服了,旧衣服都没有,穿的都是捡别人扔掉的衣服。 天色渐晚,黄昏落日。 咚咚咚…… 迅速暗淡下去的光线里,红华拿着铁锤,在后院门框上钉了几根钉子。 接着,他让陈振把尿盆放上去,盛满了尿的尿盆。 “红华哥,真的要这么做吗?”陈振一直皱着鼻子,放好尿盆后快速走下梯子。 “我老家有句话,人若是发达了,一般的命格镇不住的话,就会有小鬼上门害人。” 红华看了眼门上的尿盆,“污秽之物,可以破邪。只要有小鬼趁夜,从后院推门进来,先淋一身尿再说” “……”陈振瞪圆了眼睛,“哥,这是不是太迷信了点?”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红华说罢,皱眉想了想后,又找来了两根粗壮的木棍,“你也拿着一根。被破了邪,鬼就能被打到了,到时候我们就是一顿猛打,最好能打得那东西魂飞魄散。” 夜色降临。 这一晚,月亮不明,且刮着风,出奇的黑,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 突然,后院之中传来一阵古怪的异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迅速接近。 “阴气森森,还真有厉鬼趁夜来害人!”陈振不敢置信。 红华立刻警惕了起来,猫在窗户后边向外看去。 第八章 有鬼呀 太黑了,只能隐约看到一道黑影翻过院墙,鬼魅般接近了过来。脚步声很轻,几乎不可闻。 “红华,恐怕你做梦都想不到,今晚我会趁夜来偷你的包子秘方吧?” “今夜月黑风高,真是天助我也,看来上天都希望我偷走你的宝贝秘方!” “白天的奇耻大辱,我要你十倍奉还。” 那道黑影走到了后门口,停了下来,左右张望,欲要破门而入。 “哥,这厉鬼有化形的能力,居然变成了李守权的模样来害咱们了。” 陈振缩了缩脖子,“这不是我们能对付的,明天请和尚道士来做法吧,别白白送了性命。” “面对恶人,你都不怕,居然怕鬼?” 闻言,红华回过头,“你之前不是说这都是迷信吗?” “人有啥怕的,鬼才可怕呀,我现在后脖颈子直发毛,哥,咱俩快逃吧,再迟一步,命就没了。” 陈振的模样简直快要哭了。 红华冷酷一笑,“先看看情况,再做决定,要真是太厉害,我们就跑。” 他握紧了手中的木棍,瞬间凌厉起来的眸子,死死的盯着后门口。 “红华,连我都想可怜你的了。你千辛万苦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包子秘方,本以为就此改变命运,谁曾想就这样被我偷走……” “我都能想到明天你一醒来,会是多么的伤心,多么崩溃。” “红华,要怪就怪你不该得罪我,这就是你的下场。” 听得出那黑影的笑声很得意,接着伸出手,推在了后门上。 扑通一声! 一股异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死寂了足足片刻后,突然传来一阵呕吐的声音,“妈的,谁给这里藏了一盆尿,淋了老子一身……” “动手!” 就在这时,红华一声低喝,提着木棒的身影腾跃了出去。 陈振紧随其后。 两个人手持木棍,立刻围着黑影疯狂殴打。 李守权被打的惨叫了起来。抱着头,在地上快速爬动,想要躲避,狼狈的就像是被殴打的一条流浪狗。 红华和陈振两人气势变了,一下子凶猛了起来,拿着木棍,追着李守权打,把李守权打的都发出了狗叫声。 李守权抱着头,一边哀嚎,一边爬向远处,被打的比流浪狗还要凄惨! “打了这么久,居然都没有魂飞魄散,这鬼好厉害,我们快退……” 红华一声扯呼,两人迅速退走了,再次藏进黑暗中。 李守权被打的鼻青脸肿,尝试了几次,才艰难的爬了起来。 他坐在地上,眼睛发直,难以置信,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前来偷包子秘方,竟先被淋了一盆尿,接着又被用棍棒狠狠暴打了一顿! “原来这一套设施是防鬼的。” 过了一会,李守权看出来了,气的简直想骂娘,“红华肯定是做贼心虚,他的秘方也一定来路不明,不然为什么这么怕鬼?不像老子从来不怕鬼。” 想到这里,满身是尿的李守权露出惊喜之色,“他们把我当成鬼,就怕我了。我正好可以趁机进去搜出那个秘方。就算与红华碰了个面对面,我反而可以扮鬼,逼他把卖包子的钱和秘方一起交出来。我真是聪明绝顶……” 门口传来断断续续的咒骂声,令陈振露出疑惑之色,“红华哥,好像是人,不是鬼。” 闻言,红华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道:“就算真是李守权又如何,小弟,这时候千万不能大意,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说罢,他拿来两套新衣服,把其中一套递给陈振,“快穿上。” 陈振皱眉,“今天,嫂子出去给我们俩置办的就是这衣服吗,怎么一身黑,一身白,像是给黑白无常穿的衣服?” 红华把一条红纸递了过去,“别废话,快穿上,再把这个咬在嘴里。我们就是扮黑白无常,他们是鬼王,抓的就是各种厉鬼小鬼。只有这样,才能把那个鬼吓跑。” 李守权推门走了进来,一股刺鼻的尿骚味弥漫了开来。 红华皱了皱鼻子,压低声音,“这谁尿的,味也太大了。” 陈振解释,“咱们店里最近吃的肉比较多,所以都有点上火吧。” 闻言,红华一叹,“原来还有我的一份?那算是便宜李守权这个家伙了,让他间接的品尝到了我们家肉包子的味道。” 李守权进了屋子后,翻找了一会,以极低的怒声骂道:“红华这个狗贼,把调料粉藏到我找不到的地方了,真是坏了心肠的一个坏种呀!难怪那么迷信,搞这些防鬼的东西。” “好,你红华奸诈,我李守权也不笨。” 只见黑暗中的李守权拿出一包药粉,撒在了大葱等配菜上,“这一包老鼠药够你喝一壶的,要是你的包子毒死了人,看谁还敢买你的包子。你的包子铺就黄了。” 一说完,李守权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直接跪在了大葱面前,双手合十,连连祷告,“要是有哪个被毒死的兄弟,你变成了鬼,要报仇就找红华,可千万别找我。都怪红华得罪了我,这一切都不是我的错。” “呸呸呸,我怎么也迷信了,我李守权行得正坐得端,何惧鬼神?” 李守权站了起来后,又叨叨的说了些什么。 闻言,红华一叹,“这里李守权的人性也太复杂了,明明在下毒,还说什么行得正坐得端?” 于是,红华想了想后,开口问道:“你真不怕鬼吗?” “我就是不怕鬼,我李守权堂堂正正,正气长存在心间,就算真的遇到鬼,也不怕……” 说到这里,李守权猛的一顿,“谁在跟我说话?” 他回过头。 就在此时,红华两人同时走出,一个一身白,一个一身黑,两个人嘴里头吐出来一尺多长的一条红舌头,联袂而至,来到李守权面前,两对眼睛死死的盯着他。 黑白无常?! 噗嗤…… 伴随着古怪的异响响起,一股恶臭弥漫开来。 李守权低头一看,拉屎了,他怎么拉屎了?! 红华两人跟僵尸一样,就那样向前一跳一跳的,距离李守权越来越近。 噗嗤噗嗤…… 李守权眼睛发直,又拉了,还拉的更多了,连屁带汤直接窜了出来,夹都夹不住! 不是幻觉,那两个疑似黑白无常的物体,越来越近了。 这是厉鬼来索命了?! “鬼,有鬼啊……”李守权惨叫。 第九章 喜欢蝴蝶步吗 “你不是不怕鬼吗?请问,我这蝴蝶步走的如何?!”红华一身白衣向前一跳,探出身子,与李守权眼睛对眼睛,鼻子对鼻子。 “蝴蝶步?!白无常爷爷,白无常爷爷饶命……” 李守权一翻白眼,差点晕厥过去,他一边噗嗤噗嗤的,一边向外狂奔而去,“救命啊,快来人啊,闹鬼了……” “这个傻子,这都信,哈哈……” 红华看到这一幕,不禁笑了出来。 陈振也忍俊不禁,原本以为是防鬼的,现在他算是看出来了,红华哥一开始防的就是李守权这种小人。 “李守权给咱包子铺下毒,我们去报官。”陈振怒道。 “报官起不了作用,我们无凭无证 ,单凭葱上的药粉,难以定罪,李守权一口咬定不是他干得,我们反而可能成了诬告罪。”红华想后,摇了摇头。 “其实我也知道报官没用,反而还会被当官的敲诈钱财。” 陈振露出无奈之色,“我去把这些配菜都处理了,免得吃坏人。” 见此,红华微微一笑,“再招点人吧,人手多就不怕有人捣乱。我们白天有事,不可能天天晚上防贼。” 这里的声响,惊动了包子铺里的四个女人。 红华避免吓到她们,随口搪塞了过去。 这一晚,红华感到睡得格外香甜,浑身舒坦。 前身经常被李守权侮辱与殴打,他与前身记忆融合后,如今惩治了李守权,竟也觉得出奇的心里畅快,似乎前身的残魂执念,彻底消散离去了。 “相公,大事不好了……” 突然,娘子花袭人焦急的呼喊声,打断了红华的美梦。 他迷迷糊糊醒过来后,揉了揉眼睛,“娘子,有什么事,慢慢说,不着急。” 这一听,红华乐了,有人放出消息说他们包子铺闹鬼,现在包子铺外虽然围了一群人,但都不敢买包子吃。 “我和陈振,肯定不会把闹鬼的事传出去,看来是李守权不死心……” 红华淡淡一笑,肯定是李守权逃回去后,稍微一想,就发现了端倪。 毕竟鬼神之说,只在阎浮世界中,若非事到临头,也不会相信。 “相公,你怎么还能笑得出来,这样下去,包子铺生意黄了,我们就还不上账了。”花袭人焦急。 “暗中有人在搞事,不过娘子勿要担忧,区区小事而已,难不住我的。” 红华起身稍微洗漱了一下,大步走出了包子铺。 果然围了一群人。 然而,红华心中不惊反喜。 其实现在是看热闹的多,因为价格摆在这里,对一般家庭而言,十文钱的菜包子与二十文钱的肉包子,完全是奢侈品。只能偶尔尝鲜罢了。 此刻,李守权在暗中观察,眼神怨愤,“哼,昨晚淋了我一盆尿,又暴打我,还装鬼吓的我又拉又尿,看今天我把你搅合的一个包子都卖不出去。” 很快,红华的目光就锁定了躲在人群后方的李守权,于是动了动嘴,无声的道:“喜欢昨晚的蝴蝶步吗?” 李守权顿时咬牙切齿。 见此,红华咧嘴一笑,这才收回目光,把注意力放在了包子铺前。 林婶等人脸上都带着忧虑。 林玲与林琳两女正在向众人解释,根本没有闹鬼的事,让他们放心,但很显然,没有几个人相信。 陈振捏紧了拳头,眼睛死死的盯着远处的李守权,显然,他很害怕,被李守权搞的以后卖不出去包子。 “相公,现在怎么办?我们的包子铺要完了……”袭人眼睛通红。 “娘子放心,为夫来处理这件事。” 包子铺如今是大家的命根子,这一点红华心里也清楚。 而且,一旦包子铺生意凉了,他更没办法还上赌债,到时候连袭人都要被抓走。 李守权笑的后牙槽都能被看见了,“红华,我要是十倍偿还代价,你的包子再好吃,只要没人买,看你怎么给我哥还钱?” 他是自告奋勇来找茬的,因为李守财认为红华卖包子再红火,也绝不可能在一个月内凑够一百两。 但李守权认为现在去落井下石,一定很快乐,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快乐没找到,反被逼的当众狗叫,昨晚更是被淋了一盆尿,外带殴打与惊吓! 突然,红华开口了,“大家这么紧张干嘛,这包子铺闹鬼的事,是我故意传出的消息。现在大家来了,正好。” “我们包子铺招工,一月三百文钱。” 一听三百文,所有人激动了,把闹鬼的事直接抛之脑后,很多原本看热闹的人,立刻出声,要加入包子铺。 一个月三百文那可是镇上酒楼里伙计的工钱。 红华淡淡一笑,“陈振,去给咱包子铺精挑细选出五六个伙计。” 原来是招工! 很多原本打算买包子的人,放下了心中芥蒂。 李守权目眦欲裂,他被泼了一盆尿,又被暴打,再被吓得半死,最终才想到搅黄红华包子铺的方法,就这样被红华破解了?! 红华春风拂面般的微笑着,卓尔不凡,气质出群,他向着众人拱了拱手,“因为这个笨办法,耽搁了大家的时间。我宣布,今天红家包子铺一律八折,八折……” 八折二字,当场引起了轰动。 他谈笑风生的样子,令李守权满脸震惊。 李守权目眦欲裂,用来算计谋害红家包子铺的方法,反被红华利用,让他们家的包子铺生意更加火爆了! “这还是赌钱败光家产的红华吗?这家伙被鬼附身了吧,太邪门了……”李守权心中大叫。 若有所闻一般,红华看了过去,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再次无声的问道:“喜欢昨晚的蝴蝶步吗?” 这一幕,令李守权浑身一颤,脸色惨白如纸,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声音都尖细了起来,“鬼呀,真的有鬼呀……” 一边跑,一边惨叫。 噗嗤噗嗤…… 紧接着又听到李守权的悲愤哭骂声传来,“怎么又拉了,连屁带汤全窜出来了……” “……” 红华无语,这一次他也疑惑了,不就问了一句蝴蝶步,咋就把人吓成这样子了? 事实上,他也暗暗松了口气,总的来说,度过了这次危机,只要包子铺生意一直好下去,半个月赚一百两,都是轻轻松松的。 第十章 生意火爆招人 “哥,李守权这个流氓……”这时,陈振走了过来,目中还带着一丝担忧。 “已经被我处理了,接下来我们安心卖包子就行。李守权最近应该不会再敢捣乱了。” 红华微微一笑,“别担心,再大的流氓,我一样有办法对付。对了,人选好了吗?” “选好了。” 陈振目中闪过一道震撼,接着忍不住又道:“哥,你莫非是天上的星宿下凡吗?刚才我以为包子铺都要黄了,没想到转眼的功夫,生意反而更火爆了。” “星宿下凡很厉害吗?我比星宿下凡厉害多了。”红华淡淡的傲气一笑,走向店里。 “比神仙还厉害?!”陈振不敢置信。 他知道内情,所以无比震撼,红华哥轻描淡写的化解危机,这种能力,他自问就是学上一百年,也看不到红华哥的背影。 这不是神仙下凡,是什么? 想到这里,陈振心中愈发坚定某种想法。 哪怕店里又招了几人,只要他好好干,迟早能出人头地。 红华进入店里,感觉耳边安静了下来。 此刻包子店前边生意火爆,林婶带着林琳与林玲两个丫头,都快忙不过来了。 娘子花袭人要帮忙,林婶却不许她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让她在后边收钱。 店内,六个人神色恭敬的站着,三个男的,三个女的。 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模样说不上美丑,但看得出来,都是踏踏实实干活的人。 见此,红华点点头,陈振办事还算是粗中有细,选的这几个人,他都很满意。 “咱们包子铺的事很简单,一句话说,就是女人跟着林婶学习,包包子,卖包子之类的活,男人跟着陈振学习,一般是些杂事,跑跑腿的活。” 突然,红华伸手指着旁边的陈振,“他,陈振,就是咱们下一家包子铺分店的掌柜。我不管陈振以前是什么身份,从今以后,他说的话,在男人这边,就等于是我说的话,你们要做的,就是听从吩咐。” 众人面面相觑。 陈振呆住。 红华喝了一声:“明白了吗?” “明白。” 六人这一瞬间,再看向陈振时的眼神,变得不一样了。 这一声也令陈振似乎醒了过来。 陈振红着眼睛,却立刻昂首挺胸,把身躯站的笔直,宛若也在显示自己的身份和以前不一样了。 “很好。” 红华点点头,“以后陈振每个月,拿五百文钱。你们好好跟他学,月钱迟早也会涨的,陈振就是你们的榜样。” 陈振双目通红,但他愈发站直了身躯,像个忠心耿耿的护卫。 “散了,去前边帮忙吧。” 红华便挥了挥手,令那六人离去。 这时,他才认真的对着陈振说道,叮嘱道:“要像爱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去关心自己下边的人,这样他们才会听你的话,甚至为你卖命。” 噗通…… 只见眼帘里的陈振突然跪下,一个七尺男儿,那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淌,“哥,今天我陈振光宗耀祖了……谢谢你,谢谢哥……以后我的命就是你的,你说做什么,我陈振绝不二话。” 红华急忙一把拉起来,“激动什么,一个包子铺的分店掌柜,就激动成这样子?以后我要是开酒楼,让你做酒楼掌柜,你还得成什么样子?” 陈振虽被拉起来,却还是那样子做着磕头的动作,“红华哥,你就是我的再造父母,我做牛做马不敢忘……” 见此,红华一叹,可怜陈振是个孤儿,从小没人疼没人爱。 他性格有点痞,别人不敢明面说,但都暗地里看不起他。 “好日子还在后头,什么父母不父母的,好好干就行。” 红华拍了拍这家伙的肩膀,“赶快把眼泪擦掉,让新来看见了,你以后还有什么威严?上前面去盯着点,他们刚来什么都不懂。林婶一个女人家,可能还镇不住他们。” “好,我这就去,我听你的话,不矫情了……”陈振着急的擦掉眼泪,赶忙向外边去了。 红华感到哭笑不得,一抬头,突然看到娘子袭人正满脸骄傲的望着他。 花袭人走了过来,眼睛也是有点发红,清丽的容颜上却满是自豪,“相公,你真的变了,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 红华笑道:“哪里变了?” 花袭人眼眸愈发红了,也愈发的自豪了,“我看到有个人眼睛里,全是对相公的崇拜与敬佩。这在以前,袭人想都不敢想。而如今,相公你已经做到了。” “这不算什么,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崇拜为夫的。” 闻言,红华有些得意,“不过,娘子更喜欢现在的为夫吗?” 花袭人本来都有些想掉眼泪了,结果一下子俏脸红的能滴出血来,埋首在他的胸膛上,却是什么都不敢说。 “哈哈……” 红华轻笑,“喜欢就好。” 过了半个月,红华都震惊了,袭人给他的账面上的钱,居然已经达到了一百五十两左右。 过了闰二月,到了三月初,包子铺的收入达到了惊人的三百两银子。 过了新鲜劲后,其实包子铺的生意有所下滑,但附近其他镇子上的员外家又找了过来,预定包子。 十三香包子,全南宋就这独一份,想吃的话,无论多远,也只能来他这里买。 使得陈振带着人,赶驴车,天天都要给其他镇子上送货。当然价格更高,送货费要算到里面的。 林婶管着包子铺的厨房,可以说是日夜不停。 在二月中旬时,红华不得不又招了一批人。 如果不说出去,红华相信这个时代,没有人会认为卖包子,能卖到发财。 月入三百两银子,简直跟天方夜谭似得。 夜色下,红华感叹道:“如果能平平安安这样过一辈子,也不错。” 一说完,他便感到怀中钻进一人。 怀里的少女,柔情似水,“相公无论富有还是贫穷,袭人永远都会在你的身边。” 不知为何,红华闻听此言,鼻子发酸,眼眶微红,眼泪欲要夺眶而出。 他却傲然的笑着,“相公也一定会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我想天底下遇不到第二个你这样的女孩子了……” 早晨,天刚刚亮,一道巨大的声响令红华从梦中惊醒。 他眼神瞬间凌厉了起来。 “红华,你凑够那一百两银子了吗?” “日子到了,该还钱了。” 一道刺耳的冷笑声,随之传进了卧房中。 乱糟糟的,似乎还跟着不少看热闹的人。 这时代,消遣方式贫瘠,有了乐子,很多人都会蜂拥而至。 第十一章 千金散尽还复来 “相公洗脸,别着急,洗好了,我们再出去。” 娘子花袭人端来了洗脸水,俏脸上没有一丝担忧。 “娘子,今天气质非凡啊,就不怕被抓走吗?”红华笑着打趣。 “还不是跟你的学的。”花袭人俏脸一红。 红华接过热毛巾,擦了脸,大步走了出去。 果然,包子铺大堂上正立着一脸冷笑的李守财。 此人是镇上赌坊里的打手,在当地很有威风。 他站在堂上,其他看热闹的人,不敢进来,都是在包子铺外边张望。 在李守财旁边,还跟着一个身材干瘦,眼神不安的男子,正是其亲弟弟李守权。 “李守权,你还敢来我包子铺?”红华眼睛一扫。 “哎呦……” 李守权浑身一颤,那模样真跟见了鬼一样,直往他哥身后躲。 “看你没出息的样子,别人装鬼吓唬你,你还真信?丢我的脸,滚一边去。” 李守财踹了一脚李守权,立刻引得众人发出哄笑声。 更有起哄的,喊道:“再来一脚!” 李守财眼神冷冷的扫过去,顿时哄笑声、起哄声都消失了。 然后,李守财狞笑一声,“红华,听说你的包子铺生意不错,但要凑够一百两,我认为你还做不到。” 红华冷笑,“赚一百两很难吗,我怎么觉得很轻松呢?” 说罢,他一招手,林玲托着个盘子走了过来,盘子上放了一个钱袋,鼓鼓囊囊的。 红华拿起钱袋,冲着李守财晃了晃,“这不就是吗?” “哈哈哈……” “红华,你又在骗人了是不是?那里边装着的是石头吧?” 显然,李守财根本不信,他嗤笑了一声,在包子铺堂上踱了两步路,“一百两很轻松?别说是你红华,就是大宋任何一个卖包子的,都不可能一个月卖够一百两银子。” 此话令在场看热闹的很多人都点头,一百两绝不是小数目,想要一个月凑够,跟天方夜谭似得。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只把杭州作汴州。” 红华缓缓吟道。 在场之人,只要稍微有点文化的,无不露出震惊之色。 “相公居然会吟诗……”花袭人不敢置信的望着他。 红华潇洒一笑,“杭州,也就是如今的都城临安府,其中一家酒楼叫做醉仙居,婴儿拳头大的一只包子,价值一两黄金。” 一片唏嘘之声。 在场之人全部都瞪圆了眼睛,一只包子一两黄金?! 众人立刻看向了李守财。 李守财脸上笑容一僵,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被当众抽了一耳光。 就在刚刚,他说过整个大宋没有人能卖包子一个月赚百两银子的。 红华冷淡一笑,“没见识,就谦虚点,想你这样子,说了蠢话,做了蠢事,都还不知道,也不怕别人笑话你。” “红华废话少说,还钱吧。” “醉仙居是醉仙居,你是你,你怎么跟人家比?” 李守财怒极反笑,却不敢继续吹牛了,拿出一物,“这是你当初签的契约,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三月还钱。” “我料定你拿不出钱,既然如此,今天袭人小娘子,就得被我带走,你拦都拦不住。” 包子铺外有人看不下去了,“李守财,你也看到了包子铺生意不错,要不你先让红华还一部分,剩下的他继续给你还,还给你利息。大家都是邻里乡党,何必把红华往死路上逼呢?” 与此同时,许多人纷纷开口为红华求情,显然都认为红华拿不出钱来,毕竟一百两银子,绝对的大数目。 这些话语,听得红华有些感动。 李守财脸上露出狰狞,跟一头狼一样,凶狠的盯着众人,“都给我闭嘴,谁要是再逼逼一嘴子,我一会割掉他的舌头。红华拿装着石头的钱袋子,在这里招摇撞骗,我今天非要他家破人亡不可!” “要我家破人亡?” 红华冷冷一笑,刚想开口,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娘子袭人的声音,“大家不要跟这种人一般见识,也请大家放心,我家相公能拿出这个钱来。” 闻言,红华有些惊讶的看向袭人。 只见袭人嫣然一笑,满脸骄傲,以极轻微的声音,“相公,我没给你丢人吧?” 红华点点头,“没丢人,说的话十分得体,给相公我很争面子。” 他心中一阵感慨,这么好的妻子,前身怎么能输出去呢? 想到这里,红华暗暗道:“今天,谁也不能把袭人从我身边带走。” “红华,你知道我最佩服你什么吗?” “就是你这个装模作样的劲,死到临头了,居然还有心思打情骂俏?” “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你的钱袋子里装着一百两银子呢?” 李守财彻底不装了,认为自己早已看穿了红华的虚实。 他现在只想让红华丢人现眼,“我就不信你卖包子一个月赚够了一百两,你以为吟两句诗,就能把石头变成银子吗,拿不出银子,花袭人以后就是我的女人了,哈哈哈……” 闻言,红华很平静,就那样子不屑的看着李守财,然后缓缓打开钱袋子。 叮叮当当…… 红华把钱袋子里的东西,尽数倒在了桌子上。 李守财的狞笑变成了瞠目结舌,桌子上散落的全是白花花的银子,红华的钱袋子里,真是银子?! 红华气质自信,带着温和的笑容,他就那样子,把桌子上的银子聚拢成一个小堆,映照着窗子落下的阳光,十分的晃眼,令李守财不敢直视。 李守财的狞笑变成了瞠目结舌,只卖包子,也不偷不抢,就那样子红华轻轻松松的赚出来了一百两银子! 鸦雀无声! 包子铺中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无比震撼的这一幕。 “银子,真的是银子……”突然,有人大叫! 那平静又自信的少年身旁,银子堆成了一个小堆,白花花的直晃眼眼睛。 这一刻,红华身上拥有了一种气势,与众不同,卓尔不凡,真的像是一位多才又多金的年轻贵公子! 红华缓缓起身,负手而立,“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花袭人站在他的身旁,俏脸上满是骄傲,心中暗暗娇羞,“相公居然还会吟诗呢,我以前竟不知道!” 第十二章 十万钱 “红华这臭小子,真是小看了他,还真的把钱赚够了。” 一些邻里老人笑着开口,似乎看到红华有钱还了,也不禁松了一口气。 “我记得红华这孩子小时候读书,也是不错的,几次得了先生的夸奖。难怪会吟诗。” “说不定以后能做个状元回来,给咱们小河镇争光呢。” 有几个婶婶也笑颜说道,谈及红华小时候的一些往事与囧事。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花袭人眸子发光,就那样子怔怔的望着红华的背影。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气魄,我在这小子身上,竟似乎也看到了李太白的影子。” “他父母亡故,败尽家产,落魄到了极点,如今他吟这首诗,真的应情应景。” 一些读书人眼眶微红,不禁感慨,“我想他虽然在笑,心里应该是百转千回,酸甜苦辣都有吧。他的爹娘,泉下有知,也会含笑九泉。” “……” 红华感到被夸得老脸一红,只是吟诗而已,没想到引得大家都这么感慨。 “不可能,你怎么做到的……” 此刻,那李守财瞠目结舌、不敢置信的样子,像极了一个被震慑的小人。 “别说区区百两,就是五百两,一千两,又如何呢?”红华笑道。 “你吹牛,不可能的……”李守财气急败坏的喊道。 “哈哈哈……” 见此,红华大笑,不再辩解。 他爽朗大笑,阳光灿烂,以诗文抒情,不禁令他的气质越发潇洒出众,身影形象也高大耀眼了起来。 “天哪,相公太帅了。”花袭人双眸痴了。 “哥,我早就说过,这小子被鬼附身了,我们斗不过的,你还不信,看到了吗,现在你也被收拾了!” 李守权一看机会来了,立刻证明自己是对的。 “滚!” 李守财气不打一处来,又是一脚踹在了李守权身上,吓得李守权闭嘴了。 这一幕,令看热闹的众人大声哄笑了起来。 一时间,包子铺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红华压了压手,安静了下来。 李守财走上前,准备拿钱走人,“红华,这次我认栽……” “且慢。” 红华把桌子上的银子一粒粒的装回钱袋子,这才瞥了一眼李守财,“这是我的钱,给你的钱,还要再等等。” “等等?” 李守财眼中闪过一道疑惑。 红华看向袭人,“陈振呢?” 袭人抿嘴一笑,晶莹的眸子里,已经全是自家相公,娇滴滴的柔声道:“马上就回来,他的车上全是钱,马上就到了。” 红华微微一笑,“怎么这样看着我,不认识自己的亲相公了?” 花袭人俏脸一红,转过身去。 红华却看到少女的耳朵红了,脖子也红了,那娇羞的模样,真是令人怜爱,令他不禁想要立刻拥入怀中,问问她为什么脸红了? 时间悄然流淌。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却仍不见有人送钱过来。 忽然,李守财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原来钱袋里的银子,是染了色的石头对吧?红华,我刚才还真被你唬住了。此刻静下来一想,你怎么可能有钱?” 说着,他满是邪淫之色看向花袭人,“小娘子,看来你还是飞不出我的手掌心……” 红华挡在袭人前方,冷冷盯着李守财。 “假的永远是假的,总之一句话,今天差一文钱,你妻子袭人,就是要跟我去同床共枕了。” 李守财冷笑连连,似乎自认为想通了什么。 红华眼中闪过一道寒光,“放心,一会钱能把你埋了。” 随着时间向后推移,一些人也等待烦躁了起来。 “难道真如李守财所说,红华这娃,又在骗人了?” “我看像,一百两银子,那可不是小数目,怎么可能说有就有,又不是变戏法?” “这孩子,我是从小看到大的,真不希望他落得一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可现在,他似乎……” 议论声渐渐响起。 就是李守权这时候似乎也认为得到了上风,立刻冷嘲热讽的,“红华,你心虚了是不是?告诉你,只要拿不出钱来,你就是拖到晚上去,也得把袭人小娘子交出来。” 红华微微皱眉,要是陈振回不来,就只能用银子还账。 “相公……”花袭人不安。 “放心,一切有我。” 红华轻拍少女手背,安抚她。 “够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红华,你今天的骗局也该结束了。” 李守财按耐不住了,大步走向清丽少女花袭人,“现在,我就要带她去洞房,你没有钱,只有骗人的把戏,就干瞪眼看着我如何洞房吧!” “放肆!” 红华大喝,眼睛立了起来,“把你的嘴,放干净点。” 几乎同时,包子铺外传来一道喊声,“钱来了。” 红华起身,拉着花袭人的手,大步向外走去。 围在门口的人群分开一条道,为他二人让路。 在包子铺外,停着一辆驴车,车上布盖着。 “又是骗人的把戏。”李守财跟了出来。 红华一把扯开,一座钱山,赫然露出,“你的钱在这里!” 李守财震惊了,不是骗人的把戏,车上全是钱,足足一车铜钱,红华扯开的布下面,装满了足足一车的铜钱! 红华淡淡道:“娘子,给大家算一算账。” 花袭人一脸骄傲,朗声开口,“一百两,也就是一百贯钱,一贯一千文,这里有足足十万钱!” 此话一出,令李守财眼睛发直。 十万钱! 李守财震惊了,今天这一切都不是骗局,红华的的确确赚到了钱,而且远远不止一百两! “卖包子真能赚这么多钱?” 李守财骇然的看向红华。 的确做到了,一车铜钱,不可能是假钱,私造大量假币是重罪,没有人敢那么做。 “记住了,别人做不到,我红华能做到,这就是我红华与别人不一样的地方。”红华冷傲道。 万众瞩目中,他拉着娘子袭人的手,站在一车钱前,“这才是给你的钱,拿走吧。” 第十三章 热血沸腾 此刻,李守财紧闭嘴巴,不再多说,走上前要牵走驴车。 “十万钱,似乎有点多呀!” 见此,红华冷冷一笑,突然一松缰绳,驴车失去制约,轰隆一声翘了起来,车上重达七百八十斤的铜钱,尽数被倒在了地上。 轰隆隆的响声,引起阵阵惊呼。 “哎呦,不要意思,你的钱都掉在地上了。”红华笑道。 “你不要欺人太甚!”李守财气的脸色发白。 “你的钱,你自己捡!”红华冷喝,眸子中绽放凌厉的光芒。 “好!” 突然,人群中响起一道叫好的声音,“李守财这种恶人,就得这么对付,痛快!” “好,好好好,你有种。” “还有你们这些看热闹的,都给我等着!” 李守财咬牙切齿,准备离去。 呜…… 一道破风声响起。 就在这时,驴车旁的陈振挥起一棍子,打在了李守财的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李守财痛苦的惨叫倒在地上。 “红华哥没让你走,你敢走,打断你的腿!”陈振喝道。 这一幕,出人意料,引起了许多人的惊呼。 唯有红华面无表情的向前走去,冷冷的俯视着李守财,“刚才屡次三番,恐吓我的妻子,就这么一走了之,不合适吧?” “我是赌坊李老爷的人,你敢动我吗?” 李守财忍痛冷笑,“这一棍子,我要你百倍偿还。” 红华不怒反喜,他移动目光看向一旁的少女,“娘子看着,谁敢欺负我的妻子,就是接下来的这个下场。今天,相公给你出气!” 清丽少女眼睛通红,就那样子怔怔的看着他。 红华一把夺过陈振手里的木棍,走向李守财。 “我是赌坊李老爷的人,你不敢动我,我敢打赌,你不敢动我……” 李守财歇斯底里了,吓得发出尖叫。 但仍然强撑,语词威胁红华。 砰! 红华一棍子打在了李守财乱叫的嘴上,令那刺耳的威胁戛然而止。 李守财当场满嘴是血,倒在地上,牙齿吐出来了好几颗。 他竟被一棍子砸在嘴上?! 砰砰砰…… 红华气势凌厉了起来,一棍接着一棍,抡在李守财的身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李守财嗷嗷惨叫,抱着头,在地上爬动,试图躲避,比流浪狗还要狼狈。 他竟被乱棍暴打?! 一旁,李守权看到似曾相识的一幕,脸色惨白如纸,吓得浑身汗如雨下,双腿打颤止不住的哆嗦。 “救命,救命啊……”李守财的惨叫声响彻大街,再不敢威胁,说红华不敢动他之类的话了。 “红华,我跟你拼了……”听到兄长的求救,李守权大叫,似乎就算害怕,也要豁出去了。 红华猛地扭过头,看向李守权,“敢动手,我怕你没命活着离开!” “来人!” 一声大喝,陈振带着包子铺的伙计,手里拿着擀面杖,锋利的厨刀,凶神恶煞把李守权围住了。 李守权被吓得把口里的话,又给憋了回去。 “打得好,为民除害。” “恶人,就该被这样对待。” “好样的,红华!” 附近的人群先后响起了激动的呼喊声。 平日里李守财兄弟俩在小河镇,仗着赌坊的威势,作威作福,欺压良善。 现在善良的百姓看到恶人被惩治,都热血沸腾,只觉得仿佛自己化身成了场中的红华,正在用棍棒狠狠的暴打李守财一般。 不知是谁,第一出手了,其他人紧随其后,一拥而上,围着李守权打了起来。 就是林婶这个活菩萨一样的妇人,都上去锤了李守权几拳头,才解气的离去。 这一幕,红华看的都是一愣,但紧接着他就释然了,他的行为点燃了这群良善百姓的热血,这才敢反抗。 红华则继续暴打李守财。 最终,他把手中的棍子都打断,才停了下来。 李守财与李守权兄弟俩鼻青脸肿的横在地上,跟一摊烂肉似的。 “哈哈哈……” 恶气出尽,红华大笑,感到心情畅快,通体舒泰。 眼帘中的清丽少女泪眼婆娑,袭人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感动,冲了过来,扑进他的怀里,“相公,袭人嫁给你,这辈子值了,值了……” “这才哪到哪,做我妻子,以后有的是好日子。” 红华微笑,轻抚她的后背,“无论谁欺负你,相公都不会放过他。” 活泼的林玲都安静了下来,“以前我听说书先生的故事里,说某某人是奇男子,我想现实中肯定没有这种人,但此时此刻,我忽然感觉红华哥哥,也许就是那样的一个奇男子!” 陈振崇拜的五体投地,激动的道:“大丈夫当如红华!” “太过了,你们几个太夸张了,我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少年郎罢了。” 这些话,听得红华都感觉不好意思了,他回过头,冲着几人得意一笑。 “太帅了……” 一向沉稳的大丫头林琳说完,接着身体一软,若非林婶眼疾手快的扶住,就倒在了地上。 “姐,姐,你怎么了,你是被红华哥哥帅晕过去了吗?”小丫头林玲惊呼。 林婶一脸尴尬,自己这个大女儿一向沉稳,今天这是怎么了,就是心里喜欢,也不能晕过去呀! 哎,都怪红华这臭小子,太迷女孩子了。 “我以后得防着点,这臭小子长得又帅,又会吟诗,如今还有钱了,可不能让他把我两个女儿都骗到房里去……”林婶暗暗道。 接下来的几天,红华真正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无账一身轻。 并且,他给价格做了调整,把菜包子调整到了五文钱两个,把肉包子调整到了五文钱一个。 红华感觉自己的美食理念很简单,就是希望让尽可能多的人,尝到这世间的美味。 享受美味是一种快乐。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如果不能把知识传遍天下,那就将快乐洒满人间! 谁曾想,包子铺的收入,非但没有降下来,反而还增加了两成。 来买包子的人更多了,远超以往。 甚至有个小乞丐,攒了三天的钱,只为来买一个菜包子尝尝。 红华见到后,给他免费又赠送了一个肉包子。 然后,他看到那个小乞丐开心的笑了,眼睛都弯成了月亮。 数天后,一个不速之客来到了包子铺之中。 来人很傲气,丢下一封信,冷漠的说道:“记得准时到,否则后果自负。” 红华问道:“你是怎么做的,就那样子放他走了?” 陈振把信递上来,“我看来人似乎是……” 红华拿过信,冷哼一声,“下一次,不管是谁,敢这么放肆,你直接把他的嘴打烂。天塌了,我顶着。” 然后,他才低头看向信上内容,瞳孔中寒光一闪,“看来有人想抢我的包子料秘方!” 第十四章 发钱 “但也不算什么大事,只是打了人家的狗,狗主人找上门来了。” 红华淡淡一笑,宽慰道,因为他看到了陈振脸上的凝重。 不出所料,这封信是赌坊发过来的。 李家赌坊是镇上最大的势力,现在小河镇唯一的一家酒楼,就是赌坊的产业之一。 这样的势力,在大多数普通百姓眼中,那是完全招惹不得的存在。 陈振一向有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可如今神色凝重,足见有多么忌惮这个李家赌坊。 “哥,那去不去?”陈振目中仍有忧色。 “到时候再看。” 红华打了个哈哈,话锋一转,“你准备一下,今天晚上给大家结算月钱。” “让大家都到场,哪里有问题与疑惑,提前说出来。我看看是不是账上记错了,也好提前改正。” 陈振点了点头,离去了。 下雨了。 斜风细雨,阴云绵绵。 红华抬头看了看天色,坐在椅子上,想起了前身的很多事。 前身的死,可以说与李家赌坊脱不了干系。 “掌柜的,菜市那边有人说您要的东西终于到货了,派人给送过来了。” “夫人正在结账。” 一道声音打断了红华的思绪。 他睁开眼睛,感到有些意外之喜,都快把这事给忘了。 之前做包子的时候,他怕袭人吃不惯,就又给才是那边卖香料的商家,定制了一些比较少见的调料。 不久后,他见到了送来的东西,一粒粒白色的胡椒粒,散发着独特的香气。 四川那边的花椒品质更好点,香味浓郁。 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其他香料。 “品质还成。” 红华点了点头,“不能受潮,好好保存起来。” 来人笑道:“听掌柜的,给那送货的小子给了两倍跑腿的钱,他高兴的说,以后只要是掌柜的吩咐,他随叫随到,刮风下雨都一定到。” 闻言,红华淡淡一笑。 夜色降临,依旧下着小雨。 冰冷潮湿的空气,却无法给红家包子铺降温。 普通店员伙计的月钱是三百文,这可是镇上最高的薪酬。 领了钱,回到家,都得被家里人高看一等,从今以后,直接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期待的笑容。 红华首先走进了店里,后面跟着陈振,他的手里牵着驴车。 众人面面相觑,这个驴车,可是在前几天,大出风头,因为拉了足足一车钱。 “二狗,月钱三百文,提成四百五十文,共计七百五十文。” “春兰,月钱三百文,提成四百二十文,共计七百二十文……” 红华微微一笑,也不废话,拿出账本直接念道。 前世的时候,他就特别讨厌领导讲话,大家是来拿钱的,谁想听领导的狗屁鸡汤?! 废话少说,实打实的钱拿出来就行。 红家包子铺伙计的月钱是三百文,但算上提成后,基本都在七八百钱左右。 林琳与林玲两个丫头,每人拿到了一贯钱,笑的合不拢嘴。 陈振拿到了一贯五,也就是一千五百钱,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 林婶月钱拿到了最高,足足两贯又二百文钱。 她是个慈祥的长辈,心性善良,知足常乐,然而此刻,拿着钱的手激动的在发抖。 红家包子铺的伙计,一个月赚的钱,就是其他地方的人,半年,甚至一年才能拿到的钱。 而且很多人都被拖欠薪酬,甚至要不到钱,还被殴打。 看到众人脸上的笑容,红华也感到开心了起来! “大家静一静,月钱和提成结算完了,接下开始发奖金。” 只见此话一出,红家包子铺里的众人脸上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 除了一个月的工钱外,还有奖金?! “所有红家包子铺的店员,再加一贯钱作为这个月的奖金。” “林婶加三贯钱,林玲与林琳,陈振,每人再加两贯钱。” 先是一阵鸦雀无声。 接着包子铺沸腾了。 众人开心的大叫。 在红家包子铺干一个月,就等于在其他地方干一两年! 而且不拖欠薪酬,月初发放。 现在众人明白红华为什么要赶着驴车进来,车上这全是要发给他们的钱呀! 在欢声笑语中,一些感性的人落泪了。有男子,也有女子。 就那样子看着货真价实发到他们手中的钱,湿润了眼眶。 林家的两个丫头哭了。 陈振哭了。 林婶也哭了。 “好端端的,怎么哭了呢?刚才都在笑呢。” 红华头疼,好端端发着钱,怎么大家反而哽咽起来了呢? “太多了,真的太多了……”有人开口。 “什么太多了,这些钱是你们应得的,辛辛苦苦一个月,为了什么,不就是为这个吗?” 红华叹了口气,因为真的控制不住局面了。 男男女女的都在掉眼泪。 陈振走了过来,“哥,跟着你,我才体会到什么叫做人过的日子,你不是人,你是神,你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这些可怜人的……” 红华认真的说道:“这是你们应得的,我只是把原本属于你们的钱给你们,仅此而已。” 活泼的林玲走了过来,“红华哥哥,你就是一位奇男子。” 红华无语。 娘子花袭人道:“相公,你看他们……” 红华顺着所指的方向看过去。 一个妇人满脸笑容,“我的孩子能吃起肉了,我能送他去读书了。” 一个汉子牛铃大的眼睛红了,“我儿子,能娶的起老婆了。” 还有其他人,在低语着。 这一次,红华沉默了。 花袭人拉着他的手,一双柔情似水的眼睛望了过来,“相公,你不知道自己有多善良,你虽然说这些钱是他们应得的,但这确实是他们第一次实实在在的拿到了钱。” 林婶双手合十,“妹妹,你看到了吗,你的孩子多么有出息,如今他已经成了许多人的骄傲与依靠。” “那个,我有个事,可能要麻烦大家。” 突然,红华开口了。 “大家静一静,掌柜的有事吩咐。” 有人喊了一声,很快这里安静了下来。 一时间,很多人都紧张了起来,看了看手中的钱,如此重恩,所求之事恐怕不一般,难道要他们办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吗? 但要把到手的钱,还回去吗? 许多人扪心自问后,又摇了摇头。 绝不! 现在无论要他们去做什么事,他们都会答应。 因为天底下除了红家包子铺,其他地方不可能赚到这么多钱的。 不,这不是钱,这是他们妻子孩子的未来! 第十五章 李守财再登门 “明天,我们包子铺会无比热闹。” “前几天很多邻里乡亲,都帮我说过话,所以我要回馈他们。明天咱们包子铺,所有包子免费给邻里乡亲们吃。” “所以肯定会来很多人,到时候呢,大家都会辛苦点。” 红华的话语,结束后,一片安静。 众人呆住了,还以为是什么事呢,原来就是个这事? 这算事?这不是本分工作吗? 如此重恩之后,不是要他们去杀人,不是要他们去送死,而是让他们继续做本分工作! “当然,我不能亏待大家,明天所有人的工钱,三倍!” 红华的声音响在包子铺中。 众人呆住了,做本分工作,还给三倍工钱! 下一刻,众人兴奋大叫。 有人激动的大喊,“他娘的,今晚都不许睡觉,把钱送回家后,立刻回来干活,给明天做准备,我们不能让掌柜的,在邻里面前丢人!” 晚上,花袭人打了一盆热水,给红华洗脚。 “相公,烫不烫?” 闻言,红华摇了摇头,温柔的望着少女的眸子。 过了一会,红华打了一盆热水,“娘子,我给你洗脚。” 花袭人哪里敢,以为是自己什么地方做错了,顿时吓得眸子红了起来。 作为一个传统的古代女性,就是在做梦,都不敢做这种梦。 “娘子给我洗脚,我给娘子洗脚,我们这叫做男女平等。不是娘子做错了什么,而是相公以前不知心疼你。” 红华温柔一笑,轻轻的把花袭人的一双小脚放入水中。 娘子的腿又白又细,脚趾白里透红,像是一颗颗粉珍珠。 红华拿在手里,感觉触感好极了,柔若无骨,宛若水做一样。 他抬起头,温柔的望着花袭人的眼睛,“烫吗,烫的话,娘子要说出来,下次相公就知道怎么调和水温了。” 忽然,花袭人眼泪如雨坠落,“相公,你是圣人吗?” “啊?” “什么圣人?” 红华第一时间没听清,可是片刻后,他笑着摇了摇头,“我不做圣人,圣人是强盗。” 花袭人焦急的说道:“我不是在骂相公。” “我当然知道娘子并非是骂我。” “我给娘子讲个故事吧,这个故事叫做西游记……” “在西游记里,唐僧取经遇到了很多吃人的妖怪,但它们都是各种神仙大能的坐骑。” “这说明什么,妖怪就是神仙,神仙就是妖怪。” “但现实世界,却没有神仙妖怪,所以这是作者的一种比喻,他的意思就是说,强盗就是圣人,圣人就是强盗。” 红华平静的说着,把故事讲得风趣又幽默。 突然,他感到被紧紧的抱住了,“娘子,这是怎么了?” 眼帘中的少女冲入他的怀中,紧贴在他胸膛上,“相公,我想永远跟着你,永远不离开你,我想把自己融入你的身体里去,这样我们永远都分不开了……” “袭人好怕好怕有一天相公会觉得袭人这也不懂,那也不懂,再也不要袭人,抛下袭人……” 红华感觉到了少女心中的不安,不想让她继续伤心,连忙转移话题,“娘子别怕,不喜欢西游记,我给你讲红楼梦,女孩子应该都会喜欢这个故事。” “红楼梦?” “女子叫做林黛玉,男子叫做甄飞屋。说的是两个人的爱情故事。” “真废物?!相公欺负人,哪有人会取这种名字。袭人虽然没读过书,但不是那么好骗的。” “说错了,叫贾宝玉。” “假宝玉?相公又骗我,这还不如真废物呢!” “哈哈哈,其实我想在作者眼里,甄飞屋和贾宝玉差不多也是一个意思吧……” 红华大笑。 数日后,一瘸一拐的李守财再次登门。 见此,红华有点诧异,前几天这家伙被打得半死,居然还敢再来他这里。 然而他的注意力放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白衣折扇,头顶发髻上还配着一块玉,更显气质。 在此人身旁,跟着四个眼神凶横的随从。 红华在前身的记忆中,也找不到关于此人的线索。 他与此人绝对是第一次相见,但大致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一个包子铺能这么赚钱,居然给伙计开那么高的月钱?” 李守财现在说话都漏风,当初被打断了门牙,“我看是用了五鬼运财术之类折寿的歪门邪道……” “你守财,你又皮痒了是不是?” 红华淡淡一笑,陈振搬来椅子,让他坐下。 李守财豁然扭头,眼中闪过一道寒光,“给我立刻打断红华的双手双脚,今天我要报仇雪恨!” 话音落下,那四个眼神凶横的随从,立刻齐齐冲向红华。 啪! 白衣青年打开折扇,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看戏的笑容。并未进行阻止。 见此,红华眼睛一眯。 “好大的狗胆,谁敢动我红华哥?!” 陈振怒喝一声,直接冲了过去,几个照面,就把那四个人打的倒在地上,一把揪住李守财的脖颈子。 抓鸡一样,抓到了红华面前,往地上狠狠一摔。 李守财之前被打得半死,现在又被摔在地上,立刻疼的面孔扭曲,大声惨叫起来。 “天生神力!”白衣青年一惊。 红华感到有些意外,问道:“我记得你以前力气没这么大。” 陈振是个孤儿,从小吃不饱穿不暖,但力气却大的出奇,这也是别人不敢当面瞧不起他的原因。 陈振嘿嘿一笑,“来了咱店里,肉就没断过,力气比以前大了一倍多。” 他指着地上那四个,“别看他们横,在我看来他们跟小孩一样。” “这样啊,那我放心多了。” 红华淡淡一笑,这才看向地上,脸色苍白、疼的脸上直冒虚汗的李守财,“在我面前,还敢放肆,又皮痒了,想继续挨打了?” 李守财脸上有一条丑陋的刀疤,平日看着十分凶恶,就跟那四个随从一样。 但此刻,他眼神躲闪,明显心虚恐惧,但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冷笑了起来,“少吓唬人,今天有李少爷在这里,红华敢动我一指头试试,要你吃不了兜着走!” 红华冷冷一笑,“之前你说这种话,被我打得半死,还不长记性?” “有李少爷在,今天只有我打你的份。我骂你,你得听着,我打你,你得忍着,红华,你要学会识时务,有些人你得罪不起,知道吗?” 说着说着,李守财自己都得意了起来,自认为找到了能镇压红华的靠山,“你还敢在李少爷面前狂傲吗,我不信你这么大胆!” 红华眼神渐冷,就那样冷冷的俯视着脚下的李守财。 “红华,依我看今天这个闹剧,就这么算了……” 就在这时,白衣青年的声音传入耳中。 “刚才李守财叫人打断我的手脚,你一副看戏的样子……” 红华猛地回头,凌厉的目光锁定了白衣青年,“现在你最好给我闭嘴,否则老子连你一块打!” 白衣少年目瞪口呆。 李守财肝胆欲裂! 红华左右找了找,发现什么都没有 陈振递上来一根棍子。 红华拿在手里,活动了一下身体,走向李守财。 “红华,你少吓唬人,我不信你真敢打我,李少爷看着呢,我是他的人。” “打狗还要看主人,你不敢打我,我敢打赌,你不敢动我一指头……” 李守财大叫,像是给自己打气。 第十六章 拍桌大喝 红华走上前,抡起一棍子,势大力沉的砸在了李守财的头顶上,发出砰地一声闷响。 李守财发出凄厉的惨叫,又被打了,而且是被狠狠打的,红华就不知道害怕二字吗?! 红华眼神凌厉,气势惊人,一棍子接一棍,打的李守财满地滚葫芦。 李守财发出凄厉的惨叫,手似乎被打断了,脚似乎被打断了,红华真的下狠手了,简直在杀人啊! “饶命,饶命,红华哥饶命啊……”李守财求饶。 他怀疑求饶晚一点,命就没了。 李少爷在这里根本没一点屁用呀,红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 红华又打了一会,感到累了,才停了下来。 “你不是说我没胆子打你吗?” 他冷漠的俯视着下方的李守财。 “红华哥有胆子,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求求你饶了我一条狗命吧,我想活着,真的想活下去……”李守财连连求饶。 “你不是说我很狂吗?”红华又问道。 “不不不,您低调无比,是我李守财小人之心作祟,嫉妒你,才说你狂的。您平易近人,乐善好施,邻里乡亲都知道……”李守财哭道。 “你倒是挺了解我的?” 红华一笑,这才丢下手中布满裂纹的木棍,凌厉的目光扫向白衣折扇的青年,“现在,你可以说说,来找我是什么事了。” 白衣折扇青年瞳孔一缩,眼神瞬间阴冷,“霸气外露,找死!” “这话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红华愣了一下,接着笑了起来,“想起来了,是让子弹飞里的台词,我说小伙子,你知道说这句话的那个人,最后是什么下场吗?” 他眼睛一眯,“我给你一次重说的机会,你重新组织一下语言。否则,以后可千万别说,我没给过你机会。” “威胁我?” 白衣折扇青年露出阴森的笑容,“听说你很狂,我原本还不信,今日一见,名不虚传。” 他舔了舔嘴角,“废话我不想多说,请你去赌坊,你不去,那我就亲自来找你。一句话,十三香包子秘方,你赌还是不赌?” “赌?说的可真好听。” 红华轻蔑一笑,一翘嘴角,露出一排雪亮的洁白牙齿,“你为什么不说抢呢?整个大宋,我这可是独一份,你赌得起吗,你掏得起这个赌注吗?” 之前来信上写的是,让他以十三香包子秘方作为赌注,对赌一把。 对赌的是包子铺与李家酒楼的一个月利润。 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话都说得出来,不是明抢是什么? 一般情况来说,包子铺有赢酒楼的可能吗? “看来你是拒绝了我?” 李杰笑的愈发阴森,“这世上凡是敢拒绝我李杰的人,从来都没有好下场。我现在有些担心你会死,而且是很快的死去。” 赤裸裸的死亡威胁。 红华毫无惧色,“我不会死,而且会活得好好的。我反而有些担心你,你不会死的更快吧?” 一身白衣,手持折扇的李杰,眼神很冷。 杀气! 红华眼睛一闪,李杰绝对杀过人,手上沾过人血的杀气!这种眼神,装不出来的。 换做一般人被这样盯着,早已经腿软了。 红华负手而立,身上气质越发险峻起来,如同一座矗立的山峰般,巍然不动。 “你,果然很狂!”李杰阴森笑着。 “狂吗,一点都不狂吧?” “告诉你,真正的狂,还在后面,你没见过呢!” “快走,不送。” 红华下了逐客令,一点都不虚。 想吓唬他?可笑…… 现在可不是前身了,他是穿越过来的,三国与各种宫斗电视剧翻来覆去看了不知道多少遍,那些剧情烂熟于心,跟他斗心眼,他怕李杰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想用害死前身的办法害死他,可没那么容易。 如今来看,前身被下毒,就算不是李杰亲自动的手,也绝对和赌坊脱不了干系。 白衣李杰冷哼一声,拂袖而去,但走到门口,突然停下,冷淡开口。 “这酒楼是我从你父亲手夺过来的,你就不想拿回去?” “百年之后,你去了地府,怎么见你的爹娘啊?这可是你们红家祖产!” 闻言,红华眼神猛地凌厉了起来。 他想起了记忆中前身的许多事,小时候父亲把他举过头顶,慈爱的母亲为他缝补衣服,可是他们都被害死了。 当初前身父亲被夺走酒楼后,气的吐血,不久后走了。母亲哭成泪人,也郁郁而终。随之而去。 红华与前身记忆融合,此刻看到那些回忆,不禁悲从心起,双目通红了起来,眼泪要夺眶而出。 “卑鄙!” 陈振咬牙切齿,而后不安的望向红华,“哥,你冷静,不能赌,我们没有丝毫赢的胜算!” “你难道不是红家根正苗红的孝顺孩子吗,哈哈……” 白衣折扇李杰根本不理陈振,而是一直发出刺耳笑声。 前身败尽家产后,愈发感到父母曾对他的疼爱。常常夜里一个人躲在角落掩面哭泣,追忆二老。 如今李杰用这种话来刺激红华,其行为简直卑鄙到极点。 前身的情愫,也在影响着红华,这刺耳的话听到耳中,令他握紧了双拳,胸口起伏。 “好,既然你把话说到这里,我不和你赌,就不配为人子了。” 终于,红华开口了,他冷幽幽的盯着白衣李杰,“如果你能赢,十三香的秘方,我双手送上。” “有魄力,好,就一言为定。上笔墨纸砚,我们双方画押,达成契约。” 李杰露出奸计得逞的冷笑,“公证人,是本镇上的孔秀才,他两袖清风,为人正直,相信这一点你也不会有异议。” 红华神色冰冷,“你为了打消我的疑虑,生怕我反悔不赌,想的挺周到。” 那个秀才为人的确不错,是个公正的不错人选。 “但你的赌注不够,还差点。”红华咬牙道。 “你还想要什么?” 李杰笑了,只要对赌,红华就输定了。 现在的赌注,只要红华敢要,他就敢给。反正一定输不了,有何惧之? “我赢了,酒楼我不但要拿回来,还要再加三百两黄金,更要你大张旗鼓,闹得全镇皆知…” 红华拍桌大喝,伸手指着李杰的鼻子,“…跪在我爹妈坟前,学狗叫,逗他们二老泉下开心。” 第十七章 李守财的认为 “你要我跪在全镇人面前,学狗叫?!” 李杰笑容僵在脸上,眼神一瞬间冰冷到了极点。 “不愿意,那就滚吧,这里不好欢迎你。下次再敢不请自来,我宰了你。”红华目中寒光爆射。 “哈哈,你果然有种,就这赌注,我答应了,笔墨纸砚伺候。”李杰怒极反笑。 不久后,红华和李杰都在契约上签字画押,契约从此刻开始,被大宋律法保护! “李杰兄,请移步,我要给你说个秘密。” 看到契约达成,红华眼睛一闪,突然恭敬说道。 李杰目中闪过一道疑惑。 “少爷别怕,我量红华也不敢对你动手,放心的去!” 李守财被打得半死,这时候终于缓过来,走到近前,出谋划策。 “这个还用你说,我什么身份,就算给红华吃豹子胆,他也不敢对我怎么样。” 李杰冷冷的瞥了一眼李守财,吓得李守财不敢再多嘴。 “哎,红华哥服软了……” 陈振目中闪过一道悲伤,面对李杰,就算是红华哥也要低头吗? “不知道这个秘密,就算得到十三香的秘方,很多人也调不出那种味道。”红华道。 “关于十三香的秘密?” 李杰露出一抹喜色,快步跟了过来,“这里没有其他耳目,你说吧?” “你把耳朵凑上来,此事要极小声的对你说。”红华露出白森森的一排牙齿。 “我量你也不敢在我面前耍花招,有什么秘密赶快说,别耽搁我时间。” 李杰目中闪过一道疑惑,但还是合上折扇,依言照做,侧过脸庞,把耳朵凑了过去。 红华高高的扬起右手,势大力沉一巴掌,结结实实的盖在了李杰伸过来的脸上,发出砰地一声巨响。 李杰如遭雷击,脑袋先是一歪,接着整个人连连趔趄,竟差点被一巴掌抽倒在地。 李杰惨叫,捂着被打的脸,神色惊恐,向后倒退,他被打了,被红华结结实实打了一耳光! 红华眼眸冰冷,追上去打,就那样又是狠狠一巴掌打在李杰的另一边脸上,打的李杰手里的折扇都掉在了地上。 李杰惨叫连连,红华却如同解放了双手一般,左右开弓,噼里啪啦的巴掌,接连盖在李杰的脸上! “被打了,我被打了?!”李杰大叫,兀自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 “就是你被打了,我打的就是你!” 红华追上去,又是狠狠两耳刮,猛打猛扇。 “你从来都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吗?!”李杰大叫,兀自不敢相信听到的一切。 “敢轻慢我爹娘,天王老子我都敢打!”红华大喝。 “红华真敢打李少爷!”李守财完全吓呆了。 不是幻觉,是红华真的动手了,追着打李少爷,下手那叫一个狠,打的李少爷满嘴是血,披头散发,嗷嗷惨叫。 一个个大耳瓜子抽李少爷的脸呢! “红华哥,真人杰也!我陈振谁都不服,就服你!” 陈振激动大喊,原本以为红华懦弱怕死,答应对赌是妥协。 但是现在,他完全是热血沸腾了,他把其他四个随从拦住,给红华争取暴打李杰的时间。 整个小河镇都不见得有人敢对李杰出手,但红华敢,而且已经动手了。 敢触逆鳞,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行! 这就是红华! 他的红华哥! 红华哥敢为天下先的这一幕,真是令人热血沸腾! 最终,红华一脚把李杰踢飞了出去。 摔在地上的李杰,白衣不整,折扇掉落,披头散发,满脸是血印子。 “之前红华说,更狂的,在后边。我还以为吹牛呢!” “没想到,现在还真让我见识到了。” “这人不说虚言!” 李守财想起了红华之前的话,惊骇的同时,也不禁心生一丝钦佩之感,纵然身为敌人,也在此刻感到红华身上竟有一股英雄气概! “啊……” 李杰爬起来后,歇斯底里的大叫,“给我杀了他,杀了他,我要他的命……” “且慢!”红华道。 陈振第一时间赶了过来,护在红华身旁。 “你现在才知道怕,太迟了,我要……”李杰发疯一眼的大叫。 “呵呵,我不是怕了。” 红华冷冷一笑,甩了甩有些打痛的手掌,“你应该完全知道这十三香的价值,敢动我一下试试看,我直接毁掉秘方,也不给你。” “更何况,今天有陈振在此,你这点人手,碰不到我一根毛。” 此话,令李杰咬牙切齿,看了一眼红华身旁的陈振。 “李杰兄,我劝你忍一忍,想要赚钱,就得忍,知道吗?”红华笑道,露出白森森的一排牙齿。 不得不承认,李杰还真是个人物,眼神从疯狂渐渐变得冷静了下来。 “秘方,你给我保存好。” 说罢,他转身就走,很快一行人离开了包子铺。 “这就走了,我还以为今天无法善了呢。” 陈振不敢置信,“李杰这人太怂,以后我也不怕他了!” 红华摇了摇头,不喜反忧,目中闪过一抹凝重之色,感到今天遇见了个人物,“陈振,这种人才可怕,控制别人的情绪简单,控制自己的情绪才难。在历史上,这种人皆不是凡俗之辈!” 陈振不敢置信,“啊?李杰这么厉害,没看出来呀,刚才不是被红华哥你打的跟孙子一样吗?” 红华叹了口气,知道给这莽汉子解释不清的。 李杰一行人走远后。 李杰突然仰天大叫,“等我得到包子秘方后,我要把红华剁成肉泥,喂给狗吃!” 李守财等人吓得噤若寒蝉。 最惊恐的还属李守财,他原本以为红华不敢动他,结果被打。 后来认为红华不敢在李少爷面前动他,结果又被打。 最后他认为红华绝对不敢动李杰,结果李杰被打! 现在,李守财三观炸裂了,他觉得红华完全是个疯批,这世上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 “莫非权弟所说不假,红华真被鬼俯身了?” “如今的红华视金钱如粪土,给店员发了那么高额的工钱,视权势如废物,打了赌坊的李少爷,若非被鬼附身,他怎么敢做得出来?!” 想到这里,李守财心胆俱寒,把红华归属到了绝对不能得罪的那一类人当中。 “这包子,若是放到京都临安府,价值不可想象!” “这是我从一个乡镇小人物,成为东京大人物的捷径,绝不能出半点差错。” 似乎想到了什么,李杰突然又阴森的笑了起来,“从明天开始,家里酒楼的包子之类的东西,全部大降价,一文钱两个,亏欠往外卖。” “我要把镇上的人吸引过来,让红家包子铺生意惨淡。” “包子不赚钱,酒楼里其他菜照样赚大钱。” “红家包子铺只有包子卖,一旦包子赚不了钱,或者卖不动,他们就得亏。” 李杰阴森的笑着,“等到月底,赢了赌局 ,我要把今天的耻辱,十倍奉还!” 看着李杰赌咒发誓的样子,李守财头皮发麻。 他感到后脖颈子直发毛,暗道:“少爷,我和权弟之前都说过十倍奉还的话,结果一个比一个惨,你现在又说这个话,我怀疑月底可能未必如你所想呀!” 第十八章 胡辣汤调料 红家包子铺。 李杰等人离去后,红华第一时间前往厨房。 与此同时,包子铺中的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已经听说了与李家酒楼的对赌。 “完了完了,好日子到头了,一个包子铺怎么能和酒楼比利润。” “月底估计工钱都发不出来。” “掌柜的疯了,我们提前走吧,还能在月底前找个新活干……” 店员们满脸忧色。 林婶等人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都是大吃一惊。 但她毕竟年纪最大,经历的事多,立刻安抚了众人的情绪。 这时候店员都跑光了,月底那就输定了。 “相公呢,他这时候心里一定很乱,我要在他身边,相公千万不要出事……” 花袭人泪眼婆娑,无比紧张。 当年家里酒楼被夺走,公公被气的吐血而亡,婆婆最后郁郁而终。 难道相公也逃脱不了这个诅咒吗! “姐姐,你别担心,红华哥哥是奇男子,不会出事的……”林玲安慰。 “嫂子,哥把自己关在了厨房里面,疯狂做饭,到现在都没有出来!” 陈振目光悲伤,“他正在为自己答应对赌的事,自责愧疚呢。用做饭来发泄自己的情绪。” 花袭人等人急忙赶往厨房。 …… “胡辣汤调料,总算弄好了。” “这味道风靡全国,一经推出,恐怕又要对古代人的味蕾,进行一次降维打击。” 红华走出厨房,感到现在总算能松口气了。 因为很多调料,都用的是替补品,他需要进行调味、试味,所以稍微麻烦了一点。 结果比预想中好很多,他尝过后,感觉和前世的味道,已经八九不离十。 现在就只剩下,看看口味是否适合古代的人。 然后,他一愣,看到了厨房门口站着的几人。 他们神色都很凝重。 “娘子,咱们小吃店新品小吃的准备工作,完成了。” 红华高兴道。 “小吃店?” “相公,咱们家是包子铺,不是小吃店。你真的疯了吗,呜呜呜……” 花袭人一时间声泪俱下,跑了过来。 “……”红华无语,这是什么情况? 下一刻,他感到被抱住了。 花袭人紧紧的抱着他,“相公,袭人都在身边,你别疯,别害怕,袭人永远保护你。” “……” 红华目瞪口呆,到底是什么情况?! 只见林婶等人也都目露悲哀,不发一言。 似乎真的认为他疯掉了。 红华皱眉,稍微一思索,立刻猜出娘子等人知道了赌约的事,现在八成是误会了。 绝望中的花袭人说着不离不弃的话语,不断传入红华耳中。 安慰他,心疼他,保护他…… 听得红华心里暖暖的,若是放在前世,恐怕漂亮妻子就该准备找下家了。 袭人的话语,令他这一天窝在厨房的身体疲惫,只觉得忽然间一扫而空了。 有妻如此,当奋斗呀! 怎忍心让她过苦日子? “娘子,我没事。” “相公的意思是,以后我们不单单只卖包子了,再卖点其他的小吃。增加收入而已。” 红华抬手温柔擦拭花袭人的泪珠,柔声道:“你看你,怎么哭的跟个花脸猫一样,相公要心疼了。” 他把在厨房忙的事,给几人一说。 娘子花袭人与林婶等人才松了一口气,立刻埋怨陈振什么都不知道,刚才一顿瞎猜,把她们都吓坏了。 “相公,别准备小吃了,我们现在得想办法,把包子卖的更好,要不要把价格重新调回去?” “否则月底输掉赌局,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闻言,红华得意一笑,脸上露出一抹傲气,“娘子,无须担心。咱们有了这道小吃,在我眼中,区区李家酒楼,如断壁废墟,区区李杰,似土鸡瓦狗,皆是不值一提的蝼蚁罢了。” 他对胡辣汤信心十足。 然而,在场众人面面相觑,不敢置信的样子,仿佛在说,你之前不过误打误撞,搞出来一个包子秘方,现在缘何敢吹如此牛皮?! “相公,大家都说,秘方不是那么容易搞出来的,之前可能是我们运气好才弄出来包子秘方,但我们不是每一次都有这种运气的。”花袭人抹着眼泪。 “如果相公说,自己每一次都有好运气呢?”红华笑道。 “孩子,现在是现实问题,别说意气之争的话。”林婶开口了。 “红华哥哥,娘亲说得对,我们现在把所有人拧成一股绳,一心卖好包子,也许月底会有奇迹出现,让我们获得胜利。”林玲道。 “哥,千万别被仇恨冲昏头脑,这时候要冷静。”陈振道。 红华叹了口气,看来包子料,大家只当他是运气好而已。 “相公,如果你这想这么做,就做吧。袭人永远支持你。” 花袭人突然无比认真的说道。 她似经过深思熟虑后做的决定,“而且,相公现在好多了,就算卖不了包子,你种地,我织布,一样可以生活的。” “哈哈哈……” 闻言,红华暖心一笑,捉住花袭人的小脸亲了一口,“我的好娘子,相公永远都不会让你失望的。怎么忍心让你继续过苦日子?” 被当众亲了一口,花袭人俏脸通红,娇羞极了。 “大家觉得秘方,很难搞吗?”红华看着袭人,接着再向众人。 袭人点了点头,其他人也都跟着点了点头。虽然娘子支持他,但也与众人一样,认为他想弄出一个新的调料秘方,是几乎不可能的。 红华从怀中一个纸包,正是胡辣汤调料,打开纸包后,空气中立刻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 在场之人本来都是神色凝重,然而此刻,他们脸色变了。 红华把手中调料粉递到了袭人面前,“娘子,尝尝。大家也尝尝,给个评价。” 袭人捏了一些调料粉后,其他人才跟着照做。指捏了些许,放入口中。 第十九章 迎着明媚的阳光 众人瞪圆了眼睛,实在是太香了,料粉香的不可描述,因为拥有一种复杂的复合香味,以前从未吃到过这等美味的味道! “捏的太少了,多捏点调料。”红华淡淡一笑。 他声音不大,却在此刻令众人宛如听到了洪钟大吕般的巨响,振聋发聩。 众人瞪圆了眼睛,料粉进入口中,口水不自觉的溢出,食欲大增,而且令人有种越吃越想吃的冲动,只是一天窝在厨房里,红华竟真的搞出来了这样的调料秘方! “这真的是秘方!” 花袭人惊喜交加,“相公,你只用一天时间,就做出来了新的调料秘方?” “是只用了一天。”红华淡淡一笑。 “天哪,相公你真的太厉害了!” 花袭人更加震惊了。 “早就说了,你家相公最厉害了!” 红华得意的大笑,看到娘子开心,他感到无比开心与自豪。 此时此刻,在场之人,也都是满脸震惊。 “红华哥哥,这个秘方调料,是做什么小吃的?” 活泼的林玲满脸期待,兴奋的问道。 “我们以前从没吃到过这种味道,实在想不出它能做什么吃的。” 沉稳的林琳也激动了起来。 林婶、陈振脸上都是笑容。 “你们刚才不是觉得调料秘方,很难搞吗?”红华微笑道。 顿时,四个人满脸窘态。 他们原本以为调料秘方是很难弄到的,没想到红华真的又搞出来了秘方,真是运气太好了! “红华哥哥,我们哪里能知道你有这么厉害呢?” 林玲大囧,吐了吐小舌头,显得可爱俏皮。 “你撒娇可没有用,我这人向来不吃这一套的。”红华抱着手,打趣道。 “袭人姐姐,你看红华哥哥欺负我……” 林玲立刻告状。 “相公……” 花袭人拉着他的一只手,嗔怪,“大家刚才也是担心你嘛。你说说,到底要做什么小吃?” “哈哈哈,好,我就告诉我的好娘子。相公这辈子被你吃定了,谁撒娇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你。” 红华愈发得意一笑,捏捏袭人的瑶鼻,逗得她的俏脸一红,“胡辣汤,这调料是特制胡辣汤的。你们刚才尝到的没见过的味道,叫做胡辣。这是卖到全国闻名的味道。” “胡辣?” “卖到全国闻名的胡辣汤?” “怎么听都没听说过?!” 众人面面相觑,皆是疑惑的样子。 “等我把胡辣汤做出来,你们一吃,就知道了。” 红华微微一笑,这是现代风靡的美食,交通不发达的古代,能知道这玩意才怪了。 今天他实在累了,先行休息,明天开始正式制作胡辣汤。 给几人叮嘱了一声,他回到卧房,倒下就睡着了。 红华一走,林婶等人又露出忧色。 “大家这是怎么了?”花袭人询问,刚才明明都很惊喜。 “丫头,红华是个要强的孩子,我刚才不敢明说,但我得给你提个醒。” “调料的确很香,可不知道做出来的小吃,是否也会好吃。” 林婶叹道:“不怕你笑话,以前婶婶也买过调料粉,可是做出来的味道,和酒楼里的味道,根本不一样,没有人家的那种香味。” 沉稳的林琳道:“秘方调料,也要有匹配的美食制作方法。” “毕竟调料倒进锅里,菜不出来,谁也不知道味道到底是怎样的。” “我们只是会做些家常便饭。包子还比较简单,但这个胡辣汤,一听就不简单,我害怕明天红华哥会失望。” 众人的话语,令花袭人也是露出了忧色。 但最后她目中露出坚定之色,“我相信相公一定会成功的。但我们也要努力卖包子,只要我们包子生意,始终红火。月底我们也不见得输。” 说起卖包子,林婶等人都认真的点头,“胡辣汤这个新小吃,估计是没什么希望。包子是我们最后的机会。有这个包子在,我们以后都不愁吃穿,拼了命,我们也要保住包子秘方。” 第二天,白云朵朵,杨柳依依。 碎金般的朝阳之光,撒满了大地,令万物仿佛都笼罩了一层金纱。 红华悠悠醒转,感觉睡美了,浑身舒坦,昨天的疲惫全部一扫而空。 他睁开惺忪的眼睛,顿时头皮发麻,吓得发出一声惊呼,“鬼呀……” 只见床头站着四个女人,全部都眼睛通红的望着他。 “是你们,吓死人了,怎么都不出声?” 红华被吓了一跳后,这才看清了四人。 花袭人与林婶等人似乎都刚刚哭过。 活泼的林玲还在流眼泪,“输了,我们红家包子铺输了。” “……” 红华无语,“大清早怎么说这种丧气话,我还没出手呢,怎么就输了?” “红华哥哥,我们家的包子卖不出去了,我们真的输了。” 林玲说完,就再也绷不住情绪了,眼泪哗哗的往下掉,“你好不容易打下的基业,眼看着就要完了。” 红华茫然。 比较沉稳的林琳开口说道:“李家酒楼在今天把他们的包子大降价,一文钱两个菜包子,大家伙都跑去酒楼吃包子,不来我们包子铺了。” 林婶叹道:“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忠实的老顾客,始终坚持来我们这边吃。但和以前比,包子铺的生意可以说一落千丈。” “就这事?” 红华一下子笑了出来,“为这事,你们哭的稀里哗啦的?” “红华哥哥,我们包子铺被人害了,怎么能不哭呢,我伤心死了……” 林玲哽咽,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相公,难道你还有什么拯救我们包子铺的办法吗?” “我们若是跟着降价,就等于亏钱,月底更赢不了。” “现在我好绝望,相公,我们降不降价,都是死路一条了,这些人太坏了!” 袭人走了过来,眼泪落在红华的手上。 望着这个为自己曾吃过无数苦的清丽少女,红华再也笑不出来,只是觉得心疼。 他抬手擦掉袭人的眼泪,“娘子,别人是酒楼,包子不赚钱,其他菜继续赚大钱。我们只有包子卖,就一定是死路一条。跟降价没关系。” 花袭人俏脸惨白。 红华轻轻的揉了揉她的小脸,“娘子别怕,我们不是可以卖其他小吃吗,之前不说了,以后我们是小吃店,而不是包子铺了吗?” 花袭人眼泪哗哗的掉,“相公,我好害怕,我害怕你会自暴自弃,变成以前的样子……” 红华温柔的笑着,捏捏她的俏脸,宠溺道:“走,相公做胡辣汤给娘子吃。哭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吧?” 花袭人抹了一把眼泪,努力坚强道:“我相信相公一定能成功,我们的胡辣汤一定会大卖。” 红华欣慰一笑,走下床,拉着花袭人的手,迎着照进屋子的明媚阳光,大步向前而去。 “大家,也一起来吧。”他自信的笑道。 对酒楼包子降价,他早有所料。 昨天为什么要去搞胡辣汤调料,防的就是这个局面。 “好平静,好自信呀……” 林玲惊道:“难道胡辣汤真有红华哥哥说的那么好吃,能卖到全国闻名?” 沉稳的林琳深吸一口气,“若是胡辣汤真是能卖到全国闻名的小吃,那就一定能救我们的包子铺。” 林婶双手合十,“妹妹,你在泉下有知,一定要保佑你的孩子成功,否则这个包子铺,就被坏人抢走了。” 第二十章 胡辣汤降维打击 绝望的四女,在红华的带领下,来到了厨房。 林琳切菜,林玲烧火。林婶洗面筋。几人一起很快就把准备活,做完了。 红华把昨天熬制好的骨头汤,重新烧开,接着下入各种配菜。 他认真的看着火候。 因为这一步非常关键。 把各种蔬菜煮熟,还要保持脆嫩的口感。 各种蔬菜,熟度并不相同,所以有先后顺序。 很快,红华露出了笑容,感到差不多了,于是开始调味。 胡辣汤制作流程,并不复杂,以清水兑高汤的比例,为三比一最佳。 烧滚后,下入蔬菜,煮好之后,调入盐巴便可。 “马上就好了。” 红华微笑道,最后一步,就是勾芡。 勾芡后,才能调入胡辣汤的特制料粉,这样能最大程度上的激发与保留住胡辣的香味。 盐口作为底口,若是前世还会调入鸡精味精,提鲜。 如今他身处古代,条件有限。 不过,这也难不住他,他做了替补选项,在熬煮高汤时,加入了鸡骨架,从而提取出了其中的鲜味,等于加了鸡精。 “呜呜呜……” 突然,一道哭声传来,“多好的一锅骨头汤,这下全浪费了。” 红华疑惑的回头一看。 只见林玲心疼的直掉落眼泪,就那样子望着锅中。 林婶等人也都神色凝重。 娘子袭人深深的叹了口气。 “我还以为胡辣汤是什么,原来只是烂菜汤而已。” “这样的小吃,救不了包子铺。” “这个赌局,我们输了,彻彻底底的输了。” 四女情绪低落,目光悲伤。 “你们给我打住,还有最后一步呢。” 红华无奈,跟一堆女人在一起,就是这点不好,动不动就给你掉眼泪看。 “还没结束吗?” “还有转机?”四女急忙止住眼泪,盯着锅里。 红华将洗面筋的淀粉水,一点点的淋入锅内,原本翻浪的锅面,渐渐平静了下来。 清汤寡水的烂菜汤,渐渐变得晶莹与稠厚起来。 “这是什么嘛,怎么像浆糊一样了。” “还不如烂菜汤呢,看着就不好吃。” 原本还有期待的四女,一下子像泄了气般,露出更加绝望之色。 红华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感到太特么气人了! 他这胡辣汤调的芡粉水,刚刚好,哪里像浆糊? 若是有一个做胡辣汤的同行在这里,那人都得自惭形秽,自问就是学一辈子,也不可能把芡粉水调的如此恰到好处。 至此,胡辣汤算是基本成功。 他将昨天特质的胡辣汤调料粉,按照比例放入锅中。 一股胡辣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了开来。 本来绝望的四女露出惊疑不定之色,显然也闻到了那种奇异的香味。 “十三香包子,是我们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人生在世,不可能每次都运气这么好。” “但这个胡辣汤真的好香呀,难道这烂菜汤加浆糊一样的东西,真的能好吃吗?” “还是能卖到全国闻名的那种好吃?” 本来绝望的四女惊疑不定。 “自己拿碗盛。” 说罢,红华拿起一只碗,盛好一份,递给了花袭人。 其他三女也都拿碗盛了一些。 林玲只盛了很少一部分,仍然觉得这只是浆糊,肯定不好吃。 她们皆用勺子,舀上少许,吹了吹后,送入口中。 “如何了?” 红华自信的话音落地。 四女瞪大了眼睛,也太好吃了吧,鲜香胡辣,香味浓郁,就算给其他人说,碗里盛着的是琼浆玉液都有人相信! “这是烙好的锅盔,掰碎了泡进去,等裹好了汤汁,再试试。”红华胸有成竹的一笑。 四女再次睁大了眼睛,饼子也变得这么好吃? 简单的几样蔬菜,加了盐,淋入面粉水,最后再撒上那个胡辣汤调料,红华就做出了这等世所罕见的人间美味! “怎么会这么好吃!” 四女异口同声的问道,一双双眸子里充满了震惊。 “这也算好吃,我看也就一般般!” 红华得意一笑。 然而,他其实也有些理解四女的震惊,古代物资匮乏,再加上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种的圣人言论,其他行业做得再好,也只是奇技淫巧罢了。 就算有美食,也在宫阙之内。 民间,大多百姓吃的还很粗糙。 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把现代风味的胡辣汤,送入她们的嘴巴中,这种震撼,可想而知。 “不许跟我枪,剩下的都是我的。” 林玲第一个动手了,生怕有人抢在前面。 她刚才认为‘浆糊’肯定不好吃,所以给碗中盛的很少,然而现在,实在太好吃了,她的樱桃小口,都是只用了两口就吃光了。 现在她冲上锅台,盛了足足一大碗。 又去锅里拿了两块锅盔饼子,才罢休。 花袭人、林婶、林琳都盛了第二碗,皆是比第一碗多。 红华也饿了,早上起来,忙活到现在,是水米未进。 他用大老碗,盛了满满一碗,又泡了三个饼子,也吃了起来。 果然不出他所料,味道与前世的胡辣汤,几乎一模一样。 只可惜,缺少了牛油辣子。否则,风味上还要更胜一筹。 不过,对古代人来说,这种味道已经是降维打击了。 正吃着,林玲放下碗,碗中已经空空如也。 “我们包子铺有救了,嗝……”显然,她吃饱了。 林玲本来还很激动,结果打嗝后,俏脸顿时红彤彤的,十分害羞。 “妹妹说的不错,红华哥哥的这个胡辣汤,我敢保证,一经推出,必定爆火。” “就算我们卖不出去包子,还有胡辣汤可以救我们。” 沉稳的林琳一直都很紧张,此刻眸子微红,“我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谢谢你的红华哥哥。” 她就那样子,充满感动的望着红华。 “妹妹,一定是你在天保佑,你的孩子,终于再次成功了。” 林婶双手合十,满脸虔诚 “相公,我为你骄傲。” 花袭人泪眼婆娑,眼看着又要掉眼泪,“相公,在此之前,我怕输了后,你会自暴自弃,变回以前的样子。但现在,我不怕了。” 第二十一章 五十文钱一碗 “不要哭。” 红华温柔一笑,伸手过去宠溺的捏了捏花袭人的俏脸。 接着问道:“大家,觉得我们怎么卖,卖多少钱?” “五文钱一碗。” 林琳给出了一个保守的价格,“不,七文钱一碗。” 似乎,认为七文钱的价格,已经很高了。 “十文钱,我觉得比较合适,毕竟大家以前都没吃过这种味道。而且还这么好吃,十文钱绝对值。”林婶又道。 “姐,娘,你们太小家子气了,依我看,最少都要卖十五文钱。” 林玲信心十足。 见此,红华微微一笑,林玲算是最不循规蹈矩的丫头了,也只给到十五文钱。 看来小地方太束缚人的眼界了。 “相公,你觉得多少合适?” 花袭人问道。 “三十文钱一碗。” 红华想了想,说道。 四女瞬间睁大了眼睛,满是不敢置信的样子。 “红华哥哥,说白了这就是烂菜汤而已,三十文钱,卖不出去吧?” 闻言,红华自信一笑,“那就把话放出去,三十文钱,只卖一个月。” “全天下独此一份,只卖一个月。” 看着四女瞠目结舌的样子,红华指了指大锅,“还愣着做什么,拉出去卖呀,这可卖不少钱呢。” 林婶等人立刻动手。 到底能不能卖,得实践过后,才能知道。 “相公,我们真的只卖一个月吗,这么好吃,比包子都好吃,可以帮助相公赚大钱的。” 其他人离去后,袭人心疼的说道,“这可是相公好不容易弄出来的秘方呢。” “哈哈,我的好娘子,相公说的是三十文只卖一个月,可没说一个月后不卖胡辣汤。” 红华刮了刮袭人的瑶鼻,逗得她俏脸一红,“就算有人抠字眼,一个月后,我改个名字,一样接着卖。” “我明白了,相公这是计谋,激起别人的好奇心理。毕竟天下独此一份,很多人害怕以后再也吃不到,就一定会尝试。” 娘子花袭人是极聪慧的姑娘,一点就通。 “不错。” 红华自信一笑,还有一点他没说,依靠人力,每天的出货量并不多,若是价格太低,赚不到多少钱。 “三十文,开什么玩笑?” “烂菜汤卖三十文,想钱想疯了吧!” “胡辣汤?你说这种香味,叫做胡辣?整个大宋朝,就这独一份?” “是你们家掌柜的新研制的小吃?” “来,上一碗尝尝。” 听得出来,虽然有些波折,但立刻上主顾了。 显然,很多人从未吃过胡辣风味的美食。 “哎呦,这也太好吃了吧?” “琼浆玉液一般的口感!” 很快,听到了惊呼声。 “兄弟,我说你这太浮夸了,不会是托吧?” 有人哄笑。 “来,再给打包两碗,带回去给婆娘娃吃。” 下一刻,那个起哄的人笑不出来了,因为对方不理他,直接又打包了两份走人。 不久后,红华走了出去,询问袭人与林玲等人,卖的怎么样了。 “吃了的人,都说好吃,而且还打包了。” “甚至有人要去酒楼谈生意,都在咱们这边打包了胡辣汤带过去吃。” “可是,人却越来越少了。” “我们是不是价格卖的太高了?” 花袭人与林琳两个丫头情绪有些沮丧。 似乎一切都和红华预想的并不一样。 见此,红华自信一笑,“放心,这个价格不算高。我可以给你们保证,今天估计又要火爆一整天,你们都准备好。” “不可能的。” “酒楼把人都抢走了,现在我们这边人太少,价格又卖的高,人只会更少的。” 与前几天的火爆场面相比,如今的生意真是惨淡。 两个少女的自信心很脆弱。 红华很平静,“胡辣汤刚推出来,知道的人还少。” “红华哥哥,你过于乐观了,上午就要过完了,之前吃过的人,早就把名声传出去了,想吃的人,要来早就来了。” “如今不来,有两种可能,一是不想吃,二是吃不起。胡辣汤味道堪称一绝,不可能不想吃。” 沉稳的林琳走了过来,“我们的胡辣汤,说白了就是烂菜汤,三十文钱一碗,真的太高了。” 林婶压低声音,生怕别人听到,“就算现在降价,恐怕也来不及了,而且自己降价,等于自打嘴巴,以后卖东西,都不自信了。” “美好的事物,需要耐心的等待,大家耐心点。” 红华看了眼天色,的确快过中午了。 一般来说,过了中午,销量就会下降。 “三十文钱贵吗?” 红华自问,接着摇了摇头。 二十文钱的肉包子供不应求,三十文钱的胡辣汤卖不动,这不存在的。 “要不,我们还是试试降价吧,这么好吃的胡辣汤,只要降价,肯定能大卖。” “自打嘴巴,就自打嘴巴,只要能卖出去,就成。” 四女信心彻底被击穿了。因为生意真的太惨淡了,和前几天的盛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就在这时,一道兴奋的呼喊声传来。 红华眼睛一闪,朝着远处看去。 “胡辣汤,琼浆玉液一般的胡辣汤,就在这边,是他们家新推出的小吃!” 接着,一辆马车行来,两辆马车行来……后方还跟着一片人群。 甚至,一个身着华贵的青年纵马疾驰而来,“我在李家酒楼,吃到的胡辣汤,就是你们家的胡辣汤?” “从今天开始,早中晚都要送五碗胡辣汤到赵府。” 信心被击穿的四女愣住了,都准备降价了,结果来了个包月的?! 砰地一声,那青年丢下一个钱袋子,袋子口滚出来碎银子。 “这里有三十两银子,除过胡辣汤的钱,剩余的是你们的跑腿钱。” 信心被击穿的四女愣住了,三十文钱的胡辣汤,直接买了三十两银子的,眼睛都不眨一下,红华说三十文钱不贵,是真的?!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 “我还有事,先行离去了。” 说罢,那青年就要纵马而去。 “且慢。” 就在这时,红华开口了。 “原来是红掌柜,不知有何指教?”那马上青年抱拳道。 “早上推出新品小吃,是有优惠的。” “现在过了中午,就正式开始售卖了。” “这胡辣汤的价格是五十文一碗。” 红华脸上带着灿烂和煦的笑容,也是抱拳还礼,“这胡辣汤制作繁琐,用料讲究,卖五十文钱一碗,也几乎是不挣钱的,还望理解。” 林婶等人瞪圆了眼睛,什么,不卖三十文钱,卖五十文钱一碗了?! 袭人心虚的吐了吐舌头,相公太坏了,说起骗人的话来,真是一点都不脸红心跳。 胡辣汤制作并不繁琐,成本也是极低,一碗的成本连一文钱都没有! 第二十二章 有毒的香料 “哦,原来如此,倒是在下疏忽了。” 青年从怀中取出一锭银子,“这是纹银二十两,官府定制。我还有事,告辞!” 红华微微一笑,这才看向林婶等人,“还愣着做什么,快照顾其他客人。我早就说过了,今天会卖到火爆的。” “你们看……” 他伸手一指,远处那些从酒楼中出来的人,都往这边赶呢。 “好多人,我们的生意真的又火爆起来了!” “我们把顾客又抢回来了!” 林婶等人激动了起来。 “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五十文钱一碗的烂菜汤,都抢着买?” 红华摇了摇头,“有钱人的世界,你想象不到。” 在前世,一个普通的农民,一辈子能赚到多少钱呢,辛辛苦苦,勤勤恳恳,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到死了也不过是堪堪糊口而已。 但在他的酒店里,却经常看到上百万的饭局。 陪在那些大人物身旁的女伴,一双高跟鞋的价格,就能一个农民奋斗一辈子。 而那些饭局上的菜肴,那女子脚上的鞋子,所谓的成本,又有多少呢? 一顿饭,就花掉上百万。一双鞋子就是几万,十几万块。 前世的普通人也一样想象不到上流世界。 接下来半个月的时间,红家小吃店几乎天天都是客人爆满的状态。 红华都没想到这么受欢迎。 看来胡辣汤能全国闻名,还真不是偶然。 但在今天,他得到了一个惊人消息。 市集那边来人,说是来了一批西域的香料。 大家都不认识,听说他研究各种新小吃,所以特地拿过来给他看看。 担笼提过来一看,红华震惊了,那用新竹编制的担笼里,竟满满的是辣椒。 是风干的干辣椒。 “不可能呀,南宋时代哥布伦还没发现美洲大陆呀,辣椒怎么可能出现在亚洲?” 接着,他想到了什么,笑着摇摇头,“可能我根本就没在地球。之前岳飞死的时间,也对不上。” 他仍有点不敢相信,急忙上前,拿出一根辣椒尝了尝。 呸! 还真是辣椒的味道。 或者说,这根本就是辣椒! 这时,一道不安的声音打断了红华的思绪。 “红掌柜,您要不要,这东西味道奇怪,实在是不受人喜欢。” 市集的人看到他吐了出来,脸色更加难看了。 “不受喜欢?” 红华目中露出疑惑,辣椒还有不喜欢的? “味道太古怪了,吃到嘴里,有人嘴唇都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有毒呢!” 市集的人唉声叹气道。 “……” 红华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都知道您厨艺高,喜欢研究新奇美食,十三香包子与胡辣汤,很受大家喜欢。如果这个古怪香料,您要的话,我给您算个便宜价,绝对的便宜价。” 市集上来的人咽了一口唾沫,伸出一只手,“五十两银子。” “多少?”红华声音提高了八度。 “您,您真的别嫌贵。” 市集来的人委屈的都结巴了,眼睛看着都要掉眼泪,“但实际上,可能真的很贵,但真的是最低价了,西域那边过来的,路费都不够。” 红华咽了一口唾沫,感到喉咙火辣辣的。 不是太贵,而是太便宜了。 在前世很多菜肴,还有各种经典小吃,都少不了辣椒。 比如说胡辣汤,若是加了油泼辣子,风味更是惊艳。 他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五百两银子以内,直接拿下。 谁曾想,居然这么便宜。 “如果您嫌贵,我只能另寻主顾,真的不能再低了……” “再低,我把欠账还了,下次进货钱都没有。” 市集来的人目光泛红,提起担笼,就要离去。 显然这是最低价了。 “好,我要了。” 红华好不废话,拿出五十两银子塞到对方手里。 “差点赔的底朝天,谢谢红掌柜。” 那市集来的人,激动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感激涕零。 “若是还有,可以继续找我。”红华道。 “不会再碰这玩意了,差点倾家荡产。” 那市集来的人,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那不知有没有此物的种子?” “这个,有……” 市集的人沉吟了一下,咬牙道。 红华心中激动。 坐吃山空,金山银山也不够。 这一担笼辣椒用不了多久。 没有了辣椒,以后的日子,他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若是能得到种子,他以后做美食,就不愁没辣椒了。 红华心中一叹,如果种子价格太高,他也只能罢休。目前他的财力,可能还购买不起。 整个南宋估计就只有这独一份吧! 只见那市集的人面露难色。 过了片刻,市集的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原本以为弄过来,肯定会卖上天价,谁知道根本没人喜欢。这些种子,就当添头,送给红掌柜了。” “不过收了此物的种子,这一担笼辣椒,我是无论如何也不退货的。” “在下还有其他事情,告辞。” 说完,就生怕红华反悔,不要辣椒一般,逃似得离去。 “……” 红华呆住,一直看到那人身影小时候,才醒了过来, 下一刻,他急忙打开小布包查看,顿时喜上眉梢,“退货,不可能退货的,现在我怕晚上做梦会笑醒,影响睡眠质量。” 果然是辣椒种子。 发财了,这下真的要发大财了! 红华太激动了,若是没有辣椒,他的厨艺最多有前世的五六成,如今有了辣椒,他可以达到前世水平的七八成,乃至八九成了。 的确是这样子,其他香料都可以找替代,唯独这个辣椒,实在没有其他替代品。 有了辣椒,他可以制作地球上很多经典美食,这在如今的南宋朝代,可算是一比惊人的宝藏。 娘子花袭人走过来,“这是什么东西?” “好东西,极好极好的东西。” 红华眉开眼笑,献宝一般给花袭人看了一眼,就急忙收了起来。 “只是某种蔬菜种子罢了,能算什么好东西?” 袭人美眸白了他一眼,显然还不知道这些种子的价值。 接着她兴高采烈的拿出账本,道,“相公,别看那个呢,快看看咱们的账本,这才是值得开心的事情呢。” “你猜猜我们这半个月赚了多少钱?四百两,胡辣汤为我们赚了足足四百二十两银子……” “到月底,恐怕保守估计,都有七百两银子。” 说到这里,花袭人俏脸上可骄傲了,“附近镇子上的人,陆陆续续还没来呢,而且我们说了只卖一个月,越到月底,肯定生意越好。” 对于收入,红华倒还平静,心中早有预料。 可是看到娘子袭人脸上的骄傲笑容,红华温柔一笑,感到也开心与骄傲了起来。 心里面甜蜜,就像是吃到了大白兔奶糖一般。 这个少女曾为他吃了太多的苦。 还记得初见时,她总是在哭泣。 花袭人拥有一双笑眼,笑起来时候最好看,令人有种遇到初恋的感觉。 那时候,红华发誓以后让她不再哭泣,如今勉强算是做到了。 突然,红华感到被抱住了。 “相公,我有个注意,也是跟你学的,你看行不行。” 花袭人撒娇一般抱着他的一只胳膊,“我们给店里的每个伙计,都奖励一两银子吧,相信下半个月,他们会更有干劲的。” “林婶,陈振大家召集一下伙计们,老板娘要发奖金了,来的慢了不给发,快点快点……” 红华想也没想,就喊了起来。 花袭人立刻一个大红脸,心里暗暗害羞:“相公真的讨厌死了,你说你要发钱不就好了,为什么要说我呢,这下好多人都要看着我呢。” 第二十三章 想输都难 夜色降临,收了摊子。 红家小吃店里的每一个伙计,都拿到了一两银子的奖金。 当场发放。 那白花花的银子,就落入了每个人手里。 “银子,真是银子,活了这大半辈子,第一次手里拿着银子,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听说银子是软的,我咬一下。” “嘿,真是软的。” “什么,银子软的,我不信,我也要试试。” “哈哈哈,真的能咬动,看来银子果真是软的呀……” 激动的众人,不断发出惊呼。 那朴素的话语,最抚人心。 一个个兴高采烈,欢呼雀跃的样子,令红着俏脸的花袭人,也再一次展露笑容。 她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 红华看痴了,“娘子,你真美,像是一个演黄蓉的女明星,她和你一样,笑起来的时候,像是初恋的感觉。” “女明星?” 花袭人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被他目光灼灼的盯着,不禁愈发娇羞了起来。 “谢谢掌柜,谢谢掌柜夫人……” 许多人喜极而泣,自发的过来行礼。 花袭人虽然娇羞,却也第一时间上前,扶起众人,不让他们行礼。 这使得她在众人心中,更有地位与名望。 “娘子不但美艳,更是一个贤内助。她让这个店里有了向心力。” 红华心道。 砰砰砰…… 突然,敲门声响起。 红华回头看去。 一个两鬓发白的瘦弱中年男子,站在门口,用手背轻轻的敲了敲门。 孔秀才上门了。 之前红华与李家约定,就是让孔秀才做鉴证人,所以孔秀才每天都会过来一趟,核实与清算账本。 “林玲,给孔先生上茶。” 红华迎了上去,露出温和的笑容,“先生用饭了吗,我让下面人,给您上一点吃食……” “不用,若是那样,李家就该说我拿了你的恩惠了。五十文的胡辣汤,我可吃不起,哈哈……” “给我一些茶水便可。核查完了账本,我就离去。” 孔秀才为人爽朗,风趣幽默,摆了摆手,来到案台上开始核算账本。 茶水都没有喝几口。 片刻后,核算结束后的孔秀才,脸色突然凝重起来。 但他一言不发,起身离去。 红华心有所感。 他和袭人上前相送,一直送到了门外。 “哎……” 看到谦逊有礼的红华,孔秀才连连叹气,沉吟片刻,一咬牙,“罢了,江山为重,名为轻。” “红掌柜,有句话我本不该说的,但李家不仁。我需助你一臂之力,纵使以后我被骂成小人,也认了。” 红华脸色一变,意识到事情非常严重。 孔秀才十分看重自身的名声,但如今竟拿名声做赌注。 “李家这半个月,酒楼收入,在六百两银子,比你还高二百两。若是这样下去,到了月底,你就输了。” 闻言,红华心中一震,身旁的花袭人更是俏脸苍白。 花袭人看了看左右,眼见无人,急忙拿出一些银钱,递给孔秀才。 孔秀才摆了摆手。 袭人却道:“相公说,受人恩惠,就要投桃报李,您拿着。” 孔秀才一笑,再次摆了摆手,“最近这一两个月,你家相公做的事情,我看在眼里。知道他经历种种后,是大彻大悟了,我助他一臂之力,就是助小河镇普通百姓一臂之力,怎么能收钱呢?” 袭人还要给钱。 红华拦住,冲着少女摇了摇头,接着,他深深抱拳,“先生之恩,红华铭记在心。” “我的恩情,你不用记。李家不仁,做事太狠太毒。若是他们破败了,你们红家起来了。我希望你能多行善事。” 红华再次一拜,“晚辈铭记于心,绝不相忘。” 孔秀才离去。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古人诚不欺我。” 红华喃喃,一直目送孔秀才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此时的经历,令他感到有些震撼,小时候读书,哪怕有老师讲解,他也听不明白这些文言文中的道理。 可在这一刻,红华深刻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孔秀才为什么不收钱。” “听说孔秀才家里都快吃不起饭了。” 花袭人疑惑。 “这样的人,有气节。给他钱,买他的恩情,等于是侮辱他。” “我们只要以礼相待,便可以了。若觉得他好,便多多尊敬他,便也足够了。” 红华认真的说道,把对人生理解,也说给这个清丽脱俗的少女听。 “相公,我明白了,以后我会跟着你多多学习的。” “我家娘子,真聪明。” 红华一笑,捉住花袭人的俏脸,亲了一口她的樱桃小口。 “相公,你坏。” 袭人俏脸红了,但很快又露出忧色,“相公,现在怎么办?胡辣汤虽然赚钱,但我们还是比不上酒楼。” “外面冷,回去再说。” 两人回到了店内,红华一怔。 只见柜台的桌子上刚才发出去的碎银子,又被送了回来。 “大家这是为什么?”红华问道。 “孔秀才的脸色,我们全都看见了。” 林婶率先开口,“掌柜的对我们好,我们知道,但如今有难,这钱还是先留着,这次掌柜的一定要赢。” 林琳与林玲两个小丫头,都在点头。 陈振坚定道:“哥,目前来说,赢了赌局,才最重要。我们大家都知道只要您不倒,赚钱的日子,才在后头呢。” 闻言,红华自信无比的一笑,“钱拿回去。这点小钱,我红华不放在眼里。” “掌柜的,现在大事当前,我们是知道分寸的。” 几乎所有人异口同声,态度坚定。 众人同心同德,令花袭人眼眶已经红了。 红华也是心中一震,于是他更加自信的笑道:“大家放心,我不会让你们失望,说句狂妄的话,区区李家酒楼,在我眼里,犹如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只要我红华稍稍出手,就已经是他们望尘莫及的存在了。” “把钱拿回去,这是你们的血汗钱,你们应该拿的心安理得。” 他温柔的话语,令在场之人皆湿润了眼眸,“我们不想掌柜的输。” “哈哈……” 红华风采自信,“来人,把收得那一担笼辣椒抬出来,有此物在,我们红家小吃店,想输都难。” 第二十四章 宁死不屈的卧底 片刻。 小吃店的伙计们尝试过辣椒,辣的脸都红了。 脸颊上挂着汗珠,双目红彤彤。 “不好吃不好吃。” “这玩意是给人吃的?” 小吃店的伙计们,都劝,“掌柜的,这玩意真的不是美食,也注定制作不出美食的。” 娘子花袭人,林婶等人却都没有多说,而是望向了红华。 红华一笑,显然经过十三香包子与胡辣汤,她们已经对他有了一定的信心,认为他不可能胡来。 突然,一个青年女子从人群中走出,嗤笑一声,“都说了,不要跟李家作对,这次死路一条了吧。居然想用这种不是人吃的东西,做美食,我看掌柜的简直是异想天开。” 众人纷纷点头。 但也有人开口反驳,“掌柜做的包子和胡辣汤那么好吃,也许这次也能做出好东西呢。” 青年女子连连讥笑,“一两次运气好,可不会永远运气好,现在我们面对的可是一家酒楼,若是输了,等月底连你们的工钱都发不出来。依我看,大家还是散伙算了。结局已注定。” 红华一皱眉头,看向林婶,低声道:“婶婶,你们之前一直认为我输定了,就是受此人的影响吧?” 林婶露出一抹诧异之色,而后点了点头。 林玲气呼呼的道:“这人叫梅青,一直私底下说红华哥哥的坏话。没想到,这次敢当面说出来。” 娘子花袭人点了点头,她作为女主人,对女人这边的事,也有耳闻。 红华冷笑,“李家果然给我这边安插了眼线,难怪看我胡辣汤卖的这么好,都能沉住气。显然是大概猜出了我每天的收入。” 他平静的话语,却令娘子花袭人、林婶等人皆露出惊容。 显然她们从未往这方面想过。 “赶走?”陈振若有所思道,目中寒光闪闪。 “不,现在赶走,就打草惊蛇了。” “现在赶走她,赵家一定认为我有大动作,极有可能狗急跳墙。” 红华摇了摇头,接着走到了梅青身旁,看着此女。 梅青吓了一跳,“掌柜的,我说的都是实话,也是为大家着想,你不会想用权势堵我嘴吧?告诉你,我梅青这人宁死不屈。” “你宁死不屈?” 红华诧异了一下,接着淡淡笑道:“谁要堵你嘴,只是一会我做出来的美食,你不许吃第二碗。” “哼,不好吃,我一口都不多吃。”梅青冷笑。 红华也不多说,弄了一些辣椒后,走进了厨房。 其他人也都跟了过来。 厨房空间有限,大多人都在门口等着,想看看掌柜做什么。 “让开,让开,我今天倒要看看掌柜的有什么本事,能屡次三番做出新美食。” 梅青野蛮的推开别人,挤进了厨房内。 她一进来,就跟耗子进了粮仓一样,眼睛东看西瞧。 似乎在寻找什么。 红华怎么会看不出来,这是偷秘方来了。 不过,这里什么都没有,真正的秘方,在他的脑子里。 平常调馅,都是对外保密,除了林婶等有数的几人,其他人根本接触不到所谓的秘方。 李家安插眼线,注定一无所获。 片刻后,梅青露出失望之色。 她暗暗道:“既然找不到秘方,我就把红华算计得放弃做新小吃。” 红华将辣椒与花椒置于锅中,淋入少许清油,随着锅底慢慢加热,空气中一股香味弥漫了开来。 “咳咳咳……” 梅青脸色立时涨红,“呛死我了,这是什么呀,这能是美食,笑死个人。” 辣椒的味道飘出去后,很多人也都咳嗽了起来。 片刻后,红华将炒好的辣椒花椒,置入铁质的大料窝窝中。 然后他推给旁边的梅青,“锤好。” 梅青憋着嘴,却只得听命,咚咚咚的锤了起来。 铁杵沉重异常,她一个女人,很快就胳膊酸痛难忍,立刻讥笑道:“一会要是没人吃,掌柜的你就丢人了。要么不做了。” “就怕一会你求着我要吃。”红华道。 “放心,这种东西,我一口都不会碰。”梅青冷笑。 “平日里,自信无比的相公,怎么现在连还嘴都不敢了?” “难道相公心里也对这个新小吃,没有把握吗?” 花袭人暗暗担忧。 “莫非,真让那个梅青说中了,不好吃吗?” 林玲也着急了起来。 林婶等人神色凝重。 花袭人不惧油烟,上前为红华擦汗。 红华捉住她的小手,微微一笑,“这里油烟重,快去外面等我。” “不,相公在哪里,袭人就在哪里。” 袭人的话语,令红华露出笑容。 他如何能看不出娘子的担忧。 他之所以不说话,是因为前身这具肉身第一次接触辣椒的气味。 所以也有些受不了。 刚才,只是在忍受呛鼻的刺激气味罢了。 红华拉着袭人走向外边。 再苦不能苦袭人这么好的娘子。 他都受不了,何况袭人? 梅青立刻跟着要出来,因为实在太呛鼻子了,她已经忍受到极限了。 红华回头道:“梅青,你在这里继续锤辣椒,不许挪地方,因为这辣椒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气味。你挪了地方,就毁了这东西。” “还有,要是一会锤出的辣椒不合格,我要拿你是问。” 梅青脸色一变,心道:“这是想把事情赖在我头上,不行,我不能让他得逞。” 红华拉着袭人快步离开了厨房,立刻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 “咳咳咳……” 下一刻,梅青剧烈的咳嗽了起来,呛的眼泪都流了出来,浑身火辣辣的,又辣又疼。 她不禁一怔,没有算计的让红华放弃做新小吃,反而被红华算计的在这里被熏得死去活来? “林婶把厨房门关闭,不能让这种珍贵的气味跑出来。” 红华带着其他人离去后,砰地一声,把厨房门关闭了。 关门之后,厨房内部那种刺鼻的气味,迅速升高了起来,渐渐的超过了火焰山,简直跟火山喷发的硫磺一样。 令梅青涕泪横流。 她忍受着胳膊的酸痛,同时每砸一下,大料窝窝中那刺鼻的气味就冲了上来,直奔她的鼻孔里,令她昏天黑地。 她有点发怔,被算计了,确定无疑,她没有成功算计红华,反而被算计了! “不好,市集的人,好像说过,这玩意可能有毒,有人吃了后,嘴都肿了!” “难道红华看出了我是卧底,现在根本不是让我锤辣椒,而是想谋害我的性命?!” 梅青暗暗惊道。 “梅青,你要真的忍受不住,就出来吧。”就在这时,门外红华说道。 “啊?让我出去吗?”梅青惊喜。 “但我听说你向来宁死不屈,要不你再坚持一下。如果现在就出来,都没撑多久,不符合你宁死不屈的身份。” 红华又道,“说话出尔反尔的人,都是卧底,你不会是卧底吧?” “卧底?不是,我肯定不是卧底。掌柜的你放心,我保证给你把辣椒锤好。”梅青急忙道。 “那你慢慢锤吧。” “……”梅青咬牙,这一刻她在内心里把红华祖宗十八代全都问候了一遍。。 厨房外边。 红华嘿嘿一笑,接着点好了一锅的豆腐脑后,才把厨房门打开了。 只见梅青已经躺在地上,双目通红,跟个女鬼一样,“我,我宁死不屈的把辣子锤好了……” 红华,“……” 第二十五章 赌局的最后一天 趁着梅青缓气的功夫,红华把热油往锤好的辣椒粉里一泼,立刻一股奇异的香味弥漫了开来。 本来辣椒的味道,十分刺鼻,然而这一刻,竟变得不再呛鼻了,反而温柔了起来。 红华闻了闻后,感觉到了与前世相似的味道。 “相公,我闻到香味了,很香,而且不呛鼻子了。” 花袭人露出惊喜之色。 “太神奇了,明明刚才还很呛鼻子的。” “是啊,而且还有其他大料的香味,使得但辣椒的香味作为主导,却令整体的香味升华了。” 林婶等人也都一一上前,而后全部露出震惊之色。 “别着急,这才是第一步。” 红华自信一笑,接着又呛了醋水。 最终,他把醋水与油泼辣子,拿到了豆腐脑旁边。 “都把碗拿过来,再拿上饼子,不然我一会不够吃。” 红华笑道。 众人立刻行动。 花袭人娇媚一笑,“相公,我给你拿碗和勺子。” 红华微笑点头,娘子什么时候都想着他,他感到心里面美滋滋的。 在前世这种事,做梦都不敢想。 “一个豆腐脑,掌柜的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吗?” 已经缓过气来的梅青走上前,一看只是豆腐脑,就嘲笑了起来,“又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人人都吃过,能有多好吃?” 但她也跟着众人拿了个碗走了过来,“不过还是尝尝吧,也许有奇迹呢,但我不抱希望。” “你是不是盛的有点多?” 红华问道,他完全能想象的,一会吃开了,会有多疯狂。 南宋人应该是第一次遇见辣椒。 他完全能想象到,接下来对这些南宋人的味蕾,会造成多么大的震撼。 这时候梅青盛的多,一会就吃得多。 “放心,我保证只尝一口,如果吃第二口,我就是狗。”梅青不屑道。 红华淡淡一笑,给众人盛好豆腐脑上,浇上酸汤,再淋上泼好的辣椒油。 梅青吃了一口后,呆住了,这也太好吃了吧? 红华站在那里,安静的品尝美食,气质不凡,接着他抬起眸子,淡淡看向前方,令梅青不敢与之对视。 梅青低头又吃了一口,再次呆住了,汤汁又酸又香,豆腐又滑又嫩,再配上辣椒油,简直是人间最美味的小吃! “这还是豆腐脑吗?” 梅青一下子把剩下的豆腐脑全吃了下去。 和以前的豆腐脑相比,味道完全是天差地别。 “当然是豆腐脑。”红华道。 “给我再来一碗。”梅青激动道,一直在吞口水,眼睛盯着锅里。 这时候,好吃的豆腐脑都让梅青暂时忘记了她的卧底身份。 “你不是说只尝一口,如果吃第二口,就是狗,现在把一碗都吃光了,怎么说?”红华问道。 “我也没想到掌柜的做的新小吃,能这么好吃。就给我再吃一碗,好吗?”梅青脸上露出讪讪之色。 “不好。”红华摇头。 “掌柜的,我以后再也不跟你顶嘴了。这么好吃的豆腐脑,我是第一次吃,再给我一碗。”梅青求道。 看得出来,虽然她是宁死不屈的卧底,但真的还想再吃一碗。 “我这人一向说一不二。”红华冷笑,再次拒绝。 梅青眼睛直直的盯着锅里的,“不吃就不吃,哼!” 脸色直接冷了下来。 “掌柜的,我要再来一碗。” 其他小吃店的伙计们陆陆续续走了过来。 “好,都再来一碗。” 红华哈哈一笑,立刻把位置让开,“辣椒油多放点,这个是灵魂。别怕吃油贵,咱家吃得起,大家敞开了吃。” 接着,他瞥了一眼梅青,“可惜有的人刚才打赌输了,现在没得吃呀。再吃,就变成了狗了。” 梅青满脸憋屈之色。 众人哄笑,“愿赌就要服输,你的那一份,我们替你吃了,哈哈……” 梅青露出悲愤之色。 “相公真的太好吃了,我也再要一碗。” 娘子来了。 红华立刻亲自上手,“好,我亲自给娘子打。” “红华哥哥,这个辣豆腐脑,太好吃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吃的是凤髓呢。” 林玲这个丫头最夸张了,一句话把店里众人逗得哈哈大笑。 “妹妹,咱家的豆腐脑也许比凤髓更好吃呢。”沉稳的林琳也忍不住打趣道,同样盛了第二碗。 随后,林婶,陈振等人也都上前。 陈振这个家伙胃口最大,手里还拿着三个烧饼,生怕豆腐脑不够吃。 “哥,别说这个豆腐脑,就单单这个酸汤,我就着吃,都能吃上五个大饼!” “真的太香了。” 陈振的话,令红华笑了,也让大家伙一起都笑了起来。 众人欢笑一团。 唯独梅青笑不出来。 在一旁的梅青此刻看到众人皆盛到了第二碗。 而她只能看着别人吃,突然无比委屈,眼泪咕噜噜的滚落下来。 “那么好吃的豆腐脑,我只吃了那么少一点。” “早知道我就该多盛一些,我刚才怎么那么愚蠢,现在想吃都没有,只能看了。” 梅青咽了一口口水,顿时心里更加委屈了,眼泪哗啦啦的掉下来,心道:“我真想打自己一耳刮,为什么把话说的那么死,我真的好想再吃一碗……” 就在这时,红华端着一碗豆腐脑走上前,“如果我给你,你吃吗?” 梅青顿时不敢置信的喜色,“我吃。” 红华急忙把碗收回来,笑道,“骗你的,哈哈……” 他的这个举动,令众人轰笑成一团。 “红华,我诅咒你输给李家酒楼,输掉老婆,最后气的吐血而亡。” 梅青心中咒骂。 第二天,辣豆腐脑一经推出,直接火爆全镇。 红华看了眼账本,感到有点震惊了。 他们的收入,相比之前只卖包子胡辣汤时,翻了几乎足足一倍。 四月一号。 红华与李家赌约的最后一天。 这样的热闹,果然吸引了很多人,天还没黑,李家酒楼里里外外就挤满了人。 镇上几乎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 所有人都在等待结果。 孔秀才作为公证人,也早早的抵达这里。 在一片喧闹声中,红华率领红家小吃店众人,走进了酒楼之中。 他感到悲伤,看着酒楼中熟悉的事物,“我的东西,迟早还是要回到我的手中了。” 记忆融合后,他仍是现代人思维,但现在也感到像是回到了小时候的家中。 第二十六章 自信 在吵杂的人声中,红华入座。 “相公,我们真的能赢吗?” 耳边传来袭人的担忧之声。 “稍安勿躁,我们赢定了。” 红华安抚道,接着他目光渐渐凌厉起来。 今晚就是一决胜负的时刻。 他信心十足,今夜就要李杰付出代价。 与前身记忆融合,前身的仇就是他的仇。 父母之仇不共戴天。 “账本。” 红华伸手从袭人手中拿过账本,仔细扫过上面的一行行数字。 “一千九百六十七两……” 每次看到这个数字,红华感到都有些震惊。 别说古代人,就是他这个现代人都有些想象不到。 小吃店一个月利润达到这种程度,简直骇人听闻。 油泼辣子对宋人似乎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让他们疯狂。 使得豆腐脑与胡辣汤的火爆程度,达到了惊人的地步。 同时,也因为小河镇乃是地方重镇,地处要塞,四通八达,乃是商旅必经之地,商业发达。 若换做其他地方,一个月七八百两就顶天了。 最关键的是,他没有赶走梅青,而且美名其曰,为了让店里众人放心,他让袭人每天晚上,把当日收入,给大家说一下。 所以他把每日收入只有三四十两银子的假消息,借梅青之口传入李杰耳中。 相信不出所料的话,此刻的李杰应该认为已稳操胜券。 “我能安安稳稳,没有节外生枝,卖上一个月的小吃,还真是要多谢这个梅青。” 红华扭过头,看向梅青,“咱们红家包子铺,若是赢了,你当记头功。” 梅青立刻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心中却道:“红华真是愚蠢,死到临头还不自知,到现在还没看出我是卧底。呵呵,我早就把一切消息传回李家酒楼了。” “李少爷没派人破坏你的生意,还不是你的每天收入不足为虑。” “可笑的是,你到现在还把我当成大恩人。” 红华一翘嘴角,露出寒光闪闪的一排雪白牙齿,却是笑了起来,“此事结束之后,我会好好报答你的。” “红华兄,这么早就来了,不会是自认为输定了,所以破罐子破摔了吧。” 就在这时,一道得意的冷笑声传了过来。 红华目光一扫。 一行人走了过来,其中多为赌坊中的打手。 为首之人,白衣折扇,气宇不俗,正是李杰。 见到此人,红华一笑,想起了当初在包子铺,他把李杰打的鼻青脸肿,披头散发,狼狈无比。 李杰脸色顿时冷了,似乎知道红华在笑什么,他走到近前,压低声音,阴冷开口,“事情结束后,你就知道得罪我是什么下场了。” “啊?那我很期待呀。”红华笑道。 “够狂,还是一如既往的狂,不过,不知道一刻钟之后,你还有没有狂的资本。” 李杰冷冷一笑,啪的一声打开折扇,气度沉稳,面向四方,“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反正今晚我必胜。” “红华,你可知道我李家酒楼,这一个月有多少利润?” 闻言,红华眉毛一挑,淡淡笑道:“多少利润,难道比我还高吗?” “哈哈哈……” “就是这种语气,天啊,此刻我听到你这种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你很自信。” “但我很想知道,当得知我酒楼一个月的利润后,你又会多么绝望?” 李杰大笑声响彻在酒楼之中,“我太想要看到你满脸惊愕,身体恐惧到发抖的样子,相信与你此刻自信的模样一比较,一定是无比有趣的一副画面。” 那笑声令在场看热闹的众人都是脸色一变,不禁点头,“看来李杰真的要赢了。” “红华,你且听清楚了,李家酒楼这个月的利润,一千三百九十五两白银。” 李杰猖狂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很不可思议是不是,但我告诉你,我的账本没有一丝错漏,是真真实实的,这一点孔先生可以作证。” “所以你也别妄想,诋毁我的账本有问题,来耍无赖。” “绝望吧,恐惧吧,颤抖吧……” 听到这里,红华无语的看向身旁的袭人。 花袭人也无语看着他。 两人四目相对。 红华冲着她挤了挤眼睛。 袭人急忙抬起玉手,捂着小嘴,一副快要笑出声的样子。 “相公,给我看看咱们的账本,我们不会记错了吧?” 闻言,红华点了点头,悄悄打开账本看了一眼,又给袭人看了一眼,“娘子放心,确定无疑,咱们这个月利润是一千九百六十七两银子,远超李家酒楼。” “天啊,一千三百多两,难道李家能称霸,这么雄厚的财力,谁敢与他作对?” “完了,李家又狠有毒,却是真有手段,红华恐怕今天要遭难了。” 众人的议论声渐渐响起,都震惊了。 李杰大步走了过来,白衣折扇,眼神傲然,“红华,来让我猜猜你这个月多少利润?” “哈哈哈……” 说到这里,李杰情不自禁的笑了,“月中时,你依靠胡辣汤,收入约四百到五百两银子,而后推出豆腐脑,收入略有增加,估计月底,能有八百两到一千两左右,是也不是?” 红华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很沉稳嘛,被我说中了对不对,但到了现在你还面不改色,沉得住气,也算是个人物了。” “你虽然沉默,但内心一定疑惑,为什么我会知道红家小吃店的收入状况呢?” 李杰冷笑连连,那种自认为已经赢定了的表情神态,充斥在身体的每一寸肌肉上。 “那你说说。”红华淡淡道,就那样子看着李杰。 “我真是佩服你,这养气功夫,连我都望尘莫及。” “罢了,事到如今,告诉你也无妨。” 李杰大步走到了场中,拱手道:“相信,在座的各位,也都很疑惑,很想知道为什么吧?” “说啊,别藏着掖着了。” “李杰真乃伟人也,咱们小河镇,对谁都不服,只服你,果然有手段啊。” 很多人起哄,更有一部分人,似乎认为李杰已经是赢了。 钦佩之语,此起彼伏。 “梅青,出来吧,不用再藏着了。” 李杰缓缓说道,轻轻击掌。 红华眼睛一闪,此刻除了他与袭人等少数人外,大部分小吃店伙计都露出震惊之色。 随之,梅青推开众人,大步走到了场中,“李少爷,奴婢,给您行礼了。” “虚礼就免了,你给大家说说吧,相信红华兄此刻一定是惊怒交加,更是疑惑丛生。” “你为大家解惑吧,哈哈哈……” 李杰的笑声不断在空气中震荡着,可想而知,此刻他多么坚定的认为自己赢定了。 “各位,我是李少爷安插在红家小吃店的卧底,但我没有破坏规矩,只是暗中记录一切。” “然后把每一天小吃店的收入状况,传回酒楼。” “所以,从一开始,李少爷便知道小吃店的所有内情。” “诚如李少爷所说,红家小吃店这个月的利润,虽然无比惊人,但也仅仅只是一千两左右,绝对比不上与李家酒楼近一千四百两银子的收入。” 梅青淡淡冷笑,令酒楼之中不断响起惊呼。 众人都震惊了,本以为只是寻常的对赌,没想到居然玩的这么高级,都开始整上间谍了! 一时间惊呼与赞叹声,连连响起,钦佩李杰的话语,更是不绝于耳。 第二十七章 你的城府有多深 “李少爷,我看您的智谋,不下于咱们的国相秦桧爷呀。” “真是委屈您了,您若是登上朝堂,还有当今相爷什么事。有您在,金国算什么,大漠、西夏与高丽又算得了什么,不过都是蚂蚁尘埃罢了。” “皇帝应该三顾茅庐,请李少爷入朝做官!” 这些恭维的话语,令李杰的笑声愈发得意。 “红华,不是我说,你怎么能得罪李少爷呢?” “李少爷的才智,你就是再学十辈子,都学不来的。” 一些看好李杰的人,开始嘲讽红华了。皆认为他已是必输无疑。 “你们……”花袭人生气了,起来就要争辩。 “我们赢定了,何必与他们一般见识呢?” 红华摇了摇头,花袭人这才气呼呼的坐了下来。 林婶与林家的两个丫头,则是依旧平静,只是目光中多少带着高傲。 有一种,她们是天鹅凤凰,懒得与一群野鸡争论的感觉。 而陈振摸了摸鼻子,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他的目光仿佛在看一群白痴耍猴戏般。 “红华,你们这是什么意思,到了现在一句话也不说吗?” “这是摆烂了,认输了,破罐子破摔了吗?” 李杰本来狂笑不止,但此刻突然脸色一变,似乎也察觉到了红华等人的异样神色。 太平静了。 红华从头至尾,那种自信的目光,就没有消失过。 看上去,不像是在强撑。 “难道……” “不可能!” 李杰猛地看向梅青。 梅青脸色一变,急忙道:“李少放心,他现在只是装模作样而已。” 听到这句话,红华感到被逗得忍不住了,李杰和梅青两个家伙,也太幽默了吧? “哈哈哈……” 红华大笑了起来,笑声响彻酒楼之中。 袭人也跟着轻笑。 林婶与两个丫头也是一样。 陈振更是不掩饰了,捂着肚子,扶着椅子,完全是笑的肚子疼了。 鸦雀无声。 酒楼之中,突然间没有了吵杂的声音,只有红华自信无比的笑声,在空气中激烈震荡着。 所有人都震惊的看着他们,难道事已至此,还有变数不成?! 区区红华能有逆转乾坤之力吗? “红华太自信了,莫非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胜过李杰?” 有一些人惊呼。 “孔先生应该已经核算结束了。” 红华笑完了,于是看向了李杰,“你这样子的脑子,太过愚蠢,不配与我争论。让孔先生直接宣布结果吧,也该让大家知道真相了。” “死鸭子嘴硬。” “现在,你不过是强撑罢了,又或者觉得我在账本上做了手脚,对不对?所以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孔先生身上?” “红华,你放心,为了对付你,这次我们两个人赌局绝对公平。我的账本,没有任何虚假问题。” 李杰先是眼神闪烁了一会,而后猛地坚定起来,似乎认为看穿了什么,冷笑连连,“孔先生,您说话吧,让红华做个明白鬼吧。” 自信。 红华与李杰两个人都是无比自信。 这让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案台上的孔先生。 孔先生冲着李杰点了点头,又朝着红华点了点头,“两家账本,全部核算完毕。接下来的结果,我孔学文用自己一生的名声,作为担保。所以请放心它的真实性。” 此话一出,现场安静的吓人,落针可闻一般。 红华嘴角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李杰的嘴角也露出了笑容。 孔学文将写有核算结果的账本,面相众人,“李家酒楼三月利润核算,一千三百九十五两白银。红家小吃店三月利润核算,一千九百六十七两白银!” 孔先生的声音,传遍了整个酒楼中的每一个角落。 李杰嘴角的笑容僵住了,目眦欲裂,红家小吃店利润一千九百六十七两白银?! 怎么可能,难道耳朵听错了?! 红华嘴角露出的一抹淡淡笑容,愈发灿烂了起来。 他风采自信,沉稳从容,大步向前走去,走到李杰的身旁,朗声笑道:“孔先生,直接宣布结果吧,我怕有些人耳聋了,听不清楚,哈哈……” 孔先生把核算后的账本,继续面朝众人,“依据之前契约,两家利润对赌,今日核算结束,红华胜,李杰败!这间小河镇酒楼,从今以后归红华所有!” 孔先生不大的声音,令酒楼中响起一片哗然之声,也令李杰目眦欲裂。 李杰嘴角的笑容僵住了,一直那么平静,一直那么自信,红华就赢了?! “不可能!” 李杰不敢置信的大吼。 接着他猛地转头,眼睛布满血丝,再无之前白衣折扇的气度,“你是怎么做到的,这不可能,这账本有假,你和孔秀才合伙算计我,我绝不承认这个结果,我没输,因为这根本不可能!” “震惊了?” “不敢置信了?” “把刚才你对我说话的说,此刻原模原样的送还给你,还真是合适!” “果然如李杰你所说一般,刚才你自信的样子,和你现在狼狈的样子相比,果真是一副极为有趣的画面呢!” 红华笑道。 “你……”李杰咬牙切齿,脸上火辣辣的,刚才说的那些话,全部都应验到他自己身上了。 “哈哈哈……” 红华大笑,就那样子淡淡的看着没有了气度的李杰,“想知道为什么吗?我可以告诉你。” 似乎看到红华依旧这么自信,李杰终于露出一抹恐惧之色,“你普普通通一个乡镇小子,能有什么心机?你怎么可能做得到,怎么可能?” “哈哈哈……” 红华笑的更大声了,“李杰,你还不算太笨,看样子是猜出来了。” “不错,我早就看出了梅青的身份。” 红华瞥了一眼梅青。 梅青之前满脸阴险冷笑,但此刻,脸色苍白,“你想骗人,如果你早就知道我是卧底,为什么不赶走我?” “赶走你,还怎么把你为我所用?” “你是多么好的一枚棋子,你是李杰派来的人,所以李杰绝不会怀疑你的话。” 红华淡淡一笑,接着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娘子,你来说吧,为夫有些累了。” 花袭人立刻站了起来,俏脸上满是骄傲。 “梅青,你还记得吗,在每一天结束后,我都会把当天的盈利状况,告诉店里的伙计们。” “但是,我所说的利润状况,只有真实利润的一半。” “这一招是相公教给我的,明面上,叫做安抚人心,暗中却做将计就计。因为相公料定,你会把假消息传回李家酒楼。” “而之所以这么做,是相公担心李杰会狗急跳墙,前来破坏,甚至为了赢,不惜杀人。” “从头至尾,梅青你自以为把我们所有人都骗了,但可惜的是,你只是相公手中的一枚用来噬主的棋子罢了。” 清丽脱俗的花袭人在这一刻,也有些凌厉了起来。 她的话语,令梅青脸色一片惨白,当场瘫坐在了地上,“原来红华是大智若愚,最愚蠢的是我梅青,我非但没有帮到李杰,反而害了他……” 接着,花袭人冷漠的看了一眼李杰,“你也许有些才华和智谋,但你永远不可能与我家相公相提并论,你输了,输得彻彻底底。” 此话一出,令李杰浑身一震,踉跄一下差点跌倒。 “哈哈哈……” 看到李杰失魂落魄,红华大笑,感到心里畅快无比,有种报仇的爽感。 他就那样子在所有人面前,毫无忌惮,又自信无比的笑了起来,眸子中精光闪耀,令人不敢与之对视。 在这一刻,红华拥有了一种惊人的气质。 没有人再敢小觑他半点。 “厉害……” “真是个人物!” 死寂片刻,酒楼之中有人发出惊呼。 “将计就计,城府极深,红华此子绝非池中之物!” 之前一直看好李杰的一些人,在此刻发出了这样的惊叹,对红华的手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也就是一个小镇,若是红华出生在临安府,恐怕又是一个能闹翻天的大人物!” 刚才一些人把李杰比作国相秦桧,但此刻他们都把红华放在了更加可怕的位置上。 “太可怕了,他把所有人都当做用来对付李杰的棋子。因为我们对李杰的赞叹,会麻痹李杰的。” “的确如此,若是李杰提前察觉到不对,把红华暗杀在公布结果之前,那么李杰就自动胜出了。” “但如今结果已经公布,就算再暗杀红华,李杰也还是输了!” “红华,你的城府到底有多深?” 赵家与胡家的老一辈,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皆认为红华远比众人想象的更加可怕与深沉! 所用手段,所展现的城府,完全不像是一个少年。 第二十八章 快意恩仇 “在之前,我也认为这样子去设计别人,会不会太过了。” “但当每次想到李杰那种杀过人眼神,我都感到了深深的不安。” “于是我明白,接下来每一步都不能错。” 红华心中喃喃,他看向满脸骄傲的娘子袭人,心中彻底平静了,怎么忍心让她受到伤害? 最后,他将目光看向落败者,心中一笑,“李杰,我可不是普普通通的乡镇小伙,而是经过宫斗剧与三国剧多年洗礼的现代青年,心机不多,但自保够了。” 似乎触及到了他的目光,李杰浑身一震,如遭雷击。 这是个自命不凡的家伙,算计别人不成,反被人算计。 这种挫败感,对李杰这种人来说,是最难以接受的。 “原来你早就知道我输定了,可你一直沉默,故意冷眼看我犯错?” “刚才你的内心一定很得意,认为我只是个跳梁小丑?” 李杰不能接受般的问道。 “嗯。”红华想了想后,点头道。 “我堂堂李杰,竟然沦落成小丑了!” 李杰悲伤一笑,如遭巨大的打击,整个人的神彩暗淡了许多,“刚才,我大言不惭的说知道你小吃店的利润时,你就断定我已经中计了……” “接下来,我又说自己有一千四百两的利润时,你是不是差点笑出声?” “那时候,你完完全全的把我李杰当成了一个傻子,一个白痴。” “我中了你的毒计,还不自知,还傻不愣登的洋洋得意,在你心里,我成了小丑,我堂堂李杰成了小丑……” 李杰难以接受的喃喃着,身体踉踉跄跄,站都站不稳,仿佛随时都会摔倒。 见此,红华笑道,“你现在的状态有点不对劲,按理来说,我不该说实话了,但我红华是个正直的人,不能撒谎。所以我承认了,刚才我真是差点笑出声,哈哈……” “你……” 李杰咬牙切齿,脸色惨白。 红华又道:“但有一点不得不承认……” 李杰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什么?难道我身上还有让你钦佩的……” 红华一笑,摇了摇头,“你想多了,我是说,你是个自命不凡,又很有搞笑天赋的小丑,的确很会逗我笑,哈哈哈……” “啊……” 李杰突然发出凄厉的悲吼,如同遭到了奇耻大辱。像是一只受伤的猛兽,在舔舐伤口。 红华大笑起来,“一身白衣折扇,相信你内心一定很自傲……仗着小有心机,便自以为把其他人玩弄在股掌之间,却不曾想到自己反被我玩弄在掌心之中。这种挫败感,似乎对你是很大的打击?” “住口,你住口……” 李杰嘶吼,双目通红,暴跳如雷。 红华的话语,令他如被一箭穿心! “刚开还张口闭口说我是普通的乡镇小伙,不可能有什么心机。这句话,就表明了你自视甚高,认为在智力上比我、甚至比在场的所有人,都更高一头。” “结果没想到,你才是那个被耍的猴子,真可怜,真可悲……” 红华哈哈大笑,笑声震动酒楼。 噗通! 李杰撑不住了,跌倒在地,双目黯淡,失魂落魄。 红华大步走上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你认为自己很有手段吗?” 李杰死死的盯着红华。 红华怡然无惧,淡淡的笑道:“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斧?!” “啊……” 李杰凄厉嘶吼,挣扎着要起身,仿佛要冲过来掐死红华一样。 红华大笑着后退。 其他人拦着李杰。 然而李杰一边嘶吼,一边继续想要冲过来,但就在这时,他突然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来。 刺鼻的血腥味立刻弥漫在空气中。 “吐血了!” “李杰被气的吐血了。” “红华的那些话语,简直是杀人诛心!” 在场之人的脸庞上全部都露出震撼之色。 “……” 红华张望,没想到随便说说,这李杰就吐血了,真是心胸狭窄之人,没有一点容人之量。 几句话就差点把他气死了。 “那天你将我暴打,我李杰何等人物,从未受过如此耻辱!” “我发誓,这一天就要你付出十倍代价!” “没想到,今天到来,我堂堂李杰,反而被你戏耍的像是一只小丑……” 李杰低吼,面目狰狞,披头散发。 显然,他快要崩溃了,血红的双目中,水光闪烁,似乎随时都要淌下泪来。 红华一愣。 这是……不但被气的吐血,还要被气哭了? 这要是当众哭出来,李杰要有多丢人?! 红华无语的摇了摇头,要是把李杰放在前世的网络上,还不得被广大水友当场喷的原地爆炸吗? 红华暗暗庆幸,幸好他经过了前世的洗礼,心里承受能力稍稍强了一点。 “今天我栽了,我认了。“ 李杰挣扎了几次,才艰难的重新站起来,头也不回的,准备离去。 “慢!” “就这样想走吗?” 红华淡淡的冰冷声音,响彻酒楼之中。 他一翘嘴角,露出一排白森森的牙齿,这是一个无比危险的笑容。 陈振提着木棍,猛地冲了出去,像是一头猎豹般,拦下来李杰。 李杰回头,“你想怎么样,赢了我,还嫌不够吗?” 红华眼神凌厉,露出冰冷笑容,拿出契约,“我们当初签订的契约,可不只是输掉一座酒楼。” 李杰道:“剩下的钱,我会派人送到府上。” 突然,红华睁目怒喝,“给我装什么呢,跪下!” 他的喝声,令李杰身体都颤抖了一下。 “别给我废话,跪下,学狗叫。”红华冰冷大喝。 李杰身体一震,差点再次倒在地上。 红华的大喝,令酒楼中响起阵阵惊呼。 众人根本没想到赌的竟这么大。 这若是跪下,学狗叫,以后还怎么做人? 普通人尚且不敢,何况李杰这等自视甚高,往日威风八面的人物?! 在以前,普通百姓相见李杰一面,都难如登天。 今天,一个少年竟要李杰当着所有人的面,下跪,学狗叫?! 这种事,在以前众人做梦都不敢梦见。 所有的目光立刻齐聚在红华与李杰的身上。 红华站在那里,高大的身躯无比挺拔,宛若一座矗立的山峰,压得李杰脊梁骨都快要断裂了。 李杰紧紧咬牙,眼睛越睁越大,布满血丝的眼珠子,似乎都快要掉出来了。 他满脸狰狞,声色俱厉,“红华,你敢!” 红华冷冷一笑,“契约在此,有何不敢?把大宋朝廷官府的人叫来了,他们也会帮着我,打得你跪在地上,履行契约!” 李杰咬牙切齿,“好,你够有种,我可以跪下,但你想清楚,等我跪下之后,承担得起后果吗?” 红华眼睛一眯。 李杰又露出那种杀人的眼神,动杀机了。 这更是一种赤裸裸的威胁。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 “红华不敢的,虽然有心机,可终究只是个没长大的少年。” “他应该已经害怕了。” “看来李杰不会下跪,更不可能学狗叫。” 众人暗中低语。 红家小吃店中很多人都露出不安之色。 花袭人迈步走了过来,“相公,无论结局怎样,袭人都与你共进退。无论你心中想怎么做,袭人都绝不后悔。” 红华感动。 袭人美丽漂亮,更是对他一心一意。 纵使天下无人支持他、相信他,袭人也会为他带来温暖。 这一刻,红华感到仿佛看见了明媚的阳光,天和地都明亮了起来。 红华大步向前走去,来到李杰面前,就那样子冷冷的看着李杰。 “你怕了,哈哈哈……” 李杰突然笑了起来,似乎料定红华已经畏惧,“你不敢让我跪下,你承担不起后果。” “我李杰心中只有志向,没有弱点,可你不同,你浑身都是弱点……” 说到这里,李杰阴冷目光扫向了远处的花袭人,“今天我不会跪下,也不会学狗叫,没有人可以让我李杰做那种事!” 突然之间,红华动身了,凌厉无比的一脚,势大力沉的猛击在了李杰的膝盖上,当场发出咔嚓一声。 李杰一声凄厉惨叫,剧烈的疼痛令他双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 李杰目眦欲裂,跪下了,跪在了红华面前,红华不但有胆子让他跪下,还敢打的他跪下去?! 红华气势凌厉了十倍,就那样子再次扬起势大力沉的一脚,猛击在李杰的头上,令李杰发出一声怪叫。 那怪叫声,听着有几分像狗叫! 李杰目眦欲裂,没有一丝犹豫,极度的果断,红华用脚踢在他头上,令他疼的发出嘶吼! “堂堂李杰,不但被打的当众跪下,更是竟被打出了狗叫声!”有人大叫。 第二十九章 人杰之姿 其他人也纷纷惊醒过来,脸庞之上无不露出骇然之色。 “是的,刚才我的确听到李杰发出狗叫!” “红华未免太过凌厉了吧?!” “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 死寂片刻后,惊呼声此起彼伏。 他们本以为红华只是少年,未曾想到竟如此英雄本色。 红华脸上没有一丝惧色,仿佛从头至尾就没怕过李杰,更是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红华的身上。 万众瞩目! 红华缓缓弯下腰,俯视着李杰,道:“滚吧,你已经不配跟我说话了。” 说完,他松开了,踩在李杰头上的脚。 这一刻,李杰所有的自傲,烟消云散了。 他通红的双目中,眼泪哗啦啦的淌了下来。 他张口欲要嘶吼,可是最终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就那样子看了红华一眼,李杰起身,头也不回向外狂奔而去。 与之相比,红华气度不凡,高大的身躯立在那里,犹如一座险峻陡峭的山峰,气势逼人! “红华,真乃人杰也!” 这一刻,有人骇然道! 众人彻底沸腾了 红华却没有多少兴奋与激动,反而感到了一丝微不可查的危险气息。 最后,李杰狼狈逃走时,看了他一眼。 那是一个充满了杀意的眼神! “哥,打蛇不打死,后患无穷。” 陈振压低声音,说道:“我看着李杰这人,不会善罢甘休的。” “这个我自然知道。” “本来还以为,他会承受不住耻辱,当场拔剑自杀,那样倒是省了我的功夫。” 红华一翘嘴角,露出一排雪亮的牙齿,“陈振,你去把官府的白捕快请过来。” 陈振正要离去,“我走了,哥,你的安全怎么办?” “放心,这里这么多人,李杰不可能当众下手。除非他想死,毕竟国法不是摆设。” 陈振这才离去。 接下来,在孔先生的主持下,红华完成了对酒楼的交接。 红华也与赵家、胡家的老一辈见过面了。 这都是小河镇上的老一辈士绅,可能势力没有李家赌坊大,但在镇上的威望,还是很高的。 得到这帮人的认可,红华知道以后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夫人,夫人你这干什么嘛……”孔先生大急。 “你不要,我要,再说了,人家袭人都说了,这是我们娘们们之间的体己,用不着你们男人管。”孔夫人道。 “快还回去,这钱不能要,否则,以后我以后怎么在乡亲们面前抬起头?”孔先生脸都红了,显然内心焦急。 “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你又不管,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成天就知道读书,你不知道那油盐酱醋都是钱,反正我不还,打死我也不还……” 孔夫人急忙逃走了,生怕自家相公上手抢夺。 “孔先生,何必与女人一般见识,来喝酒喝酒……” 其他人拉住孔先生落坐在酒桌上。 “这一个月来,我算是见识到了孔先生的正直,以及核算账面时一丝不苟的精神。” “先生……” 红华起身举杯,“这一杯酒,就敬先生的正直!” 一杯酒罢。 红华再次起身,“这一杯酒,敬先生的一丝不苟。若是朝廷账房有先生,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假账坏账了。” 孔先生似乎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尊敬。 紧张的两次起身举杯。 红华第三次起身,“这第三杯酒,敬天地,敬天公地道,敬正义必胜!” “好!” “好一个正义必胜!” “红华此话,真是快要让老夫泪满襟了。读了多年圣贤书,却也比不上‘正义必胜’这四个字!” “老夫干了!” 孔先生喝了两杯酒后,又听到这正义必胜,一时豪情渐起。 众人连连叫好。 “只是那钱,我一定想办法还给……” “先生说这个做什么,那是女人间的事情,和咱们男人没关系的。你看家里的事,都是袭人说了算,我都不管的。” 红华连连摆手,他知道若是直接给孔先生钱,孔先生这种两袖清风,有气节的人,肯定是不会收的。 但孔先生劳顿了一个月,多少都应该拿些报酬,听说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 所以,他就让袭人带着孔夫人去买了点首饰、还有米面油之类的东西。 美名其曰,是孔夫人帮她挑首饰的报酬。 最后,袭人还封了一封红包,不多,也就八十八两银子。 但也谈不上少,是小河镇一个普通的四口之家,三四年的收入了。 “哥,白捕快了。” 就在这时,陈振回来了。 红华起身前往。 捕快看着职位不大,却是真正的朝廷之人。 一个捕快可以调动许多乡勇。 捕快与乡勇,大致相当于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 李杰被辱,威风全无,但只是面子上不好看罢了。 李家还有赌坊,实力并未受损多少,若是发起狂来,十分凶险。 红华心中清楚,如果要对付李杰,就必须借用官府的力量。 打蛇打不死,后患无穷,他可不想看到袭人受到伤害时,才知道后悔。 推开青梅阁包间的门,红华听到一道冷淡的声音,“不知红掌柜,这么晚请我来,所为何事,公事还是私事?” “公事。” “既然是公事,明天直接去衙门就行了。” 白捕快起身。 这是个中年汉子,留着一个八字胡,身材还算壮硕,身穿官服,腰佩长刀,乃是标准的宋代官差服装。 “也算私事。”红华一笑。 “即是私事,找我做什么?白某是公家的人,与你没什么私事谈。” 白捕快要走。 红华叹了口气,无论前世今生,这最难打交道的还是官家的人。 但也没办法,谁让人家手里握着权力呢! 红华从怀中取出一块十两银锭,悄无声息的塞到了白捕快的袖子里。 白捕快掂了掂袖子里的东西,本来铁面无私的脸上,渐渐露出一抹笑容。 “但话说回来,白某虽然是公家的人,可朝廷派白某来这里,不也是给百姓排忧解难吗?” 白捕快话锋变得那么叫一个快,“有什么困难说吧,但丑话说在前面,力所能及,白某定当全力以赴,若是超出了白某能力范围,那也请恕白某无能为力。” 红华心中感慨,真是狡猾的跟狐狸一样。 看样子是拿了钱,也不想办事呀! 还是孔先生那种人纯正,质朴。 红华想了想,把事情大概说了一下,“李杰一定会对我动手,这可是个杀人犯,白捕快应该未雨绸缪,若是抓住他,那可是大功一件。” “这小子得罪了李杰,现在害怕了。” “想让我帮忙收拾李杰。” 白捕快眼睛一闪,想到这里,他冷冷一笑,“李杰可是小河镇有名的俊杰,且有身份有地位,没有证据,你让我怎么抓他呢?抓不好,我还要被上面怪罪呢!” 红华为其倒了一杯酒,耐心道:“只要白捕快召集人马,我料定李杰今晚就会动手,只要我们提前埋伏,必定当场抓住这个杀人犯。到时候,白捕快可是大功一件!” “红华,你好大胆子,这是在教白某做事吗?” 白捕快眼神突然冷了起来。 红华眉头一皱,还真是只收钱不办事! 但此事,没有公家的人是不行的,就算他当场抓住李杰,最后也不过是和李杰对簿公堂。 可如果是白捕快当场抓住李杰,人证物质全在,那就是铁案,直接就能下判决。 似乎见红华不说话,白捕快态度软和了一些,“你正年轻,又是人生得意之时,不像是我这样一个小捕快,做什么事都要瞻前顾后。很多事情,不是你这个小娃,想的那么简单。” “罢了,没有其他事,我也该回家去休息了。” 白捕快直接要走。 红华从怀中又取出一块银锭,塞进了白捕快的袖子中。 白捕快脚步一顿,态度更加软和,“按理说,百姓有困难,我是朝廷派来的公家人,不能装聋作哑,可是世间的事情,真的很难,有时候就差那一点点,就是办不成事情。” 红华依旧平静,再次拿出一块银锭,但这次放在了桌子上,“月满则亏,水满则溢,但细水长流,方能长久。白捕快,你说对吗?” 白捕快满脸笑容,正准备拿银子,但听到后半句,脸色猛地一冷,“什么意思?” “今晚李杰必死,就算白捕快真的有事缠身,或者不想要这份天大的功劳,李杰一样必死。我让白捕快来,是给您送一个天大功劳,同时,也不想让自己麻烦。仅此而已。” 红华起身,也准备离去,“若是白捕快,真的不方便,就请离去吧。” “来的路上,就见有人说,红华有人杰之姿!” “此刻一见,名不虚传。” 白捕快脸色一阵阴沉,但心中想了想后,还是不动声色的收掉了桌子上的银子,露出温和的笑容,“红华,你这小子,真是长大了。罢了,你说要给我送个大功劳,那我承了这份情,收了这天大功劳。” “只要今晚李杰敢违犯大宋铁律,白某当场将他就地正法。” 见此,红华笑了,“白捕快,您真是百姓的好捕快。” “哪里哪里……” 白捕快讪讪一笑,然后朝着门外的跟班,喝道:“小城,去叫兄弟们起来,全部带上家伙,今晚有案子了。” 第三十章 等你们多时了 当夜。 红华带着小吃店众人,回到了店里。 关门,熄灯。 一切照常,与往日没有丝毫不同。 “相公,你怎么一直趴在窗口,是有什么危险吗?” 身后传来袭人疑惑不安的声音。 “没危险,我睡不着,随便看看而已。” 红华凌厉的目光,透过窗户的缝隙,扫视着外界的街面。 一切正常,没有任何异样。 见此,红华收回目光,望向黑暗中在床上半起身的女子身影,“你早点睡,等明天起来,一招正常的话,还要卖包子呢。” “相公,今晚你说话怎么如此古怪,什么叫‘明天起来一切正常的话’?” “难道……” 花袭人说到这里,那声音猛地一顿。 红华眼神一下子凌厉了十倍。 咚咚咚…… 店里大门早已关闭。 卧室的门怎么响了? “相公……”袭人声音都颤抖了,显然被吓到了。 “没事,你安稳睡觉,别管这些。” 红华走了过去,打开了门。 一个身材高大的黑影,正恭敬的立在那里。 “哥,一切都准备妥当了。”陈振的声音。 “安排两个人,把你嫂子保护好。” 红华又叮嘱了一下袭人,这才准备离去。 那黑暗中床上的少女身影,一下子跑了过来,冲进红华怀里。 红华感到被紧紧的抱住了,只听那女子担忧的道:“相公,袭人知道你肯定要去做大事,袭人拦不住你。但袭人告诉你,如果相公不在了,袭人绝不独活。” 闻言,红华心中被触动,轻抚少女的长发,安慰道:“好好睡觉,不是什么大事,小问题而已,相公能轻松解决。” “我们走。” 关好房门后,红华带着陈振离去。 夜色愈发深了。 死一般的寂静。 寒冷的空气包裹着红华的全身,令他手脚都有些麻木。 但他感到头脑愈发清晰。 作为现代人,战争电视剧电影看得多,可是真正第一次要亲自上阵,干类似的事,真的是热血上涌。 与看电影、玩游戏时的感觉完全不同。 此刻,红华能感到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肉身的感官都敏锐到了惊人的地步。 这是数亿年进化,在身处险境时,动物的本能反应。 目的有两种。 一,迅速进攻,杀死敌人。 二,迅速逃走,逃出生天。 可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表明当事者,正在经历危急生死的刺激体验。 “哥,你果然料事如神,他们要咱们的命来了。” 突然,身旁陈振警惕起来的话语声,令红华惊醒了过来。 红华顺着窗户缝向外看去,凌厉的目光立刻锁定了威胁。 后门被人撬开了。 来者先是推开了一道缝隙,朝着院子里张望。 过了片刻,确定没有危险,十几个黑衣人悄无声息的涌了进来,全部用黑布遮着面罩,只露出一双眼睛。 “娘的,看电视剧时,完全感觉不到害怕。” “但此刻,看着这群蒙面遮脸的黑衣人逼近过来,真的头皮发麻,有些快喘不上气来了。” 红华心道,胸口起伏,眼神愈发凌厉与冷酷,充满杀机。 他感觉到了死亡威胁,人的求生本能在这一刻也把他的血性给点燃了。 “到了这一步,还没有意外发生,就表明红华真的睡着了。” “放心,他绝对想不到今晚咱们就动手要他命来了。” 十几个黑影人手里都拿着家伙,迅速来到了门口。 听见黑暗中传来的那几句话,红华感到胸腔里,心脏在蹦蹦跳,此刻他与陈振,还有小吃店里一帮人,就和这些杀手一墙之隔。 只要黑衣人推门而入,他们就短兵相接了。 此刻,可谓千钧一发之际! “娘的,真刺激啊,打游戏完全没这种体验。” 红华深吸一口气,眼神冰冷,强行冷静了下来,握紧了手里的杀猪刀。 今天早上刚宰了一只猪,刀子上还飘散着淡淡的血腥味。 “一会红华从梦中惊醒,一睁眼就看到我们这帮人,你们说他会是什么表情?” “废话,肯定当场吓尿了。 “别废话,进去!” 哐当一声,门上的插销掉在了地上。 见此,红华热血沸腾,猛地一下子也站起。 陈振带着人也迅速站起来。 红华感到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 这一刻,不知为何,他竟然生出了退走的心里。 娘的,不打了,赶快逃命吧,这说不定,一会要死人了! 但是很快,红华眼神再次冰冷且坚定起来。 他很清楚,如果现在逃了,接下来就要面对李杰无穷无尽的追杀。 他想要站起来,想要获得更好的生活,就必须除掉李杰! 更何况,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今天就是死,也要拉着李杰陪葬! 想起前身小时候,被父亲举过头顶的画面。 衣服破了,母亲为他缝补的画面。 红华眼神愈发坚定,感到心中再也没有了退走或者逃走的念头。 拼了! 死一般的寂静。 片刻后,脚步声响起,只见黑暗中一道道人影,冲进了屋子之中。 “红华要死了,还睡得跟死猪一样。” “他死也想不到,我们已经进入他的老巢,要他的命来了。” “不对!” 黑暗中传来窃喜的声音,但紧接着,响起一道惊疑不定的声音,“我怎么感到身旁两边的黑暗中,全是人?” “怎么可能,别吓自己……” 噗噗噗……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红家小吃店内,一盏盏烛灯亮了起来。 光芒驱散黑暗,使得十几个黑衣人全部原形毕露。 红华手持杀猪刀,率领陈振等人,站在距离黑衣人四五米远的地方,冰冷的看着他们。 十几个黑衣人眼睛之中全部都露出骇然之色,红华?他怎么会在这里?! 红华杀气逼人,凌厉的眸子扫视着前方,冰冷的目光令一群黑衣人不敢与之对视。 十几个黑衣人眼睛之中全部都露出骇然之色,失算了,红华早就料中他们今夜会来行凶,现在把他们瓮中捉鳖了! “我等你们多时了。” 红华冷喝。 第三十一章 李杰呢 “红华,你居然早就知道我们会来杀你?” 为首的黑影人大叫。 “知道这个很难吗?” “就你们这点小心机,还想逃过我的法眼?呵呵……” 红华冷笑。 “红华你简直智力如妖,但你这种人,必然命不长久。” 为首的黑衣人目眦欲裂,简直不敢置信。 “哈哈哈,我命长不长,现在还无法下定论。” “但今晚你们往里逃?李杰,你死定了。” 红华大喝,陈振等人全部举起了家伙。 锋利的利刃迎着烛火,折射着森冷的寒光。 这一刻,杀气惊人! “快退,我们中埋伏了……” 为首的黑影人本来就站在最后边,此刻骇然之下,转身就逃。 红华立刻率人追杀。 “哥,你刚才为什么不让我们出手偷袭?” “否则他们这些人,至少有两三个人得当场交代在这里。” 陈振不解的问道,他刚才没有阻止这个决定,就是相信红华有更深层次的考量。 “那样我们虽然有优势,可必然会有伤亡。” “你们都是爹妈养的,出了事,我于心不忍。” “再说,我有更好的后手,为什么不用?” 红华冷冷一笑,提着杀猪刀,带着人在后面紧追。 “哥,你太仁慈了,这世道人命如草芥,不值钱的。” 陈振眼眶微红。 “在别人眼里,你们的命不值钱,在我眼里,就值钱。不到万不得已,我不允许你们有人牺牲。” 红华道。 “好,我听哥的,以后只要哥一句话,让我上刀山下油锅,陈振绝不皱眉,为你这样的人死了,我觉得值。” 陈振低吼一声,狂奔了出去,冲到最前面,带着众人,追杀那帮黑衣人。 红华紧追不舍,压低声音骂道:“陈振冷静,别逼得他们狗急跳墙,我们有更好的后手。”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道冷笑,“红华,你想抓我李杰,没那么容易,哈哈……” “闭嘴,我陈振今晚绝不放过你。” 红华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到陈振提着一柄砍柴刀,半米多长,如猎豹一般冲进了黑衣人群里。 当场砍翻了两人。 刺鼻的血腥味,立刻弥漫在空气中。 几乎同时,又有两个黑衣人,从左右两边,夹击陈振。 眼见陈振遇险,红华加速冲了过去。 然而,陈振反应迅猛,一脚踹飞一个,挥刀又砍掉另一个人的胳膊。 凄厉的惨叫声响彻寂静的黑夜。 “……” 红华看的目瞪口呆,陈振这家伙,简直凶残。 他也被这一幕,激起了血腥,提着杀猪刀,冲了过去。 一番激战,又有三个黑衣人,被放翻在地。 红华浴血成狂,在后边紧追不舍。 “陈振天生神力,不要跟他接手,先逃走再说。” 其他黑衣人扬长而去。 为首的黑衣人大喊,“红华,老子的命就是硬,你想弄死老子,没那么容易。” 红华提着杀猪刀,虽然放翻了许多人,但被这样阻击了一下,立刻拉开了与前边那帮黑衣人的距离。 而且小吃店里有人受伤了,这也拖慢了速度。 红华一翘嘴角,露出一排雪亮的牙齿。 “受伤的留下,其他人跟着我接着追。” 他拉住了陈振,没有让这家伙发疯一样的接着追。 陈振真是个实心眼,谁要是对这家伙好,这家伙也是拼了命的回报别人。 陈振跟着红华,有银子有面子,用他的原话说,这段时间,是他人生中,唯一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人。 所以,红华真切的感受到了,陈振几乎是想用自身的命,来报答他。 “跑了,哥,他们跑了,跑了以后,哥你会有危险的。” 陈振大急。 “放心,他们跑不掉。” 红华自信一笑。 还有后手呢。 “红华,你就算料中我会来又如何?” “你人手不足,又不够狠,再想抓住我,难如登天!” “若是你刚才下狠心,直接偷袭杀人,老子可能已经被你害了,但现在,我是龙归沧海了。” 远处传来一道悲愤的怒吼,“再见之时,就是我杀你红华全家之时,你给我等着!” 闻言,红华目中闪过一道凌厉的精光,张口大喝,“白捕快,此时还不出手,更待何时?!” 嗖嗖嗖…… 破空之声不绝于耳。 在暗淡的光线之中,一道道黑色的箭矢,从道路两旁的草丛里接连飞出。 一瞬间,数个黑衣人闷哼倒地。 为首的黑衣人大吃一惊,肝胆欲裂,“什么,这里还有红华的埋伏?!” 红华目中全是杀机,再次冷冷开口,“白捕快,不要让他们跑了,一个都别放过,这是一群亡命之徒。” 他冰冷的声音,响彻黑夜长空。 为首的黑衣人大吃一惊,肝胆欲裂,“红华,我真是小看了你,没想到你还有后手,今天我他娘的栽了……” 白捕快等人跃出草丛。 红华率领陈振等人赶了过去,前后夹击之下,把剩下的黑衣人全部围了起来。 “红华,不要再射箭,我们投降,有话好好说!” 为首的黑衣人大叫。 “把武器全部丢下,否则立刻射杀!” 白捕快大喝。 那些黑衣人不敢不听,纷纷丢下刀剑。 “哥,都是李家赌坊的人。” “一帮杂碎,幸好我哥技高一筹,不然今晚真要遭了你们的毒手!” 陈振扯开一个黑衣人的脸,顿时认出对方是李家赌坊的打手之一。 “陈振哥,一个镇子上的人,美言几句,我不想死、不想死啊……” 那人似乎是个旧相识,立刻向陈振求饶。 “谁是你哥?你们来害我哥红华,那咱俩就是不死不休的仇人。” 陈振冷喝。 红华冷冷一笑,看来为首之人,必是李杰了。 这些人都是李杰养着的打手,平日在乡邻面前耀武扬威,欺男霸女。 一个个凶横之极,没想到,临死了,吓成这怂样子?! “料事如神!” “等了大半夜,我还以为你猜错了,他们不会来了,没想到……” 白捕快哈哈大笑,满脸笑容,“红华你这小子,还真是有人杰之姿!” 看得出来白捕快很开心,知道这天大的功劳,已经到手了。 “哪里哪里,白捕快谬赞了。” 红华畅快大笑,感到心中也落下了一块石头,“今晚,若没有白捕快助我一臂之力,想要拿下这帮人,还是要费一些功夫的。” 说罢,他眼神凌厉了起来。 “李杰,我们又见面了。” 红华大步走了过去,扯下为首之人的面罩。 顿时,他瞳孔一缩,“是你,李杰呢?!” 怎么会这样?! 第三十二章 追杀 不是李杰。 为首黑衣人是李守财。 这家伙假扮李杰。 红华脸色沉了下来,刚才太紧张了,只关心要开打了。 都没听清是不是李杰的声音。 再加上天黑,光线暗淡,竟没有发现这个破绽。 “饶命……” 李守财声音颤抖,跪地求饶。 “我凭什么放你?” 红华眼神冷漠。 “我只是奉命行事,上次你把我吊打两次后,我就知道不可与你为敌,都是李杰逼我的。” “刚才说的那些话,都是李杰教我的,就是为了一旦事败,拖延被你发现的时间。” 李守财磕头如捣蒜。 红华冷冷的俯视着他。 “放过我,我想活,不想死……” 李守财脸上有一条刀疤,狰狞丑陋。 平日在乡亲面前,更是恶霸。 没想到,如今竟被吓成这样子。 即便在求饶,身体还一个劲的哆嗦,生怕下一刻就被人用刀砍掉脖子上的脑袋。 “好,别说我不给你机会。” 红华问,“李杰呢,他在哪?” 李守财只是小角色,生死无关紧要。 但李杰必须被除掉,否则后患无穷。 这也是如今红华感到心中最担心的。 李守财猛地抬起头,“李杰说,如果失败了,他会直接逃走。”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就是不死不休,他若没杀死你,不逃,必死你手。现在应该已经逃走了吧。” “不过,你们现在追,应该还能追到。” 李守财眼睛通红,满是泪水。 “娘的,老子以前你为是个刀口舔血的,没想到这么怕死!” 陈振怒喝,冲过来一脚把李守财踹翻在地。 李守财惨叫,接着连滚带爬的爬到红华的脚下,“李杰在观望胜败,所以肯定没逃多远。” 听到这里,红华眼中闪过一道精光,“这四面八方的,他会去哪里?” “这个,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饶命,饶命……” 李守财悲声哭泣,已经被吓破胆了,涕泪横流。 似乎因为极度恐惧。 身体已经不是哆嗦,而是在抽搐。 脸都被吓青了。 “滚开!” 红华脸色阴沉,一脚踢开了抱着他腿的李守财。 现在来看,李守财应该没撒谎。 可是,怎么去找李杰呢? 红华扫了一眼陈振。 “没用的东西,那就先砍掉两只脚!” 陈振直接怒喝,提起砍柴刀,朝着李守财双腿砍了过去。 红华瞳孔一缩,完全可以想象到,下一秒钟,那就是皮开肉绽,筋裂骨断的残暴画面。 他是个现代人,从没做过这种事,此刻心里要说平静,那是骗人的。 但现在必须这样做…… “别啊……” 李守财吓得嚎啕大哭,像是一条狗一样,再次爬到红华脚下,“红华,我不想死,别杀我……” 看到这里,红华感到心中一沉,如此来看,李守财真的把知道都说了,并无隐瞒。 在吓唬李守财,估计也问不出什么了。 可是,真的要被李杰跑了不成? “不对……“ 突然,李守财惊呼。 红华低头看去。 似乎触及到了他俯视的目光,李守财浑身一颤,目露畏惧,压低声音,“也许他会朝着杭州临安府的方向去。” 红华眼睛一眯,“为什么?” 李守财咽了一口唾沫,被吓得脸上汗如雨下,这一刻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他时常念叨自己际遇不佳,投胎在这小地方,若是在临安府,他自认为不比秦桧相国差。” “我猜,如果他非要逃,极有可能是去帝京临安府去了。” “他在小河镇斗不过你,临安府就成了唯一的去处。” 此话一出,红华眼睛一阵闪烁,急速思考后。 他感到这个猜测成立,临安府的确是李杰的去处。 李守财被吓破胆,不敢撒谎。而且他常年待在李杰身旁,多少知道一些李杰的想法。 此刻想要求生,所推测的结果,极有可能是真的。 “追,我们立刻追。”红华咬牙。 “哥,我来安排人手,但我们没有那么多马匹。” 陈振的话,提醒了红华。 他立刻看向白捕快,在小河镇,能以此提供这么多马匹,恐怕也只有公家的人。 “你要追你追,我不追了。” 突然,白捕快冷笑摇头,“马匹,我也提供不了,那个需要上面的批文,我可没那个能力。 红华眼睛瞬间凌厉,猛地盯住了白捕快。 “功劳已经到手,抓不抓得到李杰,对我来说已经不紧要。” “反而去抓那个亡命之徒,劳顿一番不说,可能还有危险。” “红华,你让我今晚来,可没说让我帮你追捕别人。” 白捕快嘴角露出一抹讥笑,显然没好处是,不愿意跑腿了。 红华心中一沉,如果白捕快直接走了。 接下来追杀李杰,在法理上就没有了正当性。 而且若是没有马匹,想要追杀李杰,几乎不可能。 人去少了,反而更危险。 “注意你的眼神,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白捕快淡淡一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疼的样子,“我是公家的人,你就算如今有钱有势,也还是大宋的子民,就得听大宋朝廷的话。而在小河镇,我代表的就是大宋朝廷。” “白捕快说的哪里话,我只是觉得你可能没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红华一笑,露出春风般的笑容,“李杰此人,睚眦必报,你今天帮我对付他,如果他在帝京混出来了,有了地位权势,一旦再回到这里……” 白捕快脸色一变,“他回到这里又如何?” 红华继续笑着,脸庞上依旧露出春风般的笑容,“我是活不了,但你白捕快恐怕也要落得一个满门尽灭的下场。李杰此人有仇必报,你逃不掉的。” 此话令白捕快脸色一变再变,最后一片惨白。 “娘的,红华你这小子太毒了,你早就知道可能有此一遭,还忽悠老子过来一起扛雷!” 白捕快沉默片刻后,气急败坏了起来,“我为了几辆碎银子,担上全家性命,现在还上了你的贼船,想脱身都不能了,草……” “废话少说,我只问一遍,去不去?” 红华冷喝。 白捕快牙一咬,回头怒吼,“娘的,都给我追杀,不死不休!必须把李杰干掉,不能让他活着去帝京临安府,否则老子睡觉都不敢闭眼了。” 第三十三章 谁说我们死定了 陈振目瞪口呆,压低声音,“哥,你真是厉害,三言两语,把这白捕快吓死了。平日我们小老百姓见了他,腿都打哆嗦呢。” “这有什么厉害的,人之常情罢了。”红华一叹。 “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能力。哥,你太谦虚了。” 陈振露出更加崇拜之色,“我小时候听说书先生讲故事,那些故事里的英雄,我觉得都没有你厉害!” “……” 红华无语,眼睛一闪,“别扯废话,说正事。” “这次咱们可能去的时间久,你去店里把干粮和水带够带足,免得遇到什么困境,被渴死饿死。” 陈振点点头,立刻转身。 片刻后,红华等人准备妥当后,纵马冲出了小河镇,直奔临安府方向而去。 时间飞速流逝。 月落日升,接着又是日落月升。 红华凌厉的目光扫视四方,纵马驰骋。 一天两夜,就这样子过去了。 红华却是感到心中一沉,找了这么久,根本没看到李杰的人影。 有时候,他都怀疑是不是找错方向了。 但路上的马蹄印,以及踪迹、火堆,全部都在表明,有一个人正顺着这条路,直奔临安府去了。 而且,走的很急。 在这种时候,不是李杰,还能有谁? 天未亮,红华等人再次启程,事关身家性命,众人不敢大意。 红华为了提高众人的积极性,表示无论成败,回去之后,每人都有红包。 今日,天色十分阴沉,冷风习习。 红华总是能听到道路两旁风吹树梢的声音。 那声音说不出的冰冷。 听得他感到骨头缝里都在冒着寒气。 到了下午,开始小雨。 森寒的雨水,像是玻璃珠一样,不断打在人的身上脸上。 一直到了天黑。 红华等人起了一团篝火,身体才感到一丝暖意。 然而,红华的心里,却愈发冰冷了起来。 他布满血丝的眼睛,不断扫视着这片古老的大地。 不知是不是距离李杰越来越远,这一天路上的看到的‘踪迹’反而更少了。 李杰似乎意识到了有人在追他,离去前特地毁掉了‘痕迹’。 此人反侦察能力极强。 这也愈发让红华感到不安。 李杰拥有不小的财富,身上肯定揣着大量银票,此人还很聪明,更有野心,个人能力不低。 他只要稍微有点机遇,就能崛起,放他去了临安府,后果可想而知…… 其他人都睡着了,红华一夜无眠。 第二天,红华拿出白捕快给的官方地图,仔细辩察路线。 最后,他们众人再次上路。 一行人马踏淤泥,飞奔而去。 所幸,红华提前准备了充足的粮食,否则两天下来,吃不饱穿不暖,没人受得了。 在此之前,所有人都以为当夜就能抓住李杰,几乎没人想到会遭遇现在的局面。 “这里有马蹄印。” 中午时,突然有人大叫。 红华立刻赶了过去,露出一抹喜色,“李杰就在这条路上,继续追。” 又是狂奔了一下午。 红日落下。 红华收回目光,知道再有一个时辰,就要入夜了。 马找到了。 人却不见了。 可是,红华找了一下午,却再也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关于李杰踪迹。 似乎李杰已经逃出了他们追捕的范围。 更有一种可能,李杰摆下疑阵,令他们上当了,走错了路线。 那只被舍弃的马匹,就是疑阵。 此时此刻,红华也不能判断出到底是那种情况。 莫非,真的被李杰给逃了不成? “哥,哥……” “你快过来……” 突然之间,一道大喊声从山洞里传来了出来。 下了雨,地面潮湿,众人找了个山洞,作为晚上休息的地点。 刚才陈振等人进去打扫。 红华进去一看,脸色变了。 “这里边有火堆,灰还是热得。” “哥,我们距离李杰很近,他肯定刚走没多远。” “我们赶紧追,天黑之前,应该能追上。” “他舍弃了马匹,必然是钻进了树林子里,跑不远的。” 陈振满脸兴奋。 红华把手伸进火堆灰烬中,立刻露出一抹痛苦之色。 灼烫的吓人,火星还没全部熄灭。 若是从熄火时间开始算,最多不超过二十分钟,也就是一两刻钟的时间。 “我们第一次距离李杰如此之近。” “总算要逮住这家伙了。” 白捕快也激动了起来。 “哥,又有发现……” 陈振走了过来,手里拿出一张破布,似乎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 那布上用血写着字。 密密麻麻的‘势杀红华’ 足见写字之人心中的仇恨,达到了何种地步。 “上面的血还没干。” 红华眼睛一眯,这说明人极有可能还没走,就在附近,甚至就在这山洞之内! “都进来,给我找,掘地三尺都要找出来。” 白捕快眼睛立刻起来,把所有人叫了进来,开始全面搜捕。 山洞内说不上四通八达,但有好几条隧道,不知通向哪里。 极有可能藏人。 轰! 几乎就在众人刚进山洞内时,山洞口传来一声惊天巨响。 嗡…… 双耳嗡鸣作响,红华眼前模糊了起来。 猛烈的气浪横冲过红华的身躯,他感到整个人几乎飞了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自己被人扶了起来。 晃动的视线前,出现一个熟悉的人脸。不过这张脸很脏,满是灰尘。 又过了几秒钟,红华才想起来是陈振。 “哥,洞口被炸塌了,我们被困死在山洞里边了。” 陈振话语还未落地,红华又听见远处传来白捕快气急败坏的喊声,“李杰,你想谋反吗,居然私藏火器!” “完了,我们要被困死在这里了。” 闻言,红华猛地站了起来。 几乎站不稳,幸好被陈振扶住。 他牙一咬,一把推开陈振,走了过去,先是闻到了浓烈的火药气味,接着在浓烈的烟雾之中,看到了被炸毁的洞口。 之前进来时,洞口有一米多高,但现在乱石堵住了。 这一瞬间,红华明白陈振与白捕快为何如此绝望。 山洞内就算有充足的空气,但随身携带的粮食并不多,时间一长,所有人都要饿死在山洞里面。 “哈哈哈……” 但是红华走近一看,不禁大笑了起来。 突然的笑声,令恐惧的众人都看向了他。 红华仍然大笑,捂着肚子,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 “哥,你怎么了,你不会疯了吧?” 陈振扶住红华,目光悲伤,“哥啊……” “红华,都是你的错,要不是你,我不会陪着你送命的……” 白捕快大吼,“你还先疯了,让老子在这里被等死的恐惧折磨吗?” “喊什么?!” 突然,红华大喝,眼睛死死的盯着白捕快,“我们又死不了,你喊什么?” “你说什么?” 白捕快满脸震惊。 “哥……”陈振不敢置信。 红华走了过去,捡起一块石头,“你们看看这个,谁说我们死定了?” 陈振与白捕快立刻仔细辨别,顿时都露出了喜色。 正在这时,山洞外隐隐约约传来一道冷笑声,“红华,几天后,我亲自进去给你收尸。” 正是李杰的声音。 第三十四章 一定能出去 南宋火药刚刚被发明出来,烈度还不够高,炸下来的只是薄薄一层石皮,根本没影响到山体。 估计洞口最多被堵一两米深,他们这么多人,轮番挖,很快就能挖开。 “李杰,等我出去,你必死!” 清醒过来,红华直接火了,刚才竟然差点被炸死,接着又几乎被活埋。 “什么,你这都没死?!” “我还以为你们全部都被活埋了。” 显然,李杰刚才的话是试探,在确定里面的人死了没。 但下一刻,李杰就冷笑了起来,“你都被困,还威胁我,笑死人了。我倒要看你怎么杀我。” “不会是杀不了我,你先被饿死了吧?” 闻言,红华眼睛一闪,“饿死?” 他立刻低声朝着陈振说,“去看看,这里是不是有气孔。” 陈振等人眼睛都是一亮,立刻去寻找了。 如果确定有充足空气的话,就没必要拼了命的挖出口。 红华可不想千辛万苦挖开出口,筋疲力尽的众人成为李杰的待宰羔羊。 “不说话了,害怕了,是不是?” “当日酒楼中,你是何等得意,未曾想过,你也有今天吧!” 李杰畅快的大笑声,“等你死了,老子一定把你吊起来,鞭尸。让你死了也不得安生。” “哈哈……” 红华笑的更大声,“你把心放宽,我死不了,好得很,正跟兄弟们用餐呢,劳累了一天,现在天也黑了,肚皮饿的咕咕叫。” “不像是有些人,担惊受怕,逃亡多日。恐怕饭没吃好,觉也没睡好。” “李杰,我猜你现在嘴皮干裂,饥肠辘辘的,但身上却没一块饼,没一口干净的水,真可怜呐,哈哈……” 此话一出,外界陷入死寂。 过了片刻,只听李杰气急败坏的怒骂声传来,“红华,我看你怎么死!” “哈哈哈……” 红华大笑了起来。 众人也跟着笑了。 似乎听见笑声,那李杰恼羞成怒了,“等你死了,老子回去,把那袭人小美人,整的欲仙欲死,让她享受享受人间极乐。” 红华眼中闪过一道冷芒,他死死的看着已经被掩埋的洞口,似乎目光穿过了土石,锁定在了李杰的身上。 “还有那个白捕快,你给老子等着,你一家子也别想活。” “我会用石碾子把你那三岁的儿子,碾成血浆子!” 白捕快紧张了起来,“李杰,你敢碰我儿子一指头,我就把你千刀万剐……” “不想让你儿子死,你现在就给我把红华砍死!” “否则,我现在骑着马回去,先把你儿子杀掉。” 李杰阴冷的话语不断传进来。 白捕快脸色一变,沉默了一下,缓缓回过头,阴森的目光锁定了红华。 红华感觉到了杀气。 白捕快动杀机了。 陈振若有所感,立刻挡在了红华前方,警惕的看着白捕快。 “陈振你多心了。” 红华淡淡道,目光平静的走上前,凑到白捕快耳朵旁,以极轻微的声道:“他不敢走的,不亲眼看到我们的尸体,他不敢挪开半步路。” 白捕快皱眉,“你为何如此肯定?” 红华嘴角露出一抹自信的笑意,“如果我们出去了,他必然死无葬身之地。在李杰的眼里,我们全家的性命加在一起,也没他的命珍贵。” 白捕快愣了一下,接着点点头,“对,你说得有道理。我太激动了,失去洞察力了……” 红华拍了拍白捕快的肩膀,“他越是这样说,越代表我们能挖出去,因此他心虚。” 就在这时,陈振回来了。 红华收回目光,“如何?” “哥,你猜的没错,这里还真有气孔。” “只是我刚才发现这里除了李杰,似乎还有第二个人的痕迹。” “八成最近下雨了,有其他人进来,避过雨吧。” 红华点点头,叮嘱道:“万事小心,不要大意。” 然后,他看向白捕快,“白大哥,让大家把随身的干粮拿出来。” “咱们跑了一天,又累又饿,吃饱了再挖。” 白捕快点点头。 看到把白捕快真的安抚下来,红华感到心中微微一松。 这要是被李杰挑拨的先内讧了,所有人都得死在这里。 外界。 李杰抿了抿嘴唇,不知为何,他仿佛隔着厚厚的石壁,都闻到了红华等人手中食物的香味。 他目光环顾四周,却看不到能吃的。 巨大的爆炸声,已经将所有人的马匹吓跑了。 刚才说什么骑马回去杀人,也只是吓唬白捕快罢了。 他找到了一些勉强可以食用的草根,眼睛盯着看了良久,然后猛地张开血盆大口,撕咬了起来。 苦涩味道与泥土味道,再加上一些动物粪便以及尿液的气味。 李杰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露出狰狞,他却拼了命的生生咽下口中之物。 被追杀的这段时间,他几乎都是吃着草根树皮过来。 身上揣着一万多两的银票,可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根本用不了。 “我堂堂李杰,竟然被逼到了这种地步。” 李杰越想越愤怒,越想越憋屈,他死死的咬着口中的草根树皮,就像是咬着红华的血肉一般,突然发出嘶吼,“红华,这都是你害的,我一定要你不得好死!” 山洞内。 红华打了个喷嚏。 “你怎么了?”白捕快问道。 “估计是李杰又在骂我?” 红华皱了皱鼻子,然后愤愤不平的咬了一口红家小吃店里的烧饼,来缓解心中的烦闷。 “就让他骂去,等出去了,再收拾他。” 白捕快说罢,也咬了一块烧饼,“你家小吃店里的烧饼,都比其他地方的好吃。” “就是,放在身上好几天,还很酥软。”陈振连连点头。 红华得意一笑,“那是当然,美食之道,有时候看似只是一些小步骤的改动,所出来的结果,往往不可思议。” “知道的说我们被困在山洞里,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出来野餐来了。” “还别说,这样子野餐一顿,然后我们躺着睡觉,还真挺美的。” “咱们干粮绝对够,省着吃,吃上三四天,都没问题。” “如果我们猜得不错,那个李杰恐怕是在外面吃草根树皮呢,所以气不过才骂红华兄弟的。” 众人笑了起来,心情都不错。 有吃的,有空气,地方还挺大的。 此刻,众人并无压抑的感觉。 在烛火暗淡的光线里,众人都吃的津津有味。 这次的干粮,都是小吃店准备的。 红家小吃店里的东西,可是镇上有名的贵。 他们当差的,平日里只能偶尔吃一次。 这几天虽说累了,但在美食这方面,可谓是吃爽了。 最开始吃的是包子,后来包子吃完了,才吃烧饼。 红华也笑了起来。 吃饱了,他靠在石壁上,望着石顶,“我已经出来三天了,也不知道袭人担心成什么样子。” “等把李杰解决了,我就回去。” 就在这时,身旁传来的声音打断了红华的思绪。 红华歪头看去,只见白捕快斜靠在一块石头上,“我儿子,可喜欢我了,这都好几天没见我了,肯定在他娘怀里哭着要爹呢,哈哈……” 不知是想到了什么,白捕快眼角湿润。 “白大哥,我们肯定会出去与家人团聚的。” 红华出声安慰。 白捕快尴尬的笑了笑,抬手擦掉了眼角的泪痕,“嗯,我们一定能出去。” 第三十五章 疯子吃人了 众人休息好。 红华又把石洞口的石壁检查了一下,确定没有明显的巨大裂痕,才挥起铲子,带着众人一起挖了起来。 “哥,这地方危险……” 陈振把他手里铲子夺了过去,“你休息,我来挖。” “不,我们一起挖。” “如果这里真的塌了,我也只是比你们多活一两天罢了。” 说罢,红华拿回铲子,继续挖了起来。 众人轮番干活,稳定向前推进。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一道阴阳怪气的冷笑传进了红华的耳中。 “何必做这些无用功,你们不可能挖出来的。” 红华继续挖着。 “呦呵,还真是不死心,开始挖了,哈哈……” “别还没挖出来,就被活埋了。” “这噪音真是影响人睡觉呀。” 李杰的讥笑声很刺耳。 红华却理都不理,挥汗如雨,继续挖着土石。 不知过了多久。 身边的白捕快吐出一口浊气,一身的汗珠,“也不知道,我们到底能不能挖出去。” 众人都干体力活。 山洞的氧气明显不够了。 红华感觉到远比正常状态下更吃力。 这样挖一个多时辰,就像是在外界挖了一整天那么疲累。 这和爬山是一个道理,越是快到山顶时,氧气浓度降低,人就越感觉累。 那距离山顶余下的短短几十米,总会令人产生一种永远也登不上的压抑感觉。 此刻,再加上李杰刺耳的声音。 众人的求生意志正在被迅速瓦解。 “哥,我还没娶过老婆呢。” “如果能活下来,我一定要去青楼,尝尝女人的味道。” “实在不想白来人间走一遭。” 陈振卖力的挖着土石,开着玩笑的说道。 红华却看到那个青年眼眶微红。 “没出息,要就要好的,去什么青楼?” “跟着我,以后让你娶上公主,做驸马也非难事。” 红华道。 “真的?” 陈振不敢置信。 红华点了点头。 “好,我挖,我相信哥。” 陈振来劲了。 “大家放心,一定能出去。” “我们会活着。” 红华自信的目光看向众人。 他的眼神,似乎给了众人力量。 白捕快翻身过来,也继续开始挖土石了。 红华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放弃。 事实上,洞口究竟埋了多深,他并不知道,之前也是猜测而已。 如今挖掘的进度,早就超过两米,可似乎还是遥遥无期。 但想活下去,就绝对不能松懈。 他咬着牙,坚定不移的挖着。 袭人还在等着他呢。 这个清丽脱俗的少女,为了他吃了那么多的苦。 他还没有完成诺言,让袭人过上好日子,怎么能死?! “哈哈哈……” “红华,你还真是顽强啊!” “可你越是顽强,我就越开心,因为这样子把你弄死,才会有意思。” 李杰刺耳的讥笑声再次传来,“我期待你最后绝望哀嚎的那一刻,很期待……” 轰隆隆…… 突然,一片乱石翻滚的声音。 红华率领众人,打开了最后一层屏障,走到了外界。 他们贪婪的呼吸着夜空下的新鲜空气。 李杰的‘很期待’戛然而止,站在远处,就那样子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们。 出来了,红华真的把洞口挖开了?! 红华站在璀璨的星空下,拥有着一种气质,他满脸笑容,无比自信的扫视着四方,令李杰眼睛不敢与他对视。 李杰不敢置信的看着这一幕,红华身上全是土,其他人身上也是土,真的是刚刚还在挖的洞口! 可是现在他们出来了! “幻觉吗?” “我把洞口都炸毁了,他们生生又给挖穿了?!” 李杰眼睛瞪的滚圆。 “早就给你说了,让你把心放宽。” 红华冷冷一笑,目光扫向李杰,“我一定能出来。” “天要亡我李杰啊!” 李杰歇斯底里的尖叫一声,毫不犹豫的转身向着远处逃去。 “追!” 红华大喝,“差点把咱们活埋了,抓住这家伙,把他千刀万剐了!” 他率领众人,展开追击。 可惜,很快众人就与李杰拉开了距离。 他们挖了近乎两个时辰的洞口,而且还是在长期缺氧的状态下,本就筋疲力尽。 此刻好不容易出来了,虽然有了充足空气,但身体一时还没恢复。 白捕快慢了下来。 就是陈振都慢了下来。 “哥……” 众人全部都露出震惊之色。 红华仿佛感觉不到疲惫,他的眼睛里只有李杰。 “快,你们快去帮他,李杰有两下子,别阴沟里翻船。” 白捕快立刻催促众人追上去。 陈振第一个狂奔,把速度提到最快,生怕红华出事。 白捕快躺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娘的,太平日子过惯了,这就顶不住了,哎……” 话音刚落,他瞳孔一缩,突然看到眼帘之中,出现了一张陌生的人脸。 …… 红华在大地上狂奔,像是回归了原始野性一般,他感到浑身非但不累,反而越发轻松。 像是整个人随时纵身一跃,就能飞起来一般。 他的眼睛里只有李杰。 不把李杰弄死,他彻夜难眠。 居然敢拿袭人威胁他?! 每每想到这里,红华眼神都凌厉无比,充满杀机。 李杰在飞奔,每每回头,都会发出一声惊呼。 可突然的,他停了下来。 红华也猛地停下,冷冷一笑,“不跑了,知道跑不掉了吗?陈振,带着人把李杰拿下!” 话音落下。 红华心中一沉,跑得太快,居然跑丢了。 身旁,早已不见了陈振等人的踪影。 “现在才发现不对劲,太迟了吧?” 李杰笑了,像是一只豺狼。 红华冷冷的看着他。 “现在轮到我来追你了,还不逃吗?” 李杰狞笑一声,突然动身,冲了过来。 红华没有选择逃走,不退反进,迎了上去。 因为他知道若是逃了,李杰一定会趁机溜掉,一旦回来报复,袭人就会有危险。 他不愿意袭人受到哪怕半点伤害。 两人瞬间碰撞在一起! “既然不逃,那我就杀了你。” 李杰露出残忍的笑容,完全没把红华放在眼里。 红华闷哼一声后,一口咬在了李杰的脖子上,然后疯狂摆头,要生生撕下来一块血肉般。 “啊……” 李杰发出凄厉惨叫,脖子竟被咬住了,这么凶残的吗,红华上来就咬人?! 他双手抓住红华的头,想要推开。 红华眼神坚定且凶狂,死死的咬住脖子上的血肉,愈发疯狂的摆头,终于撕开了一条口子。 鲜血立刻溢了出来,疼的李杰使不上力气,浑身发抖。 “啊…救命啊……” 李杰发出凄厉的惨叫,刚才红华就那样子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森森牙齿,毫不犹豫一口就咬在了他脖子上,然后,死也不松嘴了! “疯子,疯子吃人了,救命啊……” 李杰肝胆欲裂,心灵中涌出一种正在被吃掉的恐怖! 第三十六章 我是人 红华闷哼一声,踉跄后退。 他擦掉嘴角的血迹,冷冷的盯着满脸恐惧的李杰。 “你,你怎么还吃人呢?!” 李杰捂着脖子上的伤口,惊恐欲绝的问道。 “吃人吗?” “呵呵,这才刚刚开始而已,你怎么就害怕了?” 红华冷笑,吐出一口血沫子,衬托的他气质愈发凶狂。 “疯子,你真是个疯子……” 李杰更加恐惧了。 “我吃人吗?和你李杰比起来,你才是真的吃人。” “小河镇百姓谁见了你不害怕?” “设立赌坊,使得那些未经世事的少年,还未成人,就背上一辈子都还不起的债。” “布置跋扈鹰犬,强迫他们卖女卖妻。最终还要被你卖去矿山挖矿,给你出卖一辈子的血汗……” “如果我没来这世界,你是不是下一步就准备用那些人的妻女,开青楼妓院了?” “天啊,李杰你这种人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 红华目光冰冷到了极点,就那样子盯着李杰,像是看到的不是人,而是一个披着人皮的魔鬼,“我就是真的吃掉你一块肉,也比不上你这种害人精的万分之一。” 李杰本来恐惧,现在却生生的哑口无言。 “说不出话来了,因为我所说的每一句话,有半点是假的吗?” 红华大喝! 前身就是受害者。 从前身的记忆力,他看到了李杰的所有恶行。 “你拿袭人威胁的时候,我真的害怕了。” “我怕的不是你的威胁,而是我知道,我一旦死了,你所说的那些事都会成真,袭人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红华目光凌厉,充满杀机,“李杰,你必须死。作为一个受过九年义务现代教育的人,我本不该生出杀人心的。” “可当我遇到了你,我害怕了。” “你令我怕的止不住的想要杀死你!” 红华咬牙切齿,杀机森然的狞笑着,眼神却坚定的看着前方,“李杰,你必须死,你也必死无疑!” “什么九年义务教育,你在胡说什么?” “你中邪了?” 李杰眼神恐惧,在这一刻,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惨白,“我听李守财和李守权说,你好像中邪了,不会你真的被鬼上身了吧?!” “我就说怎么斗不过你,莫非我面对不是人,而是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 李杰再也承受不住心中的恐惧,一边大叫,一边踉跄后退。 他一只手捂着脖子上的伤口,怕的浑身发抖。 “李杰在那,快抓住他!” 就在这时,陈振等人到了,冲了过来,把李杰按在了地上。 “我给你们说,红华不是人,他是鬼,快逃命吧,他一会要把我们所有人都吃掉的!” “魔鬼,他是魔鬼……” 李杰还在嘶吼,似乎真的认为遇见鬼了。 红华冷冷的看着李杰,“我是人,相比起来,你才是魔鬼。” 陈振冲了过来,“哥,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 红华说罢,一把拔出陈振腰间别着的砍柴刀,大步向着李杰走去。 “啊……” 看到这一幕,李杰凄厉的惨叫起来,似乎自知要死了,脖子上的脑袋被砍下来,生命就此终结。 “救命,救命啊……” “我就是犯了法,也有大宋铁律惩治我,你怎么能杀我?!” “红华,你还年轻,不要犯罪,否则我死了,你也难逃大宋铁律的制裁!” “你……” “啊……” 李杰崩溃大哭,泪如雨下,“救命啊,谁来救救我的命啊,我不想死,想活着……” 李杰剧烈挣扎,想要逃走。 可是逃不掉,他被死死的按在地上。 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红华向前走着,手中砍柴刀寒光闪闪。 “我不想死,真的不想死……” 李杰嚎啕大哭。 李杰杀过人,而且不止一个。 在床上玩死的少女也不再少数。 第一次杀人,第一次玩死女人时。 他也害怕,但很快,他冷静了下来,心中不禁佩服自己胆识过人,气魄不凡。 但这个时候,他发现不害怕杀人,算不上有胆识。 在面临被杀死的恐惧时,李杰感受到源自灵魂的恐惧。 在这种恐惧中,他那曾经引以为傲的胆识与气魄,就像是脆弱的瓷器一般,一碰就碎。 “原来我李杰也不过是个贪生怕死的普通人……” 李杰哭嚎道,望着走到近前的红华,“别杀我,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红华冷冷的看着他,挥起了手中的砍柴刀。 “李杰死了,他也活不了,不信的话,你试试看。” 突然,一道阴沉的话语从身后传来。 红华刀锋一顿,皱眉看去。 一个猎户打扮的人用匕首抵在白捕快的脖子上。 红华立刻看向陈振等人。 陈振等人也是一脸惊容,之前他们一直以为白捕快在后边跟着的。 “哈哈……” 似乎看到有了获生的希望,被按在地上的李杰突然激动大笑,“天无绝人之路,上天都要救我啊……” “红华,你算什么东西,装神弄鬼的。” “别说你一个人,就是十个八个,你还能把这浑浊的世道,扭转过来吗?” “看到了吗,连上苍就要救我,我问你,你如何杀我?” 李杰激动的大笑,“那个人姓白,是公家的人,如果他死在这里,红华这些人全都跑不了,挨个都要拉到菜市口砍头的。” “如果我死了,就宰了那个姓白的。” 红华抬起脚,踩在了李杰的脸上。 李杰凄厉惨叫,当场面孔扭曲,脸骨咯吱咯吱的作响。 顿时他闭嘴了,不敢再说废话。 “啊……” 几乎同时,传来惨叫声。 那个猎户打扮的人用匕首几乎划破了白捕快脖子上的皮肤,可以看到有鲜红的血迹。 白捕快脸色惨白,满是虚汗,神色惊恐。 “白大哥……” 一帮乡勇都在大叫。 “别乱来,想救我的命,就都听红华的,他比你们所有人都聪明……” 白捕快脸上汗如雨下,想了想又道:“红华,如果真的救不了我,我求你一件事,供我儿去读书,让他能吃饱饭。我那个婆娘太漂亮了,一定会丢下娃,另嫁他人的。我就那一个独苗,求你了……” 闻言,红华心中动容。 看来那个三岁的孩子,就是白捕快的软肋了。 白捕快甚至做好了死亡的准备,可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他的儿子。 想到这里,红华摇了摇头,拒绝了。 “自己的孩子,自己照顾。自己都照顾不好,又怎么能信得过他人?” 但下一句话,令白捕快一下子愣住。 第三十七章 白捕快的人脉 “哈哈……” 红华轻笑了起来。 所有人不敢说话,都望着他。 万众瞩目中,红华缓缓低下头,看向被踩在脚下瑟瑟发抖的李杰,“看来猫捉老鼠的游戏真是太好玩了,我竟还想再玩一次。” 说罢,他松开了脚。 李杰起来跑到猎户身旁。 小河镇乡勇全部把手中的轻弩举了起来。 红华看向那个猎户,“我红华一言九鼎,只说一遍。放开白捕快,你们逃走。否则,我即刻下令射杀!” 白捕快浑身发抖,闭上了眼睛。 显然他能不能活,就在这一瞬间了。 猎户畏惧的看了红华一眼,张口本欲讨价还价,最终却是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你是个狠角色,我知道,不按你的办法做,你一定会下令射杀我们三人的。” 猎户一咬牙,回过头,“怎么样,赌不赌?” 李杰想了想后,点了点头。 下一刻,匕首离开了白捕快的脖颈。 白捕快脱险后,立刻狂奔了过来。 红华并没有出尔反尔,下令射杀那两人。 “你真是个人物,我还以为你会反悔,凭这一点,李杰就比不上你。” 猎户笑了下,目光绕过红华,看向他身后的一人,“陈振,混出来了,跟了个好主子。” 然后他与李杰离去。 红华皱了皱眉,问道:“你们认识?” “哥,这人叫吕正,以前跟我一样也是乞丐。” 陈振上前,把关于吕正的来历,都说了出来。 红华微微点头,“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 当年吕正的父亲走了,没钱埋。 李杰看他身上有力气,就出钱埋了。 吕正感恩李杰,就在李杰手底下卖命。 后来实在看不惯李杰的所作所为,攒钱帮自己赎了身。 从那以后就离开了小河镇。 陈振本以为吕正早就被李杰给做掉了,如今来看,是来山里边做猎户了。 “我看他的目光,对你很不一样。”红华道。 “我那时候年纪小,叫他做大哥。他护着我,没想到一别多年,他还是没有逃出李杰的控制……” 陈振目光微红。 闻言,红华一怔。 陈振是孤儿,没有亲人,也许那个吕正就是某种意义上他的亲人吧。 念此,红华拍了拍陈振的肩膀,温柔一笑,“看在你面子上,等抓住吕正,我饶他一命。” “哥,真的?”陈振惊喜。 他的眼睛里露出了那种发自内心的惊喜。 红华点点头,“我可是一言九鼎。” “谢谢,谢谢哥……” 陈振几乎喜极而泣,眼眶愈发湿润。 这时,白捕快走了过来,一脸惭愧,“没帮上忙,还给你拖后腿了。” “白大哥说的哪里话?” 红华温和一笑,“李杰区区贱命,不值一提,但白大哥是我红华的朋友,那就价比万金,用他的命,换你的命,咱们赚了一万倍!” 白捕快欲言,眼眶泛红。 “怎么滴,白大哥这样的猛汉,也要被感动的流泪了?” 红华笑着打趣。 “哈哈……” 白捕快被逗得也笑了,“你这小子,真是长大了,老子欠你一条命,就一定把李杰抓回来,亲手交给你发落。” “好,不愧是我们朝廷的精英,有这句话,我红华心里一万个开心。” “走,喝酒,吃饱喝足了,再抓这只老鼠。” 红华笑道。 “喝酒?不立刻抓人吗?” “李杰没有马匹,这荒山野岭的,他又受了伤,能跑到哪去?迟早抓住他。” 红华自信一笑。 实际上,他发现众人过于疲累了,这样子首尾不能相顾,人多也会被逐个击破。 就像之前,他找到了李杰,可其他人跟不上来。 还有一点,现在多了个叫吕正的猎户,像是手上有功夫的人物。 不让众人休息好,接下来的行动,还真有可能出现危险。 …… 众人进餐时,红华突然听到一阵马蹄声传来。 来人很多,最少数十骑,地面都在轻微震动 红华心中一沉,荒郊野岭,遇到这样大队人马,不知是福是祸。 白捕快等人也都站了起来,露出戒备之色。 “你们是什么人?” 一队人马飞纵而来,眨眼到了红华眼前。 这些人来历不明,又人强马壮。 见此,红华心中一番考量后,正准备开口,却听见白捕快惊喜的大笑声响起,“老黑是你……” “老白,你不是在小河镇当差,怎么来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马队为首的是个中年人,络腮胡,面如黑炭,他直接下了马,满脸激动。 “别提了,办案呢。杀人犯跑上山,我一直追到这边,还遭了埋伏……” “你看,我脖子上还有血呢。” “什么?杀人犯还这么狂……” “老黑,你先别急,我给你介绍一个少年俊杰,要不是他,我的命都已经交代在这里了。” 看着两人激动的场面,红华有点懵,刚才还如临大敌呢! 片刻后,他总算搞清楚了。 这老白和老黑是老相识,老黑在附近清河镇当差。 刚才发现了白捕快等人走失的马匹,一看是公家的马,就知道附近出了事,一路找了过来。 “红公子,我和老白是过命的交情,你救了我兄弟一命,就等是救了我。” “老黑是个粗人,不会说话,都在酒中,先敬你一杯。” 老黑是外号,因为面如黑炭,本名十分儒雅,叫做陈清泉。 红华微微一笑,同样举杯一干而尽。 “痛快!” 白捕快也是饮尽杯中酒,“红华,我给老黑把情况说了,他表示会帮忙把李杰这家伙揪出来。” 闻言,红华拱手,“多谢。” 白捕快咧嘴一笑,“不用谢他,我和他关系铁的很,而且老黑一听要找人,已经派人回清河镇,要弄六条猎犬过来,这样我们找人会更轻松。” 红华惊喜,再次拱手道谢。 原本他就想让老黑等人帮忙,但不知道如何开口。 没想到白捕快早就把一切安排的妥妥当当。 老黑能这么配合,肯定是看在白捕快的面子上。 不久之后,上百人的队伍开始搜山,并且有六条猎犬寻踪,简直如虎添翼。 红华骑在马上,与众人谈笑风生。 夜风送爽,相比不久之前的狼狈样子,他感到现在真的轻松多了。 不久后,犬吠声传来。 显然,已经发现了李杰的踪迹。 第三十八章 尿了 “是这个东西……” 猎犬发现的是一封信。 下面人递了上来。 红华拿到手里,目光一扫,顿时微微皱眉。 “红华,我知道你肯定来追杀我。” “但我告诉你,天道如此,所以上天都不会允许你杀我。” “静下来,我想起之前你说的那些话,不禁笑出了声。” “你真可笑呀,也不知你口中那‘九年现代教育’到底是怎么教你的,这么大的人,怎么还纯真的像是个孩子?” 红华翻开第二页,继续看去。 “我敢打赌,这一次重新开始的猫鼠游戏,结局绝不一样。” “一定是我赢,你败亡。” “来吧,我们决一死战。” “看看上天到底让谁最后活下来。会是你这个纯真的孩子,还是我这个正常人?” 红华一脸无语,看完两页纸上的内容,感到这个李杰真是一言难尽的家伙。 之前,李杰以为将被杀死,吓得嚎啕大哭,涕泪横流,连道:我错了…… 这才刚死里逃生,就又写这种挑衅的战书? 好了伤疤忘了疼,说的就是李杰这种人。 看信上的口吻,李杰又傲了起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普通人了。 红华想了想后,命令道:“找找,好好找找。他受了伤,应该就在附近。” 下面的人领命离去。 “这家伙还挑衅你。”白捕快和老黑看完心,都笑了。 他们在笑李杰的不自量力。 此时此刻,远处暗中的李杰已经完全傻了。 他眼睛发直的看着下面密密麻麻的火把,那似乎是数百人的搜山大队?! “红华叫来了上百人搜山?” 红华骑马而行,与众人说着笑,他风趣幽默,两三句话,就让其他骑马的人开怀大笑。 他偶尔目光扫视四方,掠过李杰这个方向时,吓得李杰近乎本能的缩进草丛里。 李杰兀自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太无耻了,红华叫来这么多人搜山,我就算是诸葛亮在世,满腹计谋,也输定了!” “如今红华风头正盛,不是你能招惹的,赶紧跑吧,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吕正开口。 李杰猛地回头,死死的盯着吕正,“你认为我不如红华?” 吕正不语。 李杰冷哼一声,“现在时不与我罢了,若非他人手多,我何惧他?” 就在这时,山野之中突然响起红华的喊声,“李杰,我看到你了……” “什么?!” 李杰目眦欲裂,一下子趴到了地上,“他看到我了?怎么可能,这么远,吕正救我,快救我……” 他面无人色,被吓得声音都变了。 红华哈哈大笑,笑声令山野震荡,林木悚然,“李杰,我要来抓你了,这次你逃不掉,哈哈……” “别抓我,求求你别抓我……” 草丛里,李杰几乎发出了哭音,像是一条狗一般,手脚并用,爬向远方,“饶命……” 吕正怔住了,就那样子看着被吓破胆的李杰。 “这里还有红华的埋伏,吕正,吕正我要死了,我有恩于你,快来救我……” 李杰突然双手抱着头,缩在地上,身躯瑟瑟发抖。 渐渐的,空气中弥漫出一股异味。 李杰尿了。 吕正目中露出一抹不忍,上前拉起李杰,“你前面不是红华的埋伏,是一堆草。李杰,你也是人物呀,怎么现在成这样子了,你往日的威风与才智,哪里去了?” 李杰抬头,顿时喜极而泣,“真的是一堆草,居然真的是一堆草,他没发现我,哈哈哈……” 李杰的刚笑了两声,红华的笑声紧接着传来,“两位哥哥,你们说我这两声,不会把李杰吓尿了吧?” “还真有这个可能,哈哈……” 白捕快与老黑陈清泉轰笑了起来,“红华老弟,真不愧是少年人杰,这份气势,我看小河镇和清河镇加在一起,都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两位哥哥谬赞了。” 红华大笑。 完全听得出来,那笑声充满了少年得意的快哉。 这笑声传入李杰耳中,一时令他呆住了。 接着,李杰的眼泪哗啦啦的留了下来,像是泪腺决堤了般,痛哭出声,“我堂堂李杰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了……” 吕正一把捂住李杰的嘴,“别哭的太大声,小心被红华发现了,否则你的性命不保!” “红华,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李杰悲哭。 吕正一看李杰失去了理智,一记手刀落在李杰后脖颈上,将其砍晕了过去。 然后,他把李杰背了起来,快速逃去。 不久之后,犬吠声就在此地响起。 红华骑马而来,居高临下的看着这片草丛。 他就算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也看得出来,这片草丛被人踩过。 “这里有一团尿渍……” “不是吧,难道刚才李杰就在这里藏着,红华老弟的两嗓子还真把他吓尿了?” 骑在马上的白捕快与老黑陈清泉笑疯了。 “我以前听说小河镇的李杰是个人物,怎么怂这样子?” 有清河镇的人露出鄙夷之色,“真是见面不如闻名,什么狗篮子货色!” “没想到这样的大人物,也有如此懦弱的一面。” 陈振喃喃道,表现的倒是比往常平静,“我以前也怕李杰,没想到……” 与众人不同,红华心中很平静,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众人接着找。 天快亮的时候,又有了发现。 “狗跑到这里,就不跑了,看来人就在附近。” 陈振走了过来,压低声音说道,显然是怕打草惊蛇。 毕竟困兽之斗,不是闹着玩的。他们可不想有所伤亡。 红华点点头,目光扫视着四周。 这里已经是原始山林的深处,七八个人手拉手都围不起来的古木有很多。 红华仔细辨别脚印,以及痕迹,最后停在了一株巨大的树木前。 这棵大树只剩一张树皮了,里面是个巨大的树洞。 但它仍然活着,枝繁叶茂。 不出所料的话,吕正与李杰都藏在这里边。 第三十九章 狗与猪 “一晚上,毫无所获呀。” 红华叹了口气,接着又道:“大家休息一下,吃些东西,一会再找。” 他朝着众人作了一个噤声的动作,让大家不要声张。 显然,已经有更多的人发现了李杰的藏身之所。 红华派人把周围守起来,但不搜查,也不抓捕。 白捕快和老黑不知想到了什么,顿时偷笑了起来,暗暗竖起大拇指。 “老弟,还是你行,反正没事,玩玩吧,好不容易找了个乐子。” “戏耍曾经很多人眼中的大人物,这种乐子,很难有的。” “老黑,看到了没,这就是格局与境界。” “换成咱俩直接拉出来杀掉而已,可是红华老弟却玩出了感觉,玩出了境界!” 听到这俩神经病的低声对话,红华露出无语之色,感到这些人心都太黑,把他想的太坏了。 他之所以这么做,目的为了陈振。 李杰临死之际,什么都做得出来。 吕正又重恩情…… 红华实在不愿意看到,至亲之人死于眼前这种悲惨之事,发生在陈振的身上。 如果能逼李杰自己出来,事情就能圆满解决。 红华猜测不会太慢,最多两天,没东西吃,没水喝,李杰撑不了多久。 陈振似有所感,也不多说,搬来树墩子,当做凳子让红华坐下休息。 “放心,我心里有数。”红华安慰。 众人吃着东西,有说有笑,打趣斗闷。 “红华这些人累了,正在吃东西,等他们吃饱了,就会离去。” “到时候,我反其道行之,就能逃出生天了。” 树洞内,李杰暗暗冷笑,透过树洞中的孔洞,观察外边的形势。 “世上的事,很多时候都会与自己想的并不一样。”吕正道。 “这是当然,上天给了我们这样一个上好的藏身之所。” “红华就是聪明绝顶,也绝对想不到此时此刻,我与他只是一墙之隔。” “等红华离去,我们就走。” 李杰显然没有听出吕正的另一层意思。 一天过去了。 红华没有离去,弄了个简易的帐篷,日落之后,聚完餐,就开始休息。 “红华现在不走,明天肯定会走。” “不过红华真的比不上我,太懒惰了,如果是换成是我,绝对不会容许这样浪费追杀的时间。” 李杰回过头,问道:“吕正你说,是不是我比红华强多了?” 此话令吕正愣了一下,目中露出悲伤之色。 第二天过去了。 红华等人哈哈大笑。脑筋急转弯,有色笑话,一个接一个。 众人围在篝火前,快乐无比,笑容满面。 饥肠辘辘的李杰透过树洞望着外面。 “怎么还不走呢?” “我好饿,快饿死了。” 李杰蠕动干燥的喉咙,但眼神里却又露出轻蔑之色,“红华太懒惰了,如果我没在树洞内,他浪费两天时间,足够让我逃走了。” “和一堆人吹牛打屁,太快乐了,让他忘记了危险。” 说到这里,他再次看向吕正,“我真的比红华强,他这种人是典型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注定成不了气候的。” 吕正就那样子看着李杰。 第三天。 下了雨。 李杰感到好开心,张开口,任凭那雨水落入口中,滋润干裂的喉咙。 他从小到大,从未像此刻这么珍惜雨水,也从未像此刻这般,感到雨水的美好。 可是雨很快又停了。 李杰抿了抿起了白皮的干裂嘴唇。 “吕正,我快饿死了。” “红华为什么不走,他不是还要追杀我吗?” 他暗淡的眼睛,没有看向吕正,而是缓缓低下去。 “他在戏耍你,看不出来吗?” 吕正终于回答李杰了。 他的话,令李杰不得不抬起头,“不可能,这是上天赐给我的保命之所,怎么会被红华发现,难道上天想要我死吗?” “他早就知道你藏这里,所以才不走的。” “难道生死真的这么可怕吗?” 吕正悲声问道:“你李杰也是个人物,颇有才智,怎么能被吓成这样子?” “我当年还追随过你。你左擎苍右牵黄,何等威风八面,盛气凌人?” 这话令李杰呆住了,目中露出追忆之色。 然后,他的嘴角露出笑意,“是啊,我也曾威风过,这才几天,我怎么都能忘记的一干二净呢?” “你这样的人物,不可以这样窝窝囊囊的死。” “我吕正也不能窝囊的死。” 吕正拉住李杰,向外走去。 李杰豁然惊醒,身体往后缩,“别,别,也许还有其他办法……” …… 红华负手而立,冷漠的看着从树洞中出来的两人。 “吕正你想死,不要拉着我,我想活……” 只见李杰一个劲的摇头,眼泪滚落。 吕正却死死的拉着他,就那样子走了出来。 白捕快与老黑一挥手,数十人架起轻弩,瞄准了他们两人。 一天前,红华就听到了吕正与李杰的话语声。 树皮并不怎么隔音。 此刻看到两人终于走出,他一翘嘴角,露出一排雪亮的牙齿,“李杰,咱们又见面了。” 还在挣扎的李杰浑身一僵,一动不动了。 “我看到了留下的信,你说天道如此,我们再见面时,一定是你赢,而我败亡。” “如今我们终于见面了,到底谁赢了呢?” 红华淡淡的问道。 令李杰跌倒在了地上,像是失去了所有的力量。 他缓缓转过头,那是一双充满恐惧的眼睛。 “哈哈哈……” “这家伙竟被吓成这样子?” “在树洞里三天三夜都没敢睡着觉吧?” 白捕快与老黑大笑。 其他乡勇也都笑了起来。 “在树洞里絮絮叨叨半天,竟还以为我们没发现他?” “这个白痴,哈哈……” 轰笑声惊飞了一片林鸟。 那些林鸟飞掠过树梢上空,急速远去,它们的身影说不出的自由自在。 红华收回目光,继续看向李杰,“怎么不说话呢?” 忽然,李杰翻身跪在地上,砰砰砰…… 他开始磕头,下了雨,地面泥泞,头磕在地上的水洼里,溅起大量的水花。 很快,李杰的额头流出鲜血,被锋利的小石子划破了。 但他不敢停,继续磕着头。 一时间,众人的哄笑声更大了。 红华没有一丝怜悯,他的眼神在这一刻变得很冷漠,问道:“这是何意?” “汪汪汪……” 李杰学狗叫,一边狗叫,一边四肢着地爬着。 “我学狗叫,逗二老开心,当初契约上的事,我说到做到了,你赢了,放过我,放过我……” “汪汪汪……” 李杰穿过泥泞的土地,爬着来到红华的脚下,又开始学狗叫。 并且他还学做狗的动作。 求生的意志激发了李杰的潜力,他学的越来越像,栩栩如生的狗模样。 “哈哈哈……” 众人大笑,有的人捂着肚子,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李杰可是最近这些年数得上号的人物呀,居然学狗叫,学的这么像……” “李杰,你除了学狗叫,还会学什么,会不会学猪叫?” “猪叫两声听听,哈哈……” 有人给李杰提意见。 然后,李杰真的开始猪叫。 红华冷漠的俯视着脚下,在泥水里打滚的李杰。 “笑什么?” “不许笑!” “你们不许笑!” 突然,吕正大吼,悲愤的冲着所有人的嘶吼,“士可杀不可辱,你们可以杀了李杰,杀了我,但不准侮辱我们。” “李杰,站起来,你给我站起来!” 吕正双目通红,声音都嘶哑了。 “吕正是吕正,我是我,你们杀他,不要杀我,我想活,我真的想活……” 李杰大叫,眼泪滚滚,“红华,放过我,求求你放过我……” 红华冷漠的看着他,摇了摇头,“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你必须死。” “不要,不要啊……” 李杰趴在地上,拉住红华的裤腿。 红华一脚踢开,下达命令,“来人,拉下去,先溺死,再枭首!” 顿时,几人走了过去。 李杰吓得嚎啕大哭。 那几人拉住大哭的李杰,将他拖到了一滩污水旁,面部朝下,按入水中。 李杰哭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咕嘟嘟的声响,那是污水呛进鼻孔,流向肺部的声音。 过了足足片刻,这声音才渐渐停了下来。 而后一人取出随身的匕首,在李杰的脖子上转了一圈。 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在湿润的空气中弥漫。 李杰的脑袋也在这一刻脱离了脖颈,被摘了下来。 第四十章 收心 不知何故,看到这一幕,红华想起了小时候过年杀猪的画面。 猪被杀的时候,也是激烈挣扎,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 刀子捅进脖颈,割断大动脉后,会挣扎的更加激烈了,就像是李杰刚才被按入水中时的样子。 最后,猪会被吊起来,开膛破肚。 看到从李杰脖子上摘下脑袋,红华感到最初有些害怕,但紧接着又不害怕了。 好像那不是个人,而是一头猪,那个脑袋就是猪头。 最后,红华收回了目光,微微合上眼睛。 他负手而立,立在天地间,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风,感受到了雨后的湿润空气。 于是,他确定自己还活着,是赢得这场游戏的胜利者。 大仇得报。 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 倒像是心里曾记挂着一件事,现在终于把这件事放下了的感觉。 释然。 解脱。 似乎都不能解释他此刻内心所感受到的。 然后,这些荒谬的感觉竟渐渐的消失了。 红华仿佛亲眼看到了内心的世界中那些感觉在远去,直至无影无踪,然后心海又归于平静。 至此,他睁开眼睛,看向满脸悲愤的吕正,“我可以不杀你。” “想戏耍我吗? “我不是李杰,没被你吓破胆。” 吕正站直了的身躯,眼睛里还能看到对世间的留恋,身体却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要杀就杀吧。” 见此,红华温和一笑,转头看向陈振,“现在他不信我,你去给他说说。” “谢谢,谢谢……” 陈振眼眶红了,连着说了两声谢谢,才急忙走了过去。 片刻后,吕正走来,当场跪下磕头,“以后吕正愿意追随在公子身旁,若有二心,天诛地灭。” “现在相信我了?”红华笑着打趣。 吕正露出讪讪之色,“刚才……” “过去的事不提了。” 红华爽朗一笑,大步走上前,将其扶起来,“陈振在我面前,把你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你可别让陈振失望,好好干,我红华决不亏待自己人。” “但有公子吩咐,吕正绝不辱命!”吕正铿锵有力道。 “哈哈哈,好……” 红华大笑,感到今天最快乐就是这件事了。 吕正重情重义,培养一下,以后是个能帮着办大事的人。 “你小子有手段呀,刚才还是敌人,现在你就是让他去死,他也绝不犹豫。” “就是,收服人心这一招,我和老白虽然年长,但也要跟着红华老弟多学学了。” 白捕快等人过来,暗暗笑道。 “两位哥哥说笑了,我哪有那么厉害?” 红华深知低调的重要性。 “你呀,哈哈……” “你的那个聪明劲,想藏可藏不住的。” 两人笑着连连摇头。 红华眼睛一闪,急忙转移话题,“两位哥哥,你们说李杰身上的一万两银票,怎么办?上报呢,还是?” 一提此话,两人顿时变了颜色。 “别别……” “咱们兄弟之间不说那些虚话,分了吧,哥哥穷怕了,咱们分了吧。” 老黑第一个表态,这家伙明显没有白捕快有城府。 红华没有说话,只是将目光投向白捕快。 白捕快沉吟了一下,牙一咬,“老弟,分了吧,报上去,也只是便宜上面那帮孙子。” 见两人这样一说,红华面上无表情,心里却乐开了花。 这钱一拿,就等于是拿了封口费。 杀李杰的事,说到底还是红华的事,他不得不多想一层。 在这时代,少想一层,就是李杰那种下场了。 前车之鉴,令红华不寒而栗,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残酷! “好,既然两位哥哥都这么说,小弟也只能遵从两位哥哥的意思。” 红华心里开心,面上作出一副为难的样子,最后又是一咬牙,表示这才同意了。 两人笑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连忙道谢,真是穷怕了。 “不客气,这点小事,两位哥哥无需挂在心上。” 红华摆摆手,爽朗道。 “咦,不对劲。” 突然,白捕快与老黑一愣,似乎想到了什么,“你这贼小子,太机灵了,我俩不会是被你装口袋里了?” “哪里哪里,我只是尊重两位哥哥的意见罢了。” 红华摆摆手,依旧爽朗的笑道:“要是两位哥哥不愿意,那还是把这钱上报吧,我是无所谓的。” 此话一出,令两人一下结巴了。 白捕快与老黑沉默了片刻,叹了口气,“这下就算出了事,也是我俩的问题啦。你倒是把自己洗干净了。” “你,你不会一分钱都不拿吧?” 两人突然盯着红华。 “不拿的话,你们信不过我,所以我少拿一点。” “我拿三千两,余下的你们各人三千五百两。” 红华淡淡笑道:“我是做买卖的,以前穷,现在是不缺钱了,所以两位哥哥也别跟我客套。那多出来的一千两银子,就当是红华请两位哥哥吃酒了。” “多谢多谢,我们刚才误会你了。” “太慷慨了,红华老弟做人没的说,老黑佩服你。” 两人哈哈大笑,开心的合不拢嘴。 红华也露出了笑容,从这一刻开始,他与两人皆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 看似他少拿了五百两,但有了这两位,李杰这个事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百两银子而已,等于买了李杰的命,这个价钱,太值了。 “老弟,以后来清河镇,有什么事,直接找哥哥,什么事咱都给你能铲平了。” “走了!” 老黑率人离去,“兄弟们,大家辛苦了,哥哥今晚请大家喝酒,敞开了喝,老子请客!” 红华拿出两张一百两银票,递给陈振,“跟我出来一趟,你身上的衣服都破了,给自己整套衣服吧。” “哥,一套上好的衣服,也用不了二两银子,用不了这么多钱。”陈振震惊道。 “你傻呀,钱拿着吧。” 红华温和一笑,接着看向吕正,“你跟着我寸功未立,这次可没你的份。” “小人明白。”吕正低头道。 “明白就好。” 红华大步离去。 陈振走到吕正,把一百两银票塞入其手中。 “红华哥,已经知道了你我的交情。他给了我这么多钱,肯定不是给我一个人的。只是他不愿意明说,咱们心里记他的好就行了。千万别傻不愣登的,别人对咱好,咱还看不出来。” 吕正一怔,显然没往这方面想过。 陈振叹了口气,“知道红华哥为什么能赢李杰吗?因为就算面临绝境,他的身边也会还有一批死心效忠的人。而李杰呢,他什么都没有,如何能不败?” 他看了眼远处的无头尸体,“可悲,你到死都不知道输在什么地方。” 吕正浑身一震,露出震撼之色。 就在这时,远处红华朗声开口,“咱们小河镇的人,每人封了十两银子的红包,我说的。” 一时间,叫好声此起彼伏。 陈振道:“看到了吗,如果红华哥出生之地不是小河镇,而是帝京临安府,我相信他会成为能与国相秦桧掰掰手腕的大人物。” “吕正,你我只要实心实意跟着红华哥,将来必然能出人头地。” “李杰算什么东西?红华哥才是真正的人杰,吕正你的眼光可看清楚了吗?” 第四十一章 白捕快被软禁 红华等人开始返回小河镇。 不像是追人时候那么快,回返的路上速度稍慢。 不过,抄的近道走。 一直到了第五天,距离小河镇已经不远。 但一件怪事,令红华不得不停下脚步。 他皱起鼻子,竟在林间闻到了一股奇怪的恶臭味。 红华头皮发麻,这种味道像是篆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恐怖记忆一般。 人类尸体腐烂的味道! “这里怎么会有饿死的人?” “好几个,都是饿死的。” 骑在马上,红华居高临下的看着被野兽已经撕咬的变形的几具尸体。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小的只有四五岁的样子,是个小女孩。 可以看到,他们被野兽咬开的肚子里,并不是粮食,而是草根树皮一类的东西。 “肠子里也是草根树皮一类的东西,根本不能消化。” “看来他们最少有半个月没吃过正常粮食了。” 吕正是个猎户,似乎对这种事不是很陌生,给出了十分专业的看法。 在周围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什么线索。 红华等人只能离去。 到了天黑,回到了小河镇。 红华感到心情立刻好了起来,这一路上生生死死,人类尸体一大堆,现在要结束了。 家里,那清丽少女已经等待多日,一双美眸,不知哭红了多少回。 在看到他的瞬间,就冲了过来,连连的叫道:“相公,相公……” 红华感动,连忙柔声安慰。 过了好一会,才看到她笑了起来。 这一刻,红华感到天和地都明亮了起来, 袭人长得很像前世的一个女明星。 她拥有一双笑眼,笑起来的时候,令人有种遇到初恋般的美好。 红华一下子看的有点发呆,明明已经是自己的娘子了,可还是觉得看不够。 “咱们报了仇。” “相公现在很开心,所以今天带你吃顿好的。” 一听此话,袭人立刻起身,“咱们家有热腾腾的包子,有美味的胡辣汤,相公想吃什么,我给相公去盛。” “不,今天我们吃炒菜。”红华嘿嘿一笑道。 “啊?相公还会炒菜吗?” 袭人一脸惊讶。 见此,红华知道被小看了,不由得开口打趣道:“怎么经历了那么多,又不相信相公了?” “不是不相信。” “是袭人只见过相公做小吃,没见过相公炒菜呀。” “听说炒菜,考验可多了,火候、刀功、配菜等等呢!” 家里开过酒楼,花袭人自然见识不凡,“炒菜可是很难的,相公可不要说大话呀!” “小丫头,还真不信相公了。” “好,今天相公就让你见识一下,我天下第一神厨的厉害。” 红华宠溺的刮了刮袭人的瑶鼻,逗得她俏脸一红,“相公最厉害的不是做小吃,而是炒菜,记住了,以后可别忘记了。” 大步走进厨房。 拿起厨刀,红华露出追忆之色。 前世拜在一位国宴大厨名下,没想到因此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这场旅程,真是奇妙。 “相公要是不会就算了,吃包子喝胡辣汤一样可以的。” “放心,袭人不会和别人一样,笑话相公的。” “相公不用担心面子问题。” 似乎看到红华不动了,门口的袭人安慰道。 闻言,红华感到鼻子都气歪了。 他一个现代名厨,不会炒菜?! 知道被小看了,顿时他不再多想,全身投入做菜之中。 只见他切菜配菜炒菜行云流水,颠勺弄火一气呵成。 很快,酸辣土豆丝、麻婆豆腐、小炒五花肉、等几样小菜摆上餐桌。 “相公做的有模有样,难道真的很好吃?” 花袭人清丽脱俗,此刻美丽俏脸上露出疑惑之色,就像是脑袋上顶着一个大大的问号般。 红华温柔一笑,用筷子夹起一块麻婆豆腐,放在了花袭人碗里的米饭上。 花袭人浅尝一口后,美眸瞪圆了,太好吃了,香辣嫩烫,尤其是豆腐上的肉沫,更是点睛之笔。 红华的目光里是温柔,就那样子夹起一些土豆丝,放入她的碗中,令袭人咽了一口口水。 花袭人吃了一口后,美眸再次瞪圆了,真的太好吃了,记得相公只用了蒜和辣椒,平平无奇的土豆丝被炒好后,竟好吃极了。 曾经李家酒楼里的炒菜,都没相公炒的这几道菜好吃。 “相公,你真的会炒菜?” “而且这么好吃。” 袭人惊呼,美眸里神彩连连,似乎不敢相信。 红华得意一笑,“八大菜系,我不敢说门门精通,但也都有所涉猎,略知一二。” “真的吗?”袭人现在完全相信红华会炒菜了。 “之前我做小吃,是无奈之举。其实相公最厉害的可是炒菜。” 红华笑道。 “相公你真是太厉害了。” 花袭人直接变成了小迷妹。 红华哈哈一笑,也夹起炒菜尝了尝。 老实说与前世的水准相比,还是有些差距的。 毕竟条件有限,很多调料,这个时代根本没有。 但若是与宋朝厨子的菜比起来,那完全是降维打击! 他作为一个现代名厨,对食材运用,对食物理解,都远远超过宋朝厨子。 就在这时,身后一道急促的脚步声逼近过来。 红华皱眉,回头看去,“怎么了?” 陈振的脸色很难看,走上前压低声音,“哥,白捕快回去见了马里正后,一直没出来,我一打听,才知道可能出事了。” 自古皇权不下县。 而小河镇的土皇帝,就是里正。 白捕快,虽是公家的人,但也受里正的管束。 红华心中一沉,第一时间就怀疑是李杰的事,引起的。 “跟着我们一起追杀李杰的那些乡勇,也都没有回家,似乎全都被马里正扣押了下来。” 听到这句话,红华感到几乎可以确定,应该就是李杰的事。 “白捕快不能出事,我要去见一见这个马里正。” 有些事不上称,没有四两重,上了称一千斤都打不住。 红华看过多年历史剧,深刻的明白这个道理。 这事要是被上报给县里,县令下令严查的话,他和白捕快,甚至清河镇的老黑都跑不掉。 最轻都是流放,运气差一点,直接就是斩立决。 所以,要想办法把这个事,就压在马里正这边,不能再往上了。 “相公,你带上这些东西去。” 花袭人提来一个食盒。 红华打开一看,发现是包子和胡辣汤,不禁感到疑惑,“娘子这是何意?” “相公有所不知,马里正是个有名的吃货,送钱都未必好使,但送好吃的,也许会有奇效。”袭人道。 “娘子,真是一位贤内助,夫君都没想到这一点。” 此话令花袭人有些娇羞,“我也是跟相公学的,多留意了一些消息而已。” 红华笑着离去,感到自家的这个小娘子,真是越来越机灵古怪,有点电视剧黄蓉的味道了。 陈振说的事情太紧急,他都忘了带礼物。 若非被袭人提醒,他这样空手过去,恐怕救不成白捕快,甚至适得其反。 第四十二章 你才无耻 马耀先,马里正。 小河镇的土皇帝。 不显山不露水,平日很难见到此人。 李杰势大时,求见马耀先都遭到了拒绝。 平常马耀先也不办事,只有朝廷派来税额任务,才会指挥人上门收税。 这个人可以说整个小河镇最神秘的人。 在前身的记忆里,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马耀先一面。 坊间传闻马耀先十分好吃,不出门 的原因,是在家里研究各种美食。 马耀先虽然神秘,但他的口头禅却是传遍了大街小巷。 食色性也,食物排在情爱的前面,所以圣人都认为,宁可不娶老婆,也要吃到美食。 红华给开门的下人塞了钱,这才被引了进来。 这是一处占地不小的宅院,穿过一片翠绿竹林,来到了宽阔的后院。 “在这里等着吧。” 那人扫了一眼红华手中提着的食盒,不屑的冷笑一声,摇了摇头离去。 红华皱眉,感到被轻慢了。 但他有求于人,此刻也不好当场发飙。 左右看了看,找到个石凳坐了下来。 附近有堆柴的柴房,摆放杂物的杂物房。 在他的右手边,似乎是厨房,他鼻子对这个很敏锐,已经闻到了油烟味。 显然厨房里有厨子在烧火。 “这个马里正还真是个吃货,居然在家里养了一个厨子。” 红华动了动鼻子,厨房里炒的似乎是醋溜白菜。 片刻后,厨房里走出来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胖子。 手里端着一碟子醋溜白菜,能看到冒着热气,显然是刚出锅。 那中年胖子吹着小曲,就要离去。 突然,他回过头,看向了红华。 红华露出笑意,点头示意。 马里正是个吃货,肯定对自家厨子十分看重,所以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中年胖子只是面无表情的,“你是那个红华?” “你的食盒里装着的是你家的包子和胡辣汤?” 闻言,红华苦笑一声,“见笑了见笑了,听说马里正十分好吃,所以带了一点小礼物,包子是刚出笼的,胡辣汤是刚出锅的,现在还热着呢。” 说到这里,他打开食盒取出一个包子,正准备递过去。 “小吃,怎么能和炒菜相提并论?” “我知道你家的包子名气很大,但我从来没吃过一口。” “你也别给我说,这包子多好吃。” 中年胖子露出轻蔑之色,“我不会吃的,因为我不相信区区一个包子真有大家吹嘘的那么好吃。” 刚才看到同行,红华心里还感到几分亲切。 但听这几句话,他才突然想起来同行如敌国这条至理名言。 人家是马里正的厨子,怎么能看得起一个小吃店主手里的包子? “但是……” 突然,那中年胖子话锋一转,“你家包子能卖的这么火,证明你在厨道方面还是有些本事。” “我刚炒了一盘醋溜白菜,你来尝一口,作为一个同行,你给个评价。” “普通人不配吃我的炒菜,因为他们的评价只有两种,要么好吃,要么不好吃,根本觉察不到这道菜技法方面,那玄妙到毫巅的变化。” 红华眨了眨眼睛,感到有点懵。 这个厨子有点疯! 听这意思,是要和他比试一下了? 能明显看到,中年胖子有些兴奋与激动了起来。 正准备把自己用过的筷子递给红华,可是想到了什么,“别人用过的筷子,会影响这道菜的风味,必须用干净的。” 他嘴里嘀咕着,把醋溜白菜放到石桌上后,转身就跑向厨房。 很快,他便兴冲冲的跑过来,把筷子递过来,“来,尝尝,给个评价。” 红华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白菜送入口中。 香味还算不错,在这个时代,称得上是个合格的厨子了。 红华暗暗点头,心道:“满分十分的话,能打个五分吧,不过考虑到这个时代很多人还不知道辣椒的用法,给个六分,算是勉强及格也是可以的。” 醋溜白菜需要用热油爆香辣椒段,再下入白菜,这样能让白菜吃到辣椒焦糊的香味。 最后马上出锅时,沿着锅边,淋上陈醋,那香味一下子就上来了。 可惜,这道醋溜白菜,醋放早了,空留醋香,却无醋酸味。导致风味上,差了许多。 似乎看到红华沉吟却不说话,中年胖子一下子得意的笑了出来,“吃下去后,是不是沉默了,是不是立马感到自残形愧,觉得自家的包子真难吃?” “我早就说了,你的包子,比不上我的炒菜。” 包子难吃?! 这刺耳的挑衅笑声打断了红华的思绪。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摇了摇头,“这醋溜白菜,实在一般。不值得我点评。” “一般?!” 中年胖子声音提高了八度,满脸震惊。 然后,他愤怒的盯着红华,“还不值得你点评?呵呵……” “……”红华无语,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你无耻!”中年胖子气急败坏后,开始人身攻击了! “你才无耻。”红华当场反击,他也怒了,被骂,绝不能忍! “气死我了。” 中年胖子走来走去,然后伸手指了过来,“一定是我的醋溜白菜太好吃,但你不想让自己的包子认输,所以故意给了差评,是不是?!” “……” 红华无语,感觉似乎遇到了神经病。 这家伙脑子神经,与正常人似乎有点不太一样。 “你的包子很难吃,但你不承认,所以诋毁我的醋溜白菜,从而诋毁我的厨艺。” “你自认为厨艺比我还高吗?” 中年胖子真的生气了,那样子不像是装的。 红华懒得废话,感觉说再多也没有用。 他再次打开食盒,拿出一个包子,递了过去。 “这是要和我决一死战吗?” 中年胖子不屑的冷笑了起来,“好,就让我看看你的包子到底有多难吃,一会可别怪我实话实说。” “就怕你不实话实说。” 红华自信道。 中年胖子咬了一口后,呆住了,怎么会这么好吃,这还是人间的美味吗,现在恐怕就算说是天界食神做出来的包子都有人相信吧?! “怎么样?你也给个评价吧。” 红华淡淡道,唤醒了发呆的中年胖子。 中年胖子又咬了一大口,然后再次呆住了,简单又合理的配菜,高超的调制手法,独特的香料风味,竟令区区一个包子变成了顶级的美味! “我,我吃的真是包子?” 中年胖子的目光里充满震撼。 “当然是包子,不然是什么呢?” 红华淡淡一笑。 这胖子之前说,从没吃过十三香包子,所以这是他第一次接触现代风味的美食。 所以他受到的震撼,可想而知。 再加上中年胖子还是个厨子,所以他的震撼只会比林婶等人更多。 因为他能明白这种美味的来之不易,更能明白十三香包子中许多不可思议的玄妙变化。 第四十三章 厨艺比试 “真的是包子……” 中年胖子眼睛盯住手中的包子,然后突然抬头看过来,“好吃的无法形容,现在我居然和普通人一样,只会用好不好吃来形容美味……” “非也非也!” 红华摇了摇头,“其实普通人口上的好吃,或者不好吃,已经是最高级的评价。” “如一道菜用的是最顶级的烹饪技法,选用的也是最顶级的食材。结果对你来说,难吃无比,难以下咽,那这道菜在你眼里,就是失败的。” “美食而已,哪有高低贵贱?” “适口者珍,你也是厨子,这都不懂吗?” 说到这里,红华淡淡一笑,“如果有一个人说我做的菜好吃,我会超级开心。” 中年胖子一脸懵逼。 “听不懂?” 红华挠了挠头,又道:“就拿牛排来说,吃一顿好一点牛排,特别贵,大致相当于南宋的几贯钱,甚至十几贯钱。” “很多人将其奉为人间顶级美味。” “但我就不喜欢,那牛排外边都焦了,切开后,里面还冒着血水,我真的是吃不下去。好几次为了陪人,都硬忍着没吐……” “还有人非骗我说什么肌红蛋白,咋嘞?换个名字,就不是血水了?” “现在你明白了吗?” 说到这里,面前的中年胖子脸上,却露出愈发不解之色,“牛排是什么?” “……” 红华有点发呆,感到实在无法交流。 想了想后,还是耐着性子给这位南宋的厨子,解释道:“西边地区的一种美食,很西边的……” “了解,就是野蛮人的食物。” “那边的人还没开化,所以不吃熟食,还和野兽一样,吃生肉。” 中年胖子点了点头,表示听懂了。 听到这句话,红华崩溃,感到眼里的天地都在旋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向这位古人解释。 “你感觉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红华摆烂道。 以前在林婶等人面前,他是没办法交流厨艺的。 好不容易遇到个宋代的同行,红华感到自己好为人师的坏毛病,又犯了。 如今说了半天,他发现根本难以交流,只能败退。 就在这时,一个仆人打扮的人急匆匆的走了过来,“里长,白捕快他们……” 似乎看到了红华也在,那仆人立刻停下,不再继续往下说。 “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没其他事,不要再来烦我。” “看不见我在研究美食吗?” 中年胖子似乎知道是什么事,摆了摆手。 仆人立刻退下。 红华一惊,猛地站了起来,“你就是马耀先,马里正?” “正是马某。” 不知道是不是官位加身的原因,刚才感觉还有几分滑稽与傻乎乎的中年胖子,突然间身上有了一股威严。 尤其当他看过来的时候,那种闪烁不定的目光,令红华感到如芒在背。 笑里藏刀,笑面虎! 他来这里有求于马耀先,结果刚才可是把马耀先喷了个狗血淋头。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胖乎乎的厨师同行,能摇身一变成了小河镇土皇帝马耀先?! 以前的李杰多么猖狂,但都不得不给马耀先三分薄面。 “在下来此是想见白捕快,不知白捕快怎么了……” 想到这里,红华开门见山,也懒得废话。 反正他已经把人喷了,爱咋滴咋滴吧。 目前来说,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这是公家里的事,你一个普通老百姓,就别瞎打听了,免得惹火上身。” 马耀先微微一笑,接着刚才的话茬道:“听你刚才说的那些话,颇有道理,足以证明,你已窥见厨道真谛!我自问在境界上,恐怕不如你!” “……” 红华无语,什么意思,在精神境界上不如他,但真正做起菜来,就比他厉害? 不对,这不是关键。 他强行镇定下来。 马耀先拒绝了,是心里不舒服吗,因为之前被他喷了一顿? 或者,另有原因? “如果你必须要见白捕快,也不是不可以。” 似乎看到他沉吟,马耀先又道。 闻言,红华猛地抬起头,“何意?” “方才你大言不惭,仿佛在指点弟子一般,听得我很不舒服。” “我们比试一场,你赢了,我破例让你去见白捕快。” “要是输了的话,立马给我滚。” “好为人师,也要看你配不配!” 闻听此话,红华目中精光一闪。 他毫不犹豫走向厨房,淡淡道:“这一局,我必胜。我想提前问一句,马里正说话算话吗?” “听你的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天下第一神厨呢!” 说起美食,马耀先的样子更像是一个追求厨道的骄傲厨师,“放心,马某也是一言九鼎之辈,只要你能在厨道方面胜过我。” “告诉你一个秘密,醋溜白菜是我最不拿手的菜。” 那马耀先嘴角一个勾勒,那是一个无比自信的笑容,似乎认为吃定了红华。 走进厨房,红华心中一震,感到马耀先的确是个美食爱好者。 这里的各种调料,甚至比红家小吃店的厨房都多。 甚至都有干辣椒。 看来市集的人,也找过马耀先,但马耀先显然不会用辣椒这种香料。 “不管你最拿手的是什么菜,在我面前,都不是一合之敌。” 说起炒菜,红华信心满满,眼中仿佛有光,他淡淡的看了一眼马耀先,“有一句话,你说的没错,在这个时代,我的确是天下第一!” “狂妄之辈!” 马耀先冷哼一声,架锅起火,身上直接散发出一股气势,“今天,我就击败你,让你这个狂妄少年,知道在厨界之中,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正是开始。 红华切菜配菜,干净利落。 在他的手下,一颗土豆很快被切成细丝,长短均匀,有一种美感。 红华相信若是有现代的朋友看到这一幕,一定高呼一声,强迫症的福音! “刀功不错!”马耀先眼睛微微一眯,似乎有些吃惊了。 红华架锅起火,烧开之后,将土豆丝焯水。 心里计算着时间。 这一步要保证土豆丝断生,还要保证留下脆爽的口感。 片刻间,他全部捞入冰水中。 “对火候的掌控,更是一流!” 马耀先眼中露出吃惊之色,“真是小看了你,是个高手,不过你一样要败!” 红华懒得听对方废话,既然是比试,他绝对会全力以赴,这样才算是尊重自己的对手。 然后,他从取过干辣椒。 就在这时,马耀先的目中闪过一道讥笑之色。 红华立刻判断出,马耀先还不知道辣椒的用法。 此物与蒜片用热油爆香后,会令酸辣土豆丝的风味,升华到一个惊人的地步。 马耀先身为宋朝厨师,明显还不知道这种烹饪方法。 “忘了告诉你,我最拿手的菜,正是土豆丝。” 马耀先的声音自信无比,似乎认定红华已经输了,“如果是其他菜,你还有三成胜算,但比土豆丝,你必输无疑。” “红华,厨道一途,博大精深,不是你拿个包子秘方,就能纵横天下。” “今天马某,就让你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红华不受外物影响,心里、眼里只有手中的锅碗瓢盆,油盐酱醋。 这一刻,他与美食的制作,如同合二为一,进入了一种忘我的境界。 片刻后,红华炒好的土豆丝出锅了。 马耀先拿起筷子,夹起一口后,脸上露出震撼之色。 天哪,这爽脆的口感,这酸辣的香味,实在太好吃了,这炒的还是土豆丝吗,说是龙肉都有人相信吧?! 红华也不做作,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马耀先炒的土豆丝,接着他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摇了摇头。 他这一笑,令马耀先露出羞愧的表情。 马耀先又夹起一口后,脸上露出震骇之色,丝丝爽脆,每一根土豆丝都裹足了香料的味道,红华的土豆丝远远胜过了他炒的土豆丝! 两盘菜虽都是土豆丝,可却是云泥之别! “马某惭愧啊!” 马耀先突然大叫,“我本来是想让红华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没想到现在反而让我知道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见此,红华无语,感到不至于,就是一盘土豆丝而已。 “红华!” 马耀先大喝。 红华猛地看去,“何事?” “难道你真有天下第一神厨的实力?!” 马耀先目光里充满了震撼。 “如果,我说真有这个实力,你信吗?” 红华得意一笑,但想了想后,他摇摇头,“别当真,我吹牛而已。” “输了,我真的输了。” “你满脸轻松之色,足见根本没出全力。” “你一点都不紧张,这说明,在你的眼里,我根本不配做你的对手。” 马耀先做官身上有威严,但在这一刻,他只是一个输了的厨子,脸上那种失落,任何人都能感受到,“难道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马耀先自问厨道颇有天赋,今天居然败给十几岁的少年,我没脸活人了!” 只见马耀先急的双目通红,看着要被自己气哭了。 第四十四章 朝廷机密 “不知,马里正说话还算话吗?” “算话,我……” “那请带我去见白捕快。” 红华催促道,实在不想看一个中年胖子在这里抹眼泪。 他心里也是同情,这么大岁数了,输给他这样一个小娃娃,能不丢人吗? 但实在是心里着急。 “好吧。” “来人……” 马耀先喊了一声,对着进来的仆人说,“带他去见白捕快。” 红华走出院子前,还看得见马耀先在观察土豆丝里的辣椒段。 显然,马耀先的厨道天赋不弱,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已经判断出土豆丝的香味,大多来源于此。 “用热油爆香吗?” 马耀先喃喃。 见此,红华无奈的摇了摇头,心中叹道:“哎,我的绝技,被这个古代人学去了。” 接下来,红华皱起了眉头。 因为仆人并没有带着他去镇上的牢房。 而是来到了小河镇的粮仓之地。 “进去吧,你要见的人,就在里边。” 带着疑惑,红华走了进去,心中不禁暗暗警惕起来。 据之前的消息来看,白捕快与一帮乡勇似乎被软禁了。 如果马耀先真准备动手,那么现在看上去一片平静的粮库重地,必然是杀机四伏。 “不对,对付我这种小角色,没必要这么大阵仗。” 红华越想越觉得想不通。 太奇怪了。 还有马耀先为什么要把白捕快软禁在粮库之中呢? 说不通呀! “红华兄弟……” 突然,一道惊喜的声音传来。 红华一惊,抬头看去。 那是个之前帮忙追杀李杰的乡勇,躺在装满粮食的车辆上,正抽着旱烟。 啵啵啵……烟雾缭绕。 “红华兄弟来了……” 又有一人走了过来,也是当初的乡勇之一。 他满头大汗,额头上全是灰尘与汗水凝结成的污渍。 一见到红华,立刻笑着打招呼。 “白捕快呢?”红华问道,此刻他已经完全懵了。 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想尽快见到老白。 “忙得很,白大哥在里面倒腾粮食呢。” “也不知道马耀先犯了什么病,都不让人回家,直接把我们叫过来搬粮食。” 两人累的不行,有点恼火的喷了一两句。 不久后,带着满腔疑惑的红华,终于见到了白捕快。 “麻利点,赶紧搬。” 白捕快喝了一碗茶,在尘雾沸腾的粮仓中,挥着马鞭,指挥着一帮乡勇。 红华怔怔的看着这一幕。 “他娘的,偷懒呢,给我起来!” 白捕快一挥马鞭,抽打在一个乡勇身上。威风尽显。 红华咽了一口唾沫。 没有杀机四伏。 他们真的在运粮。 并未被软禁。 这一刻,红华知道自己误会了,应该不关李杰之死的事。 “老弟,你怎么来了,大晚上好不容易和弟妹团聚,不温柔香里享受?” “我们都是苦命的人,比不上你,刚回来老婆孩子都没见呢,就又被叫来搬这些。” 老白使了个眼色。 红华点点头,没有多说。 这里人多眼杂,也不适合说事。 老白把马鞭递给一个手下。 两人来到了僻静之地。 “我和一帮乡勇回来后,突然不见了,你是不是被吓坏了?” “害怕李杰的死,被捅到县里边去是不是?” 老白挑了挑眉毛,一幅得意的样子,显然认为自己猜中了红华的心思。 “老狐狸。” 红华心里暗骂了一句,但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白大哥,你就别取笑我了,赶快说说到底咋回事?” 此话一出,老白一下子不笑了。 就那样子看着红华。 “说啊。”红华着急。 过了好一会,白捕快向外走了两步,眼睛左右张望,确定没有其他人后,才走了回来。 这一刻,老白的脸色已经与之前截然不同。 红华立刻意识到事情非同寻常,老白的表现太谨小慎微。 “我可以告诉你,但你绝对不能说出去,否则全家小命不保。” “通敌卖国之罪,可不是说着玩的。” 老白咽了一口唾沫,似乎将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口干舌燥。 红华紧皱眉头,因为看得出来,老白真没有在开玩笑。 “还记得我们回小河镇之前,看到的那些被饿死的人吗?” “他们是难民。” 闻言,红华心中一震,“哪里来的难民?” “金国打过来了,他们在屠城。那些人来不及收拾粮食,就连夜逃。” “如果我们顺着那个方向,往前再走百里,你就能看到什么叫做人间地狱。” “易子相食、饿殍遍地的史书场景,活生生的在上演!” 老白继续说着。 红华头皮发麻,感到大脑一片空白。 他也口干舌燥了起来,动了动喉咙,却说不出话来了。 “屠城?” 红华感到这两个字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 作为一个现代人,这两个字只出现在电视剧电影里。 对他来说,这两个字好像很熟悉,但其实很陌生。 可是当听到这两个字,再看到老白脸上毛孔都在发青,那种畏惧的表情。 红华浑身的汗毛一下子全都竖了起来,感觉到了莫大的恐惧。 “金国打下一座城,屠杀一座城,男女老幼全部杀光。” “马里正得到了上面的指令,让把粮食悄无声息的运走。” “这事做完,我们也要撤退了。” 这些话,令红华胸口起伏,他强行镇定后,问道:“那为什么不告诉百姓赶快逃命呢?” 这个问题一出口,红华就感到自己真是被吓傻了,竟问出如此愚蠢的问题。 “告诉了百姓,这些粮食就运不走了。” 老白叹了口气,似乎看到了红华目中的震骇,于是安慰道:“老弟,你还小,听哥哥一句话,别打听朝廷机密,对你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回家之后别声张,带着弟妹等人赶紧逃难去吧。” “再晚,就来不及了。到时候强盗土匪会有很多。” 白捕快离去了,不愿多说,也不敢多说了。 “多谢。” 红华拱手,恭敬的朝着白捕快的背影行了一礼。 老白说这些话,可是冒了极大的风险。 红华忍住了心中的疑惑,没有再去问,为什么朝廷不派兵抵抗。 岳飞都被以莫须有的罪杀了,还怎么抵抗! 还哪来的精神去抵抗? 逃命,似乎真成了所有人的唯一选择。 红华闷着头,向回走,走的很快。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密集的脚步声突然传进红华的耳朵。 似乎有很多人在跑步走。 身上甲胄碰撞的声响,马匹嘶鸣的叫声。 红华抬头看去。 月色之下,一顶宋朝时代的官轿,映入眼帘。 六人穿着甲胄,手持长戟,骑在骏马之上,为其开路。 后方,是看不到尽头的一支黑色队伍,他们身上锃亮的甲胄,折射着寒冷的月华。 一股金戈铁马的气息,朝着红华扑面而来。 第四十五章 冤家路窄 趁夜而来,肯定是不愿意惊动百姓。 “不是宋朝乡兵,这样装备精良的精锐,绝对是官家禁军。”红华心道。 “现在是宵禁时间,你是什么人?” “管他什么人,看到我等就是死罪,立刻诛杀!” 突然,骑在马上之人大喝,发现了红华。 紧接是一道尖细阴柔的声音响起。 那骑在马上的人,连疑惑都不曾疑惑,直接提起长戟,策马奔腾而来,雪亮的利刃,似乎隔空都要斩下红华的脑袋。 显然这种事他们干得多了。 红华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 没有一丝犹豫。 转身就跑。 他比较熟悉小河镇的地形,钻进小巷子里,才确定甩掉了追杀之人。 “杀敌人,没本事,杀自己的百姓,比谁都狠!” “算计敌人,没心机,算计自己百姓的粮食,比谁都奸!” “这就是大宋朝廷的官员吗?” 作为一个文明的现代人,此刻红华心中破口大骂了起来。 某种植物的名称,不断出现在红华心中。 “我红华发誓,若有一日大权在握,一定要把这帮只会窝里横的蛀虫贼子,给灭的干干净净!” 红华一路上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小吃店。 “哥……” 陈振、吕正两人似乎都看到了他脸色不对。 红华一句话都不说,推开两人,回到了卧室。 “相公!”袭人一惊,显然也发现红华脸色不对劲。 红华走了过去,紧紧的抱住了花袭人香软的娇躯。 他感受到了少女身体的温暖,闻到了少女的体香,才感到真的回到了家。 “相公,你怎么了?”袭人柔声安慰。 听到娘子的声音,红华却不知为何,心里面说不出的难受。 “娘子,我小时候看电视剧,热血沸腾,总觉得自己小宇宙一爆发,就能秒天秒地。” “可是今天我才发现,当危险降临,当那柄大戟折射着月华,朝着我刺过来的时候,我是多么普通且平凡。” “我除了转身就逃,别无他法。甚至迟上半步,就要人头落地。” “我的脑袋被割下来,就像是过年杀猪一样……” 红华不觉得自己胆小,反而胆大。 他怀疑换其他的现代人过来,看见刚才那场面,当场就得被吓尿。 起码,他没尿。 还撑着跑回来了。 “相公,你怎么又说胡话了。” “不过相公别怕,袭人保护你。” 花袭人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可是能感受到他内心十分不平静。 她安慰的话,令红华渐渐平静了过来。 红华看向袭人,看着眼帘里这如玉脸庞的清丽少女,“娘子,这里不能待了,我们必须离开,明天就走……” “为何?” 花袭人不解,“相公,刚刚把祖业赢了回来,现在就不要了吗?” 红华强自冷静下来,思量一番,决定还是把事情说了出来。 当然他有所保留,害怕吓坏了袭人。 但袭人还是被吓到了,脸色苍白,“相公,我们真的要走吗?” 红华点了点头,“别声张,叫上林婶等人,明天咱们就走。” 想到这里,他急忙走出卧室,把陈振和吕正叫了过来。 让他们准备马车,粮食等物。 两人脸上虽有不解,但仍然听命吩咐。 “你俩别乱想,不是李杰的事,而是其他原因。” “还有一点忘了说,你们买点防身武器。” “吕正你是打猎的,这个你来办。” 第二日。 一场罕见的暴风雨席卷了整个小河镇,灌铅般沉重的乌云伴随着可怕的雷鸣,令这座小镇像一叶小舟般,随时都会被巨浪打翻。 危机感突然弥漫了开来。 小镇上的人似乎也觉察到了不一样的气息,家家门窗紧闭。 街上没有行人。 红华多穿了一件外套,才感到身体暖和了一些。 雨太大了。 地面泥泞。 马车根本走不了。 “红华哥哥,我娘说了,你最有本事,让我们都听你的。” “什么时候走,你说句话,就行。” 活泼的林玲跑了过来。 林婶几乎没有多思考,就同意了红华的提议,离开小河镇。 甚至都没有问去哪里。 袭人、林婶等四个女人正在家里面说话。 红华不动声色,只是看了看手中的轻弩。 这是吕正和陈振托老白的关系,从小河镇的武器库房里弄来的。 陈振腰间挂着一柄长刀。 而吕正选择了一柄长枪。 早上陈振出去打听消息,听说镇上已经来了几个逃难过来的。 紧接着就发生了命案,有人被抢,被杀。 如今又下了暴雨,还出现了强盗土匪。 仅仅是一夜过去,红华却感到仿佛来到了乱世之秋。 咚咚咚…… 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 红华一下站起来,握紧了手中轻弩。 如果有人进来抢劫,他会毫不犹豫的扣下轻弩上的扳机。 “什么人?” “我。” “你是谁?” “老白,白捕快……” 吱呀一声,门打开了。 老白穿着一身蓑衣,走了进来。 红华手里拿着轻弩,吕正拿着长枪,陈振拔出长刀。 三人站在门口,把老白围了起来。 “你们这是做什么?”白捕快被吓了一跳。 “本来今天打算走,结果下了雨,实在走不了。” “现在镇上乱糟糟的,有人被抢被杀。我们还以为来了抢劫的匪人。” 红华叹了口气,收起了兵器,“你不是在运粮吗,怎么来我这里了?” 白捕快翻了个白眼,“昨晚上来了个大人物,不好伺候,马里正让我来请你过去做顿饭。” “这时候我哪有时间?” 红华无语,还有马耀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白捕快指了指外边,“你看看。” 在门外边,站着一队铁骑。 在暴风雨中,他们一动不动,像是钢铁雕塑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红华眼中闪过一道冷光,想起了昨晚上死里逃生的一幕。 但老白的意思也很明显,不去不行。 “是因为昨夜的事吗?” 红华想了想,觉得不可能,如果被认出来,那就直接杀上门了。 根本 不会用请这个字。 红华叮嘱了一下陈振与吕正,让他们保护好女眷,这才转身随老白等人离去。 很快,他又来到了马耀先的后院。 距离厨房还有一段距离,突然听见里面传来一道尖细的笑声。 “这道土豆丝有点意思……” “马耀先,有言在先,如果你说的那个人没有天下第一神厨的实力,我家主人,可要摘掉你和他两人脖子上的脑袋。” 红华心中一震,这尖细阴柔的说话声,很像是昨夜下令杀他的那个人声音。 还真是冤家路窄。 此人口中所说的主人,应该就是白捕快口中的大人物了。 昨夜那顶官轿里坐着的人吗? 第四十六章 红华愿意冒险 咚咚…… 红华敲了敲门,“马里正找我?” 厨房里除了一些下人,在马耀先旁边的是一个面色阴柔的中年男子。 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极为阴柔俊美的美男子。 长发如瀑,长眉入鬓,丹凤眼,秀鼻挺立,牙齿洁白,丹唇外朗。 玉树临风,气质拔萃。 用现代的话形容,就是有受的气质。 但真的长得太漂亮了,不像是男人,更像是女人。 那人举动间,散发着一股阴柔气质,能看到双手白皙如玉,手指如葱。 如此容貌身样,足以令许多女子自残形愧。 “昨夜就是他下令杀我?” “若非我跑得快,脑袋都搬家了。” 想到这里,红华眼睛深处闪过一道微不可查的寒光。 据闻宋代男风盛行。 很多大人物、甚至宋皇都在身边豢养这样的美男子,就是把他们当做女人用。 “无礼之徒!” 似乎看红华进来后,就盯着他,那阴柔男子冷哼一声,甩袖转过身去。 生气的模样,还真像是个撒娇的女人。 见此,红华一阵反胃,感到差点把隔夜饭吐出来。 现在他有种冲动,想用板砖狠狠的盖在那个家伙的脑袋上。 当然,他也就心里想想罢了,要知道人家可是大人物的心爱宠物呢。 马耀先走了过来。 神色凝重。 他想了想后,还是开口了,“这一局厨艺比试,你一定要赢。” “如果你输了,小河镇的百姓都要遭殃。” “反之你赢了,那些即将要运走的粮食,会全部分给小河镇的百姓,让他们去逃命。” 闻言,红华愣住了。 马耀先的样子绝不是开玩笑,此时此刻也不是开玩笑的时机。 “我知道你还不理解,但没时间说那么多了。” “拿出你的全力,一定要赢。” 马耀先说罢,转身向着一处建筑走去。 那建筑重兵把守。 门上挂着一面竹帘。 红华隐约能看到帘子后面,坐着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黑色锦衣,面前摆着长案,似乎正在饮茶。 马耀先对着帘子后的人行礼,“您仁慈,若是他输了,马某愿意抵命。只求放这个叫红华的后生的命。他才十几岁,还没好好看过我大宋的繁华世界呢!” 这道平静的话语,令红华瞳孔剧烈收缩了一下。 马耀先为了小河镇百姓,拿命去赌那些粮食? “他的菜,一定会让您口味一新。” “您吃的开心了,就把那些不值钱的烂谷子,赏给那些可怜百姓……” 马耀先始终弯着腰,在说话。 他很胖,有个大肚腩,弯腰很不舒服,这么一会,脸上便全是汗珠了。 “咯咯……” 突然,一道阴柔尖细的刺耳笑声响起,“马耀先,我家主人也是一言九鼎,说了你俩一起死,就必须你俩一起死。” “再说句不好听的话,我家主人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请问,什么东西能令他耳目一新?” “连我做的菜,主人都吃腻了。” 紧接着,帘子后面的人发出了冷淡的笑声,“大宋不养酒囊饭。” 雨声太大了。 红华站的比较远,听不大清帘子后那个大人物的话语声。 但他通过语气,判断出了对方的态度。 马耀先站在原地,然后跪了下去,“红华才十几岁,说起来是个孩子,都怪我一时嘴快害了他。若是输了,马某死而无怨,但……” “马耀先,休要得寸进尺。你们两个人的命,换那么多刁民贱民的命,已经是天大的划算了。” 那阴柔尖细的声音再次响起,“主子,这胖子想耍无赖。依我看咱们直接把他俩杀了,把粮食带走,这里的菜,这里的厨子,绝对没有人能比得上我。莫要一会失望呀!” 听到这里,红华一下握紧了拳头。 他看着跪在地上,还保持着叩首姿态的马耀先。 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马耀先是个懒人,为官无道。 不管百姓死活,只是一味的研究自己的嗜好。 但是这一刻,红华感到愧疚,因为他误会了马耀先。 这是敢拿性命为百姓换粮食的一个好官。 然而,马耀先却被嘲笑,被讥讽,还要跪在地上,哀求别人…… 愤怒! 红华感到难以言喻的愤怒,他紧紧握住了拳头。 “马耀先,如果你觉得这个红华,胜不过我,就自己去领死,不要在这里扫兴。” “主人刚有点雅兴,让你这一搅合……” 那阴柔俊美的男子连连讥笑。 “求求您,发发慈悲……” 马耀先哀声乞求。 就在这时。 红华大步向前走去,一直走到了马耀先的身旁。 将马耀先扶了起来。 红华一翘嘴角,脸上露出无比自信的笑容,“不用求他们,若真是比试厨艺,我不会输,也绝不可能输。” 马耀先震撼的看着他。 红华身上散发出一股发自骨髓的骄傲,朗声道:“整个厨界之内,天下无人是我对手,又怎么会败呢?” 此话令马耀先浑身都是一震。 马耀先无比震撼的看着红华,就那样子看着他。 “不用求他们,我必胜。” 红华傲然道。 轰隆隆…… 突然,一道恒亘天际的闪电垂落了下来,把红华挺拔的身躯照耀的忽明忽暗。 令他气质越发险峻起来,就像是矗立在天地间的一座高山。 “我……” 马耀先要解释。 “不用解释,为国为民,红华当仁不让。”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 “为万千百姓性命计,红华愿意冒险。” 少年铿锵有力的声音仿佛比雷鸣还要振聋发聩,“我不需要知道为什么有这个赌局,我只问一件事,是不是我赢了,百姓就有吃的,就有能力逃命了?” 马耀先浑身一震,少年之语,似乎令他也热血沸腾了起来。 他激昂的回答道:“是!” 第四十七章 麻婆豆腐的威力 “那就好。” 红华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马耀先拱手,“若你能赢,马某替小河镇万千百姓谢谢你。有了粮食逃命,他们最少能有一半人可以活下来。” “何须言谢?” “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红华摆摆手,无比灿烂的笑着。 “哼,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 就在这时,一旁传来阴柔尖细的冷哼声。 娘的,死人妖! 还真是天下大乱,必有妖孽出世! 红华冷冷的看了过去。 “你知道我是何人,敢在我面前叫嚣厨艺?说什么你不会输,简直不把我放在眼里!” “罢了,你这种乡野间的小厨子,也不配知道我的名字。免得吓得你手发抖,都不会烧火了。” “等我把你击败,你输的心服口服,也就能安心上路了。” 阴柔俊美的男子眼中满是轻蔑,指着红华,“一会先杀他!” “呵呵……” 红华冷冷一笑,毫无惧色。 “你冷笑什么?”阴柔男子直接问道。 红华摸了摸鼻子,“按照对赌的公平性,我输了杀我,你输了也杀你,对不对?” “你撒野!” 似乎一听要杀他,那阴柔俊美男子呵斥。 “你才撒野!” 红华爆发了,更大声的呵斥,“我是天下第一神厨,你算什么东西?不拿命赌,你也配跟我比试?” 他的呵斥,令那阴柔俊美男子目瞪口呆。 显然,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呵斥他! 红华大步走了过去,继续呵斥。 想起昨夜差点死在这种人手里,他就感到了一股火冒了上来! 红华伸手指着对方的鼻子,“不敢赌,就认输!” “你以美色事人,看来没什么真本事,心里觉得会输,所以不敢赌命,对不对?” 红华双目寒光闪烁,向前逼去。 令那人连连后退,差点摔倒。 “主子,你看他欺负我……” “你要替我出气,直接杀了他!” 似乎看到红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那阴柔男子急忙绕过红华,跑到竹帘前,哭声撒娇。 其行为虽如女人。 其心肠却毒过蛇蝎。 红华感到没有可怜,反而更可恨了。 过了片刻,竹帘后的人才开口了。 “今天我只想吃到好菜,你们之间的游戏,与我无关。” “不过,你又不会输,何惧与他一赌呢?” 距离远,雨声大。 红华只能断断续续听到。 但此话一出,那阴柔俊美的男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便不再多说。 转过身,目光阴冷,“红华,既然你找死,我成全你。” 显然是撒娇不成,立刻露出了狰狞的面孔。 闻言,红华怡然无惧,“在厨界,你区区一只蝼蚁,也敢在天龙面前,如此放肆吗?” “我是蝼蚁,你是天龙?” 刚刚强自冷静下去的阴柔男子,彻底爆发了,“啊,气死我了。来来来,立刻比试,今天我要是输了,直接把脑袋摘下来给你当凳子。” 这一刻,红华笑了,露出一排雪亮的牙齿。 昨夜他差点被杀,现在终于找到了报仇的机会。 君子报仇,只隔一夜! 开始比试。 红华走进厨房,正准备动手。 “此人厨道实力非同寻常,你千万不要大意。” 马耀先在旁不安的叮嘱。 “什么实力,在我眼里,都是蝼蚁。” 红华淡淡道。 “……”马耀先愣住。 红华想了想后,还是微微一笑,“多谢提醒,我知道了。” “我已经败了,否则不会叫你来这里冒险。” “你千万小心。” 马耀先叹了口气,缓缓退场。 短短两日之间,他先败在红华之手,后败在阴柔男子之手,如今对于厨道已经没有自信了。 “对你来说,这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足以改变一个人命运。” “可惜我的厨艺,入不了他的眼睛。” 马耀先暗道,看了眼珠帘后的那个人。 厨房中,两人已经开始准备配菜了。 红华行云流水,很快就将豆腐切好。 接着起火炒制刀口辣椒。 所谓刀口辣椒,就是将干辣椒与花椒以微火烘烤,使得香味激发。 最后剁碎。 在麻婆豆腐出锅时,增加麻辣的风味。 红华自信,这道风靡全世界的菜肴,今日就要在这古老的时空中,绽放它的第一次光芒! 若以前的包子胡辣汤,只是对古人味蕾的降维打击。 那么这道麻婆豆腐,就是对古人味蕾的神话打击! “咳咳……” 咳嗽声响起,而后那阴柔男子讥讽的冷笑传来,“你不会在制作-毒药吧,要是把我家主人吃坏了,你全家小命不保。” “我记得有个人说这样一句啊。” “如果你连对手在做什么都不清楚,那就意味着你输定了。” 红华淡淡一笑,不屑的扫了一眼那人。 “你……” 那阴柔男子眼神阴冷了起来,“以为弄点什么稀奇古怪的香料,就能获胜,简直可笑。” “咳咳咳……” 随着辣椒与花椒的香气被激发。 咳嗽声渐渐多了起来。 那味道飘得远了,竹帘后也响起了咳嗽声。 “红华,今天是赌命,你千万别大意。” “最好稳定发挥,若是搞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反而可能会输的。” 马耀先愈发不安,很怕红华会输。 但他又不敢开口,这种高手之间的对决,有时候就差那么一点点,若是影响了红华,得不偿失。 “上苍保佑我小河镇百姓!” “保佑红华获胜。” 马耀先开始暗中祈祷。 红华把豆腐焯水。 肉末与蒜苗都准备妥当后,开始正式炒制。 到了这一步,红华心中微微一叹,感到有几分可惜。 没有豆瓣酱,导致风味上可能比前世的麻婆豆腐,差上一些。 不过,用来对付古人的味蕾,那是绰绰有余的。 片刻之后,麻婆豆腐出锅了。 香气四溢,红华感到都留口水了。 之前他给袭人就做过麻婆豆腐,那个少女可喜欢这道菜了。 红华再撒上提前制作好的刀口辣椒,才便彻底算是成了。 两位气质仪态皆是不凡的丫鬟,端走了两人制作的菜肴。 红华看了一眼,阴柔男子做的是似乎是口味寡淡的一种汤类菜品。 所用食材,也是从特质的盒子中取出来的,无一不是精挑细选。 “你居然想用区区一块豆腐,就胜过我?” “简直可笑!” 阴柔男子满脸得意之色,鼻孔都快仰到天上去。 他迈步走了过来,目光不屑,“不知一会死到临头,你的眼神会何等绝望?” 红华无比自信,闻言也不多说,只是平静的推过去一个小碗。 碗里是将特地留下的小份麻婆豆腐。 “这么猖狂?” “我就不信区区豆腐还能比得过,那些顶级食材?” 阴柔男子脸上露出一抹疑惑,用勺子舀了一块豆腐,送入口中! 阴柔俊美的男子双目突然瞪的滚圆,这豆腐太美味了,滑嫩无比,刺激无比,这还是豆腐吗,这是天山上的雪猿猴脑吧! 红华整个人气质一下子变了,不再像是乡野小厨,宛若天界下凡的食神,就那样子自信无比的笑着,目光炽盛,令人不敢与之对视! 阴柔俊美的男子眼睛瞪的滚圆,齿颊生津,嘴中口水像是娟娟涌泉一般不断溢出,不是什么山珍海味,红华只用了豆腐就做出了这等令人食欲大开的顶级美味! “天哪,我要输!” 阴柔男子脸色惨白。 “来人,上饭,大碗宽饭。” “过瘾,这豆腐太过瘾了!” 就在这时,竹帘后传来开心的笑声。 第四十八章 把脖子洗干净 这一刻,红华也笑了。 阴柔男子满脸震惊,动了动嘴,却是说不出一句话来了。 “相信到了此刻,胜负已分,你应该知道谁更强了吧?” 红华傲然一笑。 “你……”阴柔男子咬牙切齿。 “我刚才说了,在厨界之中,我是天龙,你是蝼蚁,现在服不服?” 红华傲然道。 “我……”阴柔男子目中寒光闪闪,更有一抹悲愤之色。 “输给我很不服气,对不对?” “哈哈哈……” 红华畅快的大笑,“可惜,你就算不服,也是你输了。” 然后,他懒得理会对方,把提前预备留下的另一碗麻婆豆腐,拿出来。 接着他招呼马耀先进来。 “我也能尝尝吗?” 马耀先兴奋又激动。 “我就认识你,不给你吃,给谁吃。” 红华微笑,把筷子递给了马耀先。 马耀先吃了一口后,满脸震惊。 他呆立在原地许久,惊道:“天啊,这也太好吃了,堪称人间美味。是舌尖上的顶级享受。” “其实也就一般般吧。”红华笑道。 “怎么可能,我感觉天底下再没有比这道菜更好吃的美味了。” 马耀先坚决不相信。 “我还会做更好吃的菜。”红华傲然一笑,双目之中满是自信的光芒。 “真的?” 马耀先再次震惊,一脸不敢置信。 “这麻婆豆腐单吃并不算是绝味,但用来下饭,却是一绝。” 红华说罢,将锅盖揭开,给自己蒸好米饭,“想吃自己盛。” 马耀先二话不说,急忙盛饭。 然后他再次呆住了,声音都在颤抖,“我的老天爷,用来就米饭,天下无敌呀!” “这是当然。” 红华淡淡一笑,目光却是看向竹帘的方向。 竹帘后的男子,主动要用饭,这说明此人定是个极高明的食客。 再尝试过麻婆豆腐后,立刻确定了用来下饭的属性。 要知道,马耀先可是个厨子,若是不被提醒,都没有发现麻婆豆腐的真正用法。 “此物下饭,当真如此极品?” 阴柔俊美男子露出疑惑之色,“我也尝尝。” 接着他直接去盛饭。 砰! 红华一伸手,掀翻了阴柔俊美男子的饭碗。 “你做什么?”阴柔男子大惊。 红华冷冷一笑,“我的菜,让你吃一口,已是你天大的幸运,竟敢贪婪到想吃第二口吗?告诉你,你不配!” 阴柔男子目中寒光闪闪,咬牙道:“小子,你不要太猖狂!” “猖狂又如何?” 红华目中露出轻蔑,不屑的看着对方,“手下败将也敢言勇?更何况,你已经命不久矣了。” 说到这里,红华放下碗筷,把桌子上的厨刀拿了起来,朝着阴柔男子走去。 “你做什么?” “赌局还未结束,我又没输!” 阴柔男子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尖叫了起来。 “你想耍赖?”红华冷笑,继续提着厨刀,向前走去。 “主子,主子,我和他是三局两胜制,他才赢了第一局,就想杀人!” 阴柔男子吓得连连尖叫。 “且慢。” 就在这时,传来一道女子的声音。 红华回头看去,“怎么滴,你不是一言九鼎之辈吗,也要耍赖?” 立在竹帘前的一个丫鬟,“我家主人说了,是三局两胜,如果你想杀他,还得再做一道菜,并且获胜。” 红华脸色沉了下来。 立在竹帘前的丫鬟,“如果你放弃,就判定你输,杀你。” 此话一出,红华立刻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 “哈哈……” 阴柔男子大笑了起来,“主子英明!” “红华,别冲动。” 马耀先急忙咽下口中的豆腐,上前拉住了红华。 红华眼睛一闪,最终他笑着摇了摇头,“不就是想吃我炒的第二道菜吗,成全你。” 立在竹帘前的丫鬟一笑,“我家主人说了,的确期待你的第二道菜,可千万不要让我家主人失望呦!” “第二道菜,我若是胜了,你要是再耍赖怎么办?” 红华笑着问道。 那丫鬟依旧平静的回道:“我家主人说了,他一言九鼎,你若胜了,胡灏任你发落。” 闻言,红华不再废话,拿起厨刀,回到了灶台前,准备第二道菜。 “看来红华的厨艺,已经入了这位的眼睛。” “若第二道菜,红华还能获胜,命运就要改变了。” “你不再需要努力,就可以直接去帝京临安府。” “临安府那是整个大宋朝最安全的地方。” 马耀先缓缓退出厨房,心中暗暗道:“我苦练厨艺,就是想一步登天,没想到,最终是为你做了嫁衣。” “我想救百姓,百姓却被你所救,我想去临安府,临安府却成了你的未来。” “莫非这就是天意吗?” 马耀先一时间心中五味杂陈,像是心里的厨房,油盐酱醋都撒了一地。 此刻,红华再次投入到了做菜之中。 他做任何事,都会走神,可唯有做菜,他总是能轻而易举的集中精神。 第二道菜。 红华准备做的是辣子鸡丁。 他把一只刚宰杀干净的鸡,斩断成块。 这一刻,他的刀功展现了出来,每一块鸡肉大小均匀,这在烹制时,能保证它们受热均匀,吃味均匀。 “刀功不错嘛!” 旁边阴柔男子笑道。 红华不受打扰,沉浸在做菜之中。 似乎看到红华不说话,阴柔男子脸上露出厌恶之色。 “看不上我,认为我输定了?” “告诉你,我刚才只是大意了,根本没认真。” 阴柔男子言语中颇见傲气,“第二局,你休想再赢我。因为这一次,我要认真了。” “是吗?” 红华头都不抬的笑了声,“不管你认不认真,你也绝非我的对手。” “还有,我劝你一件事,现在赶快去洗个澡。” 本来阴柔男子脸上还有怒意,但听到这句话,他皱眉疑惑道:“为什么我要洗澡?” “把脖子洗干净,免得一会杀你,脏了我的刀!” 红华道。 第四十九章 不卑不亢 “哈哈……” 谁知,那阴柔男子不怒反笑。 红华皱眉,这才抬起头看了过去。 “红华,你年少轻狂,也就罢了,死到临头,还不自知吗?” “你这第二道菜犯了禁忌。” “主子,吃惯了山珍海味,早已经不喜荤腥。” “你现在想改菜,时间已经来不及了。而我的菜却要出锅了。” 阴柔男子冷笑连连,满是得意之色,“就算你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这一局你也输定了。因为做的这一道菜,是主子最喜欢的菜,哈哈哈……” “我再说一遍,不管你认不认真,做的菜是不是对方喜欢的,都无所谓。” “因为最后一定是我赢。” “你根本不知道我做的是什么……” 红华自信无比,“也许,在你们看来,我所做的菜,真是天界的菜肴吧。” 说罢,他懒得再理会对方了。 腌好的鸡肉炸酥后。 进行最后一步。 红华调好碗汁。 恍惚间,他感到像是回到了前世地球,回到了那个让他看到了人生希望的厨房。 只是怎么都想不到,他也会因为这个希望,而来到古老又陌生的这个世界。 遇到疼他,爱他,愿意跟着他吃苦的娘子袭人。 还结识了许多朋友,更成为了许多人的依靠。 其实红华来到这个世界,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罢了。 但他却感到似乎来了很久,他不确定这是不是和记忆融合有关。 只是想起娘子花袭人的笑容,红华就感到开心了起来。 所以值了,红华感到一切都值了。 “我的菜出锅了……” 阴柔男子冷笑连连。 与此同时,红华的辣子鸡丁也出锅了。 两位美貌的丫鬟走了进来,将菜端了过去。 阴柔男子得意的叫嚣起来,“红华,这一次,看你怎么赢我。想杀我不成,反要被我宰了,真可怜啊,哈哈……” 红华并不多说,将一个小碟推了过去。 那小碟中盛了一小份辣子鸡丁。 阴柔男子似乎早有所料,拿起筷子夹了一口。 然后,他呆住了。 红华淡淡一笑,手摸在了厨刀上,他缓缓说道:“刚才此刀杀了一只鸡,现在用来杀你,也算十分合适了。” 这句话,令阴柔男子脸色惨白。 他似乎有些怀疑口中的美妙滋味是幻觉。 于是又夹起一块鸡肉。 然后,他再次呆住了。 “输了,我真的输了!” 阴柔俊美男子身体踉跄,似乎要站不稳了。 “是的,你输了。” 红华拿起厨刀,雪亮的刀锋,寒光闪闪。 他大步向前走去。 “你,你想做什么?” 阴柔俊美的男子满脸恐惧。 “你猜猜,看你猜得对不对。” 红华冷笑,龙行虎步,气势磅礴。 他身躯挺拔,高大的身影宛若矗立在天地间的一座山峰,威压惊人。 “主子,主子救命……” 阴柔男子一边向后退,一边向着竹帘的方向喊叫。 安安静静的。 都没有一句回应。 噗嗤! 鲜血绽放,红华一刀砍了过去,锋利的刀锋直入阴柔男子的脖颈。 刺鼻的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了开来。 阴柔男子的叫声戛然而止,就那样子的看了红华一眼后,倒在了血泊之中。 他死亡前的目光里满是不甘之色,似乎至死都没有想到会把性命葬送在这样一个小镇小子的手里。 红华感到心脏咚咚跳动。 可是当想到昨夜,这阴柔男子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杀死他。 而且当时说话的那种口吻,完全是视人命如草芥。 并且,那种事不是第一次干了! 看着尸体,红华只感到此人死的活该。 凭什么,他杀别人,就能理所应当。别人报仇杀他,就好像十恶不赦?! 因果报应,天理昭昭,理所应当。 “昨夜你下令杀我的时候,是否也曾想过,可能会被我所杀?” 红华喃喃,但他知道不会听到回应。 因为那个人已经死了。 “也许你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成为被杀的一方吧。” “杀人者,人恒杀之!” 放下厨刀。 红华走出厨房,看向满脸震惊的马耀先。 马耀先还在望着尸体,显然没想到红华竟亲自动手了。 “此间事了,在下告退。” 红华微微拱手,然后转身准备离去。 “且慢。” 就在这时,竹帘旁的丫鬟再次开口了,那脆生生的声音,带着浅浅的笑意,听得人很舒服。 但红华如未闻,停都不停,继续向前走。 然而,两个身穿甲胄的护卫,持着大戟拦住了去路。 红华深吸一口气,回头,“还有什么事?” 竹帘旁的丫头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就像不是她下的令,阻拦红华一般。 “我家主人说了,你做菜的确有点意思,如果愿意,可以留在我家主人的身边,伺候主人。” 闻言,红华想都不想,直接拒绝,“没有其他事,我要走了。” “你可知道我家主人是谁,知不知道为他做菜,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终于,那丫鬟的声音有了起伏与波动,似乎没想到红华会拒绝,“这是一步登天的机会,你不要不识抬举。” 红华不屑的笑了笑。 “红华,红华……” 马耀先的声音传来。 只见他一个劲的使眼色,十分的焦急,“这是天大的机会,答应了,你就能改变命运……” “改变命运?” 红华哑然失笑,看向厨房的方向,“就像胡灏那样子改变命运吗?” “这样的命运,红华不屑要。” “我的命运,由我自己主宰。” “我会用我的双手,去得到所想要的一切。而不是做别人身边的鹰犬,等待别人恩赐。” 红华杀死胡灏后,便明白了一个道理。 做人,不能做狗。 “本是自由身,何须事他人?” 红华淡淡一笑,少年的傲气尽显。 此话一出,令马耀先呆住了。 “本是自由身,何须事他人?” 竹帘后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 红华听不清楚,雨太大了,真的太大了。 风雨飘摇的一天! “想吃我的菜可以,我是个厨子,也喜欢别人爱吃我的菜。但我不会给任何人做私人厨子。” 红华斩钉截铁道。 寂静! 除了雨声,再没有了其他的声音。 红华握紧了双拳,他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因为竹帘后的人,有能力随时置他于死地! 丫鬟突然开口,“我家主人问你,你杀了我的厨子,不赔一个厨子给我吗?” “接下来这段日子,我该怎么过?” 此话一出,马耀先首先惊喜了起来。 “红华,听到了吗,这位大人很喜欢你,他没有把你当做一个厨子,而是把你当做朋友。” “这是如天之幸,快快答应吧。” “相信我,以后你会感谢此刻的选择,这样的大幸,别人修十辈子都修不来!” 红华如若未闻,大步而去,头也不回。 任凭风雨加身,亦不停留半步。 “这样走了,那些粮食,可就不能到百姓的手里了。” 突然一道声音传来。 与此同时,雷鸣阵阵,令那男子的声音愈发不可捉摸。 仿佛他的话语,就代表着的煌煌天威,不入凡人之耳。 红华不得不止步。 他不为风雨停留,却愿意为万千百姓在停留一步,但仍不回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你可以杀我了!” “我家主人说,他有事在身,不能久留此地。” “听说你最拿手的是做包子,能否明天为我家主人特地做一份。” “主人若有时间,就去尝一尝。” 沉寂许久后,那竹帘后的人,并未开口。 是丫鬟在说话。 “你是个食客,喜欢美食,我是厨子,喜欢做饭。你若爱吃,请你吃个包子,又有何难?明天你尽管来。” 红华不卑不亢,大步而去,“到时,恭候大驾。” 马耀先望着红华离去的背影,震撼道:“真是少年人杰……” 第五十章 酱肉包 红华先去了一趟市集。 雨很大,开门的商家很少,但还是被他买到了想要的东西。 左手提着的是各种酱料。 右手提着的则是,他精心挑选的四斤上好的二刀肉。 红华鼻翼翕合,仔细的闻了闻,微微一笑,感到的确是刚宰杀的新鲜猪肉。 若有同行在,一定知道二刀肉一般大多是用炒回锅肉的。 但他之所以选二刀肉,并非是想吃回锅肉。 而是二刀肉一半肥一半瘦,可以让包子馅的肥瘦更好控制的均匀一些。 既然答应了做包子,红华不会怠慢。 这是他对食物的尊重,也是对食客的尊重。 无论来吃饭的人是地位低下的乞丐,还是尊贵的皇帝。 只要他答应了,便会认真对待将要制作的菜肴。 不过这一次,比以前有所不同。 包子更是为万千百姓所做的。 所以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雨真的很大,还刮着风。 红华撑着油纸伞,也感到身上的衣服被淋湿了。 南宋真是风雨飘摇的一个古老时代! “红华哥回来了……” 刚到家门口,就听见了陈振的喊声。 紧接着传来了娘子花袭人激动的喊声,“相公回来了……” 下一刻,眼帘里映入娘子袭人的清丽容颜。 红华松了口气,终于回来了。 花袭人冲了过来。 这个传统的古代少女,竟也不顾那些陈腐的传统礼仪了,就那样在所有人的面前冲了过来,令红华感到被抱了个满怀。 “别怕,相公回来了。” 红华柔声安慰,这一刻,他发自内心的感到活着真好。 谁能想到就在不久前,他经历了一场生死危机,差一点命归黄泉! 林婶、还有林家两个丫头。 陈振与吕正都在望着他。 似乎看到他好好的,皆是脸上露出了笑容。 “只是让我去做了顿饭,大家怎么紧张成这样子?” 红华哈哈一笑,大步走回家中。 他没有告知实情,担心袭人被吓到。 也怕其他人不安。 如今兵荒马乱,盗匪四起,人心惶惶,不愿他们再受惊吓。 “相公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袭人露出疑惑之色。 “明天要来一个客人,我答应了请他吃包子。” 红华淡淡一笑。 “什么客人让相公这么重视。家里的包子,还不好吃吗,明天他来了,直接给他吃,不就行了?” 娘子花袭人对家里的十三香包子,十分有信心。 “我这一次做的包子,与之前有所不同。” “叫做酱肉包子。” 红华微微一笑。 “我来给相公剁馅。”袭人要帮忙。 “不,这一次全程由相公来操作。” “酱肉包子,并非单纯的将肉剁成馅,对于刀功有不小的要求。” “咱们店里,只有相公我才能做到。” 红华不再多说,走进了厨房里。 袭人清丽的脸庞上,露出不解之色,“相公做的包子,还需要担心吗,肯定无比好吃。” 不一会,厨房里飘出了极为浓郁的酱香味。 红华走出了厨房,“已经炒好了馅料,等再腌制一晚上,使得更加入味,明天便可以包了。” 夜色降临了。 雨还在下。 好冷。 在床上,红华为袭人盖好被子,接着为自己也盖好被子。 “娘子,等明天事了,我们就离开小河镇。” “这地方马上要打仗了,不适合我们普通人生存在。” 黑漆漆的,只能隐约看到娘子袭人的美丽脸庞。 接着,她认真无比的声音传入耳中,“无论相公去哪里,袭人都会跟在身边。除非相公不要袭人了,袭人才会离去。” 闻言,红华眼眶微红,感到心里最柔软的一处被触碰到了。 经历一场生死,他感到自己更感性了一些。 红华轻轻的把少女拥入怀中,感受着她温暖的体温,芬芳的体香,柔声道:“相公,不会不要袭人的。” 一夜过去了。 早晨还能看到朝阳,但吃过早饭,就又看不见太阳了。 雨接着下。 到了晌午十分,还未见停歇。 红华算了算时间,感到那个大人物也该来了。 于是他走进了厨房,开始包包子。 其实到了现在,他把准备工作都做完了,只剩下包包子,蒸包子。 一只手帕闯入眼帘,越来越靠近。 红华不闪不避,任凭那手帕擦去额角的汗珠,“娘子,为夫不累。” 花袭人在旁坐了下来,“酱肉包子是相公新创的秘方吗,所以才这么紧张?” “什么?” “紧张都写到脸上了?” “哎呀,不行不行,常言道喜怒不形于色,才是大人物,我还得修炼呀!” 红华哈哈一笑,却难掩心中尴尬。 没想到他的神色,全被这个清丽的少女看见了。 “相公喜欢创作新的美食,也不需要这么紧张的。” “我相信相公做的这个酱肉包子,一定会更好吃的。” 花袭人清脆的声音,令红华感觉到了莫大的安慰,心里似乎真的平静了许多。 “就是不好吃,袭人也不会笑话相公的,嘿嘿……” 袭人打趣。 闻言,红华笑了,这个少女更加活泼了。 还记得初见时,少女的眼睛里全是对他的畏惧。 而如今,都敢打趣他了。 这说明,他把自己的娘子,养的越来越好了。 “红华哥哥,我们也不笑话你。” “就算真的不好吃,我们也会一起帮忙吃完。” 忽然,两道脆声传来。 红华抬头望去。 林玲与林琳两个丫头在做保证。 林婶笑着点了点头。 陈振竖起大拇指,“哥,你的美食永远是天下无敌的,我们相信新创的这个酱肉包子,一定会更加好吃。” 吕正咽了口唾沫,“来小吃店之前,我不信,这几天吃了店里的包子胡辣汤,我觉得你厨艺肯定天下第一。” “哈哈哈……” 红华大笑。 爽朗的笑声震荡在小吃店的空气中。 见到这么多的人都相信他,支持他。 红华感到无比的欣慰与感动,自信心似乎又回来了。 他不惧竹帘后的大人物,也更加不怕自己的厨艺有所下降。 真正害怕的,是百姓的未来。 若没有粮食,这场劫难后,又有几人能活下来? 红华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部电影,1942。 也是因为战争逃难,百姓没有粮食吃。 活生生的饿死了一百五十万人。 就这触目惊心的数字,还有水分。 饿殍遍野,易子相食。 此刻在不远的地方,史书上简简单单的八个字,正在血淋淋、活生生的上演! 所以这个酱肉包子不可以失败,也绝对不能失败。 包子上锅了! “闻到香味了,真跟十三香包子不一样。” 小吃店里的众人激动了起来,期待的望着蒸笼。 终于,红华揭开了锅盖。 热气腾腾的酱肉包子出笼了。 红华用筷子夹起包子,放进每个人的碗里。 随着包子被撕开,酱汁浓郁的肉馅暴露在了空气中,一时间香气四溢。 众人呆住了,这个酱肉包子太好吃了,本以为红华做的十三香包子已是天下第一,没想到他还能做出更好吃的包子! “还有还有,喜欢吃就多吃点。”红华笑道。 他的话语,令众人放下了矜持。 众人争先恐后的,很快就抢光了一笼包子,红华新创的美食又成了,不凡无比美味,而且远胜以往的十三香包子! “相公,给你抢的。” 娘子花袭人抢到了两个包子,现在分给红华一个。 “真的很好吃吗?”红华接过包子,问道。 “不是很好吃。” 娘子花袭人摇了摇头。 “的确不是很好吃。” 林玲与林琳等两个丫头也都摇了摇头。 “相公……” “红华哥哥……” “不是很好吃,是特别特别的好吃,好吃极了!” 三女笑开了花。 见此,红华笑着摇摇头,还真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差点都把他给骗了! “哥,你的新秘方又成功了!” “哈哈,有这些秘方在手,我们去什么地方,都不会受穷。” 陈振自信无比,“有秘方在,红华哥在什么地方都能东山再起。” 吕正点点头,“不错。” 对于众人后边的话,红华恍若未闻。 他撕开包子,尝了一口。 “不错,有我前世七八成的水准。” “若是寻常古人,绝对无可挑剔。” “不过,还差了一点。” 想到这里,红华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他回到厨房,呛了新的醋水。 至此,他感到放松了下来。 蘸了醋水,红华又尝了尝,感到酱肉包子,彻底完美了。 如今,有了醋水的加入,这样的酱肉包子,在这个古老时空,那就是不败的。 咚咚咚…… 敲门声突然响起。 红华立刻看去。 “见鬼了,这都多少天,还下雨。” 一道蓑衣身影,走进了酒楼中来。 第五十一章 穿着蓑衣的客人 “咦,什么味道,这么香?” 那人寻味看了过来。 戴着斗笠,红华看不清其模样。 这时,身旁娘子花袭人急忙行礼,“客人,店里没有筹备食材,今天不开张。” “什么不开张,你们不正吃着呢?” “我正好也饿了。” 那人抖了抖身上蓑衣的雨水,大大咧咧找了个桌子坐了下来,“就是你们正吃的那些包子,随便给我上,再弄点稀粥就行了,不会差你的钱。要不然,就是你家的包子特别难吃,不敢卖我……” 花袭人尴尬一笑,“客人,这是自家吃的,不对外售卖,而且我家包子是特别好吃的……” “这一下雨,身上就湿冷湿冷的。” “既然很好吃,还不赶快上点东西,让我先吃些?” 那人并不打算走。 花袭人回头尴尬的看向红华。 红华皱起眉头,看着那个人。 “都说不卖,你没听见……” 陈振直接上前就要赶人。 那人一只手从蓑衣下伸出来,放下一锭银子。 足足有五两官银。 “只要东西好,让我吃开心了,这些都是你的。”那客人笑道。 “都说了不卖,赶快走。” 要是以前陈振会被这五两银子震住,但现在他跟着红华见过世面了。 吕正也第一时间跟着陈振上前。 显然,现在盗匪四起,没有人能确定,来人是不是乔装打扮,前来探点的土匪? 红华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人。 “你们家主子都没说话,就赶人?” “有这么做伙计的吗?” 那人被陈振推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但没敢发火,只是牢骚了两句。 见此,红华松了口气,看来不是竹帘后的那个人。 “喂,我真的又饿又冷,多少卖几个包子呀!” “让人吃饱了赶路,行不行?” “难道你家包子真的很难吃,很怕被人知道吗?” 穿着蓑衣的客人喊道,仍是不走。 “林玲,去给客人上一碟包子,再上一碗胡辣汤……” 红华开口了,并点头示意,那位穿着蓑衣的客人可以坐下了。 “哼,要是不好吃,我可不给钱。” 那穿着蓑衣的客人冷哼一声,带着挑衅语气,“不会真的很难吃吧,否则你们为什么一直赶我走呢?” 闻言,红华淡淡一笑,平静且自信。 很快包子端了过去。 “好……” “不是单纯的把肉剁成泥,而是切成米粒大小的均匀颗粒,使得肉馅拥有更加丰富的口感。家常之物,竟也能做的如此精致。足见下厨之人的刀功和用心。” 突然,穿着蓑衣的客人咽下口中食物,发出一声惊呼, 红华微笑,依旧平静且自信。 “而且精致小巧,只有婴儿拳头大,一口就是一个。” “相比之下,大宋其他地区的包子就太粗糙了。” “还有调味,除了浓郁的酱料香味,竟还保留了猪肉食材本身的鲜味,真是奇哉怪哉!” “可见调制的手法,绝对非同寻常。” 穿着蓑衣的客人一边吃包子,一边点评道。 很快,包子就吃光了。 红华见此,让林玲又给上了一碟包子。 几句点评,他能感到这是一位真正的食客。 一个厨子,最美好的事,莫过于遇到一个知他懂他的食客。 这是一种精神层次的高级交流。 也是一种精神层次的高级享受。 但是,那客人吃到了第六个包子,放下了筷子,连连摇头道:“可惜,可惜……” 红华皱眉,感到有些不解,“可惜什么?” “选材出了问题,普通百姓喜欢吃肥肉,然而肥肉太多,使得肉馅腻了点。” “就算搭配着最佳比例的葱姜沫,也无法掩盖这一点破绽。” 听到这里,红华愈发肯定,今天遇到了美食界的高手。 对美食的点评,可谓一阵见血。 酱肉包子最大的破绽,的确是容易腻。 那穿着蓑衣的客人叹了口气,起身准备离去。 “且慢。” 红华知道遇到了真正的食客。 但这感到自己的好胜心被激发了出来。 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做的饭‘可惜’。 “何事?” 那人笑道:“刚才可说过了,不好吃,我不给钱的。” “别着急,沾点醋试试。” 红华淡淡笑道,将桌上盛着醋水的小碟,递了过去。 “已经很腻了,吃不下去,蘸点醋还能扭转乾坤不成?” 那人笑道,但还是照做。 红华很平静,脸上满是自信的笑容。 “这,这也太爽口了,这醋真是点睛之笔……” “它被特殊的方法熬制过,没有了普通醋的劣酸味,同时又兼顾了解腻的效果。” 那穿着蓑衣的客人惊喜无比。 红华笑了,开心的笑了。这一刻,他像是个吃到糖果的小孩子。 “好吃,好吃……” “我原本都以为吃不下了,现在蘸了醋,立刻感觉能把剩下的四个包子全部吃完,甚至都不够。” 那穿着蓑衣的客人惊喜无比。 很快,盘子见光了。 “都给我吃撑了,十个小包子,哎呀……” 那客人长舒一口气,这才站了起来。 这一次,红华看清了。 是个中年人,留着山羊胡,别说,长得挺英俊,国字脸,剑眉星目,丰神俊朗,称得上是一位的美男子。 “你的包子,的确非同凡响。” “我想,那个没人疼的皇帝老头,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包子。” 这应该就是这位的最高评价了吧? 红华淡淡一笑,“过誉了。” 想来在普通人的眼里,皇帝就应该吃着天底下最美味的东西。 对了,现在皇帝好像是叫做赵构。 红华记得前世历史书上,记载着杀死岳飞的皇帝,就叫赵构! “雨快停了……” 穿着蓑衣的客人走到了门口,望着天色,脸上大喜。 “这是银子。” “在下该告辞了。我是途经这里,不能久留,” 他回过头,就那样子看了一眼红华,“我有种直觉,我与你这位包子大师缘分未尽,定然还有再见之日。” 说罢,迈步飘摇风雨中,离去了。 红华愣住。 这一刻,他又有些怀疑了,是竹帘后那个人吗? 第五十二章 逃向临安府 应该不是吧…… 蓑衣之人,平易近人,风趣幽默。 竹帘后的人,冷漠冷酷,高高在上。 红华在脑海里无法将两人的灵魂重合在一起。 这绝对不会是同一人。 一直到了下午,红华看到雨都停了,也没见竹帘后的人登门。 似乎被放鸽子了。 红华感到几分失落与愤怒。 失落虽有,却不多。毕竟今天算是遇到了个知己。 他更多的是愤怒,对方反悔了。 那些粮食终究没有落到百姓的手里。 咚咚咚…… 突然,敲门声再次响起。 红华猛地看去。 白捕快走了进来,满脸笑容。 看得出来他十分开心。 “白大哥,怎么来了?” “是要把包子,送去府上吗?” 红华问道。 若还有一线机会,他想为小河镇百姓争取一下。 “不用送包子了。” “你也别等了,那个大人物已经离去,不会来了。” 白捕快淡笑着的话语,令红华感到被泼了一盆冰水。 “对了,粮食已经分给百姓了,并且告知了金国打过来的消息。” “现在所有人都在搬家,准备逃难了。” “马里正,担心你不知道,特地让我给你传个话。” 白捕快淡笑道。 “真的?” 红华有些不敢相信耳朵听到。 “当然是真的。” 白捕快点点头,“看见了没,你们家的十斤小米,我也给你送来了。” “那就好……” 得到确定,红华感到松了口气。 吕正与陈振迎了上去,接住了装着小米的袋子。 小吃店中的所有人都露出了疑惑之色。 显然,他们不明白白捕快和红华在说什么。 “你们还不知道吗?” 白捕快一脸不敢置信,“弟妹,红华老弟可以说救了咱们整个小河镇的万千百姓,他是我们小河镇所有人的恩人。” “白大哥,究竟怎么回事?”花袭人美眸睁的大大的。 红华还来不及阻止,白捕快就把一切都说了出来。 顿时之间,在场之人的脸庞上全部都露出了震撼之色。 所有的目光齐齐的望向了红华。 “相公,那些粮食是你拼了命,给所有人争取到的?” 娘子袭人眸子红了,她拉住红华的一只胳膊,“相公昨天回来的时候,竟经历了一场生死危机?” “做个菜而已,对我来说小意思。” 红华哈哈一笑,揉了揉娘子袭人的头发,“你难道忘了,相公的厨艺天下第一!” 他不忍心看到袭人流泪。 “相公……” 花袭人眼泪还是落了下来,抱住红华,“相公,你怎么这么傻,你就算做了这么多,却提都不提,独自承担所有。” “男人都这个样子,都喜欢打肿脸充胖子。” “不过,我不一样,我是有实力的,别哭别哭,哈哈……” 红华笑道,抬起手温柔的擦拭着少女清丽脸庞上的泪珠。 “红华哥哥真是大英雄……” 活泼的林玲惊呼。 沉稳的林琳丫头目光里,满是崇拜之色。 “妹妹,一定是你在天之灵保佑,你的孩子才能这么有出息。” 林婶满脸欣慰,她双手合十,对着天空,像是看到了红华的母亲一般。 “吕正看到了吗,这就是我红华哥,当世人杰!” 陈振激动道,满脸的骄傲之色,“在那样的大人物面前,也一点都不输阵。” 吕正的反应最奇怪,就那样子看着红华。 “你怎么了?”红华淡淡一笑。 噗通! 吕正行礼道:“以后,若有危险,吕正宁可死,也要护公子周全。” “……” 红华被这一幕震住了,什么情况? “其实我就炒了俩菜而已,没老白扯得那么玄乎。” “还有我就是个厨子,不用叫我什么公子,哈哈……” 红华摆摆手,一边解释,一边笑道。 吕正却是神色严肃,并不改口,继续说道:“为他人死,吕正轻于鸿毛,为公子这样的人死,吕正感到重于泰山。” 吕正这才站直身体,“其实,我会一点武功,之前一直没说,惭愧!但从今以后,吕正绝不再有丝毫隐藏。” “……” 红华不知道说什么了,叹了口气,拍了拍吕正的肩膀。 就在这时,白捕快也是拱手行礼。 “白大哥,你这是……”红华连忙上前扶起。 “若非有你争取到的粮食,我的其他兄弟,恐怕也要饿死几人。” 白捕快再次拱手一拜。 “真没什么,就是做了两个菜。” 红华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红华老弟,我也要告辞,带着一家老小逃难了。” “奶奶个腿,这帮狗曰的金人……” 最后,白捕快匆匆而去。 显然,到了现在,所有人都开始逃命了。 红华转过身,看向小吃店众人,“咱们也启程吧。” “我为公子赶车。” 不久后,吕正牵来马车,然后半跪在地,用腿当做梯子,请红华上车。 “吕正,你这是干什么,起来。” 红华上前扶,却发现吕正根本不动。 这家伙力气大的惊人。 “请公子上车。”吕正只是如此说道。 见此,红华感到无奈,叹了口气,拉着袭人进入了马车之中。 驾! 一声低喝响起,随着马鞭抽打之声,车轮压过淤泥,车辆开始前行。 红华与四个女眷坐在车里,吕正赶车。 陈振在后,赶着的马车里装着粮食,足够他们几人一路上使用。 “还是车里暖和,刚下过雨,外面太冷了。” 红华掀开帘子,感到一股冷气吹在脸上。同时还能闻到淤泥的土腥味,以及淡淡粪便尿骚味。 在这个时代,路边撒尿随处可见,这一下雨,味道可想而知。 在红华的眼帘里,很多逃难的人,都是拉着人力架子车,载着孩子。老婆在后边帮忙推。 架子车是两轮人力车,古代的运输工具之一。 雨虽然停了,但地面泥泞。 此刻入目所及,大部分的人都是走在泥地里,身上、衣服上全是泥渍。 只有少部分富有的人家,用的是马车,双脚不沾泥,衣服干净,仆人丫鬟的伺候着。 红华叹了口气,真是人间疾苦。 “相公,我们去哪?” “红华哥哥,我们这是去哪呀?” 娘子花袭人与林家的两个丫头,叽叽喳喳的问道。 红华放下帘子,淡淡一笑,“我们去杭州临安府!” 第五十三章 强盗劫掠 “什么,要去京城?” “天啊……常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们现在要去杭州了吗?” “那里可是皇城脚下,可繁华了,听说还能见到外国人呢!” “恩恩,我听说有的人长着黄头发蓝眼睛,这一次我们也要长见识了……” 几个少女激动无比,开心的憧憬着。 坐在马车里的她们,似乎已经忘记了这是逃难,不是去游山玩水。 见此,红华也感到无奈了。 他之所以选择临安府,是因为安全的考虑。 如果这边的历史发展与地球出入不大,那么距离南宋灭亡,还有几十年的时间。 所以临安府应该是这段时间里,最安全的地区。 “啊……” 突然,惊呼声响起。 附近的人群似乎乱了起来。 “快看那边有强盗……” 与此同时,红华感到马车停了下来。 本来说说笑笑的几女也都禁声,目中露出慌张。 红华掀开帘子看了过去。 在远处,有几道骑着马的身影,正在张望这边的人群。 但最终,他们发出几道狞笑声,调转马头离去了。 逃难的百姓这才安静了下来,不过众人的脸上都带上了不安之色。 本就是逃难,如今又遇到了强盗。 “吕正,咱们的武器都带着?” “公子放心,我和陈振都带着兵器。” “那把六连轻弩,就在公子身旁的箱子里。” 似乎想到了什么,吕正停顿了一下,又道:“公子放心,有吕正在,不会容许任何人伤害公子。” 吕正铿锵有力的声音,令人心安。 闻言,红华淡淡一笑。 此话一出,面前紧张的三个少女,也都神色缓和了许多。 马车又动了起来。 木质车轮吱呀吱呀的声音传入耳中。 红华拿出旁边的六连轻弩,微微一笑,有此物在,他感到更加心安了。 “不要担心,有我们三个男人在,不会让你们女眷受到伤害的。” 红华安慰道。 “相公,你不要逞能,遇到危险了,不要管我,你一定要逃走。” 娘子袭人仍是有些担忧。 “傻女人。” “看看我手里的这玩意,在这个时代绝对的黑科技。” 红华得意一笑,“就刚才那几个强盗,还没靠近,就会被此物全部射杀。” “黑科技?”不但袭人疑惑,就连其他少女也都满脸疑惑。 “就是很厉害的东西。” 红华哈哈一笑,“总之你们只要记得,我们很厉害就行,一般的强盗土匪,来惹咱们,绝对没有他们好果子吃。” 马车一路向南。 红华出发前就计算了一番,若是不出意外的话,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赶到临安府。 临安府可以说是如今世界的经济中心,最繁华的人类城市。 想到这里,红华不禁有些期待了。 那临安府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和前世的杭州有什么不同? 夜色降临了。 月明星稀。 山路难走。 红华选在一株大树下休息。 附近还有其他镇上的百姓,大家相距不是很远。 刚才也都相互打了招呼,若是遇到了事,共同进退。 显然,所有人都在担心强盗的事,毕竟在离开小河镇前,看到了那些强盗的身影。 纵使最后那些强盗都离去了,但恐惧的阴霾始终笼罩着众人的心。 “啊……” 深夜,一道凄厉的惨叫声惊醒了马车中的红华。 他猛地翻身坐起,第一时间把六连轻弩拿在手里。 上箭拉弓,一气呵成。 “杀人了,强盗杀人了……” 几乎就在同时,惊呼声、求救声接连响起。 马匹的嘶鸣声,马蹄踏在地上的声音,不断从四周传来。 红华心中一沉,直接判断出来的强盗不在少数,而且还骑着马。 “看见那辆马车了没?” “红家掌柜的车,这小子一个月就赚上千两银子,是一头肥羊!” “抢他一个人,胜过抢一百个普通人。” 几道笑声传来,紧接着是马蹄声逼近了过来。 红华目中精光一闪,这是冲着他来的。 “相公……” 袭人也被惊醒了,她无比不安。 红华感到胳膊被紧紧的抓着,柔声安慰道:“别怕,有相公在。”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是说如果一会遇险,相公别管袭人,一定要自己跑,一定要活下去。” 袭人说罢,就松开了他的胳膊,竟要冲出马车,引走那些土匪。 见此,红华吓了一跳,急忙拉住,“你乱跑,才会害死相公。再说,还没到那一步,你安安稳稳的坐好。大不了把所有钱都给他们。” 说罢,红华缓缓掀开了帘子,将轻弩瞄准了马蹄声传来的方向。 说给钱是安慰袭人,他绝不可能把自己的血汗钱,轻轻松松的白送给其他人。 现在已是深夜。 天色很黑,但可以看到远处都是火光。 几道身影缓缓逼近了过来。 “就是这个吗?” “睡得跟死猪一样,居然还没醒过来。” “一看就养尊处优惯了,逃难呢,都能睡得着,不过正好让我们悄无声息的弄死他们。” 强盗们骑在马上,声音肆无忌惮,一点都不怕吵醒红华。 红华眼睛一眯,冷笑了起来。 他手指扣在了轻弩的扳机上,瞄准了那几道身影。 “赶快把这只肥羊宰了,别节外生枝……” 那几人全都下了马,举着手中的雪亮长刀,越来越近。 红华屏住了呼吸,准备扣下扳机。 呜…… 突然,一道破风声传来。 一柄长枪笔直的飞了出去,正中一人。 巨大的力量贯穿了一个土匪的胸口,像是巨大的一根钉子,将其直接钉死在了树上。 那土匪挣扎了一下,便不动了。 “公子你且小心,吕正要去把这几个贼人杀了!” 一道声音在旁响起。 紧接着,吕正的身影从左侧进入红华的眼帘中,然后像是一头敏捷的猎豹般,狂奔了过去。 红华呆住。 “啊?!” “有高手,快退……” “消息有误,红华不是肥羊!” 余下几个土匪发出惊呼。 只见吕正冲过去,拔出插在树上的长枪,直接与另外两个土匪打了起来。 夜色之中,吕正的身影大开大合,纵横腾挪着,像是一头强壮的成年猛虎般,轻而易举又杀了一人。 “娘的,消息有误,这根本不是什么肥羊,而是吃人的猛虎,快撤快撤……” 剩下的土匪连连惊呼,开始惊慌逃窜。 红华则彻彻底底的呆住了。 “吕正太谦虚了。” “他哪是会一点武功,完全就是个武林高手,跟拍武侠电影一样……” 红华喃喃。 此刻眼帘里所看到的,真的和前世的武侠电影差不多,吕正太强了。 吕正提着长枪,追着剩下的土匪。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从身躯上散发了出来! “如果当初我和白捕快没有连弩的话,恐怕我们一帮人拿不下被吕正保护的李杰。” 红华有点明白了,当初李杰走投无路为什么会去投奔吕正。 因为吕正完全有这个实力保护他。 这个家伙,实力惊人! “哈哈,这个红华果然买了高手做护卫。” “幸好老大技高一筹,骗那帮人给咱们把护卫引走了。” “现在的红华成了真正的肥羊,任凭宰割,哈哈……”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马车的后方传来冷笑声。 闻言,红华瞳孔一缩。 来人已经很近,恐怕最多也就十步远。 “草,想害我红华哥,我先砍死你们几个!” 下一刻,陈振的怒吼声响起。 接着就是刀剑碰撞的刺耳声响。 第五十四章 红华哥,永别了 “娘子,你在车里待好,我要去帮陈振。” 红华想了想后,把手中的轻弩递给了少女。 “相公……” 虽无法看到她的脸庞,但是红华也能感到少女的不安。 “放心,相公的命很硬的。” 说罢,红华离开了马车,抄起车辕上砍柴刀。 “相公……” 花袭人的声音再次传来。 “你听不懂……” 红华回头看去,有点冒火了,这个时候,这个傻女人怎么分不清轻重缓急呢? “你拿着它。” 袭人把轻弩递了过来。 红华一愣,看着轻弩片刻,他摇了摇头,笑道:“不……” “相公若不拿着,袭人立刻死在你的面前。” 花袭人拔下头上的发钗,抵在了喉咙上。 尖锐的末端似乎立刻刺破了少女雪白的肌肤。 红华瞳孔收缩,他闻到了血腥味道。 “拿着,你拿着它……” 就那样子少女用另一只手,把轻弩递了过来。 红华怔怔的看着她,看着那只六连轻弩,“拿着它,你活命的机会大。” “那样的话,相公活命的机会就小了。” 天黑了,看不清少女的脸孔,但一股坚定的气息却扑面而来。 清丽的少女温柔且善解人意,竟第一次露出了如此倔强的一面。 红华深吸一口气,郑重的接过轻弩。 “保护好自己,我去去就回。” 说罢,他转身而去,不再多言。 陈振与一帮土匪打了起来,若是迟上半步,陈振可能就被杀了。 不能再耽搁时间了。 “相公若是死了,袭人绝不独活。” 身后传来了少女坚定的话语声。 红华感到心痛,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死死的攥住了他的心脏。 红华猛地停下,想了想后,他折返了回去,拉住少女的手腕,“要死就死在一起,跟着我。” 在暗淡的光线里,那少女清丽的脸庞上竟似乎露出了笑容,她好像很开心。 下一刻,红华感到自己的大手被少女的小手 抓紧了。 只听少女说道:“相公去哪,袭人去哪。” 红华点点头。 两人飞快的赶了过去。 相距不是很远,也就十几米的距离。 红华拉着袭人,躲在了一株粗壮的古树下。 “没有我的命令,一句话都不准说。”红华看了眼少女。 少女立刻抬起玉手,紧紧的捂住了嘴巴。 见此,红华深吸一口气,缓缓举起轻弩,瞄准向与陈振缠斗在一起的几人。 铿锵之声不断响起。 刀剑交击时,在黑暗中爆射猩红的火花。 身影交错,几乎无法看到陈振的身影。 砰! 突然,一道闷响传了过来,一道身影被踢飞了出去,重重摔落在地。 “陈振!” 红华心中一惊,瞳孔收缩。 陈振虽然力气大,但架不住人多。 他也没有学过武功,根本不敌那七八人。 此刻倒在地上,红华才看清陈振的胳膊上,肩膀上,正在流着血。 他受伤了,被土匪用刀砍得,可是竟硬生生没喊一声。 “哈哈……” 陈振狞笑,“有种就杀了老子,老子那一声喊,给我哥传了信,他现在肯定已经跑了,你们想抢我哥,门都没有!” “死鸭子嘴硬,砍死你!” 那几个土匪行动很迅猛,像是群狼般,直奔陈振而去。 陈振挣扎着起来,用长刀抵挡。 可是他受了伤,剧痛难忍,反应慢了许多,虽然挡住了致命一击,却还是被一人踹在了胸口,再次横飞出去。 噗…… 陈振一口鲜血吐出,脸色涨红。 他死死的咬住牙齿,似乎想要把血咽下去。 但下一刻,那血水就从牙缝与鼻孔中窜了出来。 见此,红华咬紧了牙关,死死的咬住,不令自己发出丝毫声音。 “我倒是有些佩服那个红华了。” “养一条狗,居然能养的这么忠心?” 那几个土匪哈哈大笑,“你更有意思,做狗还做的这个开心?!” “我哥是天纵人杰,以后肯定要成大人物。” “吕正说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为我哥而死,我陈振感觉值了。” 陈振挣扎了几次,才艰难的重新站起来。 他身上全是血,站都站不稳了,却是坚强的拿着刀,指着那几人,“想害我哥,就先杀了我。我活着,谁也不能动我哥……” “哈哈……” 那七八土匪满脸嘲笑、讥讽。 “费什么话,哥几个送他上路。” 几人提着刀,一起走向站都站不稳的陈振。 “终于把这几人锁定了。” 就在这时,红华目中露出狠辣之色,刚才太乱了。 他拿着轻弩,不敢放箭,害怕误伤陈振。 然而此刻,陈振与那帮土匪分开了。 而且土匪认为陈振已经没有反抗之力,竟也不闪不避了。 “红华哥,永别了……” 陈振就那样子站着不动,拿着刀指着那几人。 他一声大喊后,缓缓闭上了眼睛。 嗖嗖嗖…… 破风声不断响起。 红华不断拉弓,不断扣下了扳机。 在深夜的黑暗掩饰下,箭矢像是幽灵一般,迅猛的飞射了过去。 两道身影应声倒地。 “什么?” “有人拿着弩箭藏在暗中!” 土匪们头皮发麻,满脸惊恐。 陈振猛地睁开了眼睛,看到两具尸体脑袋上的箭矢后,喃喃道:“哥……” 红华眼神无比冰冷,身上散发出了一股骇人的杀意,就那样子锁定了土匪的身影,继续射杀土匪。 “无耻狗贼,你敢出来吗?” “别喊了,快跑……” “狗贼,狗贼,我与你势不两立!” 土匪们发出怒吼连连,开始逃窜。 陈振睁开了眼睛,看着不断栽倒在地上的尸体,脸上露出了笑容,喃喃道:“我哥不是狗贼,是人杰,他杀你们如宰狗,呵呵……” “幸亏老子小时候喜欢玩玩具枪,知道三点一线的射击逻辑,不然都射不中这帮土匪!” 红华暗暗道。 此刻,他感到心跳如雷,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六支箭矢全部射光后,当场射杀四人,重伤一人。 余下的土匪全部被吓得逃走了。 红华不敢大意,立刻给弹夹里填充箭矢。 谁知道那帮土匪是不是佯装败退,一会又杀回来呢? 陈振似乎也有类似的推测。 他就站在那里没有动,默默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第五十五章 势与公子共进退 不久后,红华确定那些土匪真的败退了,立刻上前扶住陈振。 “哥……” 陈振看到红华后,当场眼泪流了下来。 之前和土匪血拼,浑身是伤,都没有掉一滴眼泪,但此刻他哭了,像是个孩子。 “是不是以为我抛下你,已经走了?” 红华笑道,检查着陈振的伤口。 都是皮外伤,没有致命伤。 这小子贼着呢,避开了所有的要害。 “没有,我从没那样子想过!” 陈振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见此,红华微微一笑。 陈振是个孤儿,从小没人疼没人爱。 又怎么会寄托希望让他人来救呢? 然而,当红华真的出现时。 这个可怜的孤儿,似乎才明白,原来他是有人疼,有人爱的。 “傻孩子!” 红华哈哈一笑,摸了摸陈振的脑袋,“我逗你呢。” 陈振脸上还有泪珠,可是这一刻,竟又笑的像是个孩子般。 “你死也要保护哥,那么哥就是死,也一样要护着你。这就是兄弟情义。” “抛下你,独自逃走,我算什么当哥的?” 红华微微的笑着,温柔又平静,却给人一种极强的力量感。 “哥……” 陈振就那样子看着他,一下子看痴了。 他的这一声哥,不像是敬称,倒像是真的把他认作为兄长了。 红华心中一叹,这个从小缺爱少年,第一次感受到被疼爱了。 “傻孩子。” 红华宠溺的又摸了摸陈振的头。 “相公,你明明这么厉害,为什么刚才给我一种要生离死别的感觉?” 这时,一直捂着嘴巴的花袭人终于忍不住开口了,眸子里满是震撼之色。 “其实我刚才很害怕……”红华叹道。 “哼,是不是又想骗我,你刚才射杀那些土匪的时候,眼神特别可怕,完全不像是害怕的样子!” 花袭人清丽的俏脸上,还有不平静之色,显然她也被吓坏了,只是完全没想到自己的相公,杀起人来,竟这么凶残! 土匪竟都被相公吓跑了。 “……” 红华无奈的苦笑一声,他真没骗人,刚才真的很害怕。 然而,当看到受伤的陈振,看到猖狂的土匪,他彻底愤怒了,怒火压制了内心的恐惧。 其实此刻杀退了土匪,红华仍然感到心有余悸。 他知道若是准头差一点,或者那些土匪胆子大一点,那就是另外一个结局。 “林婶和俩丫头呢?” 红华问道。 “哥,都在车里,我给她们说了,死都不出来!” 陈振仿佛突然醒了过来般,急忙朝着不远处的马车大喊,“没事了,快出来,红华哥,把土匪打跑了。” 片刻后,众人齐心合力,用绷带把陈振的伤口包扎了起来。 “红华哥哥,太厉害了,在你身边,好有安全感。” “以后我的相公,能有红华哥哥一半厉害,我睡觉都会笑醒的。” 林家两个丫头满脸崇拜之色。 “谢天谢地,一定是妹妹在天之灵保佑咱们。” 林婶不断作揖。 又过了片刻,吕正回来后。 当他看到了一地的尸体,当场目瞪口呆。 “都是公子杀得?”他不敢置信的问道。 众人都是点了点头。 见此,红华无奈的摊了摊手。 “公子,刚才吕正冒失了,没想到公子堪比军中神射手,就算吕正不出手,那几个小毛贼也会死在公子之手。” 吕正原本一脸不敢相信,但过了片刻,他似乎想通了什么,“佩服!” “……” 红华无语望苍天,感到太无奈了。佩服?佩服个毛线! 但他想了想后,还是摆了摆手,“说的哪里话,你不出手,我也压力巨大。” 渐渐的天亮了。 自从土匪来抢劫后,所有人都是一夜未睡,也不敢睡了。 陈振受了伤,在休息。 吕正则出去打探,不久后带着消息回来了。 “胡家,赵家都被抢了。” “赵公子被杀死,尸首分离,惨不忍睹!” “胡家最小,最漂亮的女儿,也被掳走,胡老太爷气的吐血,我去的时候,刚咽气。” 吕正带回来的消息,令红华感到心中一沉。 当听到土匪掳走女眷时,娘子花袭人与林家两个丫头俏脸皆是一片惨白。 “相公,幸好有你,否则我们昨晚也被掳走了。” 袭人目光泛红,她认识胡家的小姑娘,很漂亮与可爱,经常来小吃店买包子。 那个小姑娘已经十三岁了,据闻已经许配给了清河镇的一个书生,是远近闻名的大才子。 没想到竟遭此劫难。就算能找回来,恐怕也嫁不出去了。 “红华哥哥……” 林家两个丫头都望向红华,似乎只有看到他,就能有安全感。 “公子,依我看,这是好几伙土匪联合在一起,专门劫掠逃难的百姓。” “这帮人太可恨了!” 吕正咬牙切齿,“他们是有预谋的,抢富户的钱,抢穷人的妻女,有些人主动交出粮食,想保住妻女,却被直接杀死。” “我一路走过去,见到的全是尸体……” 听到这里,红华再也听不下去了,他握紧拳头,咬牙切齿,“禽兽,这些土匪已经不是人了,是禽兽……” 一个字一个字的从牙缝里蹦出来。 “幸亏公子机警,提前让我们准备武器。” “不然,昨夜的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吕正叹了口气,“生逢乱世,民之悲哀!” 红华沉默了许久,感到心里面满腔愤怒。 然而愤怒过后,却只剩下空荡荡的失落与哀伤。 最终,他叹了口气,“走吧。” 两辆马车继续前行,遥遥走向临安府。 红华在车上修整,之前发射出去的箭矢已经全部捡了回来。 除此之外,他用树枝制作更多的箭矢,以备不时之需。 此去杭州,路途遥远。 一定不会平静的。 必须提前做好,再次遭遇土匪的准备。 到了下一次,他发誓绝不会像这次一般犹如挂断。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红华看到了一辈子都忘不掉的画面。 呕…… 娘子花袭人、林家的两个丫头还在呕吐,脸色苍白。 “吕正,我们的粮食还有多少?” “公子,每日只吃两顿的话,我们的粮食足够坚持到临安府。” 闻言,红华点了点头。 但下一刻,他又感到不安,急忙走到后边的马车,掀开帘子,看了眼后,才真的放下心来。 红华本来估计,去临安府最多一个多月,如今来看,半年内能走到,都算是快了。 这半个月来,强盗劫掠,山路难走。 他把很多粮食都分给了百姓,然而杯水车薪,如今他也快自身难保了。 就在刚刚,他亲眼看到了一个女人将自己卖了十两银子,用作丈夫与孩子继续逃亡的路费。 那个女人被屠户杀掉,鲜肉做成了馄饨馅。 娘子袭人等四女,当场就吐了出来。 红华与陈振、吕正三人脸色铁青。 “吕正,陈振……”红华开口了。 “哥,公子,我们在……”两人齐齐回道。 “我决心把这一伙土匪全部杀掉,你们跟不跟我去?” 红华杀机森然。 他意识到了不解决匪患,就不可能抵达临安府。 因为迟早这种灾祸,会轮到他的头上来。 “我们势与公子共进退!”两人铿锵有力的回道。 第五十六章 两匹瘦马 “只是……” “只是什么?” 红华淡淡一笑,看了眼二人,“放心,我心里有数,不会自寻死路。” “吕正,哥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废话真多。” “怕死你就别去。” 陈振瞪了一眼吕正。 “我并不是质疑公子,而是我怕公子一时想不通,害了自己。” “公子迟早要成大人物,那时候他可以用更多的力量,帮助更多的百姓。” 吕正认真的说道。 “我就一个小厨子,吕正你想什么呢?” 红华摇了摇头,“我想的事情很简单,吃饱穿暖,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好了。” “不,公子一定会成为大人物。” 吕正坚定不移的说道。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红华叹了口气,也不争辩。 “哥,我们现在做什么?” “找同志!” 说到正事,红华一笑,看到眼前两人眼里都露出疑惑,他解释道:“志同道合的人,谓之同志。” 两人仍是满脸不解之色。 红华沉吟了一下,“罢了,一会你们就明白了。陈振,去把装着粮食的马车赶过来。” “好!” 陈振二话不说,直接去牵马车。 “如今粮食最多的就是强盗们的粮仓,我们粮食少,就算让饥饿百姓吃饱了,短时间内战斗力也不可能与强盗相提并论。” “更何况,人心复杂,就算他们吃了公子的粮食,也未必会听从公子的吩咐。” “请公子三思。我怕公子的好心,反而会害了自己。” 吕正显然想的更深远。 “你说的这些,我已经想过,但我要做的事,并非单纯的把粮食分给难民百姓。” 红华摇了摇头,不再多说。 片刻后,红华带着两人准备离去。 结果四女知道后,一定要跟着他。 “你们不怕再看见吃人的场景吗?”红华问道。 四女不说话,却又一步不离开。 见此,红华感到有些无奈,只能继续带着四女一起前往。 “三斤小米一个女娃,三斤小米一个女娃……” 不久后,马车外传来喊声。 从大概三天前,红华就在路上不断听到这样的喊声。 原本他以为是富户慷慨解囊,给穷苦百姓施舍粮食。 后来才知道,那些是人贩子,他们把长相漂亮的少女、女童买走,再送到城里,卖进青楼妓院之中。 有些女童,爹娘已经饿死,孤苦无依。 那些人贩子就直接抢,不听话就直接打,一直打到听话为止。 所以这不是他们良心发现,带着粮食来救济难民,而是来发财的。 “只要女娃,不要男娃,要求九岁到十五岁左右,容貌清秀。” “容貌三等,一等者十斤小米,二等者五斤小米,三等者三斤小米……” “你这娃长得一般,就二斤小米。” “卖不卖?不卖就走,有的是人卖更漂亮的女娃……” 红华掀开帘子,看到那个人贩子猖狂的大笑着,“天底下四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遍地都是,不卖就滚……” “要卖的快点卖,不然都等着饿死吧。” 这话语令红华感觉到刺耳。 他三次握拳三次松开,最后叹了口气,又放下了帘子。 那个男人还是卖掉了女儿。 二斤小米,一个十岁的女孩。 “女儿,要活下去。你去了,起码能吃饭了……” 那个男人已经皮包骨头了,他明明在哭,可是流不下眼泪,只流下了血。 很多人不忍心易子相食,便将他们卖出去为奴为婢。 “石壕村里夫妻别。” “泪比长生殿上多。” 红华喃喃自语,“溥仪真幸福呀。” “溥仪是谁?” 红华低着头,没听清是谁问的。 他喃喃的回道:“其实我也不认识他,我认识的是电影最后一个皇帝里的溥仪。” “好多人看了那部电影,都感觉他好可怜,好可怜……” 红华抬头一笑,就那样子看着马车里的四女,“我看电影的时候,也觉得他好可怜。” “电影?” “然而此刻,我忽然觉得电影里的溥仪好幸福,他真的好幸福。” 红华就那样子笑着。 “相公,你说过要死我们死在一起的。” 花袭人突然抱住了红华,无比不安,“我不要和相公分离,永远也不要。袭人不怕,相公也别怕。” “我们也愿意和红华哥哥死在一起。” 林家的两个丫头眼睛红红的。 看着面前的少女们,红华怔了一下。 “谁说要死了?” 红华脸庞上又露出温柔自信的笑容。 他轻轻的拍了拍娘子袭人的手背,安慰道:“放心,区区毛贼而已,为夫弹指之间,便可令他们灰飞烟灭。” 林玲与林琳都开心了起来,“真的吗?” “红华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们?” 红华傲然一笑。 “太好了。” 林玲与林琳都露出了笑容。 然而娘子袭人却依旧那样子的望着他,少女的眼睛里满是心疼。 “相公,平常不说胡话的,相公平常不会说那些胡话的……” 花袭人伸出玉手,轻轻的抚摸着红华的脸庞。 然而少女的眼睛里满是心疼。 红华微微合上眸子,娘子的手指清清凉凉的,拂过脸庞的时候,令他感到无比的心安。 过了一会,他睁开眼睛,看向娘子袭人,“不是电影,是戏曲,为夫听的一出戏罢了。不是说胡话,是说错了。” 袭人俏脸上露出了笑容。 见此,红华对着车外喊道,“吕正快点,再快点,我若把事办成了,百姓就不用卖妻卖女了。” 驾! “我听见公子的话了。” “公子说,弹指间便可让强盗们灰飞烟灭。” 吕正高声回道,“我为公子赶车,为天下百姓赶车,驾驾驾……” “吕正,看到了吗,我早就说过,我红华哥一定没把那些毛贼放在眼里,只是以前不愿意出手罢了!” “现在那些毛贼欺人太甚,我红华哥决定不饶恕他们了,哈哈……” 紧接着,后边传来陈振的激动喊声,“驾,马儿快跑,帮我红华哥干大事去。” 人都吃不饱,何况马。 两匹马其实很瘦了,也跑不快了。 接近中午饭点,红华感到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记住我的话,谁不许下车。” 看到四女都点了点头,红华才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红华老弟……” “老黑,看见谁来了,红华老弟……” 刚走下马车,红华便听到了惊喜的喊声。 “嘿,这两匹马居然没瘦多少,杀了的话,估计能吃几天时间吧?” 红华循声看去。 便看到老黑陈清泉两眼放光的盯上了马。 白捕快则迎了上来,“还是老弟厉害,这天下的人都逃难呢,你居然还能养得起马!” “别人都卖儿卖女,你居然还有马匹作为储备粮,佩服啊!” 白超眼睛只看了红华一眼,就和老黑一样了,死死盯着两匹瘦马。 “若是两位哥哥想吃,杀了它们又何妨?” 红华哈哈一笑。 第五十七章 我有上千人马 此时此刻,别说老黑和老白了,跟着他们一起逃命的乡勇,也都眼睛冒绿光。 现在这情况,草根都不够吃,居然看到了两匹马,眼睛怎么可能不冒光。 看到这些冒光的眼睛,红华却感到不惊反喜,他知道自己的预料并没有出错。 如今这个时间,所有人都开始缺粮了。 “陈振,杀马!” 红华一声令下。 只见陈振想都不想,提起榔头,一下子敲在了拉着粮食的马匹头上。 那匹马儿应声倒地,血流了一地。 唏律律…… 一阵马匹的嘶鸣。 红华身旁的这匹马受惊,眼见同伴被打死,吓得就要飞奔逃走。 吕正立在那里,一只手稳稳的拉着缰绳,使得那受惊的马匹竟是动弹不得。 红华大步向前走去,朗声笑道:“两位哥哥想吃肉了,做弟弟的请一顿肉,又有何妨?” 他伸手指向后方倒在血泊中的马匹,“这匹瘦马,送给两位哥哥了。” “哈哈,红华老弟就是大方,那我们……” 老黑陈清泉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急忙起来,就要走过去。 但下一刻,白超拦住了老黑。 他目中闪过一道疑惑,“红华老弟,还是把话说清楚,否则这马肉,我们可不敢碰。” “你当初收拾李杰的那些手段和心机,哥哥可是看在眼里的……” 白超皮笑肉不笑。做捕快多年,他明白一个道理,世上没有 天上掉馅饼的美事。 “哈哈哈……” 红华大笑,笑的山野震荡,林木悚然。 白超与陈清泉,这一白一黑面面相觑,目中有了更多的疑惑。 “既然两位哥哥开门见山,红华也不藏着了。” “我有一桩美事,想与两位哥哥分享,不知两位哥哥意下如何?” 红华笑道。 “你还是把话说清楚,我和陈清泉加一块,都没你心眼多。” 白超不见兔子不撒鹰。 红华摸了摸鼻子,爽朗一笑,“两位哥哥和诸位乡勇兄弟,手里的余粮不多了吧?” 说罢,他目光扫向不远处的小河镇与清河镇的乡勇,看到了许多人对着死去的马匹流口水。 “老弟,你说话不要说半句,说完行吗?” “我和老黑,真不会猜谜呀。” 白超虽这样说,目中却闪过一道精光。 红华没有立刻回应,而是在暗中清点人数。 小河镇与清河镇的乡勇加起来,有不到三十人。 显然这都是白超和陈清泉的心腹,也是所有乡勇中的精锐。 人数固然不多,却是一股可用的精锐力量。 然而红华最看重的,是这些人有兵器。 大宋官府制式装备! “在场的兄弟,每人十斤小米。” “两位哥哥意下如何?” 红华问道。 白超咽了一口唾沫,但没多说。 陈清泉满脸激动,“老弟,有话直说,要是谁惹了我红华兄弟,老子立刻带人砍死他!” “每人二十斤小米!” 红华没有回应陈清泉,而是继续加码。 此话一出,令白超一下子握紧了双手,胸口都在起伏了。 “白超,你说句话呀,我娘们孩子这几天饿得睡不着觉了,要是再没有粮食,我们全家真要去吃草根树皮了。” “二十斤粮食,你听见了吗,红华老弟给咱们每人二十斤粮食,节省一点,够一家子,吃一个月了!” 面如黑炭的陈清泉唾沫横飞,激动的一个劲摇晃白超。 “你疯了?” “人家要你的命,你也给吗?” 突然,白超眼睛通红的大吼一声,一把推开了陈清泉。 陈清泉跌倒在地,“怎么可能,红华老弟不是那种人!” 红华一言不发,只是默默的看着两人。 “利令智昏的东西……” “你不够聪明,就别说话。” 白超似乎气不打一处来,又踢了一脚陈清泉,然后回过头,双目布满血丝,“红华老弟,你知不知自己在干什么?” “你这话当众说出来,想挑拨我们所有人自相残杀吗?” 白超真的聪明,红华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因为不但陈清泉心动了,很多乡勇也心动了。 这个时候,与以往不同,没有粮食,就会被饿死。 所以只要有一线生机,很多人都愿意铤而走险。 若是放在平常,别说二十斤粮食了,每人二百两银子都未必能买来这帮人卖命。 铮…… 白超突然拔出刀,寒光四射的长刀指着红华,“把话说清楚,否则别怪我不念兄弟情义!” 第一时间,吕正挡在了红华身前。 “吕正,我知道你有两下子,当初李杰就是看上你这一点,才花钱埋了你爹。” “但今天不是我一个人,我的兄弟们手里有轻弩八只,敢乱来,立刻把你和红华射成筛子!” 白超大吼! “吕正,做什么呢?” “让开!这是我们兄弟间的事,你插什么手?” 红华喝道,然后走上前,“若白大哥,真想杀死红华,就动手吧。” 红华知道这是最后的将军,如果白超还不松口,那么这个事情就难办了。 铿锵…… 刀掉在了地上。 白超拿不稳了,好几天都没吃饱饭的他,显然已经没有那么多的力量了。 红华把刀捡起来,双手捧着递了过去,“白大哥,红华没有恶意。” “你没有恶意?” “哈哈……” 白超惨笑一声,“我们二十七号人,手里还有兵器,你如此重恩,还能为别的吗?” 红华平静的说道:“白大哥真是聪明人,那红华不用过多解释了。” 然而此话一出,令白超脸色苍白。 白超惨笑一声,“强盗近乎上百号人,凭我们这点人手,就是去送死而已。你若有粮食,尽管拿出来,我和老黑发誓一定把你送到安全之地,行不行?” 到了最后,白捕快的口吻宛若在哀求。 “白大哥,如果我有上千号人马呢?” 红华平静的说道,但是他心里面却知道,白超妥协了。 第五十八章 想吃饭吗 “你有上千号人?”白超不敢置信。 “哈哈哈……” 红华大笑了起来,却是转过头,“陈振带着乡勇们,杀马剥皮,烧锅猪肉。” 陈振二话不说,拿着匕首,开始蹲在地上,屠宰马匹。 “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帮忙,让人家给你杀好了,伺候着吃?” 老黑陈清泉怒了,气急败坏的骂着那帮呆呆望着马肉的乡勇。 只见那些人似乎这才醒了过来,急忙露出笑容,一个个爬了起来,开始帮忙。 “去找来几口大锅,开始熬粥。” 红华大喊。 “你真有粮食?”白捕快不敢置信。 “那辆车里有七十斤大米,三十斤小米,红枣花生核桃加起来也有五十斤左右。” 红华淡淡一笑,伸手指着陈振旁边的马车。 “红枣,花生?” “核桃?” 白捕快和老黑就那样子呆呆的看着红华,声音都颤抖了,“现在饿殍遍地,易子相食,卖儿卖女,你,你居然还有花生核桃吃?你还有红枣吃?真他娘不愧是开饭馆的!” “不是我吃。” “是我们所有人一起吃。” 红华淡淡的笑着,立在风中,气宇轩昂,玉树临风。 “好,好好好。” “老弟说得对,是我们一起吃,哈哈哈……” 两人满脸惊喜笑容。 见此,红华眼睛一闪,暗中在吕正耳边嘀咕了两句。 吕中目中露出不安之色,“我走之后,若……” “不要多说,去做吧。” “你越快回来,我越安全。” 红华并不多说。 吕正解开栓子,骑马而去。 红华叹了口气,现在就剩一匹马了,“我这算是越过越穷了吗?奶奶个腿,我怎么成败家子了!” 想到这里,他皱眉道:“两位哥哥,你们不应该这么穷吧,身上不也有几千……” “别别别……” 老白和老黑直接急眼了,结巴,“别说出来,说出来我俩还有命吗?” 红华有点发呆,心中暗骂这俩老狐狸。 刚才他心里万分愧疚,真的以为老白老黑没饭吃,妻儿快要饿死了。 谁知道这俩老狐狸,从李杰身上得到的银票,竟是藏着一分钱都没花。 眼看着儿女父母吃不饱,都没拿钱出来买粮食。 “你俩还是人吗,对得起妻儿父母吗?” 红华实在没忍住骂了一句。 “老弟,你别生气呀。” “现在奸商坐地起价,别看有二三千两银票,不够花。” “那些人都是狮子大开口。” “我和老黑还指望逃了难后,置办几十亩地,做个小地主呢。” “你千万别拆穿我俩的这点小心思。” 老黑老白连连作揖。 尤其老白刚才拔出刀来,一副要拼命的样子,现在却这般? 这俩演技高超的老狐狸,就是这帮乡勇全饿死了,他们也不会饿死的。 此时此刻,红华感到心里再没有丝毫算计两位兄长的愧疚,只感到自己还是太年轻,太稚嫩,心不够黑! 很快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并且伴随着红枣的香甜,花生的芬芳。 熬的是稠粥。 马肉也煮好了。 红华简单的用了几味大料,使得马肉香气扑鼻。 “老弟的手艺没话说,在这大灾之年,竟然还有香料,佩服!” “我现在相信了一个传说,这天底下最后一个饿死的人,一定是厨子。” 白捕快与老黑两人笑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红华打了稠粥四碗,与马肉两大块,切成薄片后,让陈振送到马车里去。 四女一直没有下车,在车里用餐。 红华吃的差不多了,看了看远处,“吕正,怎么还没回来,路上出意外了吗?” 刚想到这里,远处就传来了激动的喊声。 “这里真的有人施粥,真的有粥……” “亲娘嘞,老婆孩子能活了……” 下一刻,乌泱泱一群人冲了过来。 而且全是青壮年的男子。 老黑老白不明状况,招呼一声,乡勇们拿起武器,立刻戒备了起来。 “娘的,这帮狗曰的难民,居然敢抢老子的食?” “谁他娘的,敢再靠近一步,立刻射杀!” 老黑陈清泉大喝。 近乎三十号乡勇,拿着大刀长矛,外加八只轻弩,立刻震慑住了冲过来的难民。 乌泱泱数百青壮,立刻止步,不敢上前。 “老爷,有人告诉我们这边施粥,我们是良民,不是来抢的……” 有人喊道,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求求老爷们,可怜可怜我们,施舍一碗粥吧……” 紧接着下一刻,在红华的眼帘之中。 数百青壮全部跪下。 “谁他娘说的,这里没……” 老黑气急败坏的大喊,要赶人了。 “我说的。” 一道马匹嘶鸣。 一人纵马而来。 在马匹后方还跟着大约一百多号人,皆是青壮年。 骑在马上的身影,正是吕正。 “公子,吕正幸不辱命,回来了!” 吕正下马,立刻单膝跪地。 红华走上前,扶起来,“饿了吧,快去吃饭。” 陈振拿着马肉与稀粥,递给吕正。 老白老黑都看向了红华。 “稍安勿躁。” 红华并不过多解释,而是走上前,面朝难民,大喝一声,“想吃饭吗?” 老黑满脸疑惑。 老白眼睛一闪,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摇了摇头,“我知道他想做什么了。但这不可能,人心复杂,红华就算心机超群,也不可能让这些人去打土匪的。” 红华再次向前一步,登高一呼,“都想吃饭吗?” 鸦雀无声。 寂静的可怕。 “想!” “想吃!” “公子,我们想吃饭……” 过了片刻,不知是谁第一个喊得,紧接着又是第二人喊。 然后越来越多,所有人都在喊。 见此,红华一笑。 “那么你们想要老婆孩子吃一顿饱饭吗?” 下一刻,他再次高声喊道。 “想!” 这一次,众人齐声回道。 红华脸上的笑容更多了。 “老白,红华老弟这是干什么?”老黑仍然看不懂。 白捕快脸色阴沉,再次摇了摇头,“不可能的,他们最多佯装答应,吃完饭,就会逃走。想让他们去打强盗,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红华这么聪明的人,但还是太稚嫩,太年轻了,他看不懂人心呀。” 白捕快叹了口气,回头对着老黑说道,“一会若是乱了,先保自己。依我看,我们老弟花的这么多钱,买这么多粮食,恐怕要打水漂了。” 老黑若有所思一会,点了点头,“老白你机灵,我听你的。” 第五十九章 小王爷 红华再次向前走去,面朝难民百姓,“最后一问,你们想活命吗?” “想活命。” “公子,我们想活命……” 闻言,红华开心的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灿烂的笑容。 “好,你们想吃饭,想活命。” “我可以给你们这个机会。” 红华猛地伸手一指,“看见那四口锅了吗?” “其中三锅熬的是稠粥,还有花生红枣作配。” “其中一锅,煮的是马肉…… 说到这里时,红华看到了许多人都在咽口水,“我告诉你们,你所有人都可以吃。” “不知,公子要我们做什么?” 难民中有人开口,显然这些百姓都很聪明,并不傻。 红华深吸一口气,知道这局棋,已经走到了最关键的一刻。 此刻若是走错,那么前功尽弃。 那匹马白死了,粮食也会白被别人吃了。 “红华做不到的,他凭什么要求别人去打土匪?” “不吃饭,吃树皮还能活几天。” “去打土匪,就是送死。没有人会答应的。” 白捕快目中闪过一道失望,“红华,你还是太年轻了,看不懂人心。你以为给别人吃的,别人就会给你卖命吗?要是那么简单,土匪早就被灭了。” “做不到的,就算诸葛孔明在世,也做不到的。” 白捕快的心里话,红华自然听不到。 他也不想听到,就那样子走到了难民百姓的面前。 “我在附近秘密藏了几万斤粮食,但我人力太少,没办法运走。” “所以需要你们帮忙。” “最多只用你们三天时间,这三天我保证你们每天都能吃饱饭。” 话到此处,白捕快目瞪口呆,运粮食?这说话水平,简直太高了,红华说的不是打土匪,而是运粮食?! 的确如此。 说成运粮食,人就不害怕了! 红华怎么会想到这样子去办这件事? 红华谈笑风声,侃侃而谈,似乎真的是叫人去运粮食,“如果遇到了土匪,你们也不用害怕,我有上百人的护卫队。配备了大宋官府制式装备,杀土匪,如宰鸡。” “也许土匪在你们眼里很可怕,但在我红某眼里,一群蝼蚁罢了。” “吾,弹指之间,便可叫他们灰飞烟灭。” 红华的话语,令白捕快张口结舌。 白捕快目瞪口呆着,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吗,明明不到三十人有武器而已,红华竟硬生生说成了一支军中精锐的百人队伍! 天才! 真他娘的太天才了! “红华真的做到了。” “他把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的事了。” 白捕快震撼。 此时此刻,无数难民满脸激动之色,“公子,可以告诉我您的身份吗?” “我的身份不好多说。” “但是父王马上就要派大军……。” 红华说到这里,摆了摆手,“其实我和你们身份一样,都是普通百姓。” “父王?!” “没听错,刚才那位公子的确说的是父王,虽然他最后否认了。” “看来是某位小王爷微服出巡……” 无数难民都呆住了。 但是下一刻,许多人的脸上都露出激动之色,似乎认为自己猜出了红华的真实身份。 “三日之后,会有大军到此接应我。那时候就不需要你们运粮食了。甚至,你们也可以跟着大军一起离开。” 红华爽朗的笑着,“一句话,跟着红某混,你们不但能吃饱饭,而且再也不用怕土匪。” 白捕快与老黑陈清泉面面相觑。 “小厨子摇身一变成小王爷了?” “还有什么狗屁大军接应?!” “而且此刻,红华越是否认自己的身份,难民越是相信他的身份!” 白捕快脸上露出震撼。 他亲眼见证了一个奇迹,完全不可能的事,在红华的三言两语之间,就变成可能的事情了。 “不过丑话说在前面,我让你们吃饱饭,你们就要听我的话。” “如不听我令,休怪我不客气!” 说到这里,红华拿出轻弩,一箭射出,铮的一声钉在了大树之上,“当场射杀!” 刚刚还谈笑风生的贵公子派头,转眼之间,身上散发出了一股骇人的杀气! 他目中仿佛有精光在爆射,扫视四方,无人敢与之对视。 “小王爷,我们给你搬粮食。” 很多的难民百姓都激动了,狂热的大喊着。 在他们眼帘里,红华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带来曙光的太阳。 最终一部分人离去了,但也有一部分人留了下来。 “哥,留下来了接近四百人。” 陈振暗道,满脸惊喜,“我们有队伍,可以打土匪了。” 红华深吸一口气,并不是这个骗术有多高明。 而是在两难的抉择中,有些人选择相信,完全是无奈之举。 不相信,一定会被饿死,或者被土匪杀死。 选择相信,那么还有一线生机。 一线生机,也是生机! 但是仅仅这样的话,凝聚力还不够。 想到这里,红华眼睛一闪,该出杀手锏了。 他走上前,再次高声道:“你们这些人记住了,三天之后,我会给你们每人十斤粮食。若不愿意跟着大军离去的,也可以带着粮食自行离开。我从不喜欢强求别人。” “公子万岁……” “红公子万岁……” 这一次,在场的百姓们彻底沸腾了,激动的喊声此起彼伏,一声高过一声。 “这位公子,您放心,我们大家都是良民百姓,我们不会抢你的粮食,只要给我们吃的。我们就听你的,说干什么干什么。” “好,非常好。” 红华笑了。 “第一步算是成功了。” “接下来该走第二步了。” 红华暗中点了点头。 白捕快与老黑陈清泉走了过来。 “白大哥,还记得我刚才的话吗?” “我说有上千号人马?” “真是惭愧,只有六七百号人罢了。” 红华眼睛一闪,笑了起来。 白捕快无语,他刚才稍微清点了一下人数,估计最多四百多号人。 这到了红华嘴里,就又成六七百号人了? 这小子嘴里有一句实话吗? 但这不是白捕快最担心的。 如果这四百号人,完全听从调遣,那么自保不成问题。 但这很难。 “现在他们看着有饭吃,答应的爽快。真遇到了土匪,他们未必能抵挡住压力,到时候一哄而散怎么办?” 闻言,红华淡淡一笑,“这问题很简单,只要让他们看到胜利的希望。” “胜利的希望?”白捕快露出疑惑之色。 唏律律…… 马匹嘶鸣声突然传来。 地面都有轻微的震动。马蹄声阵阵。 说明来者最少有十几匹马。 红华脸上露出了笑容,看向脸色已经变了的白捕快,道:“胜利的希望,这不就来了吗?” 下一刻,他回过头朝着老黑道,“让所有弩箭手埋伏好,等我命令。” 第六十章 抵达匪巢 “哈哈哈,听说这里有人施粥,居然是真的。” “有肉,有肉味,他们居然还有肉吃!” “好香啊,这是配备了厨子吗?” “兄弟们,今天饱餐一顿!” 一支土匪的队伍,在地平线尽头出现,冲了过来,大约有十几骑。 纵使看到这里聚集了四五百人,竟也肆无忌惮的直接冲来,完全没有把良善的百姓们放在眼里。 红华眸子眯了起来,闪烁着寒光。 因为那些土匪很清楚,只要一个冲击,这些难民就会作鸟兽散,全被吓跑,根本不敢抵抗半点。 这一路上,土匪抢掠百姓,不知道多少次,根本没遇到过敢反抗的难民群体。 偶尔一两个人反抗,也全被他们杀了。 乌合之众,何足为惧?! 红华杀气凛然。 他握紧了手中的轻弩,第二步若是成功,那么这支乌合之众组成的队伍,就会有战斗力,就不会一哄而散。 其实也很简单,只需要让难民意识到他们自己也很强大,就足够了! “谁在施粥?” “还有人敢私藏粮食?” “交出来!” 冲到近前后,为首的土匪挥起马鞭,抽向一个难民的脸孔。 “土匪来了,快逃命啊……” 有人大喊,被吓坏了。 就在这时,红华出手了,举起轻弩,瞄准后,没有丝毫犹豫扣下扳机。 砰! 下一刻,那马鞭没有落下来,反而那为首土匪应声倒地。 血腥味在空气中开始弥漫。 在他的脑袋上,插着一支箭矢! 原本打算逃走的难民都呆住了,就那样子怔怔的看着地上的尸体,土匪死了?! 其他土匪第一时间,全部拔出了长刀,开始戒备。 红华眼神凌厉且坚定,三点成一线的射击理论烂熟于心间,就那样子不断扣下扳机。 这帮土匪骑在马上,完全是最好的靶子。 砰砰砰…… 余下四支箭矢全部射光, 又有三个土匪倒在了地上,当场死亡。 刺鼻的血腥味开始浓烈了起来。 这一幕,令在场的难民心潮起伏。 原本打算逃走的难民都呆住了,土匪死了,就那样子又死了三个,红公子说杀土匪宰鸡,竟然没骗人,是真的! “他娘的,一个土匪不许放走,全部射杀!” 红华大喝! 白捕快与老黑与埋伏在暗中的弩箭手全部动手了。 箭矢横飞。 那些土匪堪堪调转马头,还没有来得及跑呢,就顷刻间被射杀在原地。 气势汹汹,凶神恶煞的冲来的十几骑土匪,就这样子倒在了血泊中。 “公子,威武!” 这一幕,令难民百姓都激动了。 “哼,这算什么?” “几只小毛贼罢了。” “过两天父王的大军来了,本小王要将此地的土匪杀得鸡犬不留!” 红华冷哼一声,看都不看那些土匪的尸体,转过身直接就走。 仿佛那些土匪根本不配被他看在眼里。 这一幕,更是让难民百姓沸腾了。 “就是的,敢惹小王爷,土匪算什么,土匪头子来了,都得死!” 许多人开口,朝着土匪的尸体上吐唾沫。 “再杀五匹马,给百姓们加餐!” “刚才帮我打土匪的百姓,都有肉吃,他们的老婆孩子也必须有肉吃!” 吕正领着几个乡勇,装扮成难民的样子,立刻走出。 “原来土匪没什么可怕的,只要听公子的吩咐,轻松就把他们全部干掉了。” “那些土匪很弱小,我们的老婆孩子,可以不用被饿死的。” 吕正等人嘻嘻哈哈的笑着。 许多难民面面相觑,露出激动之色。 也有一些人目露伤感,似乎想起了被饿死的亲人。 然伤感过后,很多青壮年脸上露出狰狞之色,握紧了拳头。 “那些土匪身上居然有几百两银票,我们哥几个,每人平分一百多两银子。” “红公子说了,谁杀死的土匪,土匪身上的钱财就是谁的。“ “红公子真是大方!” 吕正等人满脸笑容,春风得意。 杀了土匪,还有钱拿? 许多难民都激动了起来,杀死了土匪,就能获得土匪身上的钱? 那些土匪抢掠了这么长时间,每一个人身上都富得流油。 要是借用红公子的护卫队,杀死一两个土匪,岂不是要发财?! 反正就算有危险,也是红公子的护卫队先顶上去呀! “他们似乎没以前那么害怕土匪了。” “而且我看到了,许多青壮年的眼睛里有了杀机和贪婪!” 白捕快心中震撼。 此刻,许多百姓的眼里,没有从前的恐惧,反而多了一些人握紧了拳头,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很显然,红华做到了,他让本该一哄而散的乌合之众,竟然在短短时间内,形成了凝聚力,战斗力! 红华深吸一口气,“第二步也算成功了,该走最后一步了,兵发匪巢。” 想到这里,他站起来,高声道:“都给我把饭吃饱了,鼓足力气,今天下午开始运粮食。” “好,好,好!” 众人齐声喊道,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原来跟着这位公子,真的能吃饱饭,而且也不用担心土匪,因为公子的护卫队,完全不把土匪放在眼里。 “报名了!” “愿意加入公子护卫队,不但可以自己吃饱,还可以给老婆孩子送饭送肉吃!” “公子说了,跟着他混,全家都不用怕再被饿死了。” “公子的身份其实是小王爷,要回临安府的,参加的他护卫队,等回到王府,以后就是王府的人,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随着第一道声音被吕正暗中喊出。 接下来的都是难民百姓自己的推测。 最后,他们疯狂了,这些青壮年一个接一个要加入护卫队。 “准备跟着我去临安府,必须是好汉,我可不要歪瓜裂枣,滥竽充数,胆小如鼠的废物。” “还有,你们现在先用木棍当做兵器,过两天大军来了后,再给你们用大宋的官府制式装备。” 红华的话语,令许多人都笑了出来。 这不是说,只需要坚持两三天吗?等到大军到了,也就用不着他们提防土匪了。 改变命运的机会就在眼前! 许多人暗暗激动。 最后,有一百多人加入了‘小王爷护卫队’。 余下的一部分人,表示不求荣华富贵,只负责运粮食。 到了接近黄昏时,红华坐上马车。 白超与陈清泉骑在马上,率领乡勇走在最前方,当做‘小王爷护卫队’的精锐。 吕正与陈振骑马,一前一后,保护着红华的马车。 众人行军整齐,远远的看着,自有一股气势散发了出来。 红华身在其中,前呼后拥,宛若众星捧月一般,他偶尔走出马车,都会有人行礼问候。 随着太阳西落,红华等人抵达土匪巢穴附近。 第六十一章 是剿匪大军 “我还是觉得一会打起来,只要一死人,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普通百姓,会立刻逃的。” “到时候,我们就被晾在那里,我们三十个人,可敌不过近乎上百号土匪。” 白捕快和老黑走来,压低声音,显然他们仍然不安。 “什么土匪?” “一群蝼蚁罢了。” “我只需要轻轻挥一挥手,便能令他们灰飞烟灭。” 红华淡淡一笑,尽显自信风采,“两位哥哥尽管放心。” “好。” 白捕快想了想后,点了点头,“若真的出现危险,立刻朝着我和老黑靠拢,我们吃了你的粮食,一定会想办法保住你的性命。” 红华愣了一下,然后微微拱手,“多谢,不过我生死无所谓,若真遇到那样的危险,请护住袭人。” 老白老黑皆是点了点头。 红华叹了口气,老白和老黑还是不相信他呀! 不过,真实情况可能与他们想的不一样。 有时候想要击败敌人,并不见得一定要动手。 红华微微一笑,心中十分自信。 棋走到这一步,已经算是必胜了。 “相公,你们在说什么?” 回到马车内,就听见娘子袭人的声音。 她知道要打土匪了,已经不安了起来。 “他们问我剿灭了土匪后,要不要一起结伴而行。” “老黑这家伙比较心黑,想的是怎么分钱。” 红华淡淡一笑,重新坐好。 “分钱?”包括袭人在内,车里女人的俏脸上都露出疑惑之色。 “土匪抢了那么多人,富得流油,都是一等一的肥羊。” “宰了他们,钱不就到手了吗?” 红华摸了摸鼻子,笑道。 “啊?” “我们姐妹担心死了,你们男人已经开始琢磨怎么分钱了吗?” “红华哥哥,难道说,我们赢定了?” 闻言,红华点了点头,“我们一千多号人,土匪才不到百号人,你们想想,十个打一个,还能输吗?” “相公,你太棒了!” “红华哥哥最厉害了……” 袭人等几个少女都笑了起来。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林婶双手合十。 “老娘,你这是给土匪们祈祷,还是提前给土匪们超度?” “去!” 活泼的林玲打趣。 林婶立刻挥手要揍她。 然后,马车里的众人轰笑成了一团。 红华感到也是忍俊不禁。 “公子,到了。” 突然,车外传来吕正的声音。 “你们在车里,不要出来。” “一会,可能有些血腥。别吓到了。” 红华温柔一笑,掀开帘子,大步走了出去。 陈振立刻牵马。 红华翻身上马,骑马走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此刻队伍中的难民百姓似乎也发现了不对,有些不安了起来。 “所有人听令,否则军法处置!” 老黑陈清泉一声大喝,如暴雷一般。 原本焦躁的队伍立刻安静了下来。 “让所有弩箭手随我前行,听我吩咐。” “其他乡勇带着队伍,埋伏在匪巢两旁的树林之中,等我命令。” “敢有私自逃走者,当场杀死!” “逃走几个,杀几个。总之一句话,没有打起来之前,不允许逃!” 红华排兵布阵。 “我知道了,谁不听话杀死谁。” 老黑陈清泉带人离去。 红华做好了一切准备,目光扫向远处。 这是好几伙土匪的巢穴。 吕正已经提前摸索清楚,大约有上百号人左右。 不过之前已经杀了十几个,现在恐怕不足百人了。 所谓的匪巢,处于山崖之下,修建着几间茅屋,若非有青烟袅袅,还以为是一个荒废的小村。 那些土匪显然发现了有大量人马靠近,立刻聚集起来,提着兵器,走到了‘村口’位置迎敌。 “你们什么人?” “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哈哈……” “哥哥,费什么话,一看就是个贵公子,杀了他,抢他娘的。” 似乎看到红华随行之人,不过十几人。 那些土匪们脸上没有一丝畏惧,都露出了狞笑,犹如森林之中的狼群发现了肥美的猎物。 领头的是个光头大汉,更是舔了舔嘴角,歪了歪脖子。 “放肆!” “你们什么东西,敢与我家公子,这样说话?” 吕正大喝,握紧长枪,就要冲击,面对近乎上百人的土匪,毫无惧色。 高大雄壮的身躯上,散发出一股骇人的气势,宛若赵子龙要在大军之中杀个七进七出一般! 红华伸手拦下,然后目光锁定在领头的几个土匪身上。 “不知是哪家的贵公子,来此地所为何事?” 最前方的光头大汉,目中闪过一道疑惑。 他脸上有一道丑陋的疤痕,手里提着狰狞的狼牙棒。 铁棒上全是尖锐的铁钉倒刺,他挥舞着说话,尽显狰狞之态,望之令人胆寒。 “我代表朝廷,诏安你们。” “你们犯下的罪,可以既往不咎。” 红华淡淡道。 话一落地,便是一片轰笑之声。 面对嘲笑,红华面不改色,骑在马上,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冷笑,就那样子俯视着前方的土匪。 “你这几个人,诏安我们,还代表朝廷?” “骗人骗到我头上来了?” 为首的光头土匪一阵狞笑,“我不关你是谁,不想死,立刻滚,否则爷爷手中狼牙棒可要开杀戒了。” “红华老弟,你最好智谋堪比诸葛孔明,否则兄弟们要为你陪葬了!” 白捕快骑在马上面无表情,但心里面已经十分不安。 以前只见过零星土匪,最多不过十几骑,可是现在面对的是近乎上百人。 骑马的有三十多人,地上跑的有五六十人,手里都拿着兵器。 “老弟,你可想清楚,我们大多数人手里拿着的可是木棍,虽然人多,打起来真不见的能赢。” 白捕快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而且这样说话,很容易激怒土匪的。” 然而,红华感到不惊反喜。 这帮土匪没有立刻冲杀,就代表心存疑虑。 凭此一点,今天他吃定这帮土匪了! “不要管我人少还是人多。” “朝廷的命令,若你们不接受诏安,全部诛杀!” 红华一挥马鞭,喝道。 他并不多言,依旧嘴角带着冷笑,俯视着前方的土匪们。 他高高在上,又平静自信的样子,令土匪们的笑声戛然而止。 “诛杀我们?” “哈哈哈,你真是不知死活,凭这点人手,还想骗人?” 那光头大汉狞笑一声,挥舞狼牙棒指了过来,“兄弟们,随我冲杀,这家伙一看就是肥羊,杀他们,兄弟们分钱,杀他分钱……” 近乎上百号土匪齐齐而动了。 此刻,红日已经落山。 天地之间,光线一片黯淡。 “来人!” 红华骑在马上,就像是个少年将军一般,一声大喝。 喝声喊得山野震荡,林木悚然。 在昏暗的光线掩映之下,匪巢两旁的密林之中,传出许多吵杂之声,顷刻之间烟尘弥漫而起,在那烟尘之中,密密麻麻的人影显现而出,一时之间,给人一种满山遍野都是伏兵的可怕感觉! 土匪阵营一阵混乱,近乎百号人却不敢上前半步了。 在黑暗的掩饰之下,那密林中的一道道人影,宛若降临的死神! 光头大汉瞳孔剧烈收缩,脸上露出难以置信之色。 红华气势愈发可怕,骑在骏马之上,眼神之中一片冰冷,张口发出森冷的声音,“传我军令,准备全军冲杀,杀敌最多者,赏银千两!” 下一刻,树林之中,传出老黑陈清泉的大笑声,“那就多谢公子了,看来这千两白银,必是属下囊中之物!” “哈哈哈……” 红华大笑,露出一口雪亮的牙齿。 少年牙齿折射的光线,令光头大汉不寒而栗。 光头大汉瞳孔剧烈收缩,喉咙像是着了火一般,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 此时此刻,近乎上百号土匪的脸上全部都露出惊恐之色。 “大军,那是剿匪大军……”有土匪恐惧大叫。 第六十二章 死了大哥这种小事 “敢问公子究竟何人?” “又是奉哪位大人的命令前来诏安我们?” 光头大汉不安的问道。 “哦?” “什么意思,你不是要带人冲杀本公子吗?” “你不是说本公子是骗子吗?” 红华咧嘴笑道,露出一排白森森的牙齿。 他骑在马上,就那样子眼神森冷的锁定着光头大汉。 “刚才是在下有眼不识泰山!” “现在我相信,公子绝对不是骗子,还请公子恕罪。” 光头大汉低下了头。 “现在才知道让本公子饶恕,是不是有点太迟了?” 红华冰冷的笑着。 “天啊,红华老弟不愧一代少年人杰,激怒了土匪又何妨,照样能震慑住!” “我刚才还以为真要打起来了!” “但这转眼之间,这帮土匪被吓得连动都不敢动了。” 白捕快目瞪口呆。 突然,红华取出轻弩,扣下扳机。 嗖的一声,一支箭矢飞了出去,正中土匪阵营后方一人的脑袋上。 那人刚才缓缓向后退,准备重新潜伏回土匪的巢穴之中。 光头大汉脸色大变,猛地抬头,怒目而视。 刚才他故意低头,就是为了给后边的人使眼色,没想到被识穿了。 土匪阵营一片骇然。 “别乱跑,别跟我玩心眼。” 红华毫无惧色,冷冷的笑着,就那样子直视光头大汉愤怒的目光,“本公子十分单纯,从小读的都是仁义礼智信,不会玩心眼,所以别跟我玩心眼好吗?” “……” 此话一出,旁边的白捕快直接翻了个白眼,心道:“你还不会玩心眼,卧龙凤雏在世的话,都得叫你一声哥!” “公子,杀得对,是在下没有教好属下。” 光头大汉脸上的狞肉在跳动,足见多么愤怒,然而他还是在努力的压制着怒火。 “就是啊,你说让我一不小心误会了,直接挥军杀过去,把你们杀光了怎么办?” “那样的话,今天的乐子就没有了,嘻嘻嘻……” 红华突然一阵怪笑,但是他的眼神依旧冷冰冰的,简直像是一个变态杀人狂,“父亲告诉我,不能随便杀人的,人都是爹妈养的,但有时候我真的控制不住,因为你们这种人,总是令我生气,知道吗?” 这笑声,这表情,这语气,令光头大汉额头都流汗了。 红华就那样子怪笑着,目光朝着旁边的其他土匪看去,这些人应该就是二当家,三当家之类的存在了。 只见那些人脸色大变,急忙低下头,根本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哈哈哈……” 见此,红华红口白牙,笑的更诡异,更大声,更邪门了起来。 “红华老弟疯癫的状态,演的跟真的一样,看的我都有点心里发毛了!” “不怪一帮土匪被吓住,实在演技过于逼真了!” “不对,听说越是有才华的人,越是心理变态扭曲,不会是真的吧?” 白捕快心中暗暗警醒,决定以后绝不会如之前那般随便的拔刀,指向红华。 如今看来,随便对着红华拔刀,完全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我们愿意投降,但请公子把官府诏书给予我等一看。” 光头大汉极度不安,但还是硬着头皮开口,作为土匪头子,他还是有点脑子的。 不见兔子不撒鹰!否则被人装进口袋里怎么办? “嘿嘿嘿……” “你看他……” 红华哪来的诏书给人看? 所以他不答反笑,拉着旁边的吕正,指着那光头大汉,“这小子还是有点聪明的,看来可以在手下做我的狗、咬人的狗。” “能被公子看中,也算是他的福气了。” 吕正面无表情,接着又说道:“但公子有吕正便可以了,直接杀了他吧?” 红华挑了挑眉,吕正这家伙辅助打得也太好了吧? 果然,那光头大汉一个趔趄,光溜溜的脑袋上,豆大的汗珠一颗接一颗的淌下。 显然他被吕正的话,吓坏了。 “若是一直这样子僵持着,一定会露馅。” 白捕快咽了一口唾沫,心中喃喃自语,“纸终究包不住火的。“ “哈哈哈……”红华一言不发,只是笑眯眯的盯着那光头大汉,仿佛看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东西,一个玩意般。 “那,可否让密林中的大军出来,让我等一观?” 但下一刻,那光头大汉仍然坚持开口,一说完就又低下头去。 听到这话,红华的笑声更大了。 他知道这光头大汉恐惧归恐惧,可心里恐怕还有疑虑。 若不把疑虑消除掉,这光头大汉绝不会让土匪们轻易投降的。 可是让两旁的人马出来,手里拿着的都是木棍,那不是穿帮了吗? 想到这里,红华笑声愈发冰冷起来。 因为此刻,的确到了剿灭土匪的最关键时刻。 “公子可否……” 光头大汉目中闪过一道疑惑,“还是说公子根本没……” 就在此刻,突然之间,红华扣下了弩箭的扳机,一支箭矢在黄昏暗淡的光线之中,飞了出去。 砰! 光头大汉瞳孔剧烈收缩,但是想避开已经来不及了,就那样子眼睁睁的看着箭矢扎进脑袋里。 光头大汉应声倒地,临死之时,他明白了一切,原来从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 他努力的张开嘴,想发出声音。 红华面无表情,又是射出两箭,全部射在了光头大汉的身体上。 刺鼻的血腥味立刻弥漫了起来。 光头大汉奋力的张开嘴,那个所谓的贵公子,只是个骗子,根本没什么诏安,没有大军! 可是,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眼帘中的世界,越来越暗淡,越来越漆黑,直至耳边的声音都远去了。 “大哥……”有几个土匪悲吼,但更多的土匪却是脸色苍白,愈发不安。 “说了不要让我生气,还让我生气,非要找死吗!” 红华拿起弩箭,冷笑着指向其余的土匪们,“你们几个这是什么表情,死了大哥这种小事,喊什么喊?难道,你们也打算让我生气吗?” 此话一出,一瞬间,安静了。 落针可闻。 原本悲吼的土匪,也都止住了哭声,只是默默的掉着眼泪。 这一刻,红华知道时机成熟了。 第六十三章 我们赢了 “放下你们的武器,接受朝廷的诏安。” 他一声大喝,“否则杀无赦!” 土匪们一阵骚动,眼睛看向左右之人。 然而没有人丢下武器。 “放下武器!” 红华再次大喝。 与此同时,骑在马上的弩箭手全部举起弩箭,瞄准土匪。 吕正亮出长枪,指向前方,张开血盆大口,“不尊公子之命者,杀!” 近乎上百号土匪死死咬着牙齿。 被弩箭瞄准后,这群人脸上露出了畏惧之色。 大宋官府的制式装备,他们可不敢尝试其威力。 “放下武器?!” “我猜出红华老弟的打算了,一旦土匪放下武器,那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了,失去了反抗之力!” “就算是一帮难民,拿着木棍,也能轻易把这些土匪全部打死!” 白捕快心中震惊。 红华眼神冷漠,已是最后的时刻,绝不能松懈,否则功亏一篑。 他的眼神愈发冰冷了,就像是寒冰一般。 “可,可否让密林中的大军……” 有土匪额头上满是汗珠,咬牙道。 他们显然想做最后的确定。 “他娘的,非要逼我生气,找死吗!” 红华勃然大怒的吼道,“大军准备冲杀!” “我们投降!” 终于,有人被吓坏了,丢下了武器。 “全部放下武器,放弃抵抗。” 红华大喝,冷漠的俯视着这帮人,“但有迟疑者,格杀勿论,全部格杀勿论!” 气势凌人的大喝声,令所有的土匪脸色大变。 “我们投降,接受诏安。” 近乎上百号土匪先后丢下手中武器。 数不清的兵器砸的地面烟尘飞舞。 “我们投降了!” 有土匪大叫,生怕迟上半点,就被杀死。 见此,红华一翘嘴角,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笑容灿烂。 “成了,真的成了!” 白捕快满脸惊喜,兀自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 不费一兵不足,单凭三寸肉舌,就让这群土匪主动丢下武器,放弃抵抗! 红华呀红华,你心智如妖! 诸葛孔明在世,也不过如此吧?! 片刻后,吕正带人把兵器全部收缴。 此时此刻,红华感到才彻底的放下心来,因为大局已定! 然后,他下令密林之中的人马全部走出,从四面八方,把余下这群手无寸铁的土匪,围了起来。 此时此刻,红华已经让护卫队的人马,换上了刚才的土匪武器。 本来慌乱的难民百姓,此时此刻,竟显得无比的阴森,一个个眼神冷冷的盯着土匪们。 “你们不是宋军吗,为何手中这么多人,拿着木棍?” 终于,这群土匪发现了异常。 面对询问,骑在马上的红华不发一言,只是有条不紊的给手中弩箭的弹夹中填补箭矢。 一股瘆人的杀气,突然在死寂的空气中弥漫了开来。 填补完了箭矢,红华脸上露出了笑容,举起轻弩,指向前方的土匪,“全部诛杀!” 失去武器的土匪就那样子呆呆的站着,失去了反抗之力。 而手里提着木棍,拿着武器的难民百姓,却在这一刻眼神冰冷且仇恨。 在红华的命令落下后。 先是弩箭飞舞,当场射杀了十几个人。 接着,持着锋利武器的乡勇以及护卫队成员,全部嘶喊着冲了上去。 凄厉的惨叫声、恐惧的求饶声,在落日后的黄昏里,响彻了山野。 最后,拿着木棍的难民百姓,冲了上去。 他们眼睛血红,布满着血丝,发出压抑多时的怒吼。 要知道他们之中的很多亲人,因为被抢走了粮食,而饿死在他们的眼前。 “这帮土匪骑着马,机动性很强,抢了就走,抢不过就跑。” “若不杀死,等我离开后,又会在原地成为强盗,祸害百姓。” “所以,我不得不杀他们!” 红华喃喃自语着,骑在马上,冷漠的看着前方的杀戮。 刺鼻的血腥味越来越浓烈,人血将大地都染成了鲜红色。 血腥画面,令红华目中闪过一道哀伤之色。 他受过现代教育,接受的是最文明的价值观。 可是,到了此时此刻,这个古老的时代,已经把他逼成刽子手了,双手沾满了刺鼻的血腥。 “记得上学时候,我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会做这样的事。”红华心中喃喃。 吕正始终跟在他的身旁,似乎也察觉到了他目光中异样的神色,安慰道:“公子您太善良了,他们是强盗,本就该死。若现在不杀他们,送到官府,也会被判凌迟。” 陈振想了想,不知该说什么,便道:“我和吕正的想法异样,虽然他们都是人,但做的事禽兽不如,就是该死。” 红华没有说什么,就那样子骑着马默默离去,回到了马车旁。 “相公,事情解决了吗?” 马车里传来娘子花袭人的激动声音。 “解决了。”红华开口,嗓子有些沙哑。 “我们都听见了,很多人大喊我们赢了,土匪输了。” “红华哥哥,你真的太厉害了。” “红华哥哥一定是天上的星宿转世,前世一定是神仙。” 以及林玲与林琳两丫头高兴的声音。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妹妹有你在天之灵保佑,你的孩子做了一件为民除害的大事!” 这是林婶的声音。 林婶是个非常善良的妇女,这个时候似乎也为消灭了土匪而高兴。 “我其实就是个普通人,一个小厨子而已。” 红华淡淡的说道。 他感到心里面,并没有什么做成了某件大事的成就感。 在布置计划,决定除掉土匪时,他一想到胜利的画面,就会感到喜悦。 然而真的胜利了,红华感到更多的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平静,却并没有太多的喜悦。 帘子被掀开。 娘子花袭人走了出来,紧紧的抱住了他,“相公,我为你骄傲。” 红华露出了笑容,他感觉到了怀里有个香软的少女,正在给他骄傲和加油。 “我们是不是可以去临安府了?” 林玲与林琳两个丫头叽叽喳喳的,开心无比。 “是的,可以去临安府了。” 红华笑道。 “粮食,快看啊,土匪的粮仓,好多的粮食呀……”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的许多人惊喜的喊声。 “天啊,我们能活下去了,真是苍天有眼……” “快来抢,好多好多的粮食,我们的妻儿都能活了!” 高兴的喊声一道接着一道。 红华露出了笑容,这一次他感觉到了发自肺腑的开心。 是啊,好多好多的人,都可以活下去了。 这真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 突然,一阵马蹄声,并伴随着焦急的呼喊声。 红华回头看去,只见老白老黑骑着马,飞快的追了过来。 第六十四章 抵达 到了近前,两人翻身下马,立刻单膝跪地,齐齐抱拳道:“红公子,解救苍生,请受我俩一拜。” “两位哥哥这是……”红华上前想扶起两人。 然而两人仍然半跪在地,“我俩皆是凡人蝼蚁,再不敢,也没有资格,认作红公子的哥哥。” “我就是个小厨子而已,任何人都可以和我做朋友,不用谈什么资格不资格的。”红华道。 两人仍不敢起身。 白捕快白超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公子,这里是强盗身上搜出来的,大约共有三万两银子。我俩不敢贪功,请红公子收下,当做路费。” 老黑陈清泉抱拳,“若红公子不收下,我俩长跪不起!” 红华沉默了片刻后,取走了两万两银票,转身回到了马车里。 “陈振,吕正,启程了。” 不久后,吕正驾车,陈振骑马开路。 一行人再向南宋都城临安府而去。 “如此人杰,他日必是能搅动大宋天下风云的人物之一!” 黄昏近晚,在暗淡的光线中,马车的影子渐渐被茂盛的草木淹没了。 至此刻,白超与陈清泉相视一眼后,才缓缓起身。 “我俩都知道一旦打起来,普通百姓会作鸟兽散。” “他怎会不知?” 两人皆看到了彼此目中的苦笑,“我们远远不如这个少年!” 三个月后,红华一行人已抵达临安府境内。 “怎么样了,能不能过去?” 红华沉着脸,老实说,他心里没有报什么希望。 “我实在不会与人打交道,没打探出什么有用的消息。” 吕正一脸惭愧,“公子请稍等,陈振应该也要回来了。” 红华叹了口气,回到了车里,感到耳边安静了不少。 四周很吵杂,因为人不算少。 都和他一样,被临安府的官兵挡在这里,不许再向前了。 有经商的生意人,还有赶考的学子,以及如他这般逃难过来的。 “相公……”娘子袭人正要劝说。 “嘘,听……”红华做了个禁声的动作。 然后他认真的听外边响起的声音。 一个中年男子的说话声,红华已经不陌生了,这段时间听到不下数次。 据闻今天就决定放不放行,看来现在结果出来了。 “大家静一静。” “皇帝陛下心地善良,实在看不得你们这些难民的可怜模样,看见了,陛下心中会难受的。” “陛下如此可怜你们,你们作为子民,是不是也该学会感恩,不要给陛下的心里添堵?” 那中年官员说到这里,周围响起一片吵杂之声。 “安静!” “真是一群刁民,没有半点感恩之心!” “可怜吾皇心系苍生,却换来这样的结果,真是可悲呀!” 随之传来的惨叫声,以及那中年人的冷喝声。 还有就是官差刀鞘打在百姓身上的声音。 红华冷静的坐在马车中,听着外边的声音。 可是在他的眼帘里,娘子袭人等女子脸色已经苍白。 “陈振会不会有危险?”林婶担忧。 “他很机灵的,婶婶放心。” 红华安慰道,继续听着外边的声音。 不过,此时此刻,他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朝廷的命令已经下来,不许任何难民进入临安城。” “违抗上命者,格杀勿论。” “丑话说在前面,尔等身为大宋子民,抗命就是不忠,不感恩就是不孝,如果你们要做不忠不孝之人,那休怪大宋铁律无情!” “把这群刁民轰走,胆敢聚众闹事者,一律诛杀!” 此话一出,惨叫声顿时更多了。 红华掀开帘子,看到许多人的被打的向后倒退,头破血流,形容凄惨。 男人的怒吼声,女人的哭喊声,婴儿的哭叫声,响彻了天地。 远处飞奔过来一道身影,正是陈振。 这小子果然机灵,身上完全没有半点受伤的痕迹。 见此,红华感到稍稍心安。 “哥,实在没办法,就是不让过。” “现在一部分人,已经准备原地调头,往回走了。” 陈振性格痞,脸皮厚,最善于与人打交道。 听到他都带回来这样的消息,红华便知道想进临安城,绝对不可能了。 “距离临安府就只有一步之遥,没想到又要离开,都不能进去看一眼?!” 红华叹了口气,看来得另寻他法了。 最后,他随着众人离去。 “哥,无需失落,也许另有他路呢!” 似乎看到他叹气,陈振忽然得意一笑。 半天后,红华骑在马背上,兴奋的眺望着远方。 可惜根本看不到临安城。 不过他估摸着,也应该快到了。 之前人多,陈振不好细说,实际上他打听到了一条偏僻的小路,可以绕道进入临安城。 正路走不通,那就绕路走。 红华原本不抱希望的,只是连他都没想到,居然轻松无比的突破了官府的封锁线。 由此也可以判断出,大宋官兵已然松懈到了什么地步。 想到这里,红华一叹,难怪大宋最后被灭国了! 这还是因为金国、大漠、西夏等国之间相互忌惮,达到了某种微妙的平衡。 若是只存在二极的情况下,红华感到,南宋甚至连十年都撑不过去。 “公子,我们这样子偷渡过去,要是被发现了,可是死罪!”吕正劝道。 “吕正太胆小了,等咱们进了城,买几身新衣服,谁知道我们是逃难过来的?” 陈振理直气壮道。 见两人斗嘴,红华也是忍俊不禁的一笑。 在前世记忆中,历史书上记载着如今世界的经济中心,就是前方的临安城! 这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 附近的林中,传来一道急促的马蹄声。 红华浑身的汗毛竖了起来,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 左侧有东西在急速逼近,他才刚刚扭头,猛地瞳孔一缩。 一株参天巨木后蹿出一匹黑色的骏马,马上之人一身黑色甲胄,手中长枪折射着寒冷的光芒,直奔红华头颅而来。简直要隔空洞穿他的脑袋。 没有丝毫犹豫,红华翻身欲下马,但感到还是来不及了,那柄枪太快了,带着致命的可怕杀机! 第六十五章 禁军 铿锵! 眼前爆射出一片猩红的火花。 两柄长枪交击在了一起,令红华避开了致命的一击。 下一刻,在他的眼帘左侧,冲出了一道高大的人影,正是吕正。 吕正速度极快,且力大无穷,用长枪势大力沉的一扫,打的黑色骏马痛苦的嘶鸣一声,前腿弯曲,跪倒在了地上。 马上之人在地上翻滚出去了很远,而后猛地爬起来。 红华这才看清,那穿着甲胄的人,竟然似乎是十五六岁、唇红齿白的一个少年将军! 吕布快步紧追了过去,一枪抵在了少年的脖颈上。 少年脸色一片煞白,显然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 此刻只要吕正的长枪猛地向前一送,就会洞穿他的喉咙,破开气管! “想杀我哥?老子砍死你!” 陈振紧追过去,举刀就砍。 “别杀他,可能只是一场误会。” 红华喝道。 “哥,他想杀咱们,还是什么误会,让我宰了他!” 陈振咬牙切齿,“看着年纪不大,下手这么黑,要不是吕正,我哥非要遭了你的毒手!” “的确是误会一场,放开他!” 红华爽朗一笑,摆了摆手。 吕正眼睛一闪,收起了长枪。 陈振咬牙切齿,狠狠瞪了一眼少年将军。 几乎同时间,山林之中传来密集的脚步声。 红华目光一扫,最少有二三十人。 这些人逼近之后,停在前方,与他们对峙了起来。 身上所穿与官兵有所不同,皆是军营中的盔甲,这是南宋禁军! 为首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留着八字胡。 根据此人身上的盔甲,红华判断出大概是个都头,相当于百夫长。 那人也不多说,一挥手,两个兵丁上前,把少年架了回去。 少年脸色铁青,站不稳,似乎双腿还在发软。 若非双臂搭在两个兵丁的肩膀上,非要直接跪倒在地不可! 见此,那为首的三十岁男子眼中闪过一道意外,似乎没想到少年会输。 接着他就那样子走了过来,一点都不怕刚才轻易拿下少年将军的吕正! “你们是什么人?” “在下……” 红华已经下了马,听到此话,正要解释。 “知不知道你们已经犯了死罪?” 三十岁的男子冷笑连连,显然并不打算听什么解释。 很野蛮,也很蛮横。 眼神像是狼一样,在红华几人的身上打量着。 红华感觉到来者不善的气息。 “我们都是良民。” “是百姓,不是坏人,大人您是不是搞错了?!” 陈振立刻上前,脸上堆满笑容。 刚才他还扬言要杀人,现在一看形势没人强,变脸那叫一个快。 那三十岁的男子,却并不理会陈振,而是突然伸手抓向马车的帘子。 “这里是女眷。” 红华毫不犹豫的出手抓在了那人的胳膊上。 那三十岁的男子立刻盯住了红华。 红华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但没有收回手臂,就那样子继续抓着对方的胳膊。 如果对方非要羞辱女眷的话…… 想到这里,红华目中闪过一道杀机,他不会有任何犹豫的直接先下手为强。 刚才他把这些人马的装备看了一下,虽然的确是禁军,并未配备弓弩之类的远程武器。 他手中有轻弩,再加上吕正的身手,未必不能一战。 “好小子,敢直视我的眼睛,你的这份胆气很罕见……” 那三十岁的男子笑眯眯的收回手臂,缓缓后退,突然眼神一冷,“你们是逃难过来的吧,上面似乎不允许……” 此话一出,那二十多号禁军兵丁全部拔出腰间的佩刀。 寒光四射的长刀,望之令人胆寒。 红华怡然无惧,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大步走上前,手中拿着一物,塞进了男子的手中。 那三十岁的男子脸色大变,根本没想到红华会突然动手。 但下一刻,他脸色一变,低头一看。 “哈哈哈,这位将军,这肯定是一场误会。”红华拱手笑道,缓缓后退。 男子脸上露出了笑容,手中之物是二百两的一张银票,这可不是小钱。 红华风采自信,爽朗的笑着,“我们误入此地,实在是一场误会。将军英明,必然不会冤枉我等!” 此话令男子点了点头。 男子脸上露出了笑容,把银票收了起来。 “看来的确是一场误会,这位公子绝非难民,哈哈……” 男子大笑。 “将军英明。”红华立刻笑道。 “哈哈,这有什么英明不英明的,一眼就能看出来,你这样的人绝不会是难民。” 男子眼睛一闪,随之压低声音,“朝廷的命令,不许任何难民进城,所以不要再往前走了。” “不知能否通融……”红华拱手。 “不能就是不能,费什么话?快走!” 男子冷哼一声,脸色冷了下来。 见此,红华有点火大,但他没有发作。 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先走为妙。 “谁说你们可以走了?!” “我没让你们走,你们谁敢走!” 突然,一道怒喝声传来。 红华皱起眉头,因为开口之人,正是之前差点死在吕正之手的少年将军。 休息了片刻后,少年似乎终于缓过神来,双目之中满是杀机。 “你,就是你,敢不敢出来再比,这次我必杀你!” 少年将军推开两旁的兵丁,提着一杆寒光四射的长枪,再次走了出来。 想起刚才被吓得腿软,少年一阵咬牙切齿,视为奇耻大辱! 他在军中磨砺,还从未吃过这样的爆亏! 而且,若非有人制止,他刚才已经被人洞穿喉咙而死! “刚才我未曾想到你们之中有高手,所以大意轻敌,才被你偷袭得手!” “今日若不正面击败,并杀掉你,难泄我心头之恨!” 那少年将军眼睛死死的锁定着吕正。 红华并不理会少年,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 显然此地的最高指挥官,是他! “别看我,我可管不了他。” 那三十岁的男子冷冷一笑,完全就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那个拿枪的,今天不赢了我,你休想走。不过,你已经没有赢我的机会了,今日你必死无疑!” 少年将军提枪指着吕正。 见此,红华目中闪过一道杀机。 对方这摆明是要吕正死。 但他绝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吕正被杀。 第六十六章 手下第一猛将 红华的手掌缓缓摸向别在腰后的轻弩上,既然如此,他就只有把这里的大宋禁军全部杀光了! “公子,不能冒险。”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吕正压低的声音,“只要他们没有弓弩,吕正有自信凭手中钢枪,杀光他们。但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从此公子在大宋永无出头之日!” 此话落地,便见吕正大步走了出去,“我赢了你,可以杀你吗?如果你只是想杀我,何必说什么比试,你们一拥而上吧!” 少年将军如遭耻辱,勃然大怒:“放什么狗屁,把姓杨当什么人了?我们是公平较量,我若再败,你尽管杀我。不过,你再也不可能把枪尖抵在我的喉咙上了!” “好,即使如此,我与你再比试一局!” 吕正铿锵有力的声音,震动山野! “战,战,战!” 其他的兵丁都跟着起哄。 军中之人,最爱看的就是比武。 吕正大步走向场中。 红华握紧了拳头。 倒不是担心吕正会输,他了解的吕正的实力。 令他真正感到愤怒的是,此时此刻这种面对权力的无力感。 “要不要赌一局?” 突然,那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走了过来,“我赌他能赢,五百两。” 指着那个少年将军,“他从小习武,武艺还是有的。以前都是陪练,第一次与人真正生死交手难免紧张。不过缓过来后,他只会更强,这一场比试,他不会输。” “既然这位将军有此雅兴,那赌一局又何妨?” “将军赌自己的属下赢,那我也赌自己的下属赢,到时候看看究竟谁赢了,哈哈……” 红华爽朗一笑,也不拒绝。 铿锵! 一道火星爆射而出。 两柄长枪交击在了一起。 这一次那少年将军似乎真的与之前不同了,出手十分凌厉,长枪不断奔向吕正的要害。 吕正不断抵挡,并且被逼的连续后退,险而又险的避开了一次次杀机。 “哈哈……” 那三十岁的男子轻笑了起来,点评道:“果然如此,他一旦认真,寻常高手,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红华则是摸了摸鼻子。 砰砰砰…… 在疯狂的交击之中,两杆长枪不断暴射出猩红的火花。 刺耳的爆鸣声连连响起,像是尖锐的锥子刺进了人的耳中。 尘土飞扬,少年将军英姿勃发,似乎得了上风,招式愈发大开大合,凶横可怕了起来。 吕正一声大喝,飞起一脚踏在一株巨木上,接力腾空,从树杈之间跳了过去,这才避开了致命的一击。 大片的树皮被少年一击,撕得粉碎。 少年将军身形敏捷,紧追不舍,“哪里逃!” “哈哈哈,看来这一次你的手下,连还手都做不到了。” “刚才我还觉得他有些手段,没想到是我高估了他的实力。” 那三十岁的男子满脸笑意,站了起来连连鼓掌。 红华暗暗握紧了拳头,要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这可是生死比试,输了要死人的。 他和吕正一路走来,名为主仆,实为兄弟。 不过,他了解吕正的武力,不过看到这险而又险的交手,还是感到心跳加速。 就在这时,吕正与那少年再次纠缠在了一起。吕正仍在后退。 “精彩精彩,含怒出手,令你的实力,远超平常。“ “哈哈哈,要分胜负了!” 那三十岁的男子哈哈大笑,兴奋鼓掌,瞥了一眼红华,“看来是我赢了,你的手下被打的只能防御,根本无法出手反击,武艺十分寻常嘛!” 红华向前走出一步,一声大喝,“吕正,还不动手,更待何时?!” 铿锵! 一阵火花爆射而出,犹如闪电在飞舞。 只见吕正收到命令后,一招力劈华山,把钢枪当做棍棒轮动起来,势大力沉的一击,当头落下。 当场震飞少年手中长枪! 那三十岁的男子笑声戛然而止,露出不敢置信之色。 红华则爽朗一笑,继续道:“拿下他!” 此话一出,吕正再不留手,一掌猛击在少年的胸口。 纵使隔着厚厚的甲胄,也一掌打的少年双脚离地,飞出去了一两米远,撞在一株大树上,才重重摔落在地。 少年脸孔一阵潮红,愣是爬不起来了! 那三十岁的男子笑声戛然而止,一掌结束后,长枪再次抵在了少年的喉咙之上,这一局胜负已分。 “你的手下,竟有如此武艺!” 三十岁的男子惊道。 “是吗,我觉得勉强还行吧!”红华淡淡一笑。 “啊?” “敢问阁下什么身份,来自哪个世家大族?” 三十岁的男子更加震惊了。 “开玩笑的,哈哈哈……” 见此,红华爽朗大笑,“他是我手下第一猛将!” 这时,吕正获胜的声音也传了过来,“我家公子仁慈,不令我杀你,所以现在,我再饶你一命。” 收枪! 寒光四射的银枪离开了少年将军的喉咙。 在吕正手中,仍然铮铮作响,杀气惊人。 说罢,吕正大步向回走。 走了几步,他突然停下,“还不多谢我家公子?” 少年将军艰难起身后,朝着红华拱手,“多谢。” 见此,红华露出温和的笑容,”将军乃是少年人杰,将来必是国家栋梁,我与吕正,不过皆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平凡人罢了,怎敢伤将军性命?” “多谢二字,实在言重了。” 说罢,只见吕正也已经走了回来。 红华上前好好打量一番后,才感到松了口气。 吕正身上并无伤口,衣服只是有些乱了。 红华抬起手,为吕正整理衣服。 吕正目中满是激动,“公子,我怎配……” “我们是朋友,是兄弟,以后不要再说配不配的话。” 红华掸去了吕正肩膀上的柳叶,这才看向那三十岁的男子,朗声一笑,“看来这个赌局,是我赢了,今晚要花将军的钱喝酒了,哈哈……” 那三十岁的男子胸口起伏,目中闪过一道心疼之色。 “愿赌服输!”红华伸手。 那三十岁的男子目中心疼之色更多,手里紧紧的攥着银票。 见此,红华没有感到多少意外。 他理解此人的心思,此人是当兵的,可不是鱼肉百姓的官吏的,能来钱的地方很少,可是花钱地方却一样都不少。 五百两银子,怕是他一年的收入了。 就在这时,那三十岁的男子一咬牙,留下银票,转身就走。 “将军留步。”红华道。 那三十岁的男子怒道:“怎么,你赢了还嫌不够,还想说什么话,讥讽与羞辱我吗?” 红华棱角分明的英俊脸庞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容,他从胸口又取出几张银票,连同赢来的银票,一同塞到了面前之人的手中。 三十岁的男子愣住了,怔怔的看着手中之物。 红华风采自信,春风和煦般的笑着,“刚才我记错了,临安府是大城市,刚才那点钱根本不够请将军喝酒。这里是二千两银票,就当请将军喝了一杯酒水。” 他的笑声,令面前之人胸口起伏。 三十岁的男子就那样子看着手中的银票,接着又抬头看着红华。 “哈哈哈……” 突然,面前之人大笑了起来,将银票收入了袖口内。 第六十七章 在南宋卖臭豆腐 “将军……” 红华拱手,“山水有相逢之时,他日若有缘分,再见到将军,必亲自请将军共饮水酒。” 似乎看到红华要走了,那三十岁的男子眼睛一闪,压低声音,“你若真想进入临安府,也不是没有办法。” 红华露出惊喜之色,“将军此言当真?” “逃过来的不止有普通百姓,还是各地区的世家大族。” “朝廷对这些势力,似乎打算网开一面,不过名额有限。” “主持此事的似乎是许通,许大人。” 此话,令红华心中一喜。 “不过你要快,如不成功,便尽快离去。” “我这边已经得到消息,若难民还不散去,朝廷会派兵镇压。到时候血流成河,后果不堪设想。” 三十岁的将军压低声音,摆了摆手,“我言尽于此,去吧。” 红华感觉到了脊背发凉。 以前只听说过草菅人命,现在真是亲眼见到了。 显然这是朝廷机密。 红华不敢大意,再次拱手以示感谢,“告辞。” 等红华等人离去之后。 少年将军嘿嘿坏笑,“杨叔,还是第一次见到你服软,看上去那小子年纪和我差不多,你不是一直说我还稚嫩,他不稚嫩吗?” 三十岁的将军苦笑着摇了摇头,接着神色一正,“此人谈吐不凡,进退有度,实在不可小觑。看看人家,同样年纪,比你厉害多了。” 此话令少年将军目中闪过一道失落,今日他连败两次,没想到此刻又败了一次。 …… 在地平线的尽头,一片古老的建筑群已隐隐可以看到。 杨树成荫,湖泊似镜。 红华大受震撼,此地乃是钱塘县,与临安府一县之隔。 是逃难过来的世家大族聚集地。 钱塘县县令便叫做许通。 大道宽阔整洁,两旁栽种着柳树。 “这还有交通路标?” 路面上,有宛若前世柏油路上的白色交通标线。 恍惚之间,红华感到仿佛回到了地球现代。 记得初中历史老师就说过,在商周时代,就已经有交通标线。 但他真是第一次在古代看见这玩意。 红华找了个客栈入住。 第二日,一大早,陈振外出打听消息。 到了接近中午的时候才回来。 “哥,这许通酒色财气样样都沾,最爱口腹之欲,是个十足的贪官。” “逃过来的世家大族,联合起来,搞了个美食比赛,闹得还挺热闹。” “许通果然上钩,几乎每日都会去做美食评审。” 陈振带回来了有用的消息。 红华眼睛一闪,“喜欢美食,这个对我来说,倒是没什么难度。” “哥,千万别大意,这许通的口味有点不一般。” “很多大族花高价请来名厨,但到目前为止,尚且没有一家被许通放行。” 红华眉头一皱,“那许通还天天去?” “的确是天天去,我回来的时候,还看见他在品尝街边美食。” “不得不承认,这些世家大族就是点子多,搞的这个美食比赛,居然引得临安城里的许多达官显贵,都到钱塘县这边来游玩。” “现在那边热闹无比。” 陈振满脸兴奋,“大城市就是大城市,比咱们小河镇热闹了不知道多少倍。” “既然如此,我去看看。” “常言道投其所好,想要打好关系,首先给弄清楚这许通的口味喜好。” “你和吕正,都不是厨子,这一点必须我亲自来。” “还有一点,我们也要参加这个美食比赛。” 吃过午饭,红华独自离开客栈。 临走前,他特地又问了一下陈振,发现许通品尝的街边小吃,大多都带着奇怪的臭味。 当时陈振距离稍微靠近了一些,差点吐了出来。说那味道闻着和茅坑的味道有点像。 “这许通还真是奇人。” “难怪寻常的名厨,拿不下这位大人的胃!” 红华淡淡一笑,感到胸有成竹。 喜欢臭味美食,这还不简单? 前世的臭豆腐、螺蛳粉,放在这个时代,哪一个不是臭味美食中的绝对王者? 走在钱塘县的洁净街道上,红华都有点怀疑是不是前世某个网红景点了。 路上行人衣服整洁,精神面貌比小河镇的百姓,不知好多少倍。 有的骑着马,有的赶着马车,也有的坐着轿子。 “西域来的香料,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南洋的特产,看一看喽……” “完好的虎皮,只要两千两银子,送礼最佳!” 叫卖声不绝于耳,热闹非凡。 红华好奇的打量着两旁的小摊,转了一个多时辰,他将需要的香料与配菜,全部买齐了。 然后,他在路边支了个油锅,开始卖臭豆腐。 臭豆腐制作非常简单,最重要的是酱汁。 豆腐炸好,浇上灵魂酱汁,撒上葱花香菜,那就无敌了。 红华信心满满,感到又会是火爆的一天。 同时,心中暗暗有些后悔,早知如此,就该把陈振也带上。 随着时间推移,红华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很多客人驻足看了片刻,然后又皱着鼻子离开了。 这半天时间,愣是一片臭豆腐都没卖出去。 不过红华感到心里还算很平静,今天目的不为卖臭豆腐,而是为了钓鱼。 常言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臭豆腐?” “这名字取得有意思。” 突然,一道惊喜声音传来。 一直都没生意,红华都快睡着了,听到声音一抬头,看到是个胖乎乎的青年,“来一份尝尝。” 在这个青年身后还跟着两名带刀护卫。 红华脸色微微一变,难道此人就是钱塘县令许通?! 第六十八章 我的秘方价值千金 太年轻了,二十岁的样子。 而且穿着打扮,像是个公子哥,不太像是当官的。 应该更可能是逃难过来的大家族子弟,带刀护卫也只是家养的。未必是官兵。 红华弄好一份臭豆腐,递了过去。 “咦……” 胖青年皱了皱鼻子,原本满是嫌弃,可是品尝过后,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红华淡淡一笑,现代人对美味有多挑剔,他作为一个现代名厨,心里还是有数的。 但凡从前世随便拿出一样子美食,放在这个古老的时代,那都是降维打击。 何况臭豆腐这种全民美食?! “闻着臭,吃着……” 胖青年激动的说到这里,却是猛地停顿了下来。 他的胃口也的确大,几片臭豆腐,两三下就全部解决了。 仍是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还要吗?二十文钱一份,童叟无欺!”红华淡淡一笑。 “二十文钱一份,你抢劫呢?” 胖青年吓了一跳,接着眼睛一闪,“这么难吃,这么臭,还卖这个贵,难怪你没什么生意。” “……” 红华都是愣了下,好小子你刚才舔嘴角的样子,以为没被看见是吧? 明明还想吃,居然转眼间说难吃,睁着眼睛说瞎话? “罢了,适口者珍。” “你不喜欢就算了,但这第一份的钱,给我付了。” 红华伸手。 胖青年撇了撇嘴,还是把钱掏了。 看到钱,红华眉开眼笑,刚才还以为这小子想吃霸王餐呢。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是他的做人准则。虽然不为卖臭豆腐,但也不允许别人吃他的霸王餐。 胖青年没有立刻离去,而是眼睛盯着臭豆腐的酱料,似乎在琢磨什么。 “你这个什么臭豆腐,这么难吃,这么臭,肯定是卖不出去的。” “但我这个人心地善良,最看不得人受苦,你一个少年,就出来摆摊,太辛苦了……” 突然,胖青年叹了口气。 “……” 红华又是愣了下,皱眉道:“你什么意思?” “这样吧,你把秘方卖给我,我出四十两银子,但从今以后,你不许再卖这个臭豆腐,也不准把秘方再卖给别人。” 胖子又叹了口气,似乎真的认为红华很辛苦,“你要是愿意,我们立刻签订契约。” “……” 红华无语,然后笑了。他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胖青年。 “你看着我做什么,卖不卖给句话!”胖青年道。 “哈哈哈……” 红华大笑,心中已然猜出了对方的意图。 看来这胖子也打听出许通喜欢吃臭味美食。 跑他这边捡漏来了! 四十两银子买臭豆腐的秘方,亏他说得出口。 要是一般人看不出秘方的价值也就罢了,像这种大家族的子弟,怎么可能不知道秘方的价值! 更何况此地可不是边缘小镇,乃是京畿重地附近! 秘方价值恐怕还要再翻十几倍。 “不卖。” 红华摆摆手,“快走快走,别影响我生意。” “你这东西这么臭,没人会买的。” “谁都不喜欢吃。” “四十两银子买你秘方,你偷着笑吧。” 胖青年根本不走,喋喋不休。 红华懒得理会,坐好之后,继续闭目养神。 “大家都来看呀,这人卖的东西,臭不可闻,难吃无比……” 似乎看到红华油盐不进,胖青年立刻在大街上喊叫了起来。 很快,臭豆腐摊子前就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 “的确太臭了。” “四十两银子都不卖,摊主傻了。” “这么臭,有人喜欢吃,就怪了。” 众人闻见味后,连连摇头,都觉得不好吃。 “小伙子,听大叔一句劝,四十两银子,普通人干几年呢。” “这胖青年傻乎乎的,可能就喜欢这口味,卖他吧,不亏!” 也有一些好心的长辈开口劝道,生怕红华不卖,以后后悔。 “老大爷,我这臭豆腐秘方价值千金!” “四十两银子想买,那跟抢劫差不多呀。” 红华连连摆手。 一句老大爷,把那位看上起三四十岁的男子气的吹胡子瞪眼。 他正值壮年,什么眼神,把他叫成了老大爷。 “老大爷,你听我说……”红华继续道。 那三四十岁的男子气的转头就走,不敢乱劝了。 “哈哈……” 周围众人轰笑,“这小子嘴太毒了……” 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了。 红华不惊反喜,人越多越好,越能吸引许通的注意。 只要陈振打听没错,许通肯定会喜欢臭豆腐。 到时候目的就达到了。 “许大人来了。” 刚想到这里,就听见远处传来惊呼。 红华心中一喜。 “哈哈,看见了没,这么多人,却没人要买一份尝尝。” “你再不卖秘方,我可就走了。” 胖青年讥笑连连。 “赶紧走吧。” 红华摆摆手,然后站起来,重新弄一份臭豆腐。 他看到许通正在朝着边走。 一身黑色锦衣,看上去整个人很精神干练,不像是寻常的贪官模样。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许大人最讨厌臭味美食,现在走过来,就是砸你摊子的。” 胖青年急了,“我可以现在就给钱,这摊子就算是我的了,来,你让开,我来卖。” 他说完径直走了过来,完全要接手臭豆腐摊的样子。 “上一边去吧。” 红华一把推开胖青年。 然后他将弄好的一份臭豆腐,递给了人群中的一个黑色锦衣男子。 正是钱塘县令许通。 许通皱了皱眉,但闻到香味后,眼睛一亮。 他用牙签扎起一块豆腐,送入口中,露出惊喜之色,还没吃完第一份呢,便道:“再来一份。” 胖青年呆立当场,失败了,算计失败了,许大人已经尝到臭豆腐了! 而且还要再来一份呢! 红华满脸灿烂的笑容,嘴角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又弄一份,臭豆腐。 许通早已把第一份解决,立刻接过第二份臭豆腐,又道:“再来一份。” “要不要香菜多来点?”红华问道。 “多来多来,就好这一口。”许通连连点头。 红华又弄好了一份臭豆腐,递了过去。 然后,他挑了挑眉毛,瞥了一眼胖青年。 这一眼,令胖子浑身一震。 胖青年呆立当场,这小子满脸从容与自信,原来早就知道许通爱吃臭味美食,也是在这里等许大人的。 失策了! “娘的,早知如此,我就不该在这里乱喊叫。” “这下闹出了热闹,却给他人做嫁衣了!” 胖青年心中后悔了。 第六十九章 美味臭豆腐 “你不是说许大人讨厌臭味美食吗?” 红华挑挑眉毛,问道。 本来正在吃臭豆腐的许通突然抬头,眼神不善的盯住了胖青年,“你小子造本大人的谣?” “没有没有,刚才我是开玩笑的。” “我和这小子,好哥们,完全没有造大人的谣言。” “误会,天大的误会!” 胖青年肥嘟嘟的胖脸上,满是讪讪之笑。 “大人,刚才这胖子,还想用四十两银子,买走臭豆腐的秘方呢!” 红华告状。 许通眼睛立了起来,怒道:“你小子光天化日之下在钱塘县抢劫呢,这臭豆腐的秘方,四十两银子就想买走,你识货吗?” “没有抢劫,绝对没有的事!” 胖青年被问的满头大汗,“这臭豆腐秘方,怎么可能只值四十两,绝对不值这么少。” “你小子脸皮是真厚!” 红华笑了起来,就算这样子,胖青年都没有离去。 “许人大,还要吗?”红华笑着问道。 “不了,都吃了三份,我还要去其他地方看看。” “不过你这臭豆腐,是真好吃。” 许通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付了钱后,问道:“你也是来参加美食比赛的吗?” “当然会参加。”红华笑道。 “好,明天我会再带两个评审过来尝尝,要是他们也喜欢,臭豆腐就有资格,可以参加大后天的美食比赛。” 许通笑着点了点头,离去了。 许通一走,围在附近的人立刻都要购买臭豆腐品尝。 显然一看许大人都连连称好,他们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味道。 这就是名人效应。 “今天收摊了,明天各位请早。” 红华哈哈一笑,拱了拱手,收起摊子,直接就走。 “啊?” “别呀,卖几分,我的口水快流一地了。” 众人央求。 刚才他们觉得臭豆腐,闻着臭,肯定不好吃。 结果许大人吃了三份。 现在傻子都知道,肯定是美味。 结果他们想吃,摊主还不卖了! 心中暗暗后悔。早知道,就该先买一份尝尝再说,不像如今,要与美食失之交臂了! 红华没走几步,厚脸皮的胖青年就追了上来,挡住去路,说可以加钱。 “想吃明天来,秘方不卖。” 红华推开胖青年,大步离去。 “四百两行不行……” “四千两,最高了,真的最高了,兄弟卖吧……“ 身后传来胖青年的不甘喊声。 红华暗暗一笑,却是一点都不留步。 不久后,他带着一帮东西,回到了客栈。 “相公,你去做什么了,弄得一身汗。” 娘子袭人打来热水,帮他擦身子。 “没做什么,去打探了一下许通的口味。” “他是美食比赛的主评审,知道他的口味,我的胜算就大了。” 红华笑道。 “相公这么开心,不会是打探到了?” “这是自然,也不看看你家相公是什么人,论厨艺,咱没带怕谁的。” 说到这里,红华让陈振把臭豆腐一堆东西,抬进了屋子。 “这什么怪味道?” “许大人会喜欢这种食物?” 顿时之间,四个女人都皱起了鼻子。 “相公,许大人喜欢的就是这口味?” 花袭人美眸睁的大大的,俏脸上满是不敢置信之色。 “许大人连吃了三份,都还不够呢。” 红华笑道,感到有几分失落,到了现在,还对他的厨艺不放心? “公子,不是不放心你的厨艺。” “而是这气味太古怪了,用这东西参加美食比赛,真的能行吗?” 吕正和陈振也是连连摇头。 见此,红华叹了口气,真的太无奈了。 家里边没有一个对美食有敏锐的嗅觉。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都不是厨子,没这方面的天赋,也在情理之中。 “相公,要不换我们家的十三香包子吧。” “就算拿不了第一,排名也会靠前。” “这臭豆腐闻上去,都感觉不会很好吃。” 娘子袭人与几人都在劝说。 “哥,是不是我打听的消息,让你产生了误解?” “许大人吃的那些臭味食物,都没你这个臭豆腐臭。” 陈振开始劝说了,暗暗自责,认为自己没说清楚,让红华白劳神了。 “算了,你们尝尝就知道了。” 红华懒得废话,弄好一大份臭豆腐,递给众人,“一人一片臭豆腐,不许抢。” “哼,就这气味,怎么可能抢?” 几人皱了皱鼻子,但最后还是用牙签扎起豆腐,放入口中品尝了起来。 下一刻,他们呆住了,怎么会这么好吃,何止是好吃,简直是太好吃了。 “天啊,相公这东西闻着臭,吃着香!”花袭人激动。 红华哈哈一笑,也不多说,继续制作第二份臭豆腐。 “陈振,你怎么把开抢了?!”活泼的林玲气恼了起来。 最后,还是发生了哄抢。 一人一片后,碗底就剩两片豆腐了。 陈振眼疾手快,抢走了一片,气坏了林家丫头。 其他人却不敢抢最后一片豆腐,皆吞咽着口水,看着袭人享用。 然后,几人呆住了,刚才还觉得此物很臭,不会好吃,没想到真的这么好吃,甚至好吃到需要抢的地步。 一片豆腐,根本不够。 “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滋味无穷!” 吃掉最后一块臭豆腐后,花袭人舔了舔嘴角的酱汁,连连点头的点评道。 “刚才说臭豆腐不好吃,现在问你们一句,好吃不好吃?”红华笑问。 他已经做好了第二份臭豆腐,但没有立刻给众人。 “好吃好吃。” 几人连连点头,解释迫不及待。 眼睛全都盯着第二份臭豆腐。 “你们现在相信许大人,连吃三份臭豆腐了?” 红华笑着道,把手中的第二份臭豆腐递给了几人。 “相信相信……” “相公,我们现在相信你!” 几人连连点头,花袭人更是满脸笑容。 因为红华又递过去一小碗,这是他单独为袭人准备的。 袭人单独有臭豆腐吃,立刻引得林玲与林琳两个少女一阵羡慕。 “红华哥哥,你太偏心了……” 闻言,红华得意一笑,“我的娘子,我不偏心她,还能偏心谁?” “袭人姐姐好幸福!” 林玲当场被打败了,无比羡慕的眼神望向袭人。 “一起吃!” 花袭人俏脸通红,美眸白了红华一眼,然后带着林玲与林琳两个少女,一起吃小碗里的臭豆腐。 “红华哥哥,你太偏心了,袭人姐姐碗里的臭豆腐,明显酱汁更多。滋味更好。” 林玲悲呼。 顿时,众人笑成一团。 第七十章 今夕是何年 第二天,红华出摊。 他没有带着陈振与吕正。 享受美食,对环境也很重要。 昨天他一个人出摊,今天若是变成三个人,那许通享受美食时,心绪就会被影响。 红华的确感到一个人忙,有点累,但他对美食是有一定追求的。 而且许通今天还要再带两个评审过来,所以不能大意。 “昨天许大人喜欢臭豆腐不假,但其他评审,不一定也喜欢。” 就在这时,一道淡淡的冷笑声传了过来,“小子,昨天四千两你不卖,今天别后悔。告诉你,现在我最多只出四百两。” 这声音一听就是昨天的那个胖青年。 “哦,是吗?” 红华十分自信,头都没抬,“那你一会可千万别主动加钱。” “告诉你,今天我一文钱都不会加。” “我就不相信其他评审,也会喜欢你的臭豆腐。” 胖青年走了过来。 “对了,你叫什么?”红华头没抬问道。 “哈哈,是不是 想通了,想要卖秘方?” “都说了,四百两很高了。” 胖青年立刻乐了,无比开心道:“听好了,本公子来自梅家,大名梅有德!” “你误会了,我只是想知道叫什么名字的人,能脸皮这么厚。” 红华说到这里,不禁抬起头,脸上露出惊容,“啊?你叫梅有德,那没事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脸皮厚。“ “连道德都没有,还要什么脸?” 说完,他又不理梅有德了。 “……” 梅有德的所有表情都僵在了那张肥嘟嘟的脸上,“你,你欺人太甚,我不是没有道德,我是叫梅有德,是有德,听见了没?” “知道了,梅有德!” 红华笑道,把摊子上的事处理完了。 “……” “气死我了!” 梅有德鼻子都气歪了,挽起袖子,一副要拼了的样子。 红华淡淡的使了眼色,伸手指了指后边。 许通今天来的特别早,在其身旁还跟着两人,看样子就是带过来的评审。 梅有德疑惑的回头,顿时脸色大变,“小子,算你运气好。” 红华懒得跟着家伙拌嘴,他将弄好的一份臭豆腐递了过去。 “多谢。”许通立刻满脸笑容。 但是其他两人似乎闻到了气味,立刻脸色大变,连连后退。 “我们还有事,一会我带他俩过来品尝。” 许通也不多说,带着两人立刻匆匆的走了。 红华笑着点点头,他对自己的厨艺十分自信。 然而,胖青年梅有德立刻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眯成了一条缝。 “看见刚才那两位评审的样子了吗,他们不喜欢臭豆腐。” 梅有德指着臭豆腐的酱料,“现在四百两没有了,我只出二百两买你的秘方,怎么样,现在该卖了吧?” “你这不加钱,还少钱。我才不卖呢。” 红华给自己弄了一份臭豆腐,用牙签扎起豆腐吃了起来。 在前世他也是爱这一口的,而且必须多酱料多香菜。所以昨天他才会问许通,要不要多香菜。 果然,英雄所见略,许通也爱吃香菜。 “小子,我告诉你,二百两真的不少了,再不卖,一会我还要降价的。” 不得不承认,梅有德凭着这份锲而不舍的精神,也称得上是个人物了。 “快卖吧,你只是个平民老百姓,自以为拿着秘方,就可以吆五喝六,其实这种秘方满大街都是,我家少爷看得起你,才买的。” 跟着的护卫也开口。 “就是,许大人昨天只是觉得新鲜,吃了两口,今天你主动递过去,别人伸手不打笑脸人,才接受的。你别心存侥幸。” 另一个护卫道。 “还有你们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红华无语,刚才他把臭豆腐递过去的时候,许通笑的嘴角咧到耳根了,还能是不好意思才接受的吗? 红华忙碌了起来。 有了许通这个活招牌,今天好多百姓前来品尝。 结果,还没半天的时间,就把他早上准备的臭豆腐,全部给卖光了。 红华重新准备好臭豆腐后,都过了午饭的时间。 然而,他却还没看到许通。 “我怎么有种上学考试,等待成绩的不安感?” 红华喃喃,心中说一直平静,是骗人的。 但他并不感到紧张,只是等的有些烦躁了。 “看到了吗,许大人不来了,哈哈哈……” “早就说了,许大人只是图新鲜而已。” “什么带其他评审来捧场,那是骗你的,亏你还相信。” 梅有德大笑了起来,认为红华玩脱了,“这样吧,也别二百两了,一百两,最后问一句,你卖不卖,不卖的话,我真要走了?” 看着梅有德猖狂的模样,红华坚定的摇了摇头。 “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不死心!” 梅有德发出刺耳的讥笑声,“好,今天看你怎么死。要是今天许大人不再来了,告诉你,别说一百两,就是一两银子,我都不会出。” “要几份?” 突然,红华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眼睛都仿佛在发光。 “我们三人,每人先来三份。” “这俩家伙,刚开始无比嫌弃,结果皱着眉头尝过之后,直接把我早上的臭豆腐都抢光了。” “害的我只吃了两块臭豆腐。现在事情结束了,我必须吃个痛快!” 许通三人走了过来,哈哈大笑,“特地没吃中午饭,为你家的臭豆腐,留着肚子呢!” 梅有德呆住了,许大人真的来了,而且带来的两个评审在品尝过后,也都表示喜欢臭豆腐的味道?! 红华爽朗的笑着,一点都没有身为厨子那种卑躬屈膝的样子,他身躯挺拔,完全就是一个美食分享者的样子,说话的口吻也是和朋友聊天。 “你不知道,早上的臭豆腐都卖光了。要不是你说今个要带朋友过来,我都收摊了。” 许通三人吃的满嘴都是酱汁,宛若都快把舌头吞下去了,含糊不清道:“那,那多谢了。” 梅有德再次呆住了,一个小吃摊主,就那样子平平淡淡的开口,然后让钱塘县令说出了一句‘多谢’! “请问,今夕是何年?” 梅有德抬头望苍天,“这还是等阶森严的大宋王朝吗,岳飞才死几年?!” 第七十一章 另有对策 “啊?” 下一刻,梅有德想到了什么,立刻道:“加钱,必须加钱,兄弟,你尽管开口,多少钱,我都出!” 闻言,红华得意一笑,道:“你不是说,今天绝不加钱吗?” “兄弟……”梅有德满脸苦笑。 “打住,我娘亲说了,不让我和没有道德人做兄弟。”红华揶揄。 “……” 梅有德满脸苦笑,“兄弟,别挖苦了,多少钱你说嘛,有事好商量。” “现在你加多少钱,我都不卖了。” “谁让你刚才带着两个护卫,在这里给阴阳怪气的?” 红华淡淡一笑。 “都是你俩,还不给我兄弟道歉!” 梅有德顿时暴怒,上去就给两个护卫一人一脚,踹的两个护卫差点摔倒。 “这位公,公子,对不起,实在抱歉……” 两个护卫结巴半天,才勉为其难的说了一句‘公子’顿时跟吃了一颗苍蝇一样难受。 “对不起?抱歉?” 红华冷冷一笑,“我记得你们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说的是什么不要以为拿着一个秘方,就能吆五喝六的。” “道歉有用的话,要衙门做什么,要王法做什么?” 梅有德顿时露出更加愤怒之色,又踹了护卫两脚,“给我兄弟跪下。” 两个护卫顿时满脸不情愿之色,但最后叹了口气,就要下跪。 “算了吧,给我下跪,我怕折寿!”红华摆了摆手。 “兄弟,你真是心地善良呀。”梅有德谄媚道。 “多谢公子。” 两个就要跪下的护卫,露出感激之色,没有了之前的轻视。 他们虽没有下跪,却都齐齐的作揖行礼。 “大家说笑而已,,不用当真,而且我也真没生气。” 红华哈哈一笑,又摆了摆手。 两个护卫皆露出惭愧的表情,“公子仁义,我们刚才太小人了……” 许通今天吃过瘾了,足足六份臭豆腐。 “记得来参加美食比赛,你这个臭豆腐肯定能拿高分。” 最后付了钱,许通留下这样一句话,才带着另外两个评审离去了。 红华高兴的收摊,看来这算是拿下参赛资格了。 “兄弟,你到底卖不卖,给句话呀。” 梅有德急了,死活不让走,拦着去路。 “是个人都知道参加美食比赛,是为了什么。” “这可是进入临安府的名额。” “在如今的乱世,临安府就是大宋最安全的地方,能让一家老小活命,你觉得我会让出去吗?” 红华淡淡的说道。 梅有德当场呆住了。 “看得出来你也喜欢臭豆腐,这些器具我也不要了,这盒子里的臭豆腐酱料送你吃了。” “再见,不,还是不要再见了,你这家伙脸皮实在太厚!” 红华放下扁担等物,绕开梅有德胖大的身体,就要离去。 然而,梅有德忽然伸出手,再次拦下了去路,“你真以为美食比赛,仅仅是美食比赛?” 红华摸了摸鼻子,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现在你该给我说实话了吧?” 他实际上早就猜出美食比赛只是表面,而暗中必然还有隐情。 刚才许通带来的另外的评审,一看也是当官的。 官是做什么的?为国效力,是朝廷的鹰犬,专为朝廷搜刮民脂民膏的工具。 一帮京畿重地附近的官员,闲得蛋疼,去做什么美食比赛的评审? 这可能吗? 所以,红华心中料定,必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只见眼前的梅有德咬了咬牙,“看来你也知道单凭臭豆腐,不可能进入临安府。” “这个我自然知道,只要不傻,是个人都能猜出来。” 红华平静的笑笑,“我想知道的是其中内情。” “显然,我不说的话,你绝不会卖臭豆腐秘方了。” 梅有德站在原地片刻,最后目中闪过一道坚定之色。 “其实,朝廷挡着我们世家大族,不为别的,为的就是钱。” “朝廷打仗要用钱,通过美食比赛,看各大家族的实力,也看看他们愿意为了进临安府付出多大代价。” “摸清了底细,朝廷好狮子大开口,进行敲诈。” 听到这里,红华皱了皱眉,“区区美食比赛,就能看出实力?” “兄弟,行内人就别说行外话,搜集天下珍馐美味,耗时耗力,耗财耗物,还不足以看出实力吗?” “就像是这臭豆腐,你不公布秘方,可偏偏如此美味,谁知道里面放了什么顶级香料或者食材?” “到了美食比赛时,我说里面放了龙肝凤髓,谁敢不信?!” 此话,令红华不禁点了点头。 “六千两,最高了,真的最高了。” 梅有德似乎看到时机成熟,“这些钱,绝对可以让你和你的家人,一起进城了。” 闻言,红华眼睛一闪,他想了想后,伸出两根手指:“两万两。” “你疯了,抢劫呢?” “一个臭豆腐秘方,能这么贵吗?” 梅有德浑身的肥肉都是一颤,“要不是朝廷弄出来这个美食比赛,像这种街头小吃的秘方,三四百两银子,就顶天了!” “特殊时期,特殊价格。” “例如古董字画,对爱的人来说价值连城,不爱的人来说,那就是破旧的老玩意,丢到地上,都没有人捡的。” 红华摸了摸鼻子,淡淡的说道:“要不要一句话,不要我卖给其他家族。” 他感觉几千两不保险,两万两还差不多。 毕竟他不止自己进城,还有一帮人跟着进城呢。 到时候,若是许通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你说的也有道理。” 梅有德咬了咬牙,最后眼中闪过一道狠辣之色,“两万就两万,难得许大人喜欢,毕竟名额有限。只要能进城,就不怕金国打过来了。” 掏了钱后,梅有德肥嘟嘟的胖脸上,满是心疼之色,肥肉都在哆嗦着。 回到了客栈,红华事情告知了众人。 “一个小吃秘方,卖了两万两银子?” “这就是繁华京畿重地吗!” 陈振等人脸上全部都露出震撼之色。 但是下一刻,他们就慌张了。 “没有了臭豆腐,我们拿什么参加美食比赛?” “朝廷跟土匪流氓一样收保护费,这事只能暗中做,搬到明面上,不是打皇帝的脸吗?” “不参加美食比赛,就等于放弃了向朝着交保护费的资格。” “到时候,恐怕许通都不会看咱们一眼。” 屋子里的众人叽叽喳喳的,都不安了起来。 “此事你们不用担心,我另有对策。” 红华自然想到了这一层,他自信一笑。 美食比赛如期而至,成了钱塘县热闹的省会。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宽阔的街道上,周围的楼宇中挤满了人。 红华走进场地,耳边人声鼎沸,入目所及,人山人海。 但是他一靠近,只见前方的那些人立刻都皱着鼻子,快速退避了开来。 第七十二章 恭喜你,答对了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到了几道大喝声。 “让开让开,一代名厨赵芳大师来了……” 闻言,红华转头看去。 两拨穿着黑衣的小厮,推开了拥挤的人群,开辟出了一条道路。 一个留着老鼠胡的瘦高男子走进了比赛场地。 此人目光非常傲,就那样子淡淡的扫视着其他参赛者,冷哼一声,“一群蝼蚁般的小角色,今天我赵芳会让你们见识到美食的真谛!” “赵芳太狂了吧?” “是不是没把我雷炎放在眼里?” 结果话音未落,又是一道冷喝响起。 从人群之中又挤出来了一批人。 为首的是个四五十岁的胖子,标准的五大三粗脖子短的身材,挽了挽袖子,眼睛斜眸赵芳,“在钱塘县地界,我雷炎的厨艺说第二,谁敢称第一?” “好,那几天咱们就一决高下!” 瘦高的赵芳冷笑了一下。 “哈哈哈……” 一阵狂笑过后,又一人走出,“区区钱塘县的厨子而已,这么大的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临安府醉仙楼中的神厨呢!” “你是何人?”赵芳与雷炎都盯上了此人。 “在下杜壮!” “今日第一,必是我杜壮。你们就别幻想了。” 那人傲然抱拳,略作示意后,便直接走进比赛的钱塘酒楼之中。 那目中无人的模样,令赵芳和雷炎都是皱起了眉头。 “杜壮,好家伙,哪家这么大面子,把他请来了?” “听说醉仙楼的老板,三顾茅庐请他去醉仙楼做一房主厨呢,都被谢绝了。” “他居然来参加美食比赛?” 附近议论纷纷。显然有人认识杜壮。 随后雷炎赵芳两人也步入钱塘酒楼内。 “……” 此情此景,红华有点激动了起来,感到真热闹。 除此之外,他也有些兴奋与期待,终于要和这个时代的厨子,交手了! 但是一旁的陈振吕正等人,完全都呆住了。 “相公,居然来了这么多厨界的高手!” “这应该就是各大家族花大价钱,请来的名厨吧?” 他们显然都感觉到了压力。 “娘子,你们在外面安心等待。” “不过不要太有压力,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小场面。” 红华给了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带着陈振与吕正进入了钱塘酒楼中。 此时此刻,陆陆续续不断有厨师走进酒楼。 红华刚一进去,就见一帮人就皱着鼻子,远远的避开。 红华哈哈一笑,看来今天要做的这个美食,威力果然巨大。 他目光一扫,直接朝着自己的灶台走了过去。 接下来,便是安静的准备。 今天他要做的美食,正是前世绝顶臭味美食之一的螺蛳粉。 做好螺蛳粉,最重要的,有三样东西。 第一样就是汤,要鲜美。 第二样就是辣椒油,一定要香。 第三样就是酸笋,这是螺蛳粉的灵魂。 红华开始制作,认真的处理每一个步骤,认真对待每一样配菜。 “你怎么来了?” 不久后,一道惊呼传了过来。 红华一抬头,就看到一脸震惊的胖青年梅有德。 “……” 红华想了想后,疑惑的问道:“为什么我不能来?” “你不是把臭豆腐秘方都卖给我了吗,你怎么还能用臭豆腐参赛?” 梅有德露出焦急之色,“做人不能没诚信,我出了二万两银子呢!” “……” 红华无语,翻了个白眼,“谁说我用臭豆腐参赛,我用的是其他美食。” “啊?这样……” “那就好,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被你坑了。” 梅有德擦了擦额头的汗珠,一副差点被吓坏的样子。 “说什么话呢,我是那种人吗,我红华正人君子,从不坑人,从不骗人!” 红华拍了拍胸口,信誓旦旦道:“我这人一言九鼎,你尽管放心,那两万两银子,绝对让你花的开心舒坦。” “……” 灶台旁的吕正与陈振都呆住了。 如果他们没记错的话,就在几个月前,他刚刚把一帮土匪骗到主动放下武器送死,现在居然说从不骗人? 似乎看到红华这样保证,梅有德这才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 梅有德没有立刻离去,而是盯着灶台,显然是想知道红华做什么菜。 红华淡淡一笑,就是告诉梅有德是螺蛳粉,这家伙也听不懂的。 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这道小吃。 红华开始观察周围其他厨师做的菜肴。 看了一圈之后,他愣住了,“怎么会这样呢?” “被吓到了是吧?” “都说了,这次比赛来了很多当地的名厨。” “你感觉到害怕,也是正常的。” 梅有德淡淡笑道,心中暗道:“之前你拽的跟二五八万似得,现在总该也有压力了吧。这可都是当地的名厨呢!” 红华轻轻摇了摇头。 “还不承认?”梅有德笑死了。 红华并非不承认,而是他的真实感觉,是恰恰相反。 “炒青菜?” “烂肉面……” “清炖燕窝,清蒸鱼翅……” 红华发现其他参赛的师傅,所做的食物,都很清淡与原始。 烹饪技巧,过于粗糙与简单了。 “这样的处理方法,虽然保留了食材的本味,可终究在味道上稍差一筹。” “不过是所选用的食材,较为珍贵罢了。” 想到这里,他心中一叹,螺蛳粉在这个古老时代出现,一会将要造成何等场面? 岂不是要惊天地泣鬼神了吗? 当那些美食评审的舌头,尝过螺蛳粉的味道后,还不得被震撼的原地升仙! “我用螺蛳粉参赛,会不会有些太欺负人了?” 红华叹了口气后,还是决定动手。 然而在这时,一道刺耳的声音传了过来。 “这什么味?” “臭成这样子,这是给人吃的东西吗?” “这样的东西,也配有资格参赛?” 直接就是骂了起来,十分野蛮。 红华才转过头,就看到五大三粗脖子短的一个人,带着冷笑走了过来。 正是之前在酒楼外见过的雷炎。 “小子,你的东西太臭了,这样会影响我的菜品,你知不知道?” 雷炎扑过来后,唾沫横飞。 见此,红华皱了皱眉,点头道:“我知道。” “你知道,还不带着你的东西,立刻走?” “你这样子的东西,简直是玷污了这场美食比赛。” 雷炎脾气火爆,“给你个建议,拿着东西立刻走人,别丢人现眼了。” 红华眉头皱的越来越紧,对方的话语声,也太过刺耳了。 简直完全不考虑他的感受,简直就是呵斥下人一样! 他可是一个自由人,都不认识雷炎,雷炎就算脾气火爆,也该知道怎么尊重人吧。 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建议,倒不如说是在故意侮辱! 第七十三章 臭豆腐的原创 “还不走?” 雷炎逼迫。 “我的菜究竟怎么样,现在尚未有定论。” “但我看到一只泼皮山猪在这里吱哇乱叫,才是真正的玷污了这场美味比赛。” 一看这情况,红华淡淡一笑,也懒得讲道理了,直接开口了。 他平静的话语,令雷炎本欲出口的脏话,立刻卡在了喉咙里。 “你骂我是山猪?” 雷炎怒目圆睁,简直不敢置信,“你这样是犯规,我要投诉,把你赶出比赛……” “你错了,我骂的是山猪,你非要认为你自己是山猪,我也没办法。” 红华淡淡一笑,依旧很平静,向前一步,盯着雷炎的眼睛,“我这个人很文明,从不骂人,只骂畜生。” “……” 雷炎怒目圆睁,“照这么说,你没有犯规?反而是我自己找骂?” 他气坏了,明明被骂的气血上涌,结果抓不住对方半点把柄,这样就算投诉,也不可能把对方赶出比赛场地。 “恭喜你,答对了。” 红华淡淡一笑,想把他赶出比赛,怎么可能? 在前世,他也是从厨房的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 他懒得与雷炎一般见识,一把推开雷炎,走回灶台,继续处理各种配菜。 “雷兄,差不多就算了,你的菜,还没出锅呢。” 梅有德打圆场。 “梅有德,你的臭豆腐,我尝过了,的确一绝,但还没有资格指挥我。” “我的菜,是清蒸鱼翅,是最顶级的食材之一,今天轻松就能拿下前三甲!” 雷炎指着红华,“至于这小子,都不知道他是谁,竟敢在我面前撒野,今天我要让他知道,厨界的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红华挑了挑眉。 雷炎似乎不打算放过他,径直追了过来。 “小子,歪门邪道走不通的。” “你肯定是知道了许大人喜欢臭味美食,所以想剑走偏锋,赢得许大人的喜爱,是吧?” 雷炎冷笑连连,目中满是轻蔑,“但我告诉你,像梅有德的臭豆腐,天下独此一份,梅有德能成,但我保证,你成不了。” “……” 闻言,红华感到有些无语,不禁看了眼一旁站着的梅有德。 胖青年梅有德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雷炎。 “不说话,装沉默,装高手?” “哈哈哈,你也配?!” 雷炎冷笑连连,目中露出了更多的轻蔑之色,“不是每一个人都叫梅有德,像梅有德这样的厨界奇葩,一百年就出一个,你自以为能超过梅有德,超过臭豆腐吗?” 闻言,红华有点生气了,渐渐握紧了拳头。 并不是因为对方的话语。 而是这家伙在旁边唾沫横飞,实在影响卫生。 红华做厨师多年,更是现代的名厨之一,他对这一点,格外慎重。 如果让食客看到了这一幕,会影响食客的心情。 食客的心情,就是厨师追求的最高境界。 “握拳了,这是愤怒了?” “被我一针见血的说到你心坎上了吧?” “因为我说的都是实话,所以格外让你感觉刺耳,是不是?” 雷炎哈哈大笑,自认为得了上风,“忠言逆耳利于行,小子你要虚心,好好多学着点吧,厨界的学问博大精深,你就算学一辈子,也学不明白的!” 红华猛地抬起头,眼睛死死的盯着雷炎。 雷炎的话语当场戛然而止。 接着,他的目光看向梅有德。 梅有德一声苦笑,走上前,在雷炎耳边,小声道:“臭豆腐,是此人教给我的,他才是臭豆腐的原创!” 雷炎瞳孔收缩,此人是臭豆腐的原创,厨界百年一出的奇葩不是梅有德,而是此人?! 红华刀削般棱角分明的英俊脸上,满是傲然之色。 他拿起厨刀,气势一下子凌厉了起来,犹如天界食神般,就那样以绝对精准的角度,将配菜全部斩断。 然后收刀!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梅有德叹道:“看到了吗,这才是他的实力,今天的参赛美食,恐怕还在臭豆腐之上呢!” 雷炎当场发呆了,这样的刀功,这样的气势,足见此人绝非凡俗之辈,他挥刀时那种轻松写意的姿态,便证明了自身厨艺的强大与恐怖! “此人厨艺,竟在我之上!” 雷炎喃喃道,想起之前说的那些什么忠言逆耳利于行的话,他顿时脸颊火辣辣的,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掌狠狠抽了耳光般。 “雷炎,你四五十岁的人了,我本不想说你,但你心浮气躁,实在难成大事。” 红华摇摇头,“你这样心境,最高的境界,也就是个三流厨子了。” “说我三流厨子,侮辱我?”雷炎露出愤怒之色。 “雷炎,我此刻说的话,才叫做忠言逆耳利于行。” “看看你自己,你尚且都做不到的道理,却装模作样的说给别人听,你惭不惭愧,羞不羞耻?” 红华淡淡的叹了口气,“厨界的学问,博大精深,你这样的心境,就算学十辈子,恐怕也会学不明白。算了,就当我说没说吧。” 这里的热闹,本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红华展露刀功时,便令许多同行露出惊容。 此刻他说出这样话,顿时令很多同行都点了点头。 然后,许多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雷炎的身上。 “你……” 雷炎咬牙切齿,感到脸颊火辣辣的疼。 刚才他只是内心自己那样想想,便觉得羞辱。 然而此时此刻,红华的话语与众人的目光,更像是一只无形的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而且是打的啪啪响。 在之前他说过的那些话,现在证明了,对他自己最适用。 雷炎脸色铁青,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见此,红华松了口气,终于走了,螺蛳粉的清白之身,总算是被保住了! 否则被这家伙的唾沫给玷污了,他得被恶心一整天。 “臭豆腐的味道,是你运气好蒙出来的吧?” 突然,雷炎冷冷讥讽声音传来,“我不相信,你每次运气都那么好。你这里的配菜,味道这么臭,根本不可能做出什么美味,我敢打赌,一会你会被评审骂的抬不起头,到时候看你怎么丢人现眼,呵呵……” 第七十四章 这不是拍动漫 红华笑了下,没说话。 众多厨师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只听一道锣声传来。 比赛正式开始。 酒楼之中点燃了一盏盏灯火,在黄昏时,愈发显得灯火通明起来。 每一位厨师所烹制的食物,也到了即将成熟的阶段。 诱人的香味随着晚风,被送出了酒楼之外。 “好香啊……” 钱塘酒楼附近传出声声惊呼。 许多人都掂起了脚,张望钱塘酒楼里。 每一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着,纵然红日落山,依旧不能阻挡人们的热情。 谁会是第一? 所做的菜肴,又是什么? 万众期待,然而众人知道这个答案,恐怕只有里面的大人们才能知晓。 灶台前,红华打着盹,很平静与自信。 就在这时,第二次响起锣声。 “哥,时间快到了。”陈振声音很轻,生怕打扰到他的休息。 “好……” 红华起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 接着,目光落在了保温的香辣红汤上、酸豆角、酸笋、油炸花生米等等配菜上。 确定没有遗漏,万无一失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锅内的沸水之上。 红华用竹篓,装入适量粉条,置入锅中煮软。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美食比赛,你居然用的是粉条子!” 隔壁灶台的雷炎笑出了声。 红华将粉条,盛入碗中,抬头看去,“怎么在你眼里,食材还分高低贵贱,由此足见你的厨艺境界,还处于极度低级的层次。” “用粉条子,就是丢人现眼。” “谁没吃过粉条子,乞丐都吃的起,这里的哪位大人,会看得上这一碗粉条?” 雷炎笑的更加得意了,满脸都是讥讽之色,“这平平无奇的粉条,在水里煮一煮,你能做出什么美味来,不可能!” 闻言,红华心中更多无奈,感到此人厨艺天赋一般般,再点拨也没有用的。 “刚才听说你是臭豆腐的原创,我真是被吓了一跳,现在我无比确定,臭豆腐的秘方是你瞎蒙出来的。” 说到这里,雷炎笑了起来,更是松一口气般,放松了起来,不似刚才那般如临大敌了。 “师傅,何必与他拌嘴,反正咱们的清蒸鱼翅要出锅了,到时候评审只要没有瞎眼,师傅肯定是必胜的。” “他们那边味道奇怪,我还以为有什么杀手锏,闹了半天就是粉条,哈哈哈……” 雷炎的几个徒弟都笑了起来,显然皆是认为红华在故弄玄虚,粉条子怎么做,都不会很好吃的! “放你娘的屁,我哥的螺蛳粉,岂会输给你们的清蒸鱼翅!” 陈振立刻怒了,但是他咽了一口口水,眼睛盯着对面的清蒸鱼翅。 他从来都没吃过鱼翅,心里也有点发虚,红华哥的螺蛳粉真的能比清蒸鱼翅好吗? 随后,他就想抽自己一耳光,怎么能质疑红华哥的厨艺,红华哥的厨艺,就从来没有失手过。 “公子,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何必与他们一般见识。” 吕正微微一笑,充满信心,“到时候,评审肯定能知道,谁家的美食,才是真正的美味。” “只是千万别被这些人的话语,影响了心情。” “哈哈……” 红华爽朗一笑,“放心,这三言两语,还做不到影响我的心情。” 想当初,他在大城市打拼,从底层的洗菜员做起,一个月才九百块,买卫生纸都不够用! 什么污言秽语与恶毒话语没听过? 但是最后怎么了? 他拜入国宴大师门下,在数年之内,就成为当地名厨之一,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很多京城来的高官,亦或者那些商海大佬,都点名只要他的菜。 凡所是他烹制的菜肴,价格要高数倍。 即便这样,仍是邀约不断。 红华心中很平静,像是无波湖面一般,映照着粼粼波光。 他将各种配菜加入碗内,香辣红汤随之也浇了下去,最后点缀香菜。 绿色的圆扁形瓷碗,白色的粉条,诱人的红油,再加上各种小菜。 普普通通的一碗粉条,也被他摆出了精美的造型。 色香味意境。 这是一道菜的五个至高境界。 小吃尤其钻研前三者,而螺蛳粉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以刁钻的角度,在短时间内击垮味蕾的所有防御,给人带来难以言说的极致享受。 这便是美食界霸主之一的螺蛳粉! 也就在这一刻,第三道锣声响起。 美食比赛结束。 有姿色不俗的女子前来,将每一位厨师的作品,带去二楼。 “华而不实的东西,以为摆的好看,就等于好吃吗?!” “我的清蒸鱼翅若是高贵的皇族,那你所谓的螺蛳粉,就只是最低贱的贱民。” “胜负还需要我说吗,我赢了……” 这一刻,雷炎嘴都咧耳根了,笑歪了嘴,“红华,你刚才一直吹牛,一会若是因为所做的食物过于难吃,而被赶出去,该是多么丢人?!” “我在脑子里想了很久,都想不出来那些配菜和粉条子组合在一起,能会有多好吃!” 说到这里,雷炎负手而立,傲然抬头,像是一只骄傲的肥胖大公鸡般,“看来我多虑了,今天能与我一战的,恐怕只有那个杜壮!” 看着雷炎这家伙一副过于狂妄的嘴脸,红华沉默了片刻。 然后,红华出手了,给竹篓里放入粉条煮软,在短短时间内,又是制作出了一份螺蛳粉。 行云流水的动作,没有一步是多余的,他的身上散发出了一种阳刚之美,宛若在舞剑的剑术大师一般。 “请!” 未多说一个字,红华只是做了个手势。 雷炎目中闪过一道疑惑,但是思索了片刻,还是皱着鼻子,咬了咬牙,品尝了第一口螺蛳粉。 雷炎感觉自己傻掉了,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这种味道,就像是遇到了热烈的美女,她风情万种,扑了过来,主动索取着他口腔里的每一寸肌肤上的触感,极具有侵略性。 这是螺蛳粉? 是红华刚才在那么短时间里重新制作的美食? 红华淡淡一笑,“雷炎,你的口水都流出来了,擦一擦吧!” 此话令雷炎如梦方醒。 “刚才是在做梦吗?” “这世间上怎么会有这种美味?” 雷炎盯着碗里的螺蛳粉一会,接着双手捧着碗,连汤带粉来了一大口。 雷炎的瞳孔开始剧烈收缩,就那么几样的普通小菜,加上平平无奇的粉条子,红华竟真的做出了这等世所罕见的美味! “这是一道惊天地泣鬼神的美味!” 雷炎惊呼! 声音大的穿破了云霄! 惊得许多人都看了过来。 “……” 红华无语,这也太夸张了吧。 “一口下去,我仿佛看见了仙女在跳舞!” 雷炎在大叫,碍于文化水平,他憋了半天,都无法把自己的感受说出来,只能狂喊仿佛见到了仙女! “冷静,雷炎兄冷静呀,别这么浮夸行不行!” 红华劝道。 “实在太美味啦!” 雷炎完全已经沉浸在了螺蛳粉的世界里,旁若无人的喊道。 雷炎的几个徒弟目瞪口呆,师傅这是中邪了吗? 平常不怒自威的一个人,今天这是疯了? 就算再好吃,也不用这样子吧! 而引起这反常变化的,就是那一碗螺蛳粉! 接下来,他们也各自尝了一口螺蛳粉。 然后他们也感觉到快要疯掉了。 “就算名贵的顶级鱼翅,在这一刻,仿佛也黯然失色!” “所谓的鱼翅,犹如凡间的小家碧玉,而这螺蛳粉,却像是一位魔界妖女,太诱惑了!” “吃了一口,便被诱惑着,想再吃一口,就这样一口接着一口,还嫌不够!” 雷炎的几个徒弟全部也都进入了螺蛳粉的世界。 “明明是仙女,不是魔女,你不许用那种词玷污这道美食……” 最后,这几人竟然因为魔女与仙女争论了起来。 “真的有必要这么浮夸吗?” “又不是拍动漫,这是现实世界呀!” “你们冷静一点行不行!” 红华喝了一声,这才把几人从梦境般的世界中,给拽了回来。 “之前你们说什么清蒸鱼翅赢定了,现在我问问你们,我哥做的螺蛳粉如何,能不能赢你家的鱼翅?” 陈振满脸坏笑的走上前问道。 他比红华更加理解这些人的感受,当初他第一次吃十三香包子,当场就哭了出来! 因为真的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包子! 第七十五章 他的厨艺高于我 “输了!” “师傅,我们这次真的输了,没有任何意外!” “无论仙女还是魔女,都不是凡间的一个小家碧玉能相提并论的!” 几个徒弟的话语,令雷炎身体都是一个踉跄。 “不用比了,清蒸鱼翅输给螺蛳粉了。” 雷炎缓缓低下头去,身上散发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之感。 见此,红华走上前,拍了拍雷炎的肩膀。 只见雷炎这才抬起头,“你是想让我,承认自己败给你了吗?好,现在我承认了……” “雷炎兄,你说错了。” 红华微微一笑,犹如春风和煦,“美食而已,适口者珍。有喜欢螺蛳粉的,也有喜欢鱼翅的。只是大多数人,第一次吃螺蛳粉,所以被惊艳了。我也是取巧罢了。” 雷炎一怔,就那样子看着红华。 红华微笑着,“若是大家都吃过螺蛳粉了,重新再比一场的话,那么清蒸鱼翅,也许就胜了。毕竟它的确是非常昂贵的顶级食材之一,这一点不可否认!” 说罢,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如果雷炎能想通这层道理,厨艺必定会再高一个境界。 “呜……” 面前的雷炎踉跄了一下,摔倒在了地上。 “师傅……”其他徒弟大惊,急忙上前扶着他。 “输了,我厨艺除了,连人品都输了……” 雷炎悲伤落泪,就那样子看着红华,“我此刻终于感受到了,你不是在羞辱我,而是真的在讲道理,想要帮我提高厨艺!” 见此,红华微微一笑。 “告辞了。” “雷炎回去后,一定虚心学习厨艺,再不敢狂傲了。” “今日一比,雷炎深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年龄虽小,可厨艺上,已经足以做我的师傅了。” 雷炎说罢,转身就走了。 都不等比赛结果了。 “哥,我真是佩服你。” “雷炎那么狂傲的一个人,竟然对你是心悦诚服了!” 陈振一脸向往,“我恐怕学一辈子,也学不会万分之一!” 红华淡淡一笑,然后他拍了拍手,继续煮粉条。 “哥,你怎么又做螺蛳粉?”陈振问道。 “在我面前,还来这一招?” 红华哈哈一笑,这一回,直接煮了三碗螺蛳粉,“你和吕正的口水,都快流了一地,当我是瞎子,看不见吗?” “嘿嘿嘿,还是哥对咱俩好呀……” 果然,此话一出,陈振立刻激动的直搓手。 吕正一向稳重,也是连连吞咽着口水,“公子,我胃口大一点。” “哥,我胃口更大,给我多来点粉条!” 陈振一看吕正居然暗示要吃更多,顿时当仁不让! “哈哈哈,你俩呀!” 红华无奈的摇摇头,笑道:“咱家的东西,还能没有自家人吃的吗?” “敞开吃!” “反正我也有点饿死了。” 就在三人正吃螺蛳粉的时候。 突然一道不合时宜的刺耳声音传来。 “刚才谁在这边大喊大叫的?” 红华抬头一看,原来是在另一个厨房里比赛的杜壮走了出来。 听附近之人说,当初醉仙楼邀请杜壮去做一房主厨,杜壮婉拒了,足见此人厨艺,是有点实力的。 似乎发现所有人都看着红华三人,杜壮的目光也看了过来。 有人立刻小声的杜壮耳边嘀咕了两声,杜壮眼睛一亮,闪过一道不可思议。 显然知道了刚才为何会有人大喊大叫。 “杜壮,你欺人太甚,你的确厉害,我赢不了你,但你太羞辱人了!” “我不比了!” 突然,那个厨房里又走出来一个人,是一个瘦高之人,正是钱塘县本地名厨之一的赵芳。 赵芳悲愤的看了一眼杜壮,转身离去。 在身后跟着赵芳的徒弟。 对此,杜壮只是冷冷的笑了一下,却是从头至尾,都没有去看赵芳一眼。 他就保持着目中无人的姿态,一直走到了红华三人的面前,顿时皱起眉,“这么臭的东西,能好吃?” 红华吃的满嘴红油,舔了舔嘴角,“为什么不能好吃呢?” “杜某人知道这世上有臭味美食,而且有些人专好这一口,例如咱们的许大人。” “但杜某人实在不敢苟同,臭的东西,怎么能被形容为美食呢?荒诞!” “只不过是有些人,不愿意承认自己口味奇葩,所以故意说成美食罢了。” 杜壮冷冷一笑,目中满是傲然之色,目光扫了一下那些小菜,“也都是寻常小配菜,并无出彩的地方。换做是我杜某人来做,或许还能起死回生,但你这样的普通厨师,绝无可能!” “呵呵……” 正在吃螺蛳粉的陈振冷笑了起来,“刚才有个叫雷炎的家伙,也说过和你类似的话,结果刚才就差跪在我哥脚下,直接拜师了!” 吕正却是头都不抬的享用螺蛳粉,吃完后,又走过去在锅里填了一份粉条,接着吃了起来! 他负责的是公子安全,至于其他的事,他一概不管的。 “雷炎算什么东西?” “在厨界之中,我要是站着,他就得蹲着,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罢了。” 杜壮冷笑连连,“不过,能让雷炎露出那种神态,也说明你还有些实力。” “不过嘛……” 红华用小指甲挑了挑牙缝,冷笑道:“不过什么?” “不过,你的厨艺就算比雷炎高,可绝不是我杜壮的对手。今天第一,绝对是我杜壮的囊中之物!” 杜壮狂傲一笑,不屑的摇了摇头道:“你这种小角色,一辈子都不可能追上我的步伐与境界!” 红华眼睛一闪,他应该没招惹过杜壮吧? 不对,他都不认识杜壮,今个是第一次见面。 杜壮撒野,居然撒到的他面前来了?! 红华感到有点冒火了,自己看上去很好欺负吗? “哎,我已经很低调了。” “结果,你还是被我吓得话都不敢说了。” “真不是我不平易近人,而是这世上的人,不理解我杜某人呀!” 杜壮叹了口气,但脸上的狂傲却更多了,眼神之中的轻蔑之色更甚了,“罢了,你只是个可怜的普通厨师,我又何必讥讽于你呢!” “不对,你这种普通人,也没资格被我杜某人讥讽!” 听到这里,红华眼睛一眯。 “且慢!” 红华开口,指着一旁剩下的边角料,“想不想知道,你此刻的样子就是个小丑!” 杜壮眼中闪过一道寒光。 接着,他嘴角一窍,冷笑了起来,“好吧,本来这种边角料,我是不会吃的,但此刻,我愿意尝一口,然后给你几点‘中肯’的建议。” 那中肯二字,咬的极重。 下一刻,杜壮震惊的瞪圆了眼珠子,本欲脱口而出的‘建议’,戛然而止! 红华摸了摸鼻子,露出一抹冷笑,就那样子气势凌人的开口了,“我觉得此刻某个人应该有一种井底之蛙,突然看到了天空的感觉吧?哈哈哈……” 他的笑声,令杜壮脸色涨红。 又是一口,杜壮震惊的再次瞪圆了眼珠子,平平无奇的粉条,竟被做出了这等完美无缺的味道,根本提不出任何建议了,因为它已经完美。 “难道,难道他的厨艺高于我?!” 杜壮骇然道,然后脸色涨红了起来,“而在不久之前,我还不知天高地厚的讥讽他?那在他的眼里,我杜壮不就成了个可悲的小丑吗?!” 第七十六章 大结局 红华虽有些生气,但也只是想教训一下杜壮。 看到杜壮被震住了,他也就懒得反讽对方。 二楼的雅间,忽然传来响声。 随着吱呀的开门声,一道道身影走了出来。 其中更有许通的身影,看来评审品尝过后,已经有了排名。 红华心中不免有些期待,螺蛳粉的排名肯定不低。 “哼!” “你要丢人现眼了……” 杜壮冷笑连连,“别以为你的螺蛳粉赢定了,有些评审受不了这个气味,连品尝一口都不会的。” “你这样低贱的厨子,做什么低贱的臭味美食,注定不可能有更高排名。” 闻言,红华皱了皱眉,他都没有反讽杜壮。 杜壮却似乎还是要追着他的咬。 这样一看,杜壮此人人品不行,相比之下,雷炎发现厨艺不足时,更多的是上进心。 而杜壮小心眼,心胸狭窄。 “你怎么说话呢?” “找打是不是?” 陈振怒了,“什么东西,敢说我哥低贱,信不信我捏死你!” “哈哈,看到了没,不想承认事实,就开始想动手了,这不就是地痞流氓吗?” 杜壮不怒反笑,一点都不怕陈振动手,“你们明知道螺蛳粉,难登大雅之堂,还带来参赛,就要知道排名不会太高,真是没有一点自知之明。” “你……”陈振还要争辩。 红华伸手拦了拦,“何必与一只疯狗见谅,疯狗咬人,我们还能咬回去不成?” “好!”陈振点了点头,不再多说。 红华却是一叹,真是人就是江湖,只要有人,就一定会有矛盾。 因为嫉妒,贪婪,怨恨,等等情绪,都会引起冲突。 二楼上的诸位评审都下了楼。 许大人拿出排名的名单,走到了最前方。 “接下来,你就会知道螺蛳粉这种臭味美食,永远不可能登上大雅之堂。” 这一刻,杜壮有些兴奋了起来,似乎认为自己稳操胜券。 而红华则必败无疑。 “小子,你要记住,低贱的食物和低贱的厨师,永远不可能成为人们喜欢的主流!“ “今天我得第一,就是最好的证明。” 然后,杜壮直接做出了胜利者的姿态,大步向前走去,仿佛迎接着美食大赛的第一荣光。 红华摸了摸鼻子。 许通已经发现了红华,冲着他微笑点头。 然后宣布排名,“今日排名第一的美食,叫做螺蛳粉。” 杜壮的脚步顿住了,第一美食是螺蛳粉,这是听错了吧,那个低贱的厨子成为第一了? 红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陈振与吕正也都站直了要干。 许通继续说道,“而做出螺蛳粉的厨师,叫做红华!” 杜壮的脚步顿住了,就那么平静,就那么随意,便宣布了红华拿了第一! “赢了,红华赢下了第一!” 杜壮一个趔趄,栽倒在地。 “杜壮,你刚才说什么低贱的厨子,低贱的食物,难登大雅之堂?” 红华淡淡的问道,“现在证明了什么,食物不曾低贱,做食物的人也不曾低贱,而是你的思想低贱。” 杜壮目眦欲裂,“螺蛳粉不低贱,低贱的是我的思想,原来我才是最低贱的人?”